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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部份已收取的資助/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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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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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劃

1

財政分部 2019年2月

幼稚園財務事宜及會計安排

(2)

計劃下累積資助/津貼的會計安排

退回部份已收取的資助/津貼 3 – 4

累積盈餘上限 5 – 7

該年撥款額 8 – 10

根據實際支出發還的津貼 11 – 13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入帳工作表示範 14 – 27

議程

(3)

退回部份已收取的資助/津貼

參加計劃的幼稚園應審慎運用政府資助/津貼,

確保:

每項支出均屬合理和有確實需要

資助/津貼用作營辦非牟利幼稚園教育,

提供全面的本地課程

資助/津貼不得使用於其他性質的活動

3

(見問與答(三) 答1)

(4)

退回部份已收取的資助/津貼 (續)

計劃下所有各項資助/津貼(除了根據實際支出而獲發的津貼外),

都要根據教育局發出的有關通告及通函所載的要求及規定,以計算 需要退回給教育局的款項。

在以下情況,幼稚園須把已收取但未用的資助/津貼退回教育局:

幼稚園退出計劃

幼稚園不再符合資格參加計劃/領取資助,

或把資助/津貼作非指定用途

資助/津貼的盈餘滾存至可使用期限,餘款須退回

(如: 一筆過啟動津貼,幼稚園可使用至2019 年 7月 31日。)

資助/津貼的盈餘累積至「累積盈餘上限」,

超過上限的盈餘須退回

(包括: 基本單位資助、過渡期津貼、校舍維修資助、

炊事員資助及支援非華語學童的資助等。)

(見問與答(三)答1)

(5)

(見問與答(三) 答2) 5

累積盈餘上限

超過「累積盈餘上限」的盈餘須退回教育局 -

基本單位資助的60%部分,及過渡期津貼

各學制的盈餘以各學制這兩項資助的有關該年總撥款額為上限

基本單位資助的40%部分

各學制的盈餘以各學制有關該年撥款額為上限

校舍維修資助

以學校該年撥款額的500%為上限

炊事員資助

以該年撥款額為上限

支援非華語學童的資助

以該年撥款額為上限

(6)

學制下的該年撥款額 基本單位資助 60% 40% 過渡期津貼

$ $ $ $

半日制 400 240 160 80

全日制/長全日制 200 120 80 40

600 360 240 120

基本單位資助(60%)及 過渡期津貼

$

 半日制

- 基本單位資助(60%) 240

- 過渡期津貼 80

全日制/長全日制

- 基本單位資助(60%) 120

- 過渡期津貼 40

累積盈餘上限 (續)

– 基本單位資助及過渡期津貼

學制下的「累積盈餘上限」:

++

320

160

基本單位資助(40%)

$

 半日制

- 基本單位資助(40%)

全日制/長全日制

- 基本單位資助(40%)

160

80

(7)

7

當校舍維修資助累計盈餘達學校該年撥款額的

500%

上限時,

教育局便會:

停止發放資助

根據同年經審核的周年帳目收回該年超出上限的盈餘

收回該年以後發放予幼稚園的資助額

在停止發放校舍維修資助後:

教育局仍會根據有關學生人數及資助額計算幼稚園每學年

「理論上」的校舍維修資助額

當日後學校經審核的周年帳目的校舍維修資助累計盈餘下降 至該會計年度「理論上」資助額的100%以下時,教育局便會 重新發放資助。

請注意: 停止發放期間所計算的「理論上」資助額,只用作計算 何時可恢復重新發放校舍維修資助予有關幼稚園,教育局不會 補發任何停止資助期間計算出來的「理論上」資助。

(見問與答(三) 答3)

累積盈餘上限 (續) – 校舍維修資助

(8)

因為 :

參加計劃的幼稚園的會計年度各有不同,

有些可能與其學年不同

資助調整未必會在幼稚園的同一學年或會計年度發放

所以有需要訂定「該年撥款額」的定義,以確保 :

計劃下的資助「累積盈餘上限」得以準確計算

幼稚園在其經審核的周年帳目列出盈餘/虧損

如有需要,列出超出上限而應退回教育局的盈餘

(見問與答(三) 答3 )

該年撥款額

(9)

9

在計算各項資助的累積盈餘上限方面,「該年撥款額」是 指幼稚園於有關會計年度實際收到的資助額,包括資助調 整。例如 :

會計要求: 所有計劃下各項資助/津貼收入均須以教育局發 出的發放資助或調整摘要上的實際付款日期入帳。

請注意: 幼稚園應符合以上教育局的會計要求,在經審核 的周年帳目內列出有關會計年度的各項計劃下資助/津貼的 收入。

(見問與答(三) 答3及4)

會計年度終止月 該年撥款額

2019年3月 教育局在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發放的資助額 2019年8月 教育局在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發放的資助額

該年撥款額 (續)

(10)

無論幼稚園有沒有變更會計年度,每份經審核的周年 帳目分別所涵蓋的時段不應有任何重疊或遺漏。

幼稚園應與其核數師商討改變後第一個會計年度的特 別安排,並通知教育局(財政分部管理服務組)以作 紀錄。

在計算各項計劃下資助/津貼的累積盈餘上限方面,

該年撥款額在此情況下的定義不變,即學校在有關會 計年度(可能多於或少於12個月)收到教育局發放的 資助/津貼額,包括資助/津貼調整。

(見問與答(三) 答5)

該年撥款額 (續) – 變更會計年度

(11)

11

在計劃下有一些根據實際支出發還的津貼,如:

風災特別津貼

因教職員支取有薪產假的代職人員津貼

代課教師津貼

這些津貼因根據實際支出發還,所以並不會有盈餘。

如 學 校 在 本 會 計 年 度 有 符 合 有 關 津 貼 規 定 的 開 支

(即應獲發還的開支),但因為有關津貼在下一個 會計年度發放而有暫時性的虧損

這些虧損會轉帶至下一個會計年度與收取的有關津貼 相互抵銷

毋須在本會計年度以其他計劃資助或學校經費填補

(見問與答(三) 答6)

根據實際支出發還的津貼

(12)

New

根據實際支出發還的津貼 (續)

(13)

13

New

根據實際支出發還的津貼 (續)

(14)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會 計 要 求 : 所 有 計 劃 下 各 項 資 助 / 津 貼 收 入 均 須 以 教育局發出的發放資助或調整摘要上的實際付款日期入帳。

利用入帳工作表的示範–

「與教學人員薪酬有關的資助」

「其他營運有關的資助」

「與校舍有關的資助(校舍維修資助部分)」

(15)

15

新增工作表範本-幫助學校計算計劃下「與教學人員薪酬有關的資助」、

「其他營運有關的資助」及「與校舍有關的資助(校舍維修資助部分)」。

單位資助及過渡期 津貼入帳工作表

校舍維修資助 入帳工作表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續)

(16)

學校應參閱由教育局發出的發放資助或調整摘要,以分拆資助/津貼 至半日制及全日制帳目。相關摘要可於學校入門網站下載。

每月發放資助/資助調整摘要 按兩期發放資助/資助調整摘要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續)

(17)

17

具體操作(單位資助及過渡期津貼):

啟動巨集,選擇加入教育計劃的學年、周年帳目年度及會計年結日。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續)

(18)

按照「每月發放資助摘要」及「每月發放資助調整摘要」,

由綠色線開始輸入學生人數及每名學生每月資助額。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續)

(19)

19

每次輸入完成後,核對計算金額是否等於「每月發放資助摘要」

或「每月發放資助調整摘要」顯示的金額。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續)

(20)

輸入列載於所有會計年結前收到的「每月發放資助摘要」及

「每月發放資助調整摘要」的學生人數及每名學生每月資助額。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續)

(21)

21

按照分拆結果入帳。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續)

(22)

具體操作(單位資助及過渡期津貼-準備翌年的工作表):

選擇下一個周年帳目年度。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續)

(23)

23

點擊按鈕「Rollover」,工作表便會剪下紅色線以下的資料並複 製至綠色線以下的儲存格。(工作表需要上一個學年的資料才能正確計算 調整金額。)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續)

(24)

滾動至適當位置,即可開始輸入新會計年度的學生人數及 每名學生每月資助額。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續)

(25)

25

校舍維修資助工作表所需資料有別,但總體的操作程序大致相同。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續)

按照「按兩期發放資助摘要」及「按兩期發放資助調整摘要」,

由綠色線開始輸入「資助金額」或「應獲發放金額」。

(26)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續)

按照同時收到的「每月發放資助摘要」或「每月發放資助調整 摘要」 輸入有關學年於9月份的半日班及全日班學生人數。

請注意: 其總學生人數應能符合「按兩期發放資助摘要」或

「按兩期發放資助調整摘要」所列的學生人數。

(27)

27

實例示範

(I) 單位資助及過渡期津貼入帳 - 工作表

- 發放資助或調整摘要

(II) 校舍維修資助入帳 - 工作表

- 發放資助或調整摘要

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入

–入帳工作表示範 (續)

(2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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