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 101 年第 2 次廉政會報召開情形摘要表
開會時間/地點 101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 時 30 分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室 主席 李院長三剛
出席委員
吳委員少白、姚委員 鈺、張委員繼森、陳委員厚全、陳委員啟昌、
蔡委員肇基、王委員約翰、王委員立敏、黃委員穰基、傅委員雲慶、
林委員麗英、周委員明明、洪委員至仁、陳委員展航、黃委員揆洲、
劉委員文雄、楊委員妹鳳、楊委員晴雯、莊委員李和、任委員台華、
鄭委員定乾、施委員仲堅、馬委員夢臣、袁委員興中、謝委員國珍、
鄭委員紹宇、呂委員炳榮、林委員立堅、李委員慶松(請假)
列席單位(或人員) 施世珍
議題案件數 專題報告 2 案 議題研討 2 案 臨時動議 案
重要議題案由及裁 示(決議)事項
(請以條列簡要敘 明)
壹、上次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貮、政風室主任提報「廉政工作」綜合報告:
參、專題報告
一、任委員台華報告:「落實員工平時考核以收獎優汰劣之效」
二、楊委員妹鳳報告:「如何強化膳食管理,避免膳食供應危機發生」
肆、議題(案例)研討:
議題一:媒體報導教授醫師涉不實核銷研究費案 院長裁示:
對研究經費的支用,請會計室參考北榮的規定,訂定本院明確作法,函發 相關單位遵行,雖然國科會將放寬研究費流用比例限制,但需依流用程序 簽核,不可做非研究用途或不實核銷,避免觸法。
議題二:有關本院易滋弊端業務設置「廉政品管圈」案 院長裁示:
退輔會規劃易滋弊端業務設置「廉政品管圈」乙案,與本院現有之醫品圈 作法似有差異,本案宜俟退輔會函頒相關規定後研訂本院相關作法並配合 辦理。
伍、主席結論(裁示):
一、本院醫療輔具作業仍由復建科統籌管理,醫療輔具的名稱定名為「醫療 輔具」,無縫接軌部分定名為「居家輔具」以作區隔,並利於病人分辨。
二、醫療廢棄物之處理,相關單位確實督導控管,以減低產量,節省處理成本。
三、主任委員對廉政工作非常重視,各單位對廉政指示事項,除應加強宣導,
並應確實貫徹執行。
四、請績效組瞭解高雄榮總推動「行政單位團體工作獎金」相關作法,如確實 可行,本院可比照參考辦理。
五、考試院刻正研修「公務人員考績法」,未來將明定考列丙等要件及人數比 例等,各級主管應落實員工平時考核以為因應。
六、醫護人員要鼓勵住院病患使用醫院的膳食,提供衛生安全及治療性的食 物,有助於病情掌握與治療。
七、營養室對醫院膳食,請持續嚴格管控食材及注意消防安全,杜防意外事件 發生。
八、有關研究經費的支用,請會計室參考北榮之規定,訂定本院明確作法,函 發相關單位遵行,國科會雖將放寬研究費流用比例限制,但仍需依流用程 序簽核,不可做非研究用途或作不實核銷,避免觸法。
九、設置「廉政品管圈」案,俟退輔會函頒相關規定後,再由政風室研訂本院 相關作法並配合辦理。
十、各單位對自創稿及簽案簽核後之正本文書資料應確實歸檔,以確保資料完 整性,並利於爾後調檔。
後續執行情形 會議指(裁)示事項計 10 項,函發本院各一級單位貫徹執行,另將會議資料、
會議紀錄暨指(裁)示事項陳報輔導會核備。
承辦人: 劉重昆 職稱: 專員 電話:04-23592525#2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