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 103 年第 3 次廉政會報召開情形摘要表
開會時間/地點 103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 時 30 分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室 主席 李院長三剛
出席委員
吳委員少白、姚委員 鈺、張委員繼森、徐委員中平、陳委員啟昌、
陳委員得源、王委員約翰、王委員立敏、黃委員穰基、傅委員雲慶、
林委員麗英、周委員明明、洪委員至仁、陳委員展航、黃委員揆洲、
劉委員文雄、楊委員妹鳳、楊委員晴雯、莊委員李和、任委員台華、
鄭委員定乾、施委員仲堅、馬委員夢臣、袁委員興中、謝委員國珍、
鄭委員紹宇、呂委員炳榮、李委員慶松、施委員世珍 列席單位(或人員) 蔡毓哲
議題案件數 專題報告 1 案 議題研討 3 案 檢討報告 1 案
重要議題案由及裁 示(決議)事項
(請以條列簡要敘 明)
壹、上次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貮、政風室主任提報「廉政工作」綜合報告:
參、專題報告:
工務室提報::「新門診大樓興建工程行政透明措施」。 院長指示:
推動新門診大樓興建工程行政透明措施」,請工務室依建置具體透明化措施 貫徹執行,每月將執行成效相關資料送政風室彙陳退輔會政風處。
肆、檢討報告:
「前醫事檢驗師曾○○收賄案檢討報告」。 院長指示:
爾後各醫療部科辦理醫療儀器設備採購案,應負提出採購規格及訪價,並 會請補給、工務室等單位決定招標方式,且以公招標辦理為原則,避免承 辦人單獨與廠商協議,減低收賄弊端。
伍、議題研討:
議題一:有關前教研部主任研究經費核銷涉偽造文書案 院長裁示:
一、照案通過。
二、爾後本院各研究計畫之執行,不得再以研究助理繳回部分薪資成立研 究公積金之模式支付及核銷相關經費,以符合行政透明要求。
議題二:有關本院報廢財產之管控案 院長裁示:
一、照案通過。
二、對「報廢財產」之財產,請補給室訂定院內之作業流程,院內的財產 設備由各單位分層負責,建立財產管理人制度,才能確實做好財產報廢與 管理。
議題三:有關急診部前科主任○○○疑涉醫師診察費分配不公案。
院長裁示:
照研議事項通過。
陸、主席結論(裁示):
一、退輔會對儀器設備驗收的細節會更詳細、要花更多的時間,防範弊端發生,
補給室在作業流程的程式上,可以請資訊室協助修改,務必要盡快做好,
遇有困難要盡力克服以符合退輔會的要求。
二、近期接獲匿名信檢舉本院醫師在外兼職(差)情事,請各單位主管要求所 屬同仁,公務員是不允許在外兼職或投資事業,若查有實情則依法處理。
三、病患服務廉政民意問卷調查,針對受訪者最不滿意與改進事項請相關單位 持續追蹤,分院部份,請照總院處理方式辦理。
四、各單位教育訓練課程如屬必修課程,可列入中榮 e
學網,核予適當的時數認證,提供同仁自行上網學習管道。
五、廉政會報資料請轉發各分院,也可在本院網站及政風園地內也有相關的資
料可供參考運用。
後續執行情形 會議指(裁)示事項計 14 項,函發本院各一級單位貫徹執行,另將會議資料、
會議紀錄暨指(裁)示事項陳報輔導會核備。
承辦人: 劉重昆 職稱: 專員 電話:04-23592525#2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