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國立空中大學 105 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試題【正參】36 科目:民法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國立空中大學 105 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試題【正參】36 科目:民法"

Copied!
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國立空中大學 105 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試題【正參】36

科目:民法(財產法篇:總則、債、物權) 2-1 頁

壹、選擇題 (每題 6 分,計 30 分)

(D)1. 小華現年 15 歲,就讀於中學,平日喜好電動玩具。某日,小華乘父母親不在家,私下與鄰近的 店家約定,購買一套玩家級電子遊戲軟體,價金 2 萬 5 千元。試問,依照民法的規定,此項軟體 購買合約的法律效力為:(A)有效,因為小華已年滿 14 歲(B)無效,因為小華尚未滿 20 歲,不具有 完整行為能力(C)有效,但其父母親及法院得在三個月隨時撤銷(D)效力未定 p.27

(D)2.甲借貸 10 萬元給乙,雙方約定,在三個月貸款期間屆滿後,甲可以選擇與指定,乙用現金償還,

或是由乙將機車交付給甲,作為清償。有關這項選擇之債,甲的擇權是屬於:(A)身分權(B)人格權 (C)請求權(D)形成權 p.167

(B)3.依照民法的規定,租金的消滅時效期間為多久:(A)2 年(B)5 年(C)7 年(D)15 年 p.98

(C)4.以下有關受輔助宣告的敘述,何者正確:(A)受輔助宣告人在法律上視同無行為能力人(B)受輔助 宣告人在法律上就成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行為能力與未滿 20 歲的學生相同(C)受輔助宣告人如 欲進行訴訟或和解,須獲得輔助人的同意(D)受輔助宣告人非經輔助人同意,不能為贈與或參與合 夥事業經營,但可以因生活上需要為小額消費借貸或就此為抵押物的設定 p.29

(B)5.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資向小明購買小貨車乙輛,作為經營貨運生意之用。但現因生意不佳,三人遂 決定將貨車轉售給丁,並由甲、乙、丙與丁共同簽訂買賣契約。有關此項買賣法律關係,以下敘 述哪一項是正確的:(A)甲乙丙三人所負債務為可分之債,各自分別對丁負責(B)甲乙丙三人之間,

準用關於連帶債務之規定(C)因為貨車為三人共有,甲乙丙三人與丁成立三個買賣契約關係,互為 獨立,三人間每人並無關係(D)以上皆非 p.219

貳、名詞解釋(每題 6 分,計 30 分) 1. 諾成行為 p.59

2. 單獨虛偽意思表示 p.68 3. 代位權 p.190

4. 無因管理 p.133 5. 讓與請求權 p.172

參、簡答題(計 40 分)

一、民法原則上禁止私力救濟,但有哪些例外情形?試簡要說明,並各舉出一個生活上的事例。(本 題 10 分)

ANS: 正當防衛、緊急避難、自助行為 (本題 10 分)

(以上三小項,如僅答標題而未加說明,每小項評 2 分)

二、志明與阿花育有女兒小安,今年 8 歲,就讀於小學。某日,在下課時,小安因與同學嬉鬧,在走 廊亂衝快跑,撞傷同學小良。試簡要說明,依照民法的規定,志明與阿花對於小安撞傷的小良行 為,在法律上的責任為何? (本題 10 分)

ANS: 志明與阿花為小安的法定代理人,然後說明法定代理人的特別侵權行為責任

(區別行為人在行為時有無識別能力而不同)、中間責任(法定代理人得舉證無監督疏失而免責)

以及衡平責任

(以上每種責任,如僅答標題而未加說明,每種項 2 分) pp.148-149

(2)

國立空中大學 105 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試題【正參】36

科目:民法(財產法篇:總則、債、物權) 2-2 頁

三、試簡要說明,何謂雙務契約?(本小項 2 分)依照民法的規定,雙務契約的效力有哪些?(本小項 8 分) (本題 10 分)

ANS: (1) 雙務契約的意義 p.204 (4 分)

(2) 雙務契約的主要法律效力為: 同時旅行抗辯權及危險負擔 (8 分)

( 以上二小項,如回答正確且說明完整,每小項評 4 分,如僅答標題而未加說明,每小項評 2 分)

四、請試簡要說明:何謂契約之解除? (本小項 2 分)依照民法債編的規定,法定解除發生的原因有哪些?

(本小項 8 分) (本題 10 分)

ANS: (1)契約解除 , p.200 (2 分)

(2)法定解除的原因有三: (i)給付遲延 (ii)給付不能 (iii)不完全給付 (8 分) (以上三小項,如僅答標題而未加說明,每小項評 2 分) p.20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