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梧棲區順境宮保玄杯書法比賽活動辦法
一、 目的:為恭祝本宮保生大帝渡臺濟世五十周年紀念,並為發揚傳承書法藝 術,推展書法教育,提升民眾對書法之興趣,建立培育生活美學的社會,特 辦理本活動。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梧棲順境宮管理委員會 三、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 承辦單位: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
五、 協辦單位:臺中市議員陳廷秀服務處
六、 參賽資格:凡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學校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依身分按 比賽分組報名參加。
七、 參賽方式:請至 Google 表單報名,各組名額限六十人(以報名先後順序為 準)。(網址:https://forms.gle/ckLeUt439op7u4UF8)
八、 參賽組別:
(一)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歡迎低年級同學參加)。
(二)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三)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
(四)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九、 比賽程序:
1. 各組線上報名人數錄取六十人(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主辦單位得視 參賽人數酌量增減),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揮毫書寫。
2. 作品規格:高中組以對開(35x135 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國小組及國 中組以四開(35x70 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須加落款。
3. 比賽日期及時間:108 年 11 月 9 日(星期六) 國小中年級組-08:30- 09:30、國小高年級組-10:00-11:00、國中組-13:30-14:30、高中組- 15:00-16:00。活動當日若遇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行政院人事行政 總處或臺中市政府發布『臺中市停止上班上課』時,比賽延期舉行,
連絡電話:04-26396392(順境宮)王先生 0928-992395、04- 26394234#720 (永寧國小陳主任)。
4. 比賽地點:臺中市梧棲區永寧國小地址: 臺中市梧棲中央路一段 160 號。(決賽地點若 臨時有變更另函通知及網路公告)
5. 比賽題目:當日由主辦單位當場公布,提供比賽用紙,筆墨自備。
6. 參賽者當日請出示在學證明或身分證明,以供報到時身分識別,不符 組別資格參賽者,取消競賽資格及獎項。
十、 評審及獎勵:
(一)評審:聘請國內書法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參賽者對評審結果 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獎勵方式:各組參加現場決賽者致贈紀念品一份。
每組分設一、二、三名、優選,名額及獎項如下:
單位:新臺幣/元
組別 獎項(獎金)
第一名
(一名)
第二名
(二名)
第三名
(三名)
優 選
(若干名)
備註
國小中年級組 3,000 元 獎 盃獎 狀
1,500 元 獎 盃獎 狀
1,000 元 獎 盃獎 狀
500 元 獎 狀
獎杯將秀出 作品
國小高年級組 3,000 元 獎 盃獎 狀
1,500 元 獎 盃獎 狀
1,000 元 獎 盃獎 狀
500 元 獎 狀
獎杯將秀出 作品
國中組 3,000 元 獎 盃獎 狀
1,500 元 獎 盃獎 狀
1,000 元 獎 盃獎 狀
500 元 獎 狀
獎杯將秀出 作品
高中組 3,000 元 獎 盃獎 狀
1,500 元 獎 盃獎 狀
1,000 元 獎 盃獎 狀
500 元 獎 狀
獎杯將秀出 作品
註:獎金屬於稿費性質(執行業務收入),凡是個人參加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均需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十一、 成績公告及頒獎:
(一)決賽成績公告:108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五)永寧國小網站首頁及順境 宮 FB。
(二)頒獎: 108 年 12 月 16 日晚上六點,配合順境宮保生大帝渡臺濟世五 十周年紀念慶祝晚會(平安餐-順境宮廟前廣場)辦理頒獎,並陳列前三 名得獎作品。
十二、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自備書寫用具,但不能攜帶有格子墊布等物品,決賽用紙由 主辦單位提供。
(二)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除 保有刪改、修飾權外,並有刊印、複製、展覽及作為推展社教使用之 權利,且不另致酬。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三、 附則:得獎作品作者應同意得獎作品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印製畫集或文宣用 圖像、公開展覽使用,不得向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未得獎作品不另 退件。
十四、 本經費由臺中市梧棲區順境宮管理委員會相關經費項下支出。
十五、 本計畫經臺中市梧棲區順境宮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六、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