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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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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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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市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110年度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守衛)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110年4月14日府授教秘字第1100088205號函。

(二)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

(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屬中小學值日夜工作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四)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二、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65歲以下,體能狀況良好,足以勝任指派工作者。

2.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男女皆可,品行端正、操守廉潔、心理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 好者。

3.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資格(具有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4.能繕寫工作日誌及填寫表格,並具備應對能力。

5.具園藝、水電維護及各項修繕專長等尤佳。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未具、兼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曾服公務,因貪汚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未結案者。或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 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7.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者。

8.行為不檢,查證屬實者。

三、甄選名額: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時間:

1.每週一至週日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週休兩日為原則,另能配合總務處守衛輪值調整班 別,視實際需求配合輪值早、晚班。

2.延長之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註:1.每週休假日二日為原則,如因特殊情況,得隨時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之。

2.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機關規定應放之假日及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等相 關規定辦理,如該等假日需與工作日對調時,得配合學校運作與任務需要調整之。

五、工作內容:

(一)擔任學校校園安全維護工作,並協助處理偶、突發事件。

(二)值勤時間內接聽電話,如有重要案件或災害發生,應即報案並聯繫幹事、總務主任或校 長等有關人員。

(三)管制門禁、巡查可疑人物之出入、辦理會客登記及填寫警衛工作日誌等事宜。

(四)巡視校區發現可疑之人、事、物應適當處理,並立即通報學校有關人員。

(五)協助學校於上下學時間,指揮交通、維護學生安全。

(六)維護警衛室整潔,並協助整理校園環境綠美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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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七)協助開啟教室門鎖、檢查關鎖門窗、水電開關及收受信件等。

(八)課後及例假日活動支援及假日校園施工時之協助。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待遇:

(一)採月薪支給,守衛每月薪資新臺幣24,926元。(依勞基法及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 (二)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提撥等依政府相關規定辦理,勞退基金及勞、健保自負額費

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三)本校不提供膳食及住宿。

(四)如遇臺中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七、僱用期間:

(一)僱用期間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表現優異,再以當年度 為限,續約至110年12月31日止。

(二)僱用人員任用期間,由本校考核評估該員是否勝任工作,如無法勝任則依據勞動基法第 十一條第五項(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終止勞動契約。

(三)經甄選備取人員,俟原僱用人員出缺時,通知遞補僱用。

八、解雇條件:

(一)依據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依據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九、報名:(免報名費)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直接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學校公告或 臺中市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校務佈告欄(https://ynps.tc.edu.tw/)自行下載。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4時止。

(三)報名方式:親自送件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遇假日則交給本校守衛轉交】,如委託他人,

請簽署委託書。

(四)報名地點:臺中市立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總務處事務組(地址:臺中市梧棲區中央路160 號;電話:04-26394234轉731)。

(五)報名表件:繳交下列表件,並請攜帶相關證件正本以備查驗。

1.報名表(請貼妥最近半年兩吋半身照片),填寫完整確實。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男性請另附兵役資料。

3.身心障礙手冊(須在有效期限內)。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力資格證明。

5.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專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7.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8.委託書(親自報名則免附)。

9.切結書。

※應繳證件及資格文件不齊全、不符合者不予受理。

十、甄選方式:書面審查【40%】,面試【60%】。 十一、甄選時間和地點:

(一)日期:110年4月21日(三)上午9:00起,依報名順序面試。

(二)地點:本校校史室。

(三)參加面試請於當日上午8時50分前先至總務處報到(逾時視同放棄)。

(3)

十二、錄取及報到:

(一)放榜:

1.錄取人員名單將於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學校公告 及本校網站(https://ynps.tc.edu.tw/)校務佈告欄,並以電話通知當事人。

2.依成績排列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面試分數未達70分不予錄取。

3.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 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二)報到:

1.錄取人員由本校電話另行通知,逾時以棄權論並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錄取人員應於到職一週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 正本 1份。

十三、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 責。

(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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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110年度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警衛)甄選報名表 報名編號(應徵者勿填) :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請貼二吋 半身照片一張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連絡電話 (O) (H)

(手機)

最高學歷 學校 科系畢業

經 歷

服務單位 職稱 起訖年月 主要工作職務專長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簡要自傳

以上所填屬實,特此具結。 應徵人: (簽章)

繳驗證件 及繳交資 料影本

1

□身分證正、反面 5 □其他專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2

□身心障礙手冊 6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 □委託書(親自報名則免附)

4

□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無則免附) 8 □切結書

資格審查 □合格 □不合格 審查人簽章

(5)

臺中市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110年度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甄選繳交文件 一、身分證影本

正面 反面

二、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正面 反面

◎以下請依序附於後裝訂(A4格式)

三、男性須檢附役畢或無需服兵役證明文件影本共 件(女性免附;填0)。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力資格證明影本共 件。

五、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共 件(無則免附;填0)。

六、其他專長證件影本共 件(無則免附;填0) 。 七、委託書共 件(無則免附;填0)。

八、切結書共 件。

(6)

6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本人 , 年 月 日生,國民身分證 統一編號: ,為應徵臺中市梧棲區永寧國民 小學身心障礙行政助理(警衛)所需,同意 貴校申請查閱本人 有無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

此致

臺中市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

立同意書人: (簽名)

國民身分證

統 一 編 號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月 日

(7)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應徵貴校110年甄選身心障礙行政助理,如 服務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發生時,本人願無異議放棄錄用資格,由學校依 規定予以解聘:

一、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 滅者。

四、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七、 有吸毒、酗酒、嗜用藥物、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八、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者。

九、行為不檢,查證屬實者。

此致

臺中市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公)

(私)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月 日

(8)

8

委 託 書

本人 因故無法親自報名貴校110年度身心障礙行 政助理甄選,茲委託 (與委託人關係: ) 全權處理報名事宜,如有任何遲誤致無法完成報名手續,

願自負一切責任。

此致

臺中市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

委 託 人 : 身 分 證 字 號 : 地 址 : 電 話 :

受 託 人 : 身 分 證 字 號 : 地 址 : 電 話 :

受託人於現場報名時 ,應 持 委託人及受託人身 分證 件核對。

(簽章)

(簽章)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月 日

(9)

※注意事項:

1.甄選地點:臺中市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臺中市梧棲區中央路一段160號)。

2.甄選時間:110年4月21日(四)上午08:50報到,09:00開始面試。

3.面試地點:本校校史室。

4.面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本准考證。

5.面試過號並在最後一位考生面試結束前完成報到者,得列為最後甄試。

6.遇天然災害為人力所不能抗拒而需延期時,請依本校通知日期另行應試。

7.應考人應嚴守紀律不得擾亂考場秩序,如有作弊或冒名頂替者,即取消應考資格。

甄選 日期

甄選

項目 時間

到考證明

(由主試人 簽 章)

1 0 0 110

年 4 月 21 日 (三)

報到

08:50

| 09:00

面試

09:00 | 10:00

臺中市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

110年度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警衛)

准 考 證

貼 相 片 處

姓 名:

准考證

附記: 1.本證請隨身攜帶。

2.應試時,請準時到達。

3.甄選地點:梧棲區永寧國民小學

(地址:臺中市梧棲區中央路一段160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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