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第 3 屆第 1 次定期大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業務報告
報告人:局長 葉壽山 日 期:108 年 4 月 9 日
目錄 頁數 壹、 組織架構與主管人員名冊 1
貳、 前言 3
參、 半年來創新及重要措施 4
肆、 重點業務報告 15
一、兒童少年福利 15
二、婦女福利 29
三、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 36
四、老人福利 42
五、身心障礙福利 54
六、社會救助 66
七、石化氣爆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69
八、社會工作 73
九、志願服務 76
十、社區發展 79
十一、人民團體 83
十二、其他 84
伍、 未來努力方向 86
陸、 結語 9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業務報告
壹、組織架構與主管人員名冊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組織架構
副局長
主任秘書
人 事 室 政
風 室 副局長
專門委員 專門委員
婦 女 及 保 護 服 務 科
秘 書 室
會 計 室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科 人
民 團 體 科
社 會 救 助 科
老 人 福 利 科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科
社 會 工 作 科 科
局長
局 本 部
附 屬 機 關
兒 童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長 青 綜 合 服 務 中
心
家 庭 暴 力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無 障 礙 之 家 仁
愛
之
家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主管人員名冊
職稱 姓名
局長 葉壽山
副局長 謝琍琍
副局長 葉玉如
主任秘書 陳世璋
專門委員 李慧玲
專門委員 陳綉裙
人民團體科科長 林聖峯
社會救助科科長 鍾翠芬
老人福利科科長 方麗珍
身心障礙福利科科長 陳惠芬 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科長 何秋菊 婦女及保護服務科科長 蕭惠如
社會工作科科長 黃慧琦
秘書室主任 陳韻雅
會計室主任 嚴曼麗
政風室主任 鄭妙嬋
人事室主任 吳美鳳
仁愛之家主任 歐美玉
兒童福利服務中心主任 楊蕙菁
無障礙之家主任 陳桂英
長青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姚昱伶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 許慧香
貳、前言
許議長、陸副議長、各位議員女士、先生:
欣逢 貴會第 3 屆第 1 次大會,壽山謹代表本局全體 同仁向議長、副議長及各位議員女士、先生對本市社會福 利工作的支持與指導,表示謝意與敬意。
本局推動社會福利以「弱勢優先、保護、照顧、支持 與發展」為核心價值,因應市民需求,推出適切貼心的服 務,讓市民以最近便的方式獲得周全的照顧。
本市持續精進創新規劃社會福利,在兒少福利面向,
持續建置社區公共托育資源、培力青少年公民意識及社會 參與行動力。在婦女福利面向,促進婦女增能學習培力創 業、宣導性別平等,鼓勵女孩朝多元領域發展,帶動職場 改善。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面向,加強兒少保護案件 通報宣導、整合跨專業資源,提升保護服務品質。在老人 福利面向,推動長照 2.0,佈建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
增設日間照顧中心、整合老人照顧服務與托育服務資源推 動老幼共融之世代中心。在身心障礙福利面向,建構身心 障礙共融社區,推動社區式照顧支持服務及規劃設置全日 型住宿生活照顧機構。在社會救助面向,辦理實物給付整 合服務、鼓勵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脫貧自立。推動「強化社 會安全網計畫」,提供家庭支持服務。強化公私協力推動 社會福利,鼓勵市民擔任志工、輔導人民團體健全組織、
培力社區開辦福利據點方案。
現謹將本局 107 年 7 至 12 月新辦及重要措施、重要工作執行 情形以及未來努力方向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參、半年來創新及重要措施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
(一)設置育兒資源中心及推動公共托嬰中心
1.設置育兒資源中心,提供優質育兒資源及遊戲空間,
減輕家長育兒壓力。107 年 12 月 19 日於大樹區增設 1 處育兒資源中心,截至 12 月底已於前鎮(3 處)、三 民(2 處)、鳳山、左營(2 處)、仁武、大寮、小港、
岡山、林園、前金、路竹、旗山、彌陀、楠梓及大樹 等區設置 19 處育兒資源中心。另於大旗山地區及沿 海大岡山地區分別設置育兒資源巡迴服務車「青瘋俠 1 號」及「草莓妹 1 號」,提供家長定點定時或社區 預約育兒巡迴服務,輸送育兒資源,並建置托育諮詢 服務專線,提供嬰幼兒及其家庭托育及補助等資訊
、辦理嬰幼兒課程、親職教育課程、親子活動服務
,107 年 7-12 月計服務 371,568 人次。
2.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支持家庭生養,整修低度運 用之公共空間籌設公共托嬰中心,提供育兒家庭優 質示範性托育服務。截至 107 年 12 月底已於三民(2 處)、鳳山(2 處)、左營、前鎮、仁武、大寮、小 港、新興、岡山、鼓山、林園、前金、路竹、旗山 及楠梓等區成立 17 處公共托嬰中心,委託民間單位 經營管理,可收托 750 名未滿 2 歲幼兒,並於 107 年申請中央補助並獲核定設置 4 處社區公共托育家 園,107 年 12 月 19 日於大樹區開幕啟用本市第一 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並已再爭取 108-109 年補助 增設 8 處。
(二)推動社區性托育服務資源
1.本市首創「定點計時托育服務計畫」,滿足家長因突
發事件之托育需求,提供 6 個月以上至未滿 6 歲兒 童臨時托育服務,於本局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委託 民間單位承辦,107 年 7-12 月計有 191 人次預約臨 托服務。
2.因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協助民眾取得合格托 育人員資格,辦理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107 年 7-12 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理公費 班 6 班,本局委託民間單位開設自費課程 14 班,合 計開設 20 班,結訓人員共 804 名。
3.爭取衛生福利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少子化友善育 兒空間建設-建構 0-2 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第 一期」(107 年)經核定補助 23 案,補助金額 3,161 萬元,第二期(108-109 年)申請 38 案,計畫總經費 1 億 1,236 萬餘元。
4.配合中央自 107 年 8 月 1 日起推動未滿 2 歲兒童托 育準公共化服務,建置托育準公共化機制,對於將 幼兒交由保母或托嬰中心照顧的家庭,透過政府與 居家托育及私立托嬰中心合作,由政府協助支付每 月 6,000 元至 1 萬元不等之托育費用,將托育費用 支出控制在家庭可支配所得的 10-15%間。截至 107 年 12 月,本市準公共化托嬰中心簽約家數計 41 家
,可簽約家數計 48 家,核定收托人數計 1,542 人,
實際收托人數計 1,007 人;本市準公共化居家托育 人員簽約人數計 1,908 人,可簽約人數計 2,742 人
,核定收托人數計 3,816 人,實際收托人數計 1,990 人。
(三)調整生育津貼發放額度
為鼓勵市民在地「願生樂養」,且考量現在家庭生育數
少,未達合理的人口替代率,本市檢討原有的生育津 貼發放金額,自 107 年起調整生育津貼發給額度為第 1 胎 1 萬元、第 2 胎 2 萬元,107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 的第 3 胎以上新生兒,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仍可領取 4 萬 6,000 元生育津貼。
(四)辦理「青春 X 夢想=無限大」青少年行動成果
培力在地青少年以行動實踐回饋社區,107 年辦理青 春作伴及大高雄青年圓夢計畫。為呈現青少年社區服 務及開展公益活動成果,於 107 年 11 月 10 日在大東 文化藝術中心戶外辦理成果分享會,展現各團隊參與 社會服務、夢想實踐的成長與感動,計 100 餘名青少 年與社區長輩參與分享。
二、婦女福利
(一)辦理婦女福利與性別平等宣導活動 1.辦理婦女增能培力方案
因應弱勢婦女需求,針對單親、中低收入戶及身心 障礙家庭等中高齡弱勢婦女,以「婦女增能」為出 發點,辦理婦女經濟培力方案,107 年 7-12 月提供 創業相關培力課程計 15 場次、147 人次參與;辦理
「女力市集」25 場次、265 人次參與。成立「好好 逛幸福館」及好好逛粉絲專頁,截至 107 年 12 月底 計 12,269,615 人次瀏覽。另於 11 月 17 日在「集盒 .KUBIC」貨櫃園區辦理「女能女力 愛的培力-陪妳 拚經濟成果展」,現場攤位由創業婦女學員運用「行 銷五力」之創造力、執行力、宣傳力、網路力及說 服力等主題呈現。
2.辦理「2018 國際女孩日在高雄」活動
配合聯合國 10 月 11 日「國際女孩日」,本局在當天 舉辦「She 勢待發‧女孩玩科技」活動,邀請微軟 全球科技競賽冠軍與高雄在地的三位「理工女孩」
現身說法,原來「玩科技的女孩,正夯」,計 512 人 參與。另於 107 年 10 月 11 日至 11 月 11 日在婦女 館展出國內外「女科技人」,希帶動改善職業場所,
達到全面支持鼓勵「理工女孩」的效果。另透過臉 書粉絲頁、社會局官網宣傳,瀏覽觸及逾 13,000 人
。
(二)培力新住民領導人才
辦理新住民團體增能計畫~開放空間學習工作坊,集結 公、私部門新住民工作者,透過討論議題,增進新住 民團體中資深與新進工作者資訊交流,提升對社區公 共服務及社會參與議題關注,計 14 個單位、45 人參 加。
(三)擴大辦理坐月子到宅服務
本市新生兒家庭未請領生育津貼,可擇由受過專業訓 練的坐月子到宅服務員到府提供客製化服務,107 年 起調增免費坐月子到宅服務時數,第一胎提供免費 80 小時(價值 2 萬元),第二胎提供免費 160 小時(價值 4 萬元),第三胎提供免費 240 小時(價值 6 萬元)。另推 出包月優惠,享有服務滿 240 小時打八折的優惠,提 供民眾平價可靠的坐月子服務。
三、家庭暴力防治
(一)執行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專家協助評估診斷與鑑定計 畫
為協助研判本市受理之兒童或少年保護案件受虐情事
及傷害程度並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及診斷評估與鑑定,
引入專家協助調查機制,以供案情研判之佐證,提升 兒童少年驗傷採證及醫療服務品質,健全兒少權益保 護制度。
(二)辦理特殊境遇婦女自立生活服務計畫
為協助本市受暴婦女自立生活之準備,透過提供個案 輔導、目睹兒少關懷扶助、團體輔導之培力課程及中 長期住宅服務措施等服務,增強婦女權能,達到就業
、累積財富及自立生活能力,107 年 7-12 月服務 45 案,提供居住規劃、就業協助、經濟扶助及法律扶助 等服務計 1,570 人次。
(三)辦理家庭暴力防治宣導活動
1.推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觀念
至各級學校、社區及其他機構辦理多元化防治宣導 活動,107 年 7-12 月共辦理 203 場次、17,855 人次 參與。
2.運用多元媒材及網路力量,鼓勵市民通報
提供宣導影片、宣導品與簡報等媒材予各社福中心
、社區或區公所等單位於宣導時播放與贈送,以增 進市民對家暴觀念的瞭解,影片另發佈於本局家防 中心臉書、YouTube 等,透過網路力量鼓勵民眾勇 於通報一同防治家庭暴力。
四、老人福利
(一)規劃區區有社區照顧服務
為充實本市社區式長期照顧資源,本局偕同衛生局、
原民會推動多元日間照顧服務。107 年下半年新增 3 區 3 家日照中心,包含楠梓區康成日照、鳳山區高齡
日照及大樹區日照中心等。截至 107 年 12 月底已設置 32 處日間照顧中心(其中 7 處為小規模多機能)、33 處 日間托老據點,共涵蓋 38 個行政區,完成一區一日照
(托)多元佈建。
(二)推動長照 2.0
配合長照服務法與長照十年計畫 2.0 於 106 年度起實 施,擴大納入服務對象,並提辦創新服務試辦計畫,
另配合相關子法立法、持續擴充服務能量、建置服務 據點。截至 107 年 12 月底重要成效如下:
1.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
衛生福利部自 105 年度起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 體系」迄今,107 年度起改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規 劃佈建 A 級及 C 級據點,至 B 級據點則由現行長照 單位辦理,為綿密佈建本市長照服務據點,建置完 善之長照資源網絡,本市規劃 4 年(106-109 年)
佈建 52A-286C。本局及衛生局盤點各區長照服務 能量,截至 107 年 12 月底止本市已佈建 46 處 A 級 據點、129 處 C 級據點及 660 個長照特約單位,以 提供市民整合及近便的照顧服務。
2.宣導本市長照 2.0 政策
為促使市民瞭解長照 2.0 服務內容,於本局網頁設 置長照 2.0 專區,107 年 7-12 月對於社區關懷據 點及各項聯繫會議、身障及老人團體辦理 31 場宣 導活動。另刊登平面媒體版面、公車車體廣告、張 貼海報及布條懸掛、戶外電視牆、市府宣傳管道等 各項宣傳方式,以利市民能透過不同管道得知長照 2.0 的服務內涵及申請管道。
3.爭取衛生福利部前瞻基礎建設經費
(1)「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 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107 年度經核 定補助 14 案,包含 2 處老人活動中心、2 處在 地閒置空間、6 處社區活動中心、1 處衛生所成 立長照衛福據點及 3 處照管中心分站,共計補 助金額 4,664 萬 4,000 元。
(2)「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 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直轄市、縣(市) 政府社會福利機構、老人文康中心耐震補強及 整建計畫」補助,中央核定 107 年補助 2 案,
分別為左營區老人活動中心 300 萬元及林園區 長青文康活動中心 39 萬 8,000 元,合計補助 339 萬 8,000 元。
(三)辦理小規模多機能服務
配合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小規模多機能」
,107 年下半年新增 1 處,目前已有 7 處服務單位辦 理。
(四)增設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1.107 年下半年新增 19 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至 12 月底全市計 273 處據點,提供老人可近性之關懷訪 視、問安諮詢、餐食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等預防照 護服務。
2.107 年 9 月拍製《據點志工高雄生產‧雄安心》微 電影,呈現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志工培訓,及於社區 照顧服務推動上的表現,宣傳本市據點志工培訓的 成果。
3.為鼓勵本市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辦理共餐服務及提倡 長輩健康飲食觀念,肯定廚房志工之付出及辛勞,
於 107 年 11 月 28 日辦理「美味不設限~呷賀呷巧呷 雄霸」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總舖師爭霸賽,藉由公開 評選、頒獎方式,讓社會大眾認識社區照顧關懷據 點,進而鼓勵民間單位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五)辦理多元健康促進服務計畫
1.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 125 小時,共計 40 名結訓,並 調訓 105 年及 106 年持續服務 10 時段之照顧服務員
,計 40 名參訓。
2.辦理高雄健促 2.0 方案,引進職能治療師及物理治 療師等專業人員進入 20 個據點,評估據點長輩需求
,設計專屬活動教案,提升健康促進服務效益,導 入 30 次課程,計服務 19,394 人次。
3.從歷年專業治療師與據點志工協力產出之教案中,
精選 20 則包括營養、認知、平衡、居家安全、身體 活動、在地特色、日常生活活動以及心理社會等八 大面向,以淺顯易懂、閱讀容易的方式編排印製「
高雄健促 2.0 教案手冊」,希望讓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及 C 級巷弄長照站的志工容易操作,用以服務長輩
。
(六)辦理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計畫
107 年衛生福利部補助本市辦理「家庭照顧者支持服 務方案」,本市設有 1 處家庭照顧者資源整合中心、6 處家庭照顧者關懷據點,針對經評估為高負荷家庭照 顧者,提供 8 大項服務項目及因地制宜創新型服務,
並由專業社工人員連結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
、護理師等,協助家庭照顧者,提供教育性、心理性
、支持性多元化支持服務,截至 107 年 12 月共計服 務 1,023 人次。
五、身心障礙福利
(一)新增身心障礙服務據點
為達身心障礙者服務據點區域平衡,輔導民間團體於 內門區增設 1 處「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提供近便性服 務。
(二)規劃設置全日型住宿生活照顧機構
運用岡山榮譽國民之家(燕巢區)原幼稚園閒置空間 興建無障礙之家北區分院,預計可服務 120 位身障者
,於 107 年 7 月 30 日辦理動土典禮,預計 109 年 6 月完工,109 年 9 月啟用。
(三)提供偏鄉輔具巡迴據點及輔具巡迴專車服務
為提供本市偏遠地區之身心障礙者、行動不便或外出 能力受限者之輔具評估、輔具回收、輔具維修等服務
,本局運用輔具服務車 1 輛,提供偏遠地區輔具巡迴 服務。另於茄萣區及林園區增設輔具服務站,提供更 具近便性之輔具評估、維修及租借服務,減少民眾交 通往返之不便。
六、社會救助及災害救助
(一)實物給付制度整合服務方案
1.本局自 107 年度起整合原有實物銀行及食物券方案
,辦理「實物給付制度整合服務方案執行計畫」,執 行單位輔以個案關懷訪視、家事服務、家庭成長課 程等培力服務,藉以逐步提升案家自我價值與家庭 管理效能,並積極鼓勵其參與社區活動培養自立動 機,以避免長期依賴社會資源並逐步脫離貧窮。
2.為讓偏遠地區弱勢民眾就近取得服務,縮短服務距
離,設置「幸福分享中心-高雄市實物銀行甲仙店」
,擔任愛心物資募集、發放及轉運站功能,讓各界 愛心資源深入偏遠地區就近提供弱勢家庭物資及關 懷服務。更結合社工專業評估,透過提供生活物資 協助解決及改善弱勢家庭生活困境,提供全面性的 照顧服務。
七、社會工作與志願服務
(一)持續推動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
為保障社工人員執業安全,申請衛生福利部 107 年社 工人身安全提升計畫,協助本局暨附屬機關購置人身 安全相關設施設備,另協助民間單位申請衛生福利部 本項計畫,購買設施設備、辦理教育訓練、提供社工 保險及心理諮商等服務。
(二)辦理國際志工日系列活動
為響應 107 年國際志工日,以「這一天!我們一起做 志工~簡單、快樂、榮耀」為活動主軸,宣達 12 月 5 日國際志工日意象及志工服務體驗、書展、志工運動 大會、志願服務成果分享等系列活動相關訊息,鼓勵 市民參與志願服務。
(三)推動「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本府配合行政院推動「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規劃 佈建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補充所需社工人力,整合兒 少保護及兒少高風險家庭服務、建立集中派案機制、
辦理各式家庭支持服務方案,加強政府跨體系資源連 結等,構築更為全面之社會安全網。
八、人民團體與社區發展
(一)促進人民團體組織發展
為增進社團領導及會務人員知能,辦理「人民團體會 務人員研習」,健全組織功能,強化會務推展。
(二)在地多元師資培力與社區經驗協力
為厚植社區發展工作與福利照顧人力資本,帶動起步 型社區發展,透過「在欉紅多元福利照顧師資團隊」
,針對有意推動社區各項福利工作之社區,媒合師資 團隊前往授課及經驗傳遞,減少社區單打獨鬥的困境
。
(三)開發社區福利據點
積極培力並輔導社區發展協會開辦社區福利據點方案
,藉由辦理社區團隊整備暨老人關懷初辦準備,增強 社區能量,鼓勵推動社會福利服務方案。
九、公私協力
積極媒合民間資源,由本局各單位主動結合民間慈善 團體各類資源,用於本市弱勢民眾濟助、兒少保護方 案、新住民婦女人力教育及產業發展等,107 年 7-12 月結盟財力、物力共計 6,995 萬 9,337 元。
十、持續運用活化公有空間提供各項福利服務
(一)本局及附屬機關運用公有及民間特色空間辦理或規劃 老人、身心障礙、兒少、婦女、新住民、社會救助、
保護性業務等各項福利服務及設置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截至 107 年 12 月底,已運用 102 處公有及民間特色 空間活化設置 123 處福利服務據點。
(二)因應社會福利需求,已規劃再運用其他 21 處公有空間 設置 23 處福利服務據點。
肆、重點業務報告
一、兒童少年福利
至 107 年 12 月底,本市未滿 12 歲兒童計有 261,380 人,佔全市總人口 9.42%,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少年有 15 萬 3,256 人,佔 5.53%,本局依據「兒 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 制條例」等法規,提供托育服務、兒童少年保護及輔 導工作、貧苦失依及不幸兒童少年照顧、弱勢兒少社 區照顧、經濟扶助、醫療補助、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 育及綜合性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重要措施如下:
(一)生育、育兒補助及服務
1.本市為支持及服務家庭育兒,迎接新生命的誕生,
辦理生育津貼,補助第 1 胎 1 萬元、第 2 胎 2 萬元
,107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的第 3 胎以上新生兒,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仍可領取 4 萬 6,000 元生育津 貼。107 年 7-12 月計補助 9,718 人、1 億 8,276 萬 4,000 元。另提供第 3 名以上子女 1 歲前健保費自 付額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659 元,107 年 7-12 月計補 助 526 人、326 萬 485 元。
2.為傳達市府對於新生兒家庭體貼,於家長辦理新生 兒戶籍登記時,即致贈育兒袋,包含育兒資源手冊
、免費參觀動物園票券、育兒禮物等 107 年 7-12 月 計發放 10,140 份。
3.辦理「育有未滿 2 歲兒童育兒津貼」,對於育有未滿 2 歲兒童綜所稅稅率未達 20%之家庭,依家庭經濟條 件每月補助 2,500 元至 5,000 元,第三名以上子女 每月再加發 1,000 元,以支持家庭生養,107 年 7-12 月計補助 176,164 人次、4 億 6,359 萬 3,531 元。
4.設置育兒資源中心,提供優質育兒資源及遊戲空間
,減輕家長育兒壓力,截至 107 年 12 月底,已設置 19 處,提供嬰幼兒遊戲空間、親子活動、親職教育 及育兒諮詢等服務,協助支持家庭育兒,減輕育兒 負擔,並結合本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孕媽咪資源 中心等,設置 12 處育兒資源站,提供幼兒遊玩空間
、多項 0 至 6 歲幼童之玩具及圖書、托育資源諮詢 等服務。另為縮短育兒資源城鄉差距,更於大旗山 9 區及大岡山(含沿海地區)11 區設置育兒資源車「
青瘋俠 1 號」及「草莓妹 1 號」進行定點定時或接 受社區預約育兒巡迴服務,提供育兒家庭專業完整 的托育服務資源。
5.為方便市民快速搜尋本市育兒資源,結合勞工局、
教育局運用行動應用程式,設置「好神托 App」及
「 雄 愛 生 囝 仔 ‧ FUN 心 育 兒 資 源 網 」(
http://childcare.kcg.gov.tw),讓民眾快速、清 楚地找出想要蒐尋的資訊及服務內容。另為讓育兒 家庭熟悉及運用相關資源,設立托育服務單一窗口 諮詢服務專線 394-3322(就是深深愛兒),提供托 育諮詢服務(如找尋托育人員、托嬰中心、申請補 助等),讓市民方便諮詢。
6.為提升父母親職知能,強化家庭照顧功能,補助辦 理「0~2 歲兒童親職教育」,規劃「兒童發展」、「生 活安全」、「親子互動」、「生活照顧」4 項主題課程
(每個主題 3 小時),107 年 7-12 月計辦理 47 場次
、2,004 人次參與。
(二)兒童托育服務
1.設置公共托育資源
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支持家庭生養,提供育兒家 庭平價、優質、示範性托育服務,整修低度運用之 公共空間,籌設公共托嬰中心,並委託民間機構經 營管理。已於三民(2 處)、鳳山(2 處)、左營、前 鎮、仁武、大寮、小港、新興、岡山、鼓山、林園
、前金、路竹、旗山及楠梓等區成立 17 處,可收托 0-未滿 2 歲幼兒 750 名,並於 107 年申請中央補助 並獲核定設置 4 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107 年 12 月 19 日於大樹區開幕啟用本市第一處社區公共托育家 園,並已再爭取 108-109 年補助增設 8 處,提供幼 兒托育、保健、生活照顧等服務。爭取衛生福利部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 構 0-2 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第一期」(107 年) 經核定補助 23 案,補助金額 3,161 萬元,第二期 (108-109 年)申請 38 案,計畫總經費 1 億 1,236 萬 餘元。
2.為保障托嬰中心收托兒童安全,依法輔導本市立案 托嬰中心為其收托之兒童辦理團體保險。補助托嬰 中心兒童保險費(一般身分補助 3 分之 1;特殊身 分全額補助)。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補助計 1,947 人
、75 萬 3,833 元。
3.辦理「托嬰中心訪視輔導暨專業人員研習訓練」,依 據收托動態、環境設施、照護行為等指標對全市立 案托嬰中心進行全面訪視,並對新立案、訪視結果 欠佳之托育機構,強化密集性訪視及後續輔導事宜
,107 年完成 226 家次托嬰中心訪視輔導、家長電 話訪談,辦理托嬰中心專業人員在職訓練課程。
4.聯合市府工務局、消防局、衛生局執行托嬰中心公
共安全聯合稽查。107 年稽查及輔導 157 家次托嬰 中心。
5.為協助家長兼顧就業及育兒問題,委託民間團體及 大專院校承辦本市 6 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截至 107 年 12 月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輔導管理之托育人員 計 2,821 人。並辦理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針對育有未滿 2 歲幼兒之家庭依其家庭經濟狀況 及托育人員資格,每月補助 2,000 元至 5,000 元;
另自 107 年 8 月起修正為「公共及準公共化托育費 用補助」,並取消就業之限制,綜所稅稅率未達 20%
家庭依經濟狀況每名兒童每月補助 3,000 元至 1 萬 元,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再加發 1000 元,107 年 7-12 月計補助 16,813 人次、9,270 萬 2,613 元。
6.因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協助民眾取得合格托 育人員資格,辦理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107 年 7-12 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理公費 班 6 班,本局委託民間單位開設自費課程 14 班,合 計開設 20 班,結訓人員共 804 名。
7.辦理「支持夜間工作家庭育兒服務」,協助因夜間(
輪班)工作將未滿 6 歲之子女送托居家托育人員照 顧之父母,藉由補助夜間托育費用,提升居家托育 人員(保母)收托意願,使夜間工作者能安心就業
,除「托育費用補助」外,再加碼每月最高補助 2,000 元。107 年 7-12 月計補助 311 人次。
8.本市首創「定點計時托育服務計畫」,為滿足家長因 突發事件之托育需求,提供 6 個月以上至未滿 6 歲 兒童臨時托育服務,於本局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委 託民間單位承辦,107 年 7-12 月計有 191 人次預約
臨托服務。
9.配合中央自 8 月 1 日起推動未滿 2 歲兒童托育準公 共化服務,建置托育準公共化機制,對於將幼兒交 由保母或托嬰中心照顧的家庭,透過政府與居家托 育及私立托嬰中心合作,由政府協助支付每月 6,000 元至 1 萬元不等之托育費用,將托育費用支出控制 在家庭可支配所得的 10-15%間。截至 107 年 12 月
,本市準公共化托嬰中心簽約家數計 41 家,可簽約 家數計 48 家,核定收托人數計 1,542 人,實際收托 人數計 1,007 人;本市準公共化居家托育人員簽約 人數計 1,908 人,可簽約人數計 2,742 人,核定收 托人數計 3,816 人,實際收托人數計 1,990 人。
(三)重視兒童安全
1.於 19 處育兒資源中心設立兒童居家安全檢測站或 體驗區,提供嬰幼兒居家安全體驗示範,由專業人 員協助依據「居家安全檢核表」,提供居家安全檢測 服務與諮詢、指導改善方式、學習事故預防及因應 策略,給孩子更安全的成長空間,107 年 7-12 月提 供諮詢服務及活動參與共 8,082 人次。
2.為宣導戶外出遊及交通安全,發送「戶外出遊好 FUN 心‧安全檢核表」及「交通安全好放心」宣導單張
,配合活動宣導。
(四)辦理失依及受保護兒童及少年安置服務
1.為建立本市失依或需保護安置之兒童少年完善適宜 居住環境,以提供生活照顧及適當醫療照護,本市 設有 14 家公、私立安置教養機構,並與 6 所身心障 礙教養機構、外縣市 21 所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衛 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少年教養所及南區兒童之家
簽約委託辦理安置服務。107 年 7-12 月業務執行概 況如下:
(1)安置人數:提供兒童少年安置服務計 296 人、3,279 人次。
(2)定期半年召開機構聯繫會議:建立地方政府與各 機構溝通協調及提供主管機關宣導業務平台,藉 由規劃分享主題邀請機構人員分享,以增加機構 相互間的服務分享及經營管理經驗交流。
2.本局委託北區家扶中心、南區家扶中心、世展南區辦 事處辦理兒童及少年寄養業務,以及自辦親屬寄養服 務,107 年 7-12 月業務執行概況如下:
(1)寄養人數:委託寄養共 85 人、計 1,384 人次;自 辦兒童及少年親屬寄養共 65 人、計 589 人次。
(2)召開「107 年度寄養業務第 2 次聯繫會議」、新進 寄養家庭審查會、進行寄養家庭 107 年第 3、4 季 寄養查核。
3.補助寄養、委託收容於安置機構之兒童及少年,其 監護人無力負擔之健保費,107 年 7-12 月計補助 667 人次,補助金額 44 萬 2,619 元。
(五)弱勢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
1. 委託或輔導民間單位辦理 21 處弱勢家庭兒童及少 年社區照顧服務中心,107 年 7-12 月計服務兒童及 少年 960 人,辦理關懷訪視、課後照顧、團體課程
、親職教育、親子活動及資源媒合等,計服務 95,946 人次。
2. 普設 49 處弱勢家庭兒少社區照顧服務據點,辦理課 後生活照顧及相關服務,減輕弱勢家庭照顧壓力,
107 年 7-12 月服務 735 名弱勢兒童及少年。
3. 針對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六龜區等 4 個偏 遠地區兒少中心之社工員召開聯繫會報,提升工作 人員專業知能並增進服務品質。
(六)經濟扶助及醫療補助
1.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協助遭遇 變故之高風險家庭或功能不全之弱勢家庭紓緩經濟 壓力,維持子女生活安定,避免兒童及少年受虐情 事發生,補助弱勢家庭未滿 18 歲子女每人每月 3,000 元,107 年 7-12 月計補助 729 人、874 萬 5,123 元。
2.單親家庭子女福利服務
辦理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及教育補助,107 年 7-12 月計補助 16,878 人、2 億 1,077 萬 7,385 元。
3.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提供緊急生活扶助、子女 生活津貼、子女托育津貼及傷病醫療補助等,協助 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 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107 年 7-12 月計核發 緊急生活扶助 194 人、410 萬 4,082 元;子女生活 津貼補助 573 人、647 萬 200 元;子女托育津貼補助 18 人、6 萬 9,008 元。
4.辦理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協助本市列冊中低收 入戶生活陷入困境、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 少年,107 年 7-12 月計補助 58 人、68 萬 4,302 元
。
5.為使弱勢兒童及少年獲得適切之健康照顧,維護其 就醫權益,針對弱勢兒童少年補助相關醫療費用及 協助繳納符合補助資格前未保中斷和欠繳之健保費
,107 年 7-12 月計補助 62 人、84 萬 673 元。
(七)兒童少年保護業務
1.以本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及各區社會福利 服務中心為據點,配置專業社工員分區專責,結合 24 小時保護專線,提供兒童少年保護個案立即性的 危機處遇及相關協助,107 年 7-12 月計受理兒童少 年保護個案舉報 2,314 案、開案 329 案,提供關懷 訪視輔導或諮詢服務。
2.為加強本市兒少保護直接服務工作同仁專業知能,
邀請實務專家就兒少保護相關議題講授,並召開個 案研討會及業務聯繫會議,針對個案處遇困境及方 向,提供訓練與諮詢指導,107 年 7-12 月共召開 13 次討論會議。
3.對於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之父母 或監護人施予親職教育輔導,委由民間團體辦理,
107 年 7-12 月計新開立 85 案、874 小時,輔導服務 3,253 人次。
4.辦理兒少高風險家庭關懷服務方案,分 7 區委託 5 個民間團體辦理。為配合中央推動社會安全網政策
,自 107 年 7 月 16 日起,新進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 新進通報案件均由本局各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評估 開案後續處,提供關懷訪視、經濟扶助、就醫就學 協助等服務,107 年 7-12 月受理兒少高風險家庭通 報案接案數計 914 戶、1,365 人。
5.針對本市警政、教育、民政等網絡單位及社區民眾 宣導「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之評估與通報」及「
社區中危機家庭的辨識與協助」等議題,加強網絡 人員及社區民眾對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案件之敏 感度,另印製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宣導簡介,於
相關活動中加強宣導,107 年 7-12 月計辦理宣導 24 場次、927 人參與。
6.辦理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計畫
協助國中畢業或年滿 15 歲以上,結束安置或經評 估不宜返家,及社區中因原生家庭失功能而需獨立 自立生活之少年,提供短期住宿、安定住所、適切 且即時之心理、就學、經濟、生活適應等服務,107 年 7-12 月追輔服務 60 名自立少年,電訪 300 人次
、面訪 508 人次,提供生活補助、租屋補助及學雜 費補助共 102 人次。另提供 5 名少年入住自立生活 宿舍。
7.辦理弱勢兒少餐食計畫,提供本市特殊境遇及弱勢 家庭兒少個案,於寒暑假期間亦能獲取可溫飽的餐 食,結合本市超商及連鎖便當專賣店共 956 個兌換 點提供服務,經社工評估的兒童少年持券可至居住 處所附近便利超商、連鎖便當店換取便當、組合餐 點、麵包、飯糰等餐食補充之服務,107 年度受惠 兒少計 2,731 人次,自 98 年開辦迄今累計服務 31,187 人次。
8.辦理「生命轉彎、傳愛達人」關懷陪伴服務方案,招 募社會善心人士長期陪伴安置機構中的兒童少年,提 供家庭的溫暖,目前計有 27 名「傳愛達人」服務 30 名兒少,107 年辦理歲末感恩活動,計 100 人參加。
9.辦理「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針對戶政 機關逕為出生登記者、戶政機關逕遷戶籍至戶政事 務所者、逾期未完成預防接種者、未納全民健保逾 一年者、國小新生未依規定入學者、矯正機關收容 人子女、父或母未滿 20 歲者之育有六歲以下兒童之
家戶進行關懷訪視,並視案家需求適時媒合福利資 源予以協助,以預防兒少受不當照顧及虐待事件發 生,107 年 7-12 月計訪視 176 名 6 歲以下弱勢兒童
。
(八)監護權訪視及收出養服務
1.輔導本市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提升收出養媒合服務 品質,102 年率先於南部地區設置「高雄市兒童及 少年收出養資源服務中心」,設置諮詢專線 349-7885
,提供民眾單一諮詢服務窗口及公開資訊交流平台
,除凝聚收出養專業團體間服務共識與維護服務品 質外,也讓合法且正確之收出養資訊皆能即時提供 給有需求的民眾,讓兒少權益能獲得更好的保障。
107 年 7-12 月計服務 63,810 人次。
2.受理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監護訪視調查案件」,委 託民間團體訪視調查,107 年 7-12 月計 773 件;辦 理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訪視調查業務」,委 託民間團體訪視調查,107 年 7-12 月計 87 件。
(九)因應家事事件法施行,本局於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 院家事聯合服務中心設置社政服務站,提供未成年子 女出庭前準備、陪同出庭服務及相關社會福利諮詢服 務,讓有需求之民眾可就近取得相關服務,以建立友 善兒少司法環境,107 年 7-12 月計服務 1,723 人次。
另自 106 年新增補助民間單位社工專業人力經費,辦 理家事事件中未成年子女陪同親子會面、親職教育課 程及離異父母親職諮詢等服務,107 年 7-12 月計服務 1,146 人次。
(十)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 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業務
1.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情事 依法處分,107 年 7-12 月計罰鍰 2 件、金額計 18 萬元;強制性親職教育計開立 117 案、914 小時。
2.對經警方查獲未滿 18 歲有遭受性剝削之兒童少年
,派員陪同偵訊,107 年 7-12 月共計 40 人。
3.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針對交付家長、經法院裁定 安置期滿之個案,進行追蹤訪視輔導,107 年 7-12 月共計追蹤輔導 157 人、1,543 人次。
4.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107 年 7-12 月安排輔導教育共計 25 人。
5.參與市府聯合稽查每週 1-2 次,107 年 7-12 月計稽 查 34 次。並每 3 個月參與地檢署「兒少性剝削防制 執行小組」、「加強婦幼保護」執行會報。
(十一)提供 0 至 6 歲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
1.設置 4 個通報中心及 6 個個案管理中心,受理通 報轉介並提供個案管理服務,107 年 7-12 月受理 新增通報個案 1,021 件,截至 107 年 12 月底仍持 續服務計 3,282 人、1 萬 6,660 人次。
2.設立 14 處公設民營早療服務據點,辦理發展遲緩 兒童療育及家庭支持服務,截至 107 年 12 月底日 間托育 191 人、服務 1,168 人次,時段療育訓練 334 人、服務 7,984 人次。結合社區資源辦理、
親職講座、成長團體、親子活動、早療宣導等活 動,107 年 7-12 月計服務 1 萬 2,561 人次。
3.結合社區資源辦理兒童發展篩檢,107 年 7-12 月辦理 101 場次,篩檢幼童 1,163 人,發現疑似 發展遲緩個案並進行通報 99 人。
4.對於因交通不便、家長照顧能力或家庭功能薄弱
等因素未能銜接療育資源之個案提供到宅服務,
截至 107 年 12 月底仍持續服務 30 名幼童、1,777 人次。
5.辦理托嬰中心巡迴輔導服務,計輔導 11 家、14 名幼兒、入中心輔導 67 次,服務 241 人次。居 家托育服務中心巡迴輔導,計輔導第 2 區及第 6 區 5 名幼兒,入區輔導 34 次、服務 129 人次。
6.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107 年 7-12 月計補助 3,325 人次、1,079 萬 3,571 元。
(十二)綜合性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
1.設立兒童福利服務中心,提供 0-12 歲兒童遊戲 空間、親子圖書共讀之場域,107 年 7-12 月計服 務 73,009 人次。
2.為增進親子關係,結合學校、社團、社區資源及 幼兒園、社福中心等單位辦理兒童親職、生活教 育及啟發性活動,107 年 7-12 月共計辦理 88 項
,計 8,979 人次;107 年暑假活動辦理 9 場次、
184 人次參加。
3.設立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設有 0-6 歲親子遊 戲室、兒童科學遊戲室、萬象屋、親子共讀室、
康樂室等兒童及青少年休閒成長空間,107 年 7-12 月計服務 59,080 人次;另為提供兒少多元 學習成長,增進親子關係,辦理兒童、青少年及 親子等活動,107 年 7-12 月計 57 場次、1,289 人次參與。
(十三)未成年懷孕防治作為
1.本局就未成年懷孕少女相關權益、個案輔導及後 續處遇等議題進行宣導,提供相關性教育資訊及
未成年懷孕少女適切的服務,並召開「未成年懷 孕防治作為網絡會議」。
2.結合本局各社福中心、家防中心、民間單位提供 有未成年懷孕問題之個案個別化服務,並結合民 間單位設置未成年懷孕服務專線及求助網站,提 供未成年懷孕者之諮詢服務窗口,107 年 7-12 月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231 人次,新通報案 89 人
,計服務 821 人次。
(十四)青少年社會參與服務
1.辦理第 5 屆少年代表培力,公開遴選出 24 名少 年代表及 7 名青年代表擔任第 5 屆第 1 學年代表
,任期到 109 年 8 月 31 日,並於 107 年 12 月 17 日列席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委 員會;另辦理兒少代表培訓與輔導,培訓內容包 括兒少法之精神與內涵、社會事件的理性思維等
,指導兒少代表進行議題的聚焦,並建立共同願 景,藉以提升公民意識及社會參與之能力,落實 青少年「表意權」與「社會參與權」。107 年 7-12 月共辦理 12 場次、167 人次參與。
2.辦理「大高雄青年圓夢基金」,支持青少年勇於 實踐夢想,鼓勵青少年提案申請,促使青少年將 夢想具體化且發揮公益及關懷精神,創造社會正 面影響力,107 年共受理 16 件,評審通過 10 案
,協助 139 位青少年圓夢,補助 31 萬 9,000 元
。107 年 7-12 月辦理 60 場次展演、營隊及課程 等活動,受惠人次達 16,207 人次。
3.辦理「高雄市 2018 青年與社區共同參與行動計 畫」鼓勵青少年關心和參與在地事務及社區發展
,以世代共學為主軸,培力青少年發揮創意及專 長於暑假期間辦理世代間交流、長輩健康促進、
樂齡生活及影像紀錄等服務方案,107 年 7-12 月共培力支青少年團隊 70 名青少年出隊參與社 區服務,共服務 22 場次,22,096 人次。
(十五)青少年休閒活動
1.委託民間經營五甲青少年中心,提供青少年撞球
、桌球、圖書閱覽、K 書等空間服務。並每週定 期辦理休閒社團活動、學習指導活動,並提供諮 詢、輔導與外展服務,107 年 7-12 月計服務 14,569 人次,期待優質的空間設置及方案推動,
促進本市青少年發揮想像力與創造力,展現優勢 與價值。
2.設置高雄市探索體驗學園,運用包括巨人梯、蔓 藤路、獨木橋、砲彈穿越及攀岩等探索設施供青 少年探索體驗,以符合少年冒險需求,及培養其 學習重視安全和團隊合作,協助特殊境遇或高關 懷少年建立踏入社會的信心及看見自己的優勢 與價值,以訓練青少年自立生活與社會適應能力
,107 年 7-12 月計 2,150 人次受惠。
(十六)辦理「青春 X 夢想=無限大」青少年行動成果
培力在地青少年以行動實踐回饋社區,107 年青春 作伴以「世代共學」為主軸,帶領 4 支 59 名在地青 少年進入社區提供長輩服務,同時,大高雄青年圓 夢計畫 107 年補助培力 10 組青少年團隊、139 名青 少年將夢想付諸行動。為呈現青少年社區服務及開 展公益活動成果,於 107 年 11 月 10 日在大東文化 藝術中心戶外辦理成果分享會,展現各團隊參與社
會服務、夢想實踐的成長與感動,分享給在場與會 者,共有 100 多名青少年與社區長輩參與,分享彼 此的故事。
二、婦女福利
至 107 年 12 月底,本市女性人口計 140 萬 1,576 人,佔全市總人口數 50.5%。本局針對各層面婦女不 同需求,規劃各項福利措施,在一般婦女福利方面,
積極推動權益相關工作及鼓勵婦女知性成長,針對單 親、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族群,研訂弱勢單親家庭補 助等扶助法規與福利措施,並結合單親團體推展支持 輔導措施,以展現對單親及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者之 重視,重要措施如下:
(一)一般婦女福利服務
1.本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由本府相關局處、學者及 婦女團體代表組成,以三級議事機制運作下,分為 小組會議、組長會議及委員會議,規劃研議本市婦 女權益政策措施及議題。107 年 7-12 月召開小組會 議 2 次及委員會議 2 次。
2.訂立「推展婦女福利及單親家庭補助原則」,補助本 市婦女團體辦理增進婦女權益方案,包括婦女社會 參與、性別平權及增進婦女權益活動,並鼓勵結合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多元文 化家庭服務等議題,以加強培力在地婦女團體。
3.設置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婦女館提供婦女福利服 務,107 年 7-12 月服務內容如下:
(1)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設施設備空間服務:
A.電話諮詢 2,077 人次、面談諮詢 4,251 人次,
並提供 85 位婦女 8,535 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參與 機會。
B.設置女人家、圖書室、親子空間、韻律教室及 舞蹈教室等空間共計服務 57,881 人次;另辦理 婦女自我成長與學習、女性影展、講座課程共 計辦理 14 場次、316 人次參與。
(2)婦女館設施設備空間服務
A.電話諮詢 1,521 人次,專線及面談諮詢 110 人 次,免費法律諮詢 22 人次,提供 62 位婦女、
4,980 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參與機會。
B.設立女性史料室,辦理性別議題讀書會、電影 導讀等相關座談,共計 73 場次、2,127 人次參 與。另館藏利用、諮詢、參觀等共計 2,957 人 次。
C.設立女人空間辦理婦女培力服務成長課程、動 靜態展等,共計 55 場次、2,940 人次參與,另 空間使用、參觀等共計 8,127 人次。
D.自行辦理或結合民間婦女團體辦理性別議題講 座、主題活動、展覽及婦女培力課程等,共計 辦理 156 場次、5,217 人次參與。
(3)開辦社區婦女大學
A.女性學習系列課程、規劃六大專題,為女性規 劃多元及符合婦女需求的課程,共辦理 39 班
、410 場次、8,637 人次參與。
B.辦理婦女組織經營系列課程,思考女性在公民 社會的角色,進而鼓勵其投入公共事務的參與
,共計 2 場次、86 人次參與。
C.辦理社區婦女大學巡迴說明會、講座及影展座
談、團體檢視等培力課程,共計 15 場次、417 人次參與。
D.辦理社區培力系列成長團體、增能成長團體及 行前幹部焦點團體討論,共計 15 場次、224 人 次參與。
(4)辦理婦女經濟培力方案
A.因應貧窮女性化問題,針對單親、中低收入戶 及身心障礙家庭等中高齡弱勢婦女,以「婦女 增能」為出發點,依婦女學習需求,協助團體 或社區及婦女個人創業,辦理婦女經濟培力方 案,截至 107 年 12 月底計 12 個團體、62 名 婦女加入本培力方案;107 年 7-12 月提供創 業相關培力課程計 15 場次、147 人。並辦理
「女力市集」25 場次,現場有輔導的非營利 團體及婦女共 265 人次至現場設攤,展售婦女 好手藝、手作農特產品與鬆筋服務等,吸引上 千位市民一起到場同樂也支持公益。
B.設立「好好逛幸福館」及好好逛粉絲專頁,充 分運用資通訊科技,透過網路平台以姐妹創業 故事行銷產品,吸引許多民眾留言,藉與消費 者交流心得,截至 107 年 12 月累計 12,269,615 人次瀏覽。
C.另於 107 年 11 月 17 日在高雄打卡熱點「集盒
.KUBIC」貨櫃園區辦理「女能女力 愛的培力- 陪妳拚經濟成果展」,現場攤位由創業婦女學員
,運用「行銷五力」之創造力、執行力、宣傳 力、網路力及說服力等主題呈現。
(5)辦理「2018 國際女孩日在高雄」活動
配合聯合國 10 月 11 日「國際女孩日」,本局在 當天走入校園舉辦「She 勢待發‧女孩玩科技」
活動,為了讓民眾看見女孩在科技界的發展,活 動邀請微軟全球科技競賽冠軍與高雄在地的三 位「理工女孩」現身說法,原來「玩科技的女孩
,正夯」,四位女孩並提出「GIRL」即機會力、
自主力、資源力、領導力,鼓勵支持女孩朝理工 領域發展的支持行動,計 512 人參與。另於 107 年 10 月 11 日至 11 月 11 日在婦女館展出國內外
「女科技人」,包括居里夫人、10 月公布的諾貝 爾物理獎得主史崔克蘭、台灣第一位女數學博士 徐道寧,以及台灣十大女青年微軟全球科學競賽 冠軍林筱玫的故事,希能帶動職業場所的改善,
達到全面支持鼓勵「理工女孩」的效果。另透過 臉書 粉絲 頁、社會 局 官 網宣 傳 ,瀏 覽 觸 及 逾 13,000 人。
(二)推動性別主流化
107 年 11 月 8 日召開本府性別主流化工作小組會議,
針對性別影響評估、性別預算、性別統計與性別意識 培力等辦理情形進行追蹤報告。
(三)推展「懷孕婦女友善城市」計畫
1.推出「坐月子到宅服務」友善婦女新措施,培訓坐 月子到宅服務員提供婦女產後身心照顧服務,包括 月子餐料理、簡易家務及婦嬰照顧。可自行選擇生 育津貼現金補助或免費坐月子到宅服務(第一胎免 費 80 小時,第二胎免費 160 小時,第三胎以上免費 240 小時)。107 年 7-12 月提供服務情形如下:
(1)申請到宅服務共 427 人,電話諮詢服務計 1,608
人次。
(2)設置「孕媽咪資源中心暨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 台」計 2 處,提供孕媽咪從懷孕到產後坐月子期 間之照護與育兒親子教育,包括辦理父母成長課 程、親職成長教育團體、親子活動及宣導活動,
辦理 13 場次、553 人次參與。
(3)辦理坐月子到宅服務員培訓共 50 人參訓。
(4)結合市府衛生局及市立中醫醫院結盟合作「中醫 助好孕,健康坐月子」,發放 718 張社區回診卡
。
2.結合市府各局處共同推出友善懷孕婦女之貼心服 務措施;截至 107 年 12 月底於公共場所共設置 195 處哺(集)乳室、認證 25 家母嬰親善醫院、募集懷 孕婦女友善商家 40 家,並設置 653 格親善汽機車停 車位(公設 284 格,民設 396)
,
107 年 8 月「孕婦及 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施行,新增 805 格法定孕婦兒童專用車位,本市總計 1,458 格親善汽機車停車位。
(四)新住民家庭服務
1.本局分別於鳳山、岡山、旗山、苓雅及路竹區設立 5 處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提供新住民家庭諮詢服務
、關懷訪視、個案管理及辦理各項支持性方案等服 務,107 年 7-12 月計服務 14,220 人次。另輔導民 間團體設立 21 處社區服務據點,結合在地社區文化 特色,推展新住民輔導服務,以建構多元文化相互 融合之友善城市,107 年 7-12 月計服務 15,114 人 次。
2.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之家庭扶助計畫,
107 年 7-12 月補助子女生活津貼 100 人次;緊急生 活扶助 13 人次;子女托育津貼 8 人次,共計補助 121 人次、39 萬 4,233 元。
3.強化新住民技藝培力與延伸之實作服務,結合社區 資源單位深入社區從事義剪等志願服務性服務;另 擔任多元文化講師走入社區分享多元文化,以及輔 導設立社區商店 4 家,讓新住民服務工作更加融合 社區活動,俾獲得社區民眾肯定,看見新住民正向 軟實力能量,107 年 7-12 月計 935 人次受益。
4.重視新住民家庭功能之正常運作及家庭情感維持,
辦理家庭支持成長團體、親職教育訓練等共 12 項家 庭支持性方案,107 年 7-12 月計 100 人次受益。
5.為協助新住民家庭建立社會支持網絡與提升社會參 與,促進國人對於多元文化的認識與尊重,規劃辦 理節慶聯誼、多元文化宣導等活動,107 年 7-12 月 辦理 45 場次、2,001 人次參與。
6.出版發行中越文對照版:結合民間團體發行「南國 一家親季刊」,內容包含發現高雄、心情故事、活動 報導、姊妹在高雄、友善家園及福利資訊等,107 年 7-12 月製作 2 期、發行 16,000 份。
7.全國首創成立「新住民事務專案辦公室」
(1)新住民友善服務
A.本局設置單一窗口,招募志工和新住民通譯人 員提供多語化諮詢服務,並搭配市府 1999 高雄 萬事通免付費話務專線,提供 24 小時不間斷即 時便利友善措施。
B.新住民行銷宣導:推動「鄰里攜手擁抱新朋友
」宣導措施,運用多元管道輸送新住民家庭福
利及生活資訊。至新住民人口數較高行政區之 長期照顧服務據點、社區發展協會等,宣導新 住民服務措施及遭逢困境通報與轉介管道,107 年 7-12 月計辦理 4 場次、3,831 人次參與。
(2)新住民人力資源及人才培力
A.建置本市新住民多元文化人才資料庫:截至 107 年 12 月底,有多元語言通譯人才計 138 位、大 專院校多國語言通譯師資 20 位、多元文化宣導 人才師資 38 位、新住民藝文表演團體 14 個及 新住民教學料理師資 29 位。相關人才之專才與 聯繫資訊皆公告於本局網站供各界使用
B.通譯在職訓練:107 年 9 月與警察局、衛生局 跨局處合作辦理通譯人員在職訓練,持續培訓 通譯人員提供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 寨語、英語及菲律賓語等 6 種語言通譯,適時 提供外籍人士或新住民,以解決生活各項問題
。
C.新住民領導人培力:於 107 年 11 月 20 日辦理 新住民團體增能計畫~開放空間學習工作坊,集 結公、私部門新住民工作者,透過討論議題,
增進新住民團體中資深與新進工作者資訊交流
,提升對社區公共服務及社會參與議題關注,
計 14 個單位、45 人參加。
(3)建立本市新住民統計資料專區
結合相關局處於市府主計處統計服務資料網建置 高雄市新住民統計專區,於 106 年 4 月正式上線 發布,現有 105 年至 107 年度本市新住民統計資 料提供各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