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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學年度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試辦新進教師工作守則
前言
壹、 專業責任 貳、 教師教學 參、 學生學習 肆、 學生安全 伍、 學生輔導 陸、 班級經營 柒、 專業發展 捌、 教師自律 玖、 禁止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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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 教師從事一種神聖志業,具有培育人才和傳承文化之責,教導 學生時,應永保專業與熱情,言教與身教並重,謹言慎行,足 為學生典範;並致力維護專業尊嚴和提升專業形象,確保教師 專業地位為依歸,特訂定本工作守則,以供教師遵循。
二、 本工作守則適用對象:107 學年度新進教師(即本市聯合甄選教 師、公費合格教師、各校自辦甄選教師及三個月以上公開甄選 聘任之代理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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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專業責任
教師從事一種專業性工作,影響學生學習及未來發展極為深遠,
本身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秉持教育核心價值 和正確教育理念,善盡職責,以「教好每一個學生」為己任,並致力 做好下列事項:
一、 確保學生學習權益,增進學生學習成效。
二、 遵守相關法令規定,舉止言行能為學生楷模。
三、 發揮專業知能,嚴守教師本分,做好教學實務。
四、負起輔導學生責任,幫助學生學習與成長。
五、參與持續性專業學習,提升教師效能和專業表現。
六、實踐教師專業標準,強化教師專業的社會信任。
七、關心學校發展,參與校務、行政工作和社會教育活動。
八、了解教育發展趨勢,掌握教育議題,協助教育政策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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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教師教學
教學是教師的主要工作職責之一,教師教學的實施必須能發展設 計優質的課程與教材,熟悉並採用多樣適切的教學方法,進行精確而 有效的學習評量。因應時代潮流的變遷,教師必須能持續精進自己的 教學實務,提供學生適性的教學方法,進而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為了 進行有效的教學,教師應致力做好下列事項:
一、 依據課程綱要或相關規定,規劃發展適切的課程與教材內容。
二、 激發學生學習動機,增加學生參與學習的機會。
三、 依據學生的需求與課程內容,採取合適教學方法。
四、 使用適當的言語,促進有效教學。
五、準時上、下課,課堂時間應留在教學場所。
六、採取多元評量方法,評量學生學習成效。
七、善用資訊科技與創新教學,持續改善教學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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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學生學習
教師之首要工作在於幫助學生適性學習,應以學習者為中心,宜 循循善誘、因材施教,引導學生學習,以開展學生潛能和培養學生核 心素養為目標。為促進學生有效學習,教師應致力做好下列事項:
一、 掌握學生背景與課程發展脈絡,建立促進學生有效學習的基礎。
二、營造有利於學生學習的氛圍,建立友善信任的學習環境。
三、公平對待每一個學生,無分性別、年齡、能力、族群、宗教信仰、
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等不同而有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四、鼓勵學生多樣嘗試與學習,豐富學生學習內涵。
五、尊重學生學習差異,引導學生適性發展。
六、引領學生自主學習,培養主動探究精神,擴大學生學習參與及投 入。
七、鼓勵學生善用資訊科技或媒材進行學習,並能遵守資訊倫理。
八、針對學習落後學生進行補救教學,提升學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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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學生安全
確保學生安全為學校重要的工作之一,教師應預防危害安全因素 之產生,並提供可讓學生免於恐懼的環境,免受在校園中之偶發事件 的傷害,讓學生能安心學習,並致力做好下列事項:
一、培養學生彼此關懷與相互協助之品德及同理心。
二、啟發學生責任心與正義感,預防校園霸凌行為。
三、掌握學生出缺席、異常行為或情緒狀態。
四、加強教學活動、實驗或實習的安全,營造健康與友善學習環境。
五、落實安全教育及防範措施,降低學生意外事件與偶發事故。
六、做好導護工作,守護學生安全。
七、協助宣導各類安全事項,提升學生安全意識。
八、善盡校安事件之通報責任與義務,並妥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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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學生輔導
輔導為形塑學生人格發展的重要基礎,基於《學生輔導法》規定,
教師應負學生輔導之責任,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培養良好品格及促進 全人發展。教師應致力做好下列事項:
一、 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必要的生活輔導、學習輔導與 生涯輔導。
二、 落實發展性輔導,並協助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
三、 發揮教育愛心與耐心,激發學生展現向上向善的態度。
四、 教導學生理性溝通,有效處理人際關係。
五、 激勵學生樂於助人及自尊尊人之處事態度與正向思維。
六、 主動協助身心、學習、文化或經濟弱勢及其他特殊境遇之學生。
七、 強化親師合作,共同關注學生健全人格發展與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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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班級經營
師生在班級社會體系互動情境中,教師採取適當而有效方式處理 班級中的人、事、時、地、物等各項事務,以建構良善的班級氣氛、
發揮有效教學的效果,達成全人教育目標的歷程。教師應致力做好下 列事項:
一、 建立班級常規,透過班級自治活動,培養學生民主與公民素養。
二、 協助學生建立自我形象,培養健全人格,並積極正向思考。
三、 維護教學秩序,確保班級教學及學校教育活動之正常進行。
四、 管教學生應符合公平與比例原則。
五、 透過教室布置與情境規劃,促進學生知情意學習。
六、 有效運用學生及家長人力資源,提升班級經營效能。
七、 發展師生良性互動模式,增進師生情誼,打造溫馨和諧班級氣 氛。
八、 建立親師溝通管道,營造良好親師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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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專業發展
教師透過持續的專業發展,教師專業素養才能獲得滋養,持續注 入成長的動能。教師工作做為一種專業,進行持續的專業發展既是一 種權利,更是一種專業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應致力做好下列事項:
一、積極進行在職進修及研究,每學年度至少參加 18 小時以上之專 業發展活動。
二、建立教師同儕合作夥伴關係,主動參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
提升專業知能。
三、透過備課、觀課與議課,進行合作觀摩學習。
四、進行公開授課,接受基於提升教學品質所進行之教學視導及評 鑑。
五、重視專業成長,提升教學工作品質。
六、持續省思自身教學實務,促進自我精進與成長。
七、覺察專業發展需求,參與專業發展活動,成為終身學習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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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教師自律
教師對專業、學生、學校及社會具有一定責任,應遵守相關法令 和專業倫理之規範,並致力做好下列事項:
一、 遵守法令及聘約規定,履行教師職務。
二、 承諾對教育工作與學生福祉具有使命感及責任感。
三、 應以公義和良善的基本信念,傳授學生知識,發展學生民主素 養及獨立思考能力,協助學生人格的發展。
四、 維護校譽、謹守師生倫理,以身教和誠信原則指導學生。
五、 踐行社會公共利益價值,發揮引導社會風氣功能。
六、 實踐專業倫理,維護教師形象,提升教師專業地位。
七、 校園內應穿著得體,避免社會觀感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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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禁止不當行為
教師依《教師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享有權利及恪盡義務。教師 本於職責應遵守相關法令,不得從事各種不當行為,危害學生權益與 損及教師形象。教師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不得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
二、 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三、 不得洩題或偽造學生成績。
四、 不得對學生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五、 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宣傳,強迫學生參加政治團體 或宗教活動。
六、 不得利用師生關係或職權謀取不當利益。
七、 不得貪汙或收取不當餽贈。
八、 不得酒駕與吸毒。
九、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