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韓國通知文件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韓國通知文件"

Copied!
3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韓國通知文件

(G/TBT/KOR/105)有關「

電機/電子產品及汽車資源 回收草案」(The Act for Resource Recycling of Electrical/

Electronic Products and Automobiles)之內容簡介

中經院台灣 WTO 中心

一、名稱與法源依據

韓國的通知文件之名稱為「電機/電子產品及汽車資源回收草案」(The Act for Resource Recycling of Electrical/ Electronic Products and Automobiles)(以下簡稱資源回收法草案)。本文件僅摘錄該草案有關電 子、電機產品部分之規定。

二、主要通知內容

該資源回收法草案之目的,是為了促進電子電器產品及汽車之回收以及限 制有害物質之使用。此一法案全文共計有六章四十一條規定,主要規範內 容可分為:

(一)總則

1. 電子電器產品定義:使用電流或電磁產生作用之產品 2. 汽車:依據汽車管理法第 2 條之定義

(二)有害材料

3. 適用對象:依據「總統命令」所列之製造商與進口商(以下簡稱廠商)。 4. 授權環境部制訂關於禁止使用有害材料之種類與濃度之命令。但若某

種材料被公認無法移除或無替代物質者不在此限。

5. 授權環境部制定有關使用高度可回收材料之要求,簡化材料與標示等 措施,以促進改善產品之物質或結構。

6. 授權環境部就有害材料加以分類,並判定是否為同一材料。

7. 廠商之責任:

1

(2)

(1) 判定與評估所使用之有害材料及其濃度,其改善之措施表現以及 回收可能性,並予以宣告。

(2) 授權環境部制訂廠商宣告公布之要件與內容

(3) 授權環境部針對廠商之宣告進行查核。

(4) 廠商需告知回收業者回收之方式。

(5) 回收業者可針對回收方式提出建議,環境部得建議廠商採行。

(6) 廠商應在改善有害材料時注意對人體安全不致造成危險

(三)廢棄電子電機產品回收

1. 廠商有義務自行或委託合法回收業者回收廢棄產品,或對依本法設置 之「廢棄物回收事業互助協會基金」提出財務貢獻。

2. 環境部應依據生產量與回收歷史資料,制訂出年度強制回收率。

3. 除了或已對「廢棄物回收事業互助協會基金」提出財務貢獻之廠商外,

廠商應依據年度強制回收率,提出回收計畫。

4. 當廠商、回收業者或「廢棄物回收事業互助協會基金」未達成年度強 制回收率門檻時,環境部得依據回收成本,針對已回收量與門檻之差 額部分外加 30%,徵收「電子/電機回收稅」。回收成本之計算由總統 命令規定之。

5. 販售業者之責任:

(1) 無償回收消費者因購買新品所產生之廢棄物。

(2) 販售業者,除非其將廢棄物留作自用,有將廢棄物運送至本法或 是廢棄物控制法指定之回收業者之義務。

(3) 販售業者將廢棄物留作自用或運送至廢棄物控制法指定之回收 業者時,必須通知本法所稱之回收業者或是「廢棄物回收事業互 助協會基金」其種類與數量。

6. 以上業者均有保存記錄以備查驗之義務。

(四)處罰

1. 違反有害材料限制規定者,處 3000 萬韓幣或以下之罰鍰。

2

(3)

2. 未遵守環境部制定有關使用高度可回收材料之要求,簡化材料與 標示等措施之規定者,處 2000 萬韓幣或以下之罰鍰。

3. 未遵守環境部制定有關使用高度可回收材料之要求,簡化材料與 標示等措施之規定者,處 2000 萬韓幣或以下之罰鍰。

4. 未針對有害材料及其濃度、改善之措施表現以及回收可能性進行 認定與評估而散佈者,處 1000 萬韓幣或以下之罰鍰

5. 違反以下之規定者,處 100 萬韓幣或以下之罰鍰:

(1) 未依規定公布有害材料及其濃度

(2) 未呈報回收計畫

(3) 未履行販售者回收義務

(4) 販售者未依規定,報告其留作自用或運送至廢棄物控制法指定 之回收業者之種類與數量。

(5) 未依規定保留記錄者

3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五、另,「以文管制」案件(一般公文最速件、速件、普通 件),雖可採分階段方式辦理,惟針對重要案件仍請隨時

為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及為使審議通過之排水 規劃 書圖文件 便於儲存與查詢, 經機關 審查通過之排水 規劃 書圖文件及應附

雇主申請招募第2類外國 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 之文件(以下稱第2類外國

雇主應於外國人出國後 30 日內,檢 具外國人名冊及出國證明文件,通 知中央主管機關。但外國人聘僱許

最後合約用印時, 請備妥紙本文件及提早將要求的電子檔文件 寄給當約的合約承辦人

錄取通知並確認行程:完成審核之學校,本館將以電子郵件

包括 Alcatel、Siemens 及 Philips 等知名企業,創造約 13.6 萬個 就業機會。主要產品為電線、電纜及汽車零配件等,占總出口量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防部、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電子作戰中心、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