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 108 年 1 月 2 日 內授消字第 1070824224 號
訂定「韌性社區標章申請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附「韌性社區標章申請作業要點」
部 長 徐國勇
韌性社區標章申請作業要點
一、 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廣韌性社區工作,以強化社區之自我防救災能量,特訂定本要 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 社區:指地方性組織或團體,如村、里、社區發展協會或類似組織為一社區單位。
(二) 韌性社區:指經取得本要點之韌性社區標章(以下簡稱標章),能持續推動社區災害防救 工作,具備災害容受力,災後復原能力較佳之社區。
(三) 民間防救災認證第三機構(以下簡稱第三機構):指經本部核可之辦理標章審查作業之機 關(構)、團體。
三、標章之審查作業由本部辦理,本部並得委託第三機構辦理。
前項第三機構申請本部核可之資格、程序、應備文件及審查標準,由本部另定之。
四、社區應符合下列規定,方能申請標章:
(一) 應劃定其範圍。
(二) 執行社區之災害防救工作應以地震作為基本災害類型,並增列在地性災害種類。
(三) 應於申請日期前二年內均有持續執行社區內災害防救工作、符合標章申請之工作項目,並 提出佐證資料(如附件一)。
(四) 應配合本部辦理韌性社區實地訪視作業。
(五) 社區應至少有二名實際居住於該社區人員依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參加培訓,取得防 災士資格。
五、直轄市、縣(市)政府得經社區提出需求或主動輔導社區,向本部申請標章。
六、直轄市、縣(市)政府平時應管理、輔導所轄韌性社區,執行事項如下:
(一) 提報○○直轄市、縣(市)韌性社區清冊(如附件二)至本部;表列社區如有增減或資料 變更,應立即提報本部更新之。
(二) 視所轄韌性社區需要,輔導韌性社區建置相關事宜。
七、 本部將依第六點第一款所列清冊,發給直轄市、縣(市)政府韌性社區之帳號及密碼,提供 社區登入本部消防署韌性社區網站,進行帳號管理、狀態檢視、佐證資料上傳等工作。
八、一星標章申辦作業流程如下:
(一) 直轄市、縣(市)政府確認所轄社區之災害防救工作執行成果均符合一星標章應完成之工 作項目(如附件一)。
(二)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第六點第一款提報社區清冊,由本部依第七點提供帳號及密碼 後,社區進行資料管理及佐證資料上傳工作。
(三) 直轄市、縣(市)政府完成前款工作後,填寫韌性社區標章申請表(如附件一),並檢核 標章佐證資料之完整性及正確性,提報至本部進行審查作業。
(四) 經本部審查符合者發給一星標章。
九、二星標章申辦作業流程如下:
(一)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確認所轄一星韌性社區二年內均依社區擬定之維持運作機制執行 各項災害防救工作,填寫韌性社區標章申請表(如附件一),並檢核佐證資料之完整性及 正確性,提報至本部進行審查作業。
(二) 經本部審查符合者發給二星標章。
十、三星標章申辦作業流程如下:
(一)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確認所轄二星韌性社區二年內依社區擬定之維持運作機制執行各 項災害防救工作,填寫韌性社區標章申請表(如附件一),並檢核佐證資料之完整性及正 確性,提報至本部進行審查作業。
(二) 經本部審查符合發給三星標章。
十一、三星標章展延案審查作業流程如下:
(一)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確認所轄三星韌性社區二年內依社區擬定之維持運作機制執行 各項災害防救工作,填寫韌性社區標章申請表(如附件一),並檢核佐證資料之完整性 及正確性,提報至本部進行審查作業。
(二) 經本部審查符合者發給三星標章展延。
十二、 二星、三星韌性社區應於取得或展延標章後,二個月內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維持 運作機制(依據現況環境背景及需求修正)備查;如未於時限內提報,則於標章有效期限 過後,需自一星標章重新申辦。
十三、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請鄉(鎮、市、區)公所協助第六點及第八點至第十一點之執 行。
十四、 第八點至第十一點之審查以書面審查為主,並視需要擇定社區進行實地訪視,實地訪視作 業處理程序由本部另行規定。
十五、 標章申請及展延資料,經審查有缺漏或不符規定者,應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於二十 一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仍有缺漏或不符規定者逕行退件,並於退件日起算三個月後始 能再次申請。
十六、取得標章之社區清冊公告於本部消防署網站。
十七、標章有效期間為二年。
十八、韌性社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得註銷其標章,並公告之,社區應繳回標章:
(一) 偽造文書。
(二) 出具不實資料或證明。
(三) 未依所定社區防災計畫書推動防救災工作,情節嚴重,並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者。
十九、一、二、三星標章之樣式如附件三、四、五。
二十、韌性社區操作手冊由本部另行發行。
附件一 韌性社區標章申請表
韌性社區標章申請表
一、基本資料
縣/市 社區
社區類型:□村/里 □社區發展協會 □大樓管理委員會 □其他:
社區範圍: 路/街以北 路/街以南 路/街以東 路/街以西 (檢附範圍圖)
二、運作時間 年 月至 年 月 三、申請標章 □1 星標章 □2 星標章 □3 星標章
四、佐證資料
標章 工作項目 佐證資料名稱(填寫並檢附)
1 星
1-1 建立社區防災組織並結 合社區既有組織
1-2 派員防災士訓練
2-1 提升社區災害防救概念 及風險意識
2-2 辨識社區風險
3-1 擬定社區防災計畫並落 實
4-1 研擬維持運作機制 5-1 辦理兵棋推演或實兵演 練
5-2 擬定復原重建機制 5-3 補充應變所需裝備
2、3 星
確實依社區防災計畫執行維持運作機制 工作項目 1
工作項目 2 工作項目 3
(韌性社區得自行增列)
五、備註
承辦人: 連絡電話: 傳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備註:
1.請參照本部發行之「韌性社區操作手冊」,自行評核各工作項目後,檢附自評表及佐 證資料。
2.申請表及檢附資料請統一整理為 A4 尺寸,附件請各別釘牢固定,按照順序由上至下 整理,並在附件右上角標註附件編號,如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等。
3.提報申請表前,需登入本部消防署韌性社區網站,上傳佐證資料。
附件二 ○○直轄市、縣(市)韌性社區清冊 編
號
社區 名稱
負責人 姓名
擔任社區
職務 電話 電子郵件
地址 住所地址
1 2 3 4 5 6
附件三 一星韌性社區標章樣式
版面為 A4 單面全彩印刷。桂冠葉及星星圖案以燙金方式印刷。
附件四 二星韌性社區標章樣式
版面為 A4 單面全彩印刷。桂冠葉及星星圖案以燙金方式印刷。
附件五 三星韌性社區標章樣式
版面為 A4 單面全彩印刷。桂冠葉及星星圖案以燙金方式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