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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05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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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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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轄屬學校

獎補助金資訊

建檔時間: 2022-10-13 02:16

☆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雲端系統: 學生就學補助資訊 ☆

雲林縣105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第

2學期)

承辦單位協助種類 大里高中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69682

階段別 國中 、 高中職

身分別 低收入戶 、 家境清寒學生

申請資格說明 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 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雲林縣政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 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補助內容 每學年度每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一、國民中學學生300名,每名1,500元。

二、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125名,每名2,000元。

三、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3,000元(但五專學生前三年視同高中職 校以每名2,000元核發。其獎學金名額包括在第二款名額內)。

申請方式 本獎學金申請學生提出下列各項證明及表件:

(一)本獎學金申請書(由雲林縣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佈告/下載使用)。

(二)學期成績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申請時間 校內申請期限:106年2月18日起至106年3月24日止 洽辦處室人員 教務處註冊組

單位註解

★★★資料末端,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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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申請時間 校內辦理時間:111年9月19日起至9月30日止 洽辦處室人員

申請時間 請於9/10(四)前備齊資料繳至註冊組 洽辦處室人員 欲申請者請至註冊組領取申請單.

4.本會學生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時間 申請期間:9月17日-10月1日 洽辦處室人員

[r]

106.03.17 本校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6.06.09 本校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6.10.20 本校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申請時間 校內截止時間: 105年3月16日起至4月10日止 洽辦處室人員

申請時間 校內申請時間: 106年4月1日起至4月14日止 洽辦處室人員

申請退費者,請先填寫退費申請單,連同學生證送至總務處交通運輸組查對,於申請日期隔日(遇假日順延)領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