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各項福利資源申請流程 身心障礙者各項福利資源申請流程 身心障礙者各項福利資源申請流程 身心障礙者各項福利資源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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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障礙手冊申請 身心障礙手冊申請 身心障礙手冊申請 身心障礙手冊申請
洽辦單位:請至戶籍地區公所社政課辦理
申辦流程 申辦流程 申辦流程 申辦流程: : : :
民眾申辦流程:至各區公所領鑑定表→至鑑定醫院鑑定→鑑定醫院將鑑定結果函送衛生局審 核→衛生局將審核結果函送社會處→將身心障礙手冊逕送各區公所→民眾至區公所領取身心 障礙手冊。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 : :
1.照片:一吋照片三張。
2.本人及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影印本。
3.本人及申請人印章。
4.戶口名簿正本。
5.診斷書:依各區公所規定(請先電話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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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 : : :
補助身心障礙者於轉介安置機構之托育養護費用。
洽辦單位:請至戶籍地區公所社政課辦理
服務對象:設籍於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經由臺南市政府轉介至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 機構或護理之家、榮譽國民之家收托、收容,且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者。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 : :
1.全戶戶籍謄本。
2.全戶所得證明(請至國稅局申請)。
3.全戶財產證明(請至國稅局申請)。
4.稅籍資料清單(請至國稅局申請)。
5.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影印本。
6.申請調查表(表格請至區公所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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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障礙者生活費用補助 身心障礙者生活費用補助 身心障礙者生活費用補助 身心障礙者生活費用補助
洽辦單位:請至戶籍地區公所社政課辦理
服務對象:設籍於本市並實際居住於本市者,依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 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且未獲 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或護理之家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 民之家者。同時符合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政府所提供其他生活津貼要件者,僅能擇一 領取。但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及榮民就養金不在此限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 : :
1.全戶戶籍謄本。
2.全戶所得證明(請至國稅局申請)。
3.全戶財產證明(請至國稅局申請)。
4.稅籍資料清單(請至國稅局申請)。
5.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影印本。
6.申請調查表(表格請至區公所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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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車識別 停車識別 停車識別證 停車識別 證 證 證
洽辦單位:南市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或區公所
申辦流程 申辦流程
申辦流程 申辦流程: : : :
1.申請人檢附應備文件向區公所提出申請或至社會局申辦→填寫身心障礙 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書;→2 非本人申請者須填寫「委託申請書」;→3.至本局申辦 者,證件齊全可直接取回專用停車證;向區公所申請需 7 至 10 天工作天。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 : :
1. 申請書。
2. 全戶戶口名簿。
3. 身心障礙手冊正本。
4. 本人駕照及行照或同ㄧ戶籍之家屬駕照、行照。
5. 非身心障礙者本人申請者,需帶身分證。
6.本人及申請者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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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康巴士 復康巴士 復康巴士 復康巴士
服務對象: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民眾(以設籍或實際居住本市者為優先);2. 以乘坐輪椅之身 心障礙者為優先。
南市復康巴士請於七日前預約電話 2002345(原南縣民免費電詢 5793403);本服務接受預約時 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及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收費標準:依公告標準收費,可先洽服務電話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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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牌照稅免稅須知 使用牌照稅免稅須知 使用牌照稅免稅須知: 使用牌照稅免稅須知 : : :
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交通工具,每人以 1 輛為限。但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 1 輛為限。
洽辦單位:南市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 : :
因身心障礙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 1 輛為限)。1.身心障礙手冊。
2.戶口名簿:車主與身心障礙者須設籍同一地址。(不同戶號者請檢附本戶口名簿。
3.行車執照:行照車主名義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同一戶籍地內有親屬關係之成員;其車 籍地址須與戶籍地址相同。
4.駕駛執照:請提供設籍於臺南市之親屬為車輛駕駛人,並檢附其身分證及相關證明關係之 證件(如戶口名簿)。
5.車主及車輛駕駛人私章。
6.車主名義金融機構存摺:申辦退稅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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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 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 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 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
洽辦單位:請至戶籍地區公所社政課辦理。
服務對象:依法領身心障礙手冊者。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 : :
1.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戶口名簿+影本。
3.輔具評估表。
4.醫院診斷書。
5.廠商發票或收據正本。
6.切結書。
7.輔具目錄(內含輔具規格)。
8.身心障礙者本人郵政存簿儲金簿封面影本。
9.申請人&代理人印章+身分證。
10.輔具之照片。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