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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承辦人:陳琨勝
電話:27208889#1043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5502252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永豐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莊工廠製造販售之藥品 回收一案,惠請協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5年1月12日FDA風字第1 051100105號函辦理。
二、案係永豐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莊工廠生產之「力視美 液(衛署藥製字第042265號)(效期內所有批次產品)」
、「永福1號注射液(衛署藥製字第039251號)」、「永 福2號注射液(衛署藥製字第036984號)」、「永福3號注 射液(衛署藥製字第039252號)」、「永福4號注射液(衛 署藥製字第039279號)」、「永福5號注射液(衛署藥製 字第039278號)」之所有效期內產品,其所使用主成分原 料「Magnesium Chloride Hexahydrate」、「Potassium A cetate」、「Potassium Phosphate Monobasic」、「Sod ium Citrate For Inj.」,未具有原料藥許可證,亦未循 自用原料模式申請輸入許可,且廠內無法提供資料證明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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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得供製劑主成分使用,產品品質堪慮,應立即下架回 收。
三、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惠請貴機構協助配合回收作業。
四、副本抄送台北市藥師公會等相關公會,請轉知所屬會員協 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
正本:柚明藥品化工有限公司、振興內兒科診所、嘉林藥品有限公司、德祥和實業有限 公司、天母太僕動物醫院、大愛眼科診所、欣佳動物醫院、龍江獸醫院、宏成動 物醫院、宥豪美診所、博安家庭醫學科診所
副本: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台北市藥師公會、台北市西藥商業同業公會、台北 市藥劑生公會、台北市醫師公會、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西藥 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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