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 103 年度特教專業知能研習—
『情障輔導技巧實務研習』實施計劃
一、實施依據:
1.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 月 2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30010792C 號函 辦理。
2.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3 年 3 月 26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30288992D 號函辦理。
二、實施目的:提供教師對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適切的輔導策略及實務經驗,
藉以提昇教師情緒行為問題方面的處理能力。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單位:台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
六、辦理時間:103 年 10 月 18 日(星期六)
七、研習地點:安平國中行政大樓二樓視聽教室。
八、參加人員:本市所屬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預計錄取 80 名) 九、報名方式:請於103 年 10 月 12 日前登入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
(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
十、課程內容:
時間 課程內容 主講人 備註
08:30-08:
50 報到 安平國中團隊
08:50-09:
00 長官致詞 教育局長官
09:00-10:
30 情障輔導策略Ⅰ 高師大 特教系
蔡明富教授 10:30-10:
40 休息一下 安平國中團隊
10:40-12:
10 情障輔導策略Ⅱ 高師大 特教系
蔡明富教授 12:10-13:
00 午餐時間 安平國中團隊
13:00-14:
30 情障輔導實務Ⅰ 高師大 特教系
蔡明富教授 14:30-14:
40 休息一下 安平國中團隊
14:40-16:
10 情障輔導實務Ⅱ 高師大 特教系
蔡明富教授
十一、附則:參加研習之教師及工作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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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參與者核予6 小時研習時數。
十二、經費:由教育部補助本市103 年度特教專業知能研習經費項下支應。
十三、獎勵:辦理相關工作有功人員,依「台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 稚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敘獎。
十四、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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