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代方志為中心
林慶弧*
修平科技大學專任副教授
摘要
本文透過清代纂修的臺灣方志,探求關於官方成立的儒學,公立或私 立的書院典藏圖書的情形。對於儒學藏書的記載,發現僅有《重修臺灣縣 志》、《續修臺灣縣志》、《彰化縣志》、《淡水廳志》這四部方志記載 藏書目錄,儒學的藏書種類不多元、數量不豐富;早期的藏書是以科舉考試 為主,後期則增加許多集部的書籍。雖然有書目可供稽查,但關於儒學的 圖書管理模式,則付之闕如。
清代臺灣的書院中,唯一記載藏書紀錄的是《噶瑪蘭廳志》,仰山書 院的藏書不但一一條列書目,還針對書籍的版本作完整的說明,是清代臺 灣其他的方志藏書目錄所僅見。其他各地書院的藏書僅有文學方式的敘 述,缺乏詳細的完整紀錄。最後從清代方志的藏書記錄中,得知臺灣在清 朝統治時期的文教發展,明顯處於邊陲地帶的落後情形,整體文化與教育 事業較不發達。
關鍵字:清代臺灣藏書、臺灣方志、儒學、書院、藏書目錄
壹、前言
中國地方志具有悠久的歷史傳統,自隋唐以後開始出現全國性的志 書;自宋代開始,地方志的內容更加充實,如戶口、賦稅、文物等均包括 在內,並開始有鄉鎮志的編纂,1地方志的體制趨於完備。至明、清兩代,
方志數量大增,除郡縣志外,更增加多種雜志,其發展可說已達到巔峰時 期。「方志,是地方歷史與人文地理、地文地理的綜合體,主要內容是以 敘述一地的政治、社會、經濟、軍事、文化、人物等為經;以地理環境、
天然資源、自然現象為緯,進而分析該地的發展過程的史實。」2方志有存 史、資政、教化三大傳統功能,3方志是官書,由公家機構來進行編修,藉 眾人之手群策群力才得以完成,記錄當時社會發展規律,反映當時的本質 全貌,為日後提供實用的資政功能。4林天蔚認為方志有五項的重要功用,
其中一項為「地方人物史事與藝文之蒐集」。5
清代臺灣地方志大多由地方官員編修撰寫,撰寫的範圍以行政區域為 主,或一府,或一縣,或一廳,大都是為了統治的目的與行政便利之考 量,而進行方志的編纂。6臺灣在清代的方志纂修體例之變遷和發展,大致 與中國傳統方志學相同。7臺灣方志的編纂由來已久,自康熙23年(1684)
劃歸清朝版圖之初,翌年即有蔣毓英《臺灣府志》的編纂,此後歷經9次修
1 黃秀政,〈鹿港鎮志序二〉,收於黃秀政總主持,《鹿港鎮志.沿革篇》(彰化:鹿港鎮公所,2000年),
頁iii。
2 林天蔚,《方志學與地方史研究》(臺北:南天出版社,1995年),頁3。
3 來新夏,〈論新編方誌的人文價值〉,收於王明蓀主編,《海峽兩岸地方史志、地方博物館學術研討會論文 集》(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9年),頁1-5。
4 郭鳳岐,《方志論評》(天津: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4年),頁8。
5 林天蔚認為方志可補正史之不足、可考訂正史的錯誤、科技資料之增添、地方人物史事與藝文之蒐集、有關 宗教及中西文化交流史料的鉤尋五項功用。林天蔚,《方志學與地方史研究》,(臺北:南天出版社,1995 年),頁3-13。
6 林美容,〈確立地方誌的傳統:兼談臺灣史學的奠基〉,收錄於東吳大學主編,《方志學與社區鄉土史學術 研討會論文集》(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8年),頁82。
7 陳捷先,〈論清代臺灣地區方志的義例〉,《漢學研究》,3卷2期(1985年12月),頁231。
志活動,至少修成33部方志。8與清朝各府縣相較,纂修方志之頻繁與數量 的眾多,皆有過之而無不及。9
經濟繁榮的社會,其文化發展自然盛行,文化是國家立國的根本,民 眾生活的軌跡,來自人民的行為與思想成長的累積,文化的傳承與創新,
代表社會大眾心靈的充實與昇華,進而影響整體社會的進步與發展。10而文 化最明顯的象徵代表,是為圖書的蒐藏與運用,由於漢人傳統文化體系並 無現代化公共圖書館的觀念與設施,比較類似有典藏圖書的機構,有官方 成立的儒學,公立或私立的書院、社學或義學等,11本文利用官方的方志,
探求清代臺灣儒學與書院的藏書情形,最能反映臺灣當時的實際情形。
根據蔣毓英《臺灣府志》、高拱乾《臺灣府志》、周元文《重修臺灣 府志》(周志)、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范咸《重修臺灣府志》
(范志)、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周鍾瑄《諸羅縣志》、李丕煜《鳳 山縣志》、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陳文達《臺灣縣志》、王必昌《重 修臺灣縣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林豪《澎湖廳志》、周璽《彰 化縣志》、陳淑均《噶瑪蘭廳志》、楊承藩《淡水廳志》、謝維岳《苗栗 縣志》、陳文緯主修、屠繼善總纂《恆春縣志》為對象,查考清代臺灣儒 學與書院的藏書。
貳、儒學的設置
清代的地方學校教育,儒學是為官方的正式教育機構,省級設有「提
8 高志彬,〈臺灣方志纂修概況與內容特質〉,《臺灣史田野研究通訊》,第15期(1990年6月),頁36。
9 高志彬,〈臺灣方志之纂修及其體例流變述略〉,《臺灣文獻》,49卷3期(1998年9月),頁188-189。
10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白皮書》(臺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998年),頁i。
11 王啟宗,《臺灣的書院》(臺中:臺灣省政府新聞處,1987年),頁1。
督學政」,又稱為「學政使」;12府級則設有「教諭」掌理教務、又設「訓 導」佐理,在行政系統上分由府、縣首長直接管理,並受省級的「提督學 政」監督。13但因臺灣為新闢之土,一切設施未上軌道,多有從權之處,例 如提督學政始終出以兼理,建省後仍由臺灣巡撫兼職;提調官則由知府兼 掌職務,至於各府縣廳儒學,或缺教諭、或缺訓導,乃時有之事。14地方教 育次為書院、社學、義學與私塾等。15清代官設地方教育系統為:16
教授(府儒學)----訓導若干 提督學政---提調官----學正(州儒學)----訓導若干 教諭(縣儒學)----訓導若干 教諭(廳儒學)----訓導若干
康熙23年(1684)臺灣歸清領版圖,次年劃為1府3縣,並依學制,17 設1府學3縣學,士子入學之主旨為應付科舉,所謂學校以養士、科舉以掄 才,後因移民日增、開拓漸廣,行政區域迭有增加,儒學亦隨之調整,直 至光緒21年(1895)割臺為止,共有5次更易,最多的儒學達3府學(臺灣 府、臺南府與臺北府)、10縣學(臺灣縣、彰化縣、雲林縣、苗栗縣、安 平縣、鳳山縣、嘉義縣、淡水縣、新竹縣和宜蘭縣)。18但實際上,儒學往
12 國史館,〈選舉一〉,收入國史館編《清史稿校註》,卷11志88(臺北:國史館,1986年),頁3149。伊 能嘉矩著、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編譯,《臺灣文化志》,中卷,〈第5篇教學設施〉(臺北:臺灣書房出版公 司,2011年),頁2-4。當時駐在福建的提督學政以臺灣遠涉不便的理由,仿照陝西省延安和廣東省瓊州之前 例,令分巡臺廈兵備道兼管,又後改由巡視臺灣漢御史兼管,再歸為分巡臺灣道兼管,臺灣建省前,福建巡 撫每半年駐守臺灣,駐臺期間則由福建巡撫本人兼管、另半年委由分巡臺灣兵備道辦理學政;臺灣建省後則 由巡撫兼理。
13 黃淑清,〈談臺灣孔廟與清代儒學〉,《臺北文獻》,91期(1990年3月),頁97。
14 王啟宗,《臺灣的書院》,頁5。
15 葉憲峻,〈清代臺灣教育建置與發展〉(臺北:私立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03年6月),頁 28。
16 王啟宗,《臺灣的書院》,頁5。
17 崑岡等修,《欽定大清會典》,卷32〈禮部〉,文淵閣四庫全書第619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頁253。
18 黃淑清,〈談臺灣孔廟與清代儒學〉,頁95-96。
往距府縣廳的行政設置已有相當時間,或根本未設,無法滿足各該行政區 域人民的向學需要。19茲將臺灣設置行政區域與儒學設置的時間做一比較,
詳見表1。
表1 清代臺灣行政組織與儒學設立時間比較表
發展內容
年代分期
行政組織 儒學設立 說明
1684年 康熙23年
隸屬福建省 臺灣府▲
行政1684、儒學1685 臺灣縣▲
行政1684、儒學1684 鳳山縣▲
行政1684、儒學1684 諸羅縣▲
行政1684、儒學1686
行政組織 1府3縣 儒學設置 1府學3縣學
1723年 雍正1年
隸屬福建省 臺灣府▲
臺灣縣▲
鳳山縣▲
諸羅縣▲
彰化縣▲
行政1723、儒學1726 澎湖廳
行政1723 淡水廳 行政1723
行政組織 1府4縣2廳 儒學設置 1府學4縣學
1812年 嘉慶17年
隸屬福建省 臺灣府▲
臺灣縣▲
鳳山縣▲
嘉義縣▲
彰化縣▲
澎湖廳 淡水廳▲
行政1723、儒學1817 噶瑪蘭廳
行政1812
行政組織 1府4縣3廳 儒學設置 1府學4縣學 1廳學
19 黃秀政,〈書院與臺灣社會〉,頁13。
1875 光緒1年
隸屬福建省 臺灣府▲
臺灣縣▲
鳳山縣▲
嘉義縣▲
彰化縣▲
澎湖廳 恆春縣 行政1875 埔里社廳 行政1875 卑南廳 行政1875 臺北府▲
行政1875、儒學1880 淡水縣▲
行政1875、儒學1879 新竹縣▲
原淡水廳縣學,1875年改 基隆廳
行政1875 宜蘭縣▲
行政1875、儒學1876
行政組織 2府8縣4廳 儒學設置 2府學7縣學
1887 光緒13年
臺灣建省 臺灣府▲(府治臺中)
行政1887、儒學1889 臺灣縣▲
彰化縣▲
埔里社廳 雲林縣▲
行政1887、儒學1890 苗栗縣▲
行政1887 臺北府▲
淡水縣▲
新竹縣▲
基隆廳 宜蘭縣▲
南雅廳*
行政1894 臺南府▲
行政1887、原臺灣府儒學改 鳳山縣▲
嘉義縣▲
安平縣▲
行政1887、臺灣縣儒學改
行政組織 3府11縣4廳 1直隸州 儒學設置 3府學10縣學
* 南 雅 廳 於 光 緒 2 0 年 (1984)設置
恆春縣 澎湖廳 臺東直隸州
行政1887
資料來源: 筆者根據蔣毓英《臺灣府志》、高拱乾《臺灣府志》、周元文《重修臺灣府志》(周 志)、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范咸《重修臺灣府志》(范志)、余文儀《續修 臺灣府志》、周鍾瑄《諸羅縣志》、李丕煜《鳳山縣志》、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
陳文達《臺灣縣志》、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林豪《澎 湖廳志》、周璽《彰化縣志》、陳淑均《噶瑪蘭廳志》、楊承藩《淡水廳志》、謝維岳
《苗栗縣志》、陳文緯主修、屠繼善總纂《恆春縣志》整理製表。
說 明:表中有註記「▲」者,表示設有儒學,大部份都較行政單位的設置為遲。
其中,本文以臺灣縣儒學作為個案來探討,了解當時儒學的營運績效 如何。清領臺灣初期,臺灣縣是當時臺灣府的首善之區,地位特別重要。
康熙40年(1701)9月陳璸調任臺灣縣知縣,20抵臺上任後圖思積極有所作 為,亦不時訪察民情,了解當時各種實際情況,以為縣政興革之參考,隨 後條陳治理臺灣縣之要務12條,第1條內容為「文廟之宜改建,以重根本 也」,以及第2條「宜興各坊里社學之制,以廣教化也」,和第3條的「宜 定季考之規,以勵實學也」。21都是圖文化教育事業為優先考量。
因為陳璸親眼見到在清領臺灣後一年,即已設立的臺灣縣儒學的實際 情況,陳璸認為:
蓋聖人之教,與王者之化俱遠。是以學宮徧天下,其制度必 極宏壯,其規模必極高敞,匪徒餚觀,以遵道也。臺灣縣為臺郡附 郭首邑,開復以來,戶口之蕃衍,商旅之輻輳,財貨之流通與夫人 文之日新月盛,居然海外一都會也。獨以學宮重地,猶襲偽弁住宅
20 黃秀政,〈清代臺灣循吏—陳璸〉,收錄於氏著《臺灣史研究》(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5年),頁83。
陳璸(1856-1718),字文煥,號眉川,廣東省海康縣人,康熙33年(1694)陳氏中式進士,5年後始授福建 省古田縣知縣,一生為官長達19年,與臺灣有關的資歷為,臺灣縣知縣2年、分巡臺廈兵備道4年、以及直轄 臺灣的福建巡撫3年,共計9年餘,約佔陳璸仕宦生涯的一半。
21 陳璸,〈條陳臺灣縣事宜〉,收錄在《陳清端公文集》,卷3,臺灣文獻叢刊第116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 研究室,1961年),頁10-11。
而為之。凡廟之與宅,規制不同,文廟與他祠尤別。今以住宅為文 廟,其卑陋湫隘之觀,揆諸朝廷所以崇儒重道,振興文教之盛典,
甚覺弗稱。而且櫺星之未有門也,明倫之未有堂也,藏經之未有閣 也,東西兩廡風雨不蔽,鄉賢名宦俎豆匪依,至御製先師先賢諸贊 尚未鑄諸金石,其何以俾海陬士庶得覩天章之燦爛乎?夫風俗係乎 教化,教化重乎人才,人才由於學校。……22
新臺灣知縣陳璸的12項建議,經臺灣府採納後,隨即倡建明倫堂於文 廟之右,從此講學始有定所,士子稱便,文廟的重建工程始於康熙42年
(1703),23但是整體建築並未將書庫設計在其中。24由此觀之,雖然官方 紀錄康熙23年(1684)即已設立的臺灣縣儒學,但實際的情形卻是文廟似 乎被民眾佔用成為民宅,甚至文廟本身的建築「櫺星之未有門也,明倫之 未有堂也,藏經之未有閣也,東西兩廡風雨不蔽」,雖無法從陳璸的檔案 中獲得任何與圖書蒐集有關的資訊,即使連是否有藏書都不得而知,根本 稱不上是縣儒學應具備的規模,甚至連基本藏書處所都缺乏,圖書的蒐藏 更是無法想像。
位於首善之區省城範圍內的臺灣縣儒學,實際情形已如上述,清代臺 灣各地偏僻儒學想必未能更加完善。再加上儒學設置地點均位於府治或縣 治的所在地,其他地區則未設置官方的學校,各地方教育則必須依賴書院 或鄉學來作為輔助。25且各儒學皆有學員定額,從最初的府學取文武學童各
22 陳璸,〈條陳臺灣縣事宜〉,頁10。
23 周元文,《重修臺灣府志》.卷2〈規制志.學校〉,臺灣文獻叢刊第65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1960年,臺銀本),頁146。「……。四十二年,知縣陳璸始建明倫堂,又捐俸三百兩買杉木,議修文廟,
甫興工,以欽取銓部離任。四十三年,知縣王士俊因成其事,偉然巨觀。」
24 謝金鑾、鄭兼才,《續修臺灣縣志》,卷3〈學志〉,臺灣文獻叢刊第140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1962年),頁145。成書於嘉慶12年(1807)的《續修臺灣縣志》關於文廟的記載如下:「(康熙)五十一 年巡道陳璸修。於啟聖祠左右,分建六齋,曰六德齋。祠下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二祠之南又分建六 齋,約六行齋。正殿東廡下置獻官六齋宿房,西廡下為藏器庫。……(乾隆)十四年,廩生侯世輝等捐貲請 大修,凡諸規制多所改茸。於是改六德齋為典籍庫,徙名宦、鄉賢祠於廟門之外,改六行齋為禮器庫、樂器 庫。」
25 黃秀政,〈清代臺灣的書院〉,收錄於氏著《臺灣史研究》(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5年),頁105-116。
20名,縣學分大、中、小三級,員額各有差異,如大縣15名、中縣12名、
小縣7至8名,26到清領後期學額雖有增加,但與當時人口整體比較,仍屬鳳 毛麟角,可謂教育並不普及。
就官方設立的儒學藏書言,最早的紀錄為雍正12年(1734),福建省 教育官員袁弘仁從福州府學調任,接掌臺灣府儒學「訓導」27一職,寫下
〈藏書記〉,內容為:
竊見臺地遙隔海天,人材蔚起,而博洽尚鮮其人。揆厥所 由,蓋各庠向無藏書,即書肆亦罕售購;雖有聰敏之質,欲求淹 貫,庸可得乎?爰置古今載籍六百餘本,貯之廨中,以資諸生借 覽,令優生二人掌之,俾永久勿失。然而寒氈力絀,未能多蓄,第 以是為權輿也。四庫五車之富,端有望於後之君子。28
從這段文字可以了解這位離鄉背井,到臺灣任職「臺灣府儒學」的教 育官員,了解納入清版圖已51年的新國土,仍然是一個文風不鼎盛,教育 不普及,即使連臺灣府學的所在地,都是一個很難購置書籍的地方,更何 況是臺灣的其他地區。因此他將個人藏書六百餘本,全部裝箱打包帶到臺 灣,計畫交由二名優秀的學生代為管理,開放提供給所有學子借覽,也期 盼這些圖書不要遺失,這些圖書已是個人薪俸採購的上限,未能多購,更 寄望日後有人願意捐獻更多的圖書,達到如同「四庫五車」的藏書量。
從袁氏的〈藏書記〉中僅獲知圖書的數量,這批多達六百餘本的書 籍,對於文化事業尚未普及的臺灣而言,可說是非常豐富的典藏,即使在
26 崑岡等修,「福建臺灣學額」,收入《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374〈禮部.學校〉(臺北:臺灣中文書局 影印發行,1963年),頁10321。
27 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卷13〈職官.官制〉,臺灣文獻叢刊第74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 室,1961年),頁435。袁弘仁是臺灣府學的第一任訓導,該職務於雍正10年(1732)新設,原文為「臺灣 府學教授一員。訓導一員雍正十年添設」。
28 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卷5〈學校志.學宮〉、臺灣文獻叢刊第13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1961年),頁156。
以後的方志中,有儒學確實藏書數量的官方紀錄,最多也只有759本圖書;
然而,比較遺憾的是,第一,袁氏當時未能將這批書目記錄下來,讓後人 了解他的藏書內容為何。第二,這批圖書後來的下落不明,未見其他相關 官方檔案,或私人的記載。第三,捐書僅曇花一現,未能引發風潮,若當 時的捐書能獲得其他士紳的共襄盛舉,或許會產生另一圖書蒐集鼎盛的局 面。29
乾隆8年(1743) 欽命范咸擔任巡臺御史兼提督學政,范氏於乾隆10 年(1745)開始修纂《重修臺灣府志》,范咸在該部方志的〈凡例〉中提 到「臺郡初闢,中土士大夫至止者,類各有著述以紀異,然多散在四方,
島嶼固鮮藏書之府也。……抵臺商榷修志,於是《臺灣志略》、《靖海 記》、《東征紀》、《臺灣記略》、《臺灣雜記》、《裨海紀遊》諸集,
按藉搜索,並得全書。惟《沈開文集》,各時寓臺諸公所艷稱而未得見 者,亦輾轉覓諸其後人。凡得詩文雜作鈔本九卷,半皆蠹爛,但字迹猶可 辨識,既不忍沒前人之苦心,故所徵引較前志猶多。」30
清領已經61年的臺灣,在范咸的調查下,知道仍然沒有規模較大的藏 書處所,甚至為重修《臺灣府志》的需要而採訪資料,須四處蒐集才有所 得,此外,特別為了《沈開文集》這本著作,還洽詢沈光文的後代子孫,
最後拿到的書籍不但只是抄本,甚至有一半已經被蠹魚啃食,保存情況非 常不佳。可見從康熙、雍正直到乾隆初期的這段歲月中,臺灣並沒有成立 一個較大規模的官方藏書處所,且圖書蒐集非常困難也不齊全,甚至連政 府官員要蒐尋特定的書籍亦必須費一番心力後才能獲得,可見清領初期臺 灣社會,文化的發展並不完善,也非政府施政的重點。
29 傳教士John Harvard(1607-1638),於1638年捐400冊圖書給新學院,便可以讓新學院改名為Harvard University作為紀念,而袁弘仁比Harvard多捐出二百餘本圖書,卻無法在臺灣發揮建立一個書庫的影響力,
是傳統漢人文化對於科舉考試的教育理念,抑或是漢人對於捐書行為抱持不同的價值觀,因而產生不同的結 果。參見林慶弧,〈美國社會的公共資產—卡內基圖書館的歷史意涵〉,《臺北市立圖書館館訊》,31卷4 期(2014年6月),頁54-83。
30 范咸,〈凡例〉,《重修臺灣府志》,臺灣文獻叢刊第105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1年),頁 15-16。
這種藏書困窘的情形,在二年後獲得改善。《重修臺灣縣志》記載乾 隆14年(1749)改建臺灣府儒學:「……十四年,廩生侯世輝等捐資,
呈請題准鼎新改建。正廟居中,左右兩廡,前為廟門,又前為櫺星門、泮 池,後為崇聖祠,左右兩廊達於廡,祠之夾室為禮樂庫、典籍庫。」31這 是首次在方志中正式紀載有「典籍庫」的成立。可惜的是,《重修臺灣縣 志》雖收錄〈巡臺御史楊開鼎記〉一文,該記載側重在文廟的恢弘規模與 美侖美奐建築,並沒有記錄當時新建竣的典籍庫,典藏多少數量的圖書與 內容,以及該典籍庫的規模與設施,32讓後世無法進一步得知清初臺灣第一 座的典籍庫的實際蒐藏與運作情形,誠為臺灣圖書文化史上的缺憾。
這 座 位 於 文 廟 內 的 典 藏 庫 , 一 直 維 持 到 日 本 統 治 臺 灣 , 明 治 3 1 年
(1898)日人在臺南孔廟設立第一公學校,「典籍庫」更名為「書庫」,
直到民國49年(1960)損毀,臺南市政府始得重修。33讓人不勝唏噓的是,
具有保存中華文化的圖書典藏處所,34日本殖民政府竟然還能維持書庫的運 作,卻在二次戰後損毀,否則這個「典籍庫」,將會成為臺灣傳世最久的 首座可供人借覽的圖書館。
隔年,侯世輝等人又捐資重新修茸臺灣縣學,且在臺灣縣儒學內亦設 立了「典籍庫」,35與上述臺灣府儒學的紀載最大的不同是,《重修臺灣縣 志》抄錄「臺灣縣儒學」的「典藏庫」內容,從事完整的書目紀錄,讓後 人知悉當時公立學校圖書館的藏書實際情形,總共計有26部,是非常難得 可貴的文獻紀錄,讓本文得知該「典藏庫」以史類的圖書為主,其次為皇
31 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卷5〈學校志.學宮〉,頁143。
32 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卷5〈學校志.學宮〉,頁144-145。
33 李冕世,〈「全臺首學」的文廟〉,《史蹟勘考》,3期(1975年6月),頁40-44。
34 根據楊永智的研究,他曾親眼見過余文儀修的《重修臺灣府志》存世刊本,封面印刷黃色紙,鏤印記「板 藏府學典籍庫」字樣。詳見楊永智,〈明清臺南刻書研究〉(臺中: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01 年),頁266。
35 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卷5〈學校志.學宮〉,頁150。
家的昭告訓示,最少的為經類圖書。36可惜的是仍缺乏數量的登錄,只得知 書名,無法了解藏書數量多寡。
參、儒學的藏書
查考整理清代歷次纂修的臺灣方志中,37針對儒學與書院有特別記載藏 書目錄,總計僅有5部方志有紀錄,分別是上述的《重修臺灣縣志》,以及
《續修臺灣縣志》、《彰化縣志》和《淡水廳志》;此外,方志中對於書 院藏書的多寡,大部分皆以文學方式敘述,較缺乏詳實的數字記錄,關於 方志中紀錄儒學藏書的目錄比較,請詳見表2。
表2 清代方志關於儒學藏書比較表
《重修臺灣縣志》
成書年代乾隆17年
(1752)
《續修臺灣縣志》
成書年代嘉慶12年
(1807)
《彰化縣志》
成書年代道光12年
(1832)
《淡水廳志》
成書年代同治9年
(1870)
臺灣縣儒學藏書目錄 臺灣縣儒學藏書目錄 彰化縣儒學藏書目錄 淡水廳儒學藏書目錄
《御製訓飭士子文》 《御製訓飭士子文》
《聖諭廣訓》 《聖諭廣訓》 《聖諭廣訓》
《人臣儆心錄》 《人臣儆心錄》
36 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卷5〈學校志.學宮〉,頁155-156。紀錄的藏書目錄計有:《御製訓飭士子 文》、《聖諭廣訓》、《人臣儆心錄》、《上諭全集》(24本,另附加3道)、《十三經註疏》(周易、尚 書、毛詩、春秋、左傳、公羊傳、穀梁傳、禮記、周禮、儀禮、論語、孟子、孝經、爾雅)、《史記》、
《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陳書》、《魏書》、《北齊 書》、《周書》、《南史》、《北史》、《隋書》、《唐書》、《五代史》、《弘簡錄》、《明史》、《學 政全書》、《福建通志》、《鰲峯書院講學錄》。其中除《上諭全集》有特別加註為24本外,其他的各書皆 未註明冊數。
37 清代纂修的臺灣方志,作者檢視的有蔣毓英《臺灣府志》、高拱乾《臺灣府志》、周元文《重修臺灣府志》
(周志)、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范咸《重修臺灣府志》(范志)、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周 鍾瑄《諸羅縣志》、李丕煜《鳳山縣志》、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陳文達《臺灣縣志》、王必昌《重修 臺灣縣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林豪《澎湖廳志》、周璽《彰化縣志》、陳淑均《噶瑪蘭廳志》、
楊承藩《淡水廳志》、謝維岳《苗栗縣志》、陳文緯主修、屠繼善總纂《恆春縣志》。
《上諭全集》 《御論》
《十三經註疏》 《十三經註疏》 《十三經註疏》
《易經註疏》4本
《書經註疏》8本
《詩經註疏》21本
《孝經註疏》1本
《論語註疏》4本
《春秋註疏》24本
《儀禮註疏》12本
《周禮註疏》15本
《禮記註疏》22本
《孟子註疏》7本
《爾雅註疏》5本
《公羊註疏》12本
《穀梁註疏》5本
《十七史全書》
《史記》 《史記》40本 《史記》
《漢書》
《後漢書》
《三國志》
《晉書》
《宋書》
《南齊書》
《梁陳書》
《魏書》
《北齊書》
《周書》
《南史》
《北史》
《隋書》
《唐書》
《五代史》
《明史》
《弘簡錄》
《學政全書》 《學政全書》 《欽定學政全書》
《福建通志》 《福建通志續志》
《鰲 書院講學錄》 《鰲 書院規條》
《易圖解》
《詩易折中》
《欽定三禮義疏》
《春秋直解》
《小學纂註》
《近思錄集解》
《大學衍義輯要》
《大學衍義補輯要》
《小學實義》
《豫章學約》
《實踐錄》
《四禮翼》
《四禮初稿》
《呂子節錄》
《從政遺規》
《訓俗遺規》
《養正遺規》
《教女遺規》
《在官法戒錄》
《宏簡錄》
《大清律》
《禮部則例》
《續增條例》
《御製詩集文集》
《雞雛待哺圖》
《欽定國子監則例》
6本
《欽定周易折中》16 本
《欽定書經傳說》18 本
《欽定詩經傳說》24 本
《欽定古文淵鑑》48 本
《欽定朱子全書》40 本
《欽定子史經華》50 本
《欽定四書文》16本
《通鑑綱目前編》8 本
《綱目正編》77本
《綱目續編》20本
《昭明文選集成》30 本
《漢魏叢書》120本
《唐宋八家古文》15 本
《王步青前八集》16 本
《後八集》16本
《小學集註》2本
《道統錄》3本
《思辨錄輯要》4本 《思辦錄輯要》
《二程文集》4本 《二程文集》
《居業錄》4本
《李延平集》2本 《李延平集》
《許魯齋文集》2本 《許魯齋集》
《胡敬齋文集》2本 《胡敬齋集》
《學規類編》6本 《學規類編》
《羅整庵存稿》1本 《羅整庵存稿》
《讀禮志疑》2本 《讀禮志疑》
《周濂溪集》
《張橫渠集》
《朱子文集》
《楊龜山集》
《羅豫章集》
《張南軒集》
《黃勉遼集》
《陳克齋集》
《薛敬軒集》
《陸宣公集》
《韓魏公集》
《司馬溫公集》
《文文山集》
《謝疊山集》
《楊椒山集》
《二程粹言》
《伊洛淵源錄》
《上蔡語錄》
《朱子學的》
《學蔀通辨》
《薛文清公讀書錄》
《居業錄》
《道南原委》
《困知記》
《讀朱隨筆》
《問學錄》「《松陽 鈔存》附」
《松陽鈔存》
《真西山集》
《熊勿軒集》
《聞過齋集》
《陳剩夫集》
《張陽和集》
《陸稼書集》
《道統錄》
《二程語錄》
《朱子語類》
《廉洛關閩書》
26部 冊數不詳
35部 冊數不詳
44部 759本
49部 冊數不詳
資料來源: 筆者根據王必昌《重修臺灣縣志》、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周璽《彰化縣志》、楊 承藩《淡水廳志》整理。
《重修臺灣縣志》成書於乾隆17年(1752),早期縣儒學收藏的圖書 比較著重在科舉考試用書,《續修臺灣縣志》成書於嘉慶12年(1807),
記錄了臺灣縣儒學藏書有35部,後期縣儒學的藏書就增加一些法律實用 書籍,作為臺灣學生未來擔任政府官員時的參考,因此,多收錄一些法律 訓練方面的書,但數量依然不詳。二志的藏書紀錄比較,相同的圖書有 六部,分別是《御製訓飭士子文》、《聖諭廣訓》、《人臣儆心錄》、
《十三經註疏》、《學政全書》和《十七史》,教育類圖書方面,二志 均收錄《學政全書》,《重修臺灣縣志》中另收錄《鰲 書院講學錄》,
《續修臺灣縣志》中則蒐藏《鰲 書院規條》,可見臺灣書院受福建的鰲 書院的影響頗多。38
《彰化縣志》中關於彰化儒學所藏圖書則記載的更為詳細,除了有確 實的數量登錄外,例如《史紀》就有40本,而《漢魏叢書》竟多達120本,
可見當時的藏書已經十分豐富,學生要借書不至於無書可用。此外,也記 錄那些書籍是由那位知縣任內所頒發,如此對於每位知縣推廣文教事業的
38 黃新憲,〈閩臺書院的歷史淵源〉,《當代華人教育學報》,3卷1期(2000年11月)。該文同時收入「《當 代華人教育學報》」網站:www.fed.cuhk.edu.hk/~hkier/jecc/jecc0011/jecc001109.htm(2014年2月10日點 閱)。
功績亦可比較,例如頒發最多圖書的知縣應屬楊桂森。39
《彰化縣志》和兩本《臺灣縣志》比較,最大的差異就是,彰化縣學 的藏書開始有許多集部的書籍,例如:《昭明文選集成》有30本、《唐宋 八家古文》有15本等,集部書籍大量出現,可知藏書除了量增加之外,開 始出現科舉考試以外的類別,藏書的範圍開始多元化。而此擴大藏書類別 的趨勢,到了《淡水廳志》的藏書紀錄更加清楚明顯,淡水廳學的藏書,
除了《十三經註疏》和《史記》與科舉考試較有直接相關外,其他藏書均 為康熙年間張伯行所刊刻的「正誼堂」版本的集部書籍,多達47部。40
此外,尚有官方建置獨立書庫的紀錄,光緒13年(1887)時任臺灣兵 備道的唐景崧,在臺灣道署北邊興築「萬卷樓」貯書,但藏書規模不大,
僅典藏了地圖和史料。41隨後繼任的唐贊袞另擇道署西方興築「芸香室」,
作為藏書之所。42這兩座書庫都是由官方所設置,但不知其功能為何,亦無 法知曉是否對外開放使用。
光緒18年(1892)在臺北府的試院內,設立「臺灣通志總局」,蒐集
39 根據周璽《彰化縣志》的紀錄,前知縣楊桂森頒發29部書籍居冠,次為時任的訓導頒發的1部,上級府學頒 發的4部,前縣學訓導葉文載頒發1部,合計44部。詳見周璽,《彰化縣志.卷三學校志.學宮.書籍》,臺 灣文獻叢刊第156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年),頁436。
40 淡水廳為何會有這批藏書,筆者根據《淡水廳志》與《噶瑪蘭廳志》的記載,推測道光6年(1826)福建巡 撫孫爾準來臺灣視察,答應從福建鼇峯書院撥圖書給位於宜蘭的仰山書院,該批的集部圖書就是以張伯行刊 刻的「正誼堂」版本,因此,孫氏同時撥鼇峯書院的其他「正誼堂」版本書籍給淡水廳學,亦有可能。張伯 行(1651-1725),字孝先,號恕齋,又號敬庵,諡清恪。於康熙46年(1707)擔任福建巡撫時,創建鼇峰 書院,編有《正誼堂叢書》,《困學錄》等著作。國史館,〈張伯行〉,收入國史館編《清史稿校注》,第 11冊(臺北:國史館,臺灣商務印書館再版,1999年),頁8570。
41 唐贊袞,〈勝景〉,《臺陽見聞錄》,臺灣文獻叢刊第30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年),頁 129。《臺陽見聞錄》原文為:「唐薇卿方伯迎養署中,於署北隙地新茸小室,顏曰:『萬卷堂』,備置 圖史。」連橫則記曰:「藏書頗富,左右皆植梅竹,景崧自書一聯曰:『賢者亦樂此,君子不可諠』。今 毀。」見連橫,〈筆記.臺南古蹟志〉,《雅堂文集》,卷3,臺灣文獻叢刊第166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 研究室,1964年),頁251。
42 唐贊袞,《臺陽集》,臺灣文獻叢刊第309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72年),頁145。這一藏書處 所,更加無法推測是私人藏書或官方藏書,因唐贊袞留下當時的情景:「官衙鼎鼎厭梁內,我生願飽書中 粟,百城未足抵萬卷,汲古心殷曰不足。」
古今圖書參考,數量約達萬餘卷。43該通志局所購置的圖書文獻,應只提供 給纂修志書的人員使用,比較類似於專門圖書館的功能,可惜的是這個小 型專門圖書館,在1895年以後就解散,目前因無文獻史料紀載該批書籍的 下落。只得知已完成的《臺灣通志》稿件被帶往福建,後又被日本駐福州 領事館派員購買回臺,藏於其後成立的臺灣總督府圖書館。44
肆、書院的藏書
書院之名始於唐代,原為修書的場所,並非士子肆業之處,未具學校性 質;書院的教育制度形成於五代,到宋朝才成為講學之所。45宋朝書院興盛之 後,自是書院形同學校,負有教育之責,成為一種獨具特色的教育組織。46
清初的書院建置,曾經由嚴格禁令、47含糊默許到官方設立,48甚至乾
43 伊能嘉矩著、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編譯,《臺灣文化志》,中卷,〈第8篇修志始末〉,頁311-318。光緒14年
(1888)臺灣建省後,因府志、縣志、廳志經百年未修,光緒18年(1892)8月,臺北知府陳文騄、淡水知 縣葉意深向臺灣巡撫邵友濂建議纂修通志,並呈「纂修通志設局事宜」六條,內容為設局、籌款、分職、購 書、求才、製器。同年10月6日,邵友濂飭開「臺灣通志局」開始修志,臺灣布政使唐景崧、分巡臺灣兵備 道顧肇熙任監修;陳文騄任提調,後由王國瑞接任、淡水知縣葉意深為幫提調;舉人蔣師轍為總纂,後由薛 紹元接任;王國瑞、薛紹元為纂修。同年11月9日,下令各州廳設立采訪分局,並頒發修志事宜14條。當各 地分局相繼完成采訪冊的修纂,通志總局除彙整各采訪冊外,也搜羅臺灣的各種舊志、私家文集、官方檔案 等,作為編纂之參考。
44 賴永祥,〈國內臺灣文獻資料的收藏〉,《圖書館學刊》,2期(1972年),頁137。賴永祥在民國60年4月 於中美人文社會科學合作委員會,主辦的圖書資源學術座談會演講,提到光緒版的《臺灣通志》稿本割臺 後,被攜回福建,明治40年(1907)日本駐福州領事以銀150元購得,送回臺灣。
45 盛朗西,《中國書院制度》(臺北:華世出版社,1977年),頁1。
46 朱漢民,《中國的書院》,頁66。
47 順治9年(1652),清廷為箝制輿論,禁止士人結社集會,防止書院諷議朝政之舉,乃明令禁止書院設置。
見《古今圖書集成》,656冊(臺北:文星書局,1964年),頁23。
48 《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395〈禮部·學校·各省書院〉(臺北:臺灣中文書局,1963年),頁10427。雍正 11年(1733),從原本的模糊政策轉變成由官方設置書院,「上諭:各省學校之外,地方大吏每有設立書 院,聚集生徒,講誦肄業者。……但稔聞書院之設,實有裨益者少,而浮慕虛名者多。是以未曾敕令各省通 行。……近見各省大吏,漸知崇尚實政,不事沽名邀譽之為。而讀書應舉之人,亦頗能屏去浮囂奔競之習。
則建立書院,擇其省文行兼優之士,讀書其中,使之朝夕講誦,整躬勵行,有所成就。俾遠近士子觀感奮 發,亦興賢育才之一道也。督撫駐紮之所,為省會之地,著該督撫商酌舉。各賜帑金一千兩,將來士子群聚 讀書,豫為籌畫,資其膏火,以垂永久。其不足者,在(再)於存公銀內支用。」
隆時期的積極鼓勵49四個不同階段,臺灣自不例外。50臺灣書院或由地方官 倡建,或官紳合辦,或由紳民籌建,設立緣起各自不同,51臺灣第一個典型 的書院,始於康熙43年(1704)臺灣知府衛臺揆在臺南創建的崇文書院,52 根據日本統治臺灣後的調查,總共有37所的書院。53
清代臺灣書院設置的地域分佈與時間先後,很明顯地和人口整體增加 與土地開墾進展有密切關係,根據臺灣開發過程的軌跡,由南部漸次北移
49 乾隆元年上諭曰「書院之制所以導進人才,廣學校所不及。」詳見鄧洪波、陳穀嘉,《中國書院史資料》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頁857。
50 王啟宗,《臺灣的書院》,頁11-12。
51 黃秀政,〈書院與臺灣社會〉,頁18。
52 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卷8〈學校‧書院〉,臺灣文獻叢刊第121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1958年,臺銀本),頁463。又見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陳金田譯,《臺灣私法》,第1卷(南投:臺灣省文 獻委員會,1990年),頁526。另,王啟宗認為在這之前雖然已有九個書院成立,但「就是以書院為名,義 學為實的姿態出現」,這九個書院分別是,康熙23年(1683)施琅建西定坊書院;康熙29年(1690)臺灣知 府蔣毓英建鎮北坊書院;康熙31年(1692)臺灣知縣王兆陞建彌陀室書院;康熙32年(1693)臺灣知府吳國 柱建竹溪書院;康熙34年(1695)分巡臺廈兵備道高拱乾建鎮北坊書院;康熙37年(1698)分巡臺廈兵備道 常光裕建西定坊書院;康熙43年(1704)分巡臺廈兵備道王之麟建西定坊書院;康熙44年(1705)吳英建建 東安坊書院;康熙48年(1709)分巡臺廈兵備道王敏政建西定坊書院。
詳見王啟宗,《臺灣的書院》,頁6。
53 臺灣總督府民政部總務局學務課編,《臺灣教育志稿》(臺北:臺灣總督府民政部總務局學務課,1902 年),頁12-69。這份報告係臺灣總督府針對當時臺灣的實際情形調查,迄日本統治臺灣時所見,仍正常運 作者僅存37所,是為臺南府的海東、崇文、臺南三所書院;安平縣的蓬壺、奎樓二所書院;鳳山縣的鳳山、
鳳儀、 鳳崗、朝陽、屏東、雪峰六所書院;、萃文、文石。嘉義縣的玉峰、羅山、奎壁、玉山四所書院;
澎湖廳的文石書院;臺灣縣的宏文書院;彰化縣的白沙、主靜、文開、驁文、道東、興賢、登瀛、藍田、磺 溪九所書院;雲林縣的龍門、修文、振文、奎文四所書院;苗栗縣的英才書院;臺北府的明道、登瀛兩所書 院;淡水縣的學海書院;新竹縣的明志書院,基隆廳的崇基書院;宜蘭縣的仰山書院,共計37所書院。臺 灣的書院雖然為數頗多,從歷年方志所記載,最多曾出現62所,王啟宗搜羅《重修福建臺灣府志》、《續 修臺灣府志》、《臺灣教育志稿》、《臺灣省通志.卷五教育志》、《高雄縣志稿》、《神岡鄉土志》所統 計,詳見王啟宗,《臺灣的書院》,頁12-17。另,伊能嘉矩的統計,僅有21所書院,計為臺南海東、臺南 崇文、臺南蓬壺、臺南奎樓、鳳山鳳儀、阿猴屏東、嘉義玉峰、嘉義羅山、鹽水巷奎壁、澎湖文石、南投藍 田、彰化白沙、鹿港文開、雲林龍門、苗栗英才、 新竹明志、臺北明道、臺北登瀛、臺北學海、基隆崇基、
宜蘭仰山,見伊能嘉矩著、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編譯,《臺灣文化志》(臺北:臺灣書房,2011年),頁16- 25。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的調查,當時書院有29所,分別是明志、學海、臺北登瀛、崇基、仰山、英才、宏 文、白沙、文開、興賢、南投登瀛、道東、龍門、修文、振文、奎文、羅山、玉峰、玉山、奎壁、海東、崇 文、蓬壺、鳳儀、鳳崗、屏東、雪峰、萃文、文石,詳見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編,陳金田譯,《臺灣私法》
(原著名: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第1卷(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80年),頁529-544。
與南移的情況相符合。54清代臺灣僻處東南海上,與中國大陸交通不便,書 籍的獲得尤為不易,又印刷業不發達,55書籍流通不多,因此當時書院利用 所藏之書提供士子研讀,對於教育的普及與文化的提高,當有一定程度的 貢獻。56同時也因為臺灣的書院,目的在於振興移墾街莊之文教,因而書院 以指導地方童生、生員科舉作文為主,定期考課獎賞、補助參加科舉旅費 為輔,這雖是清代書院發展的趨勢,卻也是臺灣書院興起後之主要特色。57
臺灣自乾隆後,府縣儒學漸廢弛,因此官私合辦或官督民辦的書院增 多,因規模較小,且靈活性大,普遍性遂增高。書院的行政組織設有山長 或院長等名目,不論官立、私立均受政府的監督;更有副山長、助教、及 講書等助理,臺灣的書院有關執事人員,其職稱名目繁多,諸如總董、董 事、當事、會東、監院、齋長、禮房、財帛、爐主、院丁、書丁、租丁、
租趕、租差等,期間所負責的業務亦不盡一致,整體而言並無定制。58與管 理圖書相關的職務有「齋長」或「掌書」的設置。59
中國傳統書院的建築規模不一,但皆講求空間與精神層面互相呼應,
藉由環境的選擇與營造,期盼強化士子人文精神的恢弘氣度。60傳統書院 強調的是精神空間,然卻不重視實際運用之規劃,例如對於藏書空間的規 劃,若有規劃的則稱之為「書庫」,61有些則無書庫的設置,若設有書庫的
54 黃秀政,〈書院與臺灣社會〉,頁16。康雍年間係以南部的臺灣縣(包括臺灣府治所在地)為主諸羅與鳳山 縣則僅各設置一所,此與臺灣縣一帶開發最早,且為政治中心有關。乾嘉以後,由於諸羅縣以北和鳳山縣以 南漸次開發,以及經濟與政治中心逐漸北移,遂以中部的彰化縣為主,諸羅、鳳山兩縣次之,光緒年間,
更由於北部的全面開發,經濟繁榮,以取代臺灣南部而成為新的經濟與政治的中心,同時鳳山縣的屏東一帶 亦已次第開發,故臺灣書院的設置再次北移與南移,而以苗栗縣以北的北部地區為主,鳳山縣的屏東地區次 之。
55 楊永智,〈明清臺南刻書研究〉(臺中:東海大學中文系碩士論文,2002年6月),頁38-45。
56 黃秀政,〈清代臺灣的書院〉,頁123。
57 廖堂智,〈清代臺灣書院文化場域研究〉(臺中: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所碩士論文,2006年6月),頁 68-70。
58 張勝彥,〈清代臺灣書院制度初探(上)〉,《食貨》,復刊6卷3期(1976),頁18-20。
59 朱漢民,《中國的書院》,頁66。
60 王鎮華,《書院教育與建築—臺灣書院實例之研究》(臺北:故鄉出版社,1986年),頁3-4。
61 王啟宗,《臺灣的書院》,頁40-41。
書院,則由學生當中,挑選老成可靠的生徒或優秀者擔任「掌書」,62負責 管理圖書的職事。但是王鎮華的實地調查結果,臺灣現存的書院,很難證 明有書院圖書室或藏書室的配置與空間位置,換言之,設置「書庫」的空 間皆不明確。63
臺灣書院的經費來源,大體而言,公立書院的經費以公銀撥支為主,
偶亦接受紳民之捐獻;私立書院則以田租為主,間亦接受官府之補助。64至 於書院的開支有幾種不同科目,可歸納為五大類,計為第1類院長的薪俸與 津貼,項目繁多;第2類是員工的薪津,包括齋長、監院、董事及僱員的薪 水等;第3類是生童的獎賞費,包括膏火、盤川、花紅及文具簿本費;第4 類是祭祀費,包括春秋祭祀費用,早晚香燈費等;第5類為事務及雜費,包 括書院修補費,院長家俱及生童桌椅,公務所需的油燭紙筆雜費等。65前述 5種經費開支,可簡單分為人事費(第1與第2類屬之)、生童獎助金(第3 類)、祭祀費(第4類)以及事務費(第5類),66林林總總不可勝數,但仔 細探究卻發現,其中並無關於採購圖書的預算項目與開銷紀錄,67為何會有 如此特別的現象,值得深入了解當時的規劃與設計。
歷代書院的藏書,其來源有四種管道,第1種是皇帝賜書;第2種為私 人捐贈,包括個人主動捐書和發動官、紳捐贈;第3種情形為動用公銀購置 或官員捐款;最後則是書院自行刊刻圖書。68至於清代臺灣各書院藏書來 源的紀載大多不詳,但上述的第1種管道未曾發生,因為歷代也只有少數的
62 朱漢民,《中國的書院》,頁84。
63 王鎮華,《書院教育與建築—臺灣書院實例之研究》(臺北:故鄉出版社,1986年)。清領臺灣各時期建設 的書院,歷經歲月,書院建築物至戰後仍保存者,僅剩17所,但整體結構保存完整者只有12所書院;部分 殘存有5所,根據王振華的實地調查與測繪考訂,這些書院的空間配置計有:精神空間,包括祭祀空間、大 門、楹廊、過門、惜字亭等;教學空間,包括講堂、齋舍、庭院等;居住空間,包括後堂側室與齋舍;藏書 空間,圖書室或藏書室的空間皆不明確,可能將圖書置於廂房。
64 黃秀政,〈書院與臺灣社會〉,頁18-19。
65 張勝彥,〈清代臺灣書院制度初探(下)〉,《食貨》,復刊6卷4期(1976年7月),頁9-11。
66 王啟宗,《臺灣的書院》,頁29-32。
67 黃君名,〈臺灣書院的功能性研究〉,頁39。
68 朱漢民,《中國的書院》,頁99-102。
著名書院曾接受過朝廷的賜書,得到皇帝賜書的書院要特別建築藏書樓珍 藏,甚至有些就直接命名為「御書樓」。69
第3種「動用公銀購置」則只有部分官立的書院才有可能,至於第4種 情形自行刊刻圖書,臺灣書院較為少見,70然而臺灣的書院中,曾有文開書 院、71海東書院有刊刻書籍,72因此無論官立或私立的書院,在經費不足或 未曾編列購書經費的情況下,「發動官紳捐贈」是比較可能的藏書來源。73
關於臺灣書院的藏書目錄,在方志的紀錄中,唯一有記載的只有位 於臺灣東北部偏僻噶瑪蘭廳的仰山書院,《噶瑪蘭廳志》內關於「仰山 書院」的藏書來源、內容、數量,甚至書籍的版本皆有說明。74道光6年
(1826)福建巡撫孫爾準來臺巡視,至噶瑪蘭廳,見該書院諸生有嚮學之 志,卻苦乏書籍可讀,因就福建省鼇峰書院藏書中,撥出《史記》以下40
69 朱漢民,《中國的書院》,頁100。
70 伊能嘉矩著、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編譯,《臺灣文化志》,中卷,〈第5篇教學設施〉,頁19。學海書院曾刻 印《大學圖解》和《大學註疏》。
71 林慶弧,〈國立中興大學歷史學系 2014年研究生論文發表會林文龍先生講評紀錄〉,2014年5月10日於國立 中興大學綜合教學大樓605教室。
72 海東書院也將生徒考課的優秀答文編成課藝集刊刻出版,給予生徒考課的鼓勵,亦能為其他生徒提供學習的 範文,是書院出版圖書的例證,見孟建煌,〈離臺內渡的進士施士洁與臺灣儒學〉,收入伍鴻宇編,《儒家 思想與生態文明:第五屆儒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臺灣學生書局,2011年),頁245-246。
73 黃君名,〈臺灣書院的功能性研究〉,頁39。
74 陳淑均,《噶瑪蘭廳志》,卷8〈雜識下‧紀物〉,臺灣文獻叢刊第160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1963年),頁436-443。
種書,運存仰山書院,以為諸生稽覽之資。75特別的是,《噶瑪蘭廳志》
將這批書目條列,讓後人了解仰山書院生徒的讀書內容,除了《史記》以 外,沒有經、史、子三部的任何書籍,均以集類的書籍為主,此一現象似 乎與前節所列其他縣學的藏書有很大差異。76
75 陳淑均,《噶瑪蘭廳志》,卷8〈雜識下‧紀物〉,頁436-443。這批藏書目錄被《噶瑪蘭廳志》抄錄保留,
為目前僅存的清代臺灣書院藏書目錄,從該藏書目錄中,後人可以得知當時仰山書院的藏書內容,且詳列每 一種書的版本,詳見下表。
書名 冊數 書名 冊數 書名 冊數
史記 32 二程語錄 2 黃勉齋集 4
諸葛武侯集 2 張橫渠集 4 濂洛關閩書 5
陸宣公文集 2 上蔡語錄 1 文山文集 2
韓魏公集 6 重編楊龜山集 3 謝疊山集 1
司馬溫公集 6 重編羅豫章文集 2 重編熊勿軒集 1
周濂溪集 4 李延平集 2 許魯齋集 2
二程文集 4 朱子文集 14 楊椒山集 1
朱子語錄 6 陳克齋集 2 道南源委 1
朱子學的 2 真西山文集 2 方正學集 2
讀朱隨筆 2 道統錄 3 重編薛敬軒集 4
張南軒文集 3卷 伊洛淵源集 4 居業錄 4卷
張陽和集 1 困知記 1 陳剩夫遺稿 1
思辨錄輯要 4 學蔀通辨 4 羅整庵存稿 2
學規類編 6 讀禮志疑 2 陸稼書集 2
養正類編 6 問學錄 1 小計 165
76 劉振維,〈宜蘭仰山書院之始末及其基本精神〉,《漢學研究》,22卷1期(2004年),頁259-260。
道光6年(1826)孫爾準巡視噶瑪蘭廳,要送書給仰山書院,但是在道光17年(1837)噶瑪蘭通判柯培元著
《噶瑪蘭志略》,提及孫爾準要贈書乙事,但又特別記載贈書仍未頒到,已經事隔11年。這批書最後何時送 抵噶瑪蘭,待查證。完成於咸豐2年(1852)的《噶瑪蘭廳志》的作者陳淑君,特別寫下這段話「佐其書多 儒先語錄,乃康熙丁亥張孝先撫閩時,摘刻正誼堂本,自史記、二程粹言及李延平集外,正如商維濬椑海,
刪節過多,或有不能完備者。然學者誠得其要領即此,亦足以為脩己治人之資,正恐汨於科舉,但向五言八 比,上日討生活而不暇循覽也。」頗耐人尋味,能稍解為何都是以集部的書籍居多的原因。
照片1 《噶瑪蘭廳志》,卷8〈雜識下‧紀物〉影本
資料來源:陳淑均,《噶瑪蘭廳志》,卷8〈雜識下•紀物〉,臺灣文獻叢刊第160種(臺北:臺灣 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年)。
仰山書院的藏書目錄共有40部、165冊,比較特別的是,不僅對於書籍 的版本皆有完整的說明,甚且對每本書的作者、重點內容、學術淵源及其 演變,都有詳細的介紹,保留有《隋書.經籍志》註錄當代重要典籍目錄 的功能,可讓讀者了解該書院的特色館藏,具備目錄學的重要意義,這在 其他的儒學藏書目錄所沒有,亦為清代臺灣方志中所僅見。
至於其他各地的書院藏書記錄,皆未如上述仰山書院的詳細,僅以文 字敘述形容,例如位於南部地區的海東書院,77係官設書院,為當時臺灣 之最,78儲藏書籍多達萬卷。79蔣師轍日記也曾有如下的紀錄:「余時擬志 目,粘於東壁,〈經籍考〉下注云:『海外荒陋,私家箸述,不能盈卷,
77 劉振維,〈臺南海東書院之始末及其基本精神〉,《朝陽人文社會學刊》,6卷1期(2008年),頁294。
78 李汝和,《臺灣文教史略》(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72年),頁16。
79 曾任海東書院山長的施士洁曾說,「臺灣海東書院『榕壇』藏書萬卷,乙未兵燹以後,蕩無復存」,詳見
《後蘇龕合集》,上冊,〈詩鈔〉卷7(臺北:龍文出版社,1992年重印本),頁167。
聞海東書院藏書頗富,歷朝頒發學宮典籍亦當具存,擬仿同治《上江志》
例編目彙載,以視響學之士,俾無書可讀者知所就資焉。」80連橫的《雅 言》亦記載有關海東書院的藏書:「院中藏書甚富,多官局之版,歷任巡 道每有購置。乙未之役,悉遭燒燬;府、縣誌版用以摧薪,是誠臺灣文化 之不幸矣。」81海東書院藏書頗為豐富,然而藏書書目則不得而知,無法更 進一步探悉圖書的種類與實際內容。
而鹿港的文開書院,是目前清代方志中所見,藏書最多的紀錄。成立 於道光7年(1827)的鹿港文開書院,82因鹿港八郊商紳積極響應,經費 充足,不但規模宏敞,最特別的是該書院藏書多達二萬多部,共三十餘萬 冊。83同治8年(1869)鹿港同知孫壽銘重修鹿港文開書院時,院內藏書 即逾兩萬餘部、30萬卷;光緒初年,理番分府蔡嘉穀曾經將當地富室的罰 鍰,購買圖書數千卷,藏之書院;蔡氏陞任彰化知縣以後,他又支出公款 銀500兩購置書籍120部,贈予該書院。84該書院的藏書量如此巨大規模,理 應要有詳細的書目紀錄,與合宜的運作方式,最基本的應該建有可容納30 萬冊圖書的存放空間,然經二次戰後的實地調查文開書院空間,85圖書室或 藏書室的配置與空間位置皆不明確,是否真有龐大的藏書,實為令人起疑 的記載,冀盼日後發現更多的文獻史料加以考證。86至於該批藏書,根據王
80 蔣師轍,《臺游日記》,卷3,臺灣文獻叢刊6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1957年),頁94-95。
81 連橫,《雅言》(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2年),頁58。
82 道光4年(1824)舉人林廷璋、貢生陳英世、吳道東,廩生陳仁世、林廷颺、林廷珪、王曇、陳武金、陳元 健,與生員、監生等數十人,聯名陳情議建書院,時任北路理番同知兼署臺灣府知府鄧傳安於四月後,批准 眾人所請,並率先捐伍佰金以為提倡,並親撰〈勸建鹿仔港文開書院疏引〉,以勸諭遠近官民踴躍捐助。文 開書院是清代鹿港的重要公共建設之一,造就許多進士、舉人、秀才甚眾,一般認為鄧傳安對鹿港文開書院 的建設與營運有相當程度的貢獻。黃美玲,《明清時期臺灣遊記研究》(臺北:文津出版社,2012年),頁 270。又見劉振維,〈彰化鹿港文開書院儒學精神之研究〉,《朝陽人文社會學刊》,3卷2期(2005年),
頁31-32。
83 陳金田譯,《臺灣私法》,第1卷,頁533-534。
84 單文經,〈一八九五年以前鹿港教育史初探〉,《教育研究集刊》,40期(1998年),頁131-132、139。
85 王鎮華,《書院教育與建築—臺灣書院實例之研究》,頁44-45。
86 黃秀政總主持、單文經撰,《鹿港鎮志∙教育篇》(鹿港:鹿港鎮公所,2000年),頁24。鹿港鎮志對於文 開書院的藏書,僅說明藏書之豐,遠近馳名,曾藏書二萬餘部,計三十餘萬冊,堪稱臺灣地區唯一的文庫。
但是對於多達三十餘萬冊圖書的來源與經營管理,卻未加說明,有待日後繼續考證。
振華的田野調查,「據當地人士說:原有二、三十萬藏書,日人一來就運 走了。」87
清初臺灣圖書的數量少,且版本的品質亦不精;此一現象,到了清季 依然沒有獲得改善,仍是個圖書市場不興盛的地方,例如蔣師轍在其《臺 游日記》中,紀錄光緒18年(1892)8月29日當天逛書肆的經驗:「飯畢,
與蓉卿同至書肆覓舊本,百不獲一,敗意而歸」;隔日又記「……,歸 徑書肆,為惠庵購《蕭選》及駢體文鈔,皆非善本,取足誦閱而已。」88 光緒21年(1895)5月因臺灣割讓而返中國的基層官員史久龍,根據其長 達4年的旅臺經驗所著的《憶臺雜記》中,提到個人的購書經驗,「予初 在南時,欲購一書,而遍尋市中,絕無書坊。方以臺南係郡城,臺北當不 至如是,乃至北,周行鬧市,亦復如是。其人於讀書一道,毫不講究可知 矣。」89
直到日治時期,連橫在《臺灣詩薈》也提到「購書不易,而購善本尤 難,今之所謂祕籍者,大都摭拾舊時之書而易其名,以欺村愚;故欲購者 須自檢點,否則當託通人而買之,方不受其愚。」90又歎「余閱邑志所載 臺人著作,……大都有目無書。……蓋以臺灣剞劂尚少,印書頗難。而前 人著作,又未敢輕率付梓,藏之家中,以俟後人;子孫而賢,則知寶貴,
傳之藝苑;否則徒供蠹食,甚者付之一炬。以吾所見,固不繫其家之貧富 也。…… 然後知著書非難,而能傳之為難。」91連橫的感嘆,可見臺灣的圖 書不但品質不夠精美,甚至連數量都明顯不足,且都無法完善保存下來。
在先天的情況已困難的情形下,若後天的管理不善,更會加速圖書的 毀損,甚至喪失湮滅。天災與人禍是圖書保存的殺手,天災方面臺灣多颱
87 王鎮華,《書院教育與建築 臺灣書院實例之研究》,頁45。
88 蔣師轍,《臺游日記》,卷4,頁137。
89 史久龍、方豪校訂,〈憶臺雜記〉,《臺灣文獻》,26卷4期 (1965年),頁1-23。又見方豪,〈介紹一 本未為人知的清季臺灣遊記〉,收錄於《方豪教授臺灣史論文選集》(臺北:捷幼出版社,1999年),頁 597。
90 連橫,《臺灣詩薈》,下(臺北:臺北市文獻委員會,1977年),頁247。
91 連橫,《臺灣詩乘》,收入《連雅堂先生全集》(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2年),頁215。
風與地震,加上清代的建築均為木材與土角厝,祝融之災或是洪水氾濫都 是書厄的元凶。此外,臺灣多亂事,每逢民亂或改朝換代,都是圖書的浩 劫。典籍文獻保存的困難,遭逢自然與人為因素,反映出保存與流傳的艱 辛歷程。
伍、結語
總括以上所述,官方成立的儒學,或官辦或私辦或官私合創的書院,
均認為教育子弟是提升文化的重要手段,從伊能嘉矩觀察臺灣的漢人社會 的讀書習慣,而撰寫的〈臺灣の讀書法〉中,伊能氏直陳臺灣儒學與書院 教育的目的,是為菁英訓練式的教育方式,有明顯的知識集中現象,漢人 讀書是具有目的性質的行為,儒學或書院的設立乃為求取功名的單一目 的。92而圖書典籍是文化積累的重要工具,但從歷次編修的各種方志記載 中,卻令人無法得知這些圖書典藏的實際內容,可惜的是沒有全面且確切 的數量紀錄或圖書目錄,僅得知四所儒學與一所書院的實際藏書書目,至 於圖書的保存與利用方式,更是缺乏紀錄,從歷次纂修的地方志中,僅得 到四所縣儒學與一所書院保存的藏書書目。因此這些清領時期的儒學或書 院藏書無法持續保存,甚至連斷簡殘篇都難以尋獲,不禁令人感嘆對於圖 書典藏不夠專業,也不重視文化的傳承。
考證清代纂修的方志,對於儒學的記載,除詳述沿革、稽明定額、搜 羅學官、錄其科考外,最為詳細的部分均為經費的使用與財產的座落和金 額,反而對於儒學的藏書目錄,僅有《重修臺灣縣志》、《續修臺灣縣 志》、《彰化縣志》、《淡水廳志》這四部方志,因此無法做完整的、全 面的、通盤的觀察與比較。
首先,本文從上述的藏書目錄資料中,了解種類最多的是擁有49部的
92 伊能嘉矩,〈臺灣の讀書法〉,《私立石坂文庫第七年報》,頁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