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業務督導員招募簡章
壹、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貳、職稱:業務督導員
參、需求人數:1 人
肆、工作地點:本分署(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851 號)。
伍、報名日期:自 111 年 8 月 19 日至 111 年 8 月 29 日。(請於期限前掛號郵 寄,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陸、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三、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 1 年以上。
四、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具有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衛生管理師資格。
(二)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
(三)曾任勞動檢查員,具有勞動檢查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四)普通考試工業安全類科錄取。
柒、工作內容、進用與薪資:
一、工作內容:本分署職業安全衛生專職工作。
二、薪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構)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 覽表」,以業務督導員第 1 階-281 薪點(折合新臺幣 36,445 元)起支。
捌、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期限前將相關表件以 掛號郵寄至桃竹苗分署人事室廖小姐收(地址: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851 號,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業務督導員(職業安全衛 生管理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分署網站訊息中心-分 署徵才(網址:
http://thmr.wda.gov.tw/Content_List.aspx?n=10AEB7B38956F518)點選「臨
時人員徵才」下載列印,限用 A4 紙張規格。
玖、應檢附相關資料(請以 A4 紙張格式依序排列):
一、報名表(A4 紙張,本表請至本分署網站訊息中心-分署徵才
(http://thmr.wda.gov.tw/ Content_List.aspx?n=10AEB7B38956F518)點 選「臨時人員徵才」下載列印)。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粘貼於報名表欄內)。
三、履歷自傳(以 500 至 600 字為限,須以電腦繕打,請以 A4 直式橫寫書打,
內文字體為 14 級)。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影本(A4 紙張規格影印)。 五、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A4 紙張規格影印)。
六、所繳交資格證明文件不齊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拾、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審核相關報名文件:
資格符合者由本分署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合者恕不 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進行公開甄選:
(一)電腦測驗:中文輸入每分鐘 15 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規定人員每 分鐘 10 字以上),錯誤率 10%以下。合格者,始得參加筆試及口試。
(二)筆試:採問答題,佔 40%。
1.一般部分(30%):公文製作,如簽、函(稿)、公告等。
2.專業部分(70%):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四、五、八、九、
十章。
(三)口試:佔 60%。
三、口試時經試務人員唱名 3 次未應考者,視為棄權,不得異議;口試時未唱 名之應徵者,請勿喧嘩影響秩序。
拾壹、考試日期及地點: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另行通知。
取),如 2 名以上應徵者成績相同時,則以口試成績高者為優先。
二、錄取通知:正取 1 名(得視需要擇優備取 2 名,列冊候用,期限自甄選結果 確定之翌日起算 3 個月);錄取者,以公文及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未錄取 者,恕不另行通知。
拾參、其他注意事項:
一、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資格者,恕 不通知及退件。惟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
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聯絡電話:(03)4855368 分機 1185 廖小姐(工作內容聯絡電話:(03)4855368 分機 1620 陳主任)。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業務督導員報名表
報名序號: 應徵科室: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出 生 日 期 民國 年 月 日
聯 絡
電 話
日:( ) 夜:( ) 行動電話:
緊急連絡人姓名及電話:
通 訊 地 址 □□□□□
E-mail:
符 合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請勾選)
應徵者應具備下列資格者遴用之:
□具中華民國國籍。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 1 年以上。
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具有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衛生管理師資格。
□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
□曾任勞動檢查員,具有勞動檢查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普通考試工業安全類科錄取。
電 腦 測 驗 輸 入 軟 體
□倉頡 □注音 □嘸蝦米 □微軟新注音 □大易
□自然輸入法 □其他_______(選擇其他者,應試當日請自行攜帶輸入軟體)
符合資格條件之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學 校 名 稱 ( 請 填 全 銜 ) 科 系 名 稱 畢 業 年 月 年 月
相 關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服務機關名稱(請填全銜) 擔 任 職 稱 服 務 期 間 合 計 年 資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繳 驗 證 件
□報名表及自傳(應附)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應附)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應附) □其他技能與證照(請敘明):
所述內容及所附證件如有偽造、假借等相關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將取消錄取。
審 查 結 果
□符合報考資格准予報考。
□不符合報考資格。請說明原因:
初 審 人 員 簽 章
複 審 人 員
簽 章
自 傳
簡 要 自 述
填 表 人 簽 章
中 華 民 國 1 1 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