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五、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 9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五、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 9"

Copied!
7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附則

9

五、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

【第一部分】:本部分由機關人員填寫

填表日期:105 年 4 月 19 日

填表人姓名:李文修 職稱: 身份:業務單位人員 e-mail

suberlee@trade.gov.tw

□非業務單位人員,

(請說明:_____________)

電話:02-2397-7352

填 表 説 明

一、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之中長程個案計畫除因物價調整而需修正計畫經費,或僅計畫期程變更外,皆應填具本表。

二、「主管機關」欄請填列中央二級主管機關,「主辦機關」欄請填列擬案機關(單位)。

三、建議各單位於計畫研擬初期,即徵詢性別平等專家學者或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之意見;計畫研擬完成後,

應併同本表送請民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進行程序參與,參酌其意見修正計畫內容,並填寫「拾、評估結果」後 通知程序參與者。

壹、計畫名稱 興建大臺南會展中心綜合規劃報告

貳、主管機關 經濟部 主辦機關(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參、計畫內容涉及領域: 勾選(可複選)

3-1 權力、決策、影響力領域

3-2 就業、經濟、福利領域 V

3-3 人口、婚姻、家庭領域 3-4 教育、文化、媒體領域 3-5 人身安全、司法領域 3-6 健康、醫療、照顧領域 3-7 環境、能源、科技領域

3-8 其他(勾選「其他」欄位者,請簡述計畫涉及領域) V 公共建設、會展中心

肆、問題與需求評估

項 目 說 明 備 註

(2)

4-1計畫之現況問題與需求 概述

1.臺南市政府於 100 年 1 月 13 日之行政院第 3230 次院會,

明確表達規劃推動「大臺南會展中心計畫」,期透過公共建 設之興建,創造臺南市發展會展產業之有利環境。升格直 轄市後,將其納入「十大旗艦計畫」,全力推動大臺南會展 中心之興建。101 年 2 月啟動該計畫初評作業,委託專業 機構評估設置地點,選定以高鐵臺南車站特定區之產業專 用區為最佳位址。103 年針對會展中心市場需求進行調 查,建議興建規模為 600 攤及多功能會議空間之專業會展 中心。

2.臺南市政府將前開規劃成果於 104 年 2 月函請經濟部國際 貿易局參考。

3.貿易局於 104 年 4 月委託辦理「會展產業整體推動計畫『我 國會展產業發展政策』研究案-從政策檢討會展設施需 求」,其中南部區域發展建議有二:1.仍具發展另一多功能 會展中心之潛力。2.興建多功能展館:展館達 600 個攤位 數,並宜考量周邊是否有足夠且適宜之擴建基地,為未來 發展作預先規劃;會議場地須可容納 1,000 人同時開會且 具備分場會議的設施。

簡要說明計畫之現況問 題與需求。

4-2和本計畫相關之性別統 計與性別分析

「臺灣會展領航計畫」會議展覽服務產業性別統計

單位:人;%

場地管理者 專業展覽籌組公司 專業會議籌組公司

小計 男 女性

占比 小計 女性

占比 小計 男 女性

占比 104 年 2500 1150 1350 54.0 1276 485 791 62.0 687 165 522 76.0 103 年 2653 1220 1433 54.0 1211 460 751 62.0 652 156 496 76.1 102 年 1333 531 802 60.2 485 158 327 67.4 1092 237 855 78.3 資料來源: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會議展覽服務產業調查」。

「臺灣會展領航計畫」MICE 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培訓人數統計 單位:人;%

合計 女性占比

104 年 2,788 1,066 1,722 61.8

103 年 2,600 857 1,743 67.0

102 年 1,967 663 1,304 66.3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加強提升我國展覽國際競爭力方案」各項展覽及研討會等業務 參加人員男女比例統計

單位:人;%

合計 女性占比

104 年 3,509 1,974 1,535 43.7

103 年 1,867 877 990 53.0

102 年 3,523 2,127 1,396 39.6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目前各展覽館並無參展企業負責人、展場僱用人員及大型展 覽參觀人數之性別統計資料。

1.透過相關資料庫、圖 書等各種途徑蒐集既 有的性別統計與性別 分析。

2.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 應 儘 量 顧 及 不 同 性 別、性傾向及性別認 同者之年齡、族群、

地區等面向。

(3)

附則

9

4-3建議未來需要強化與本 計畫相關的性別統計 與性別分析及其方法

本計畫係為興建會展中心,增加會展產業競爭力,透過舉辦 會展活動將有助於相關領域知識的交流與提升,推動產業升 級,進而逐漸擴大展覽活動之規模,尚無涉及性別議題及性 別差異。後續規劃設計將考量不同年齡、性別及身心障礙等 族群之需求。本案未來營運期間將針對參展企業負責人、展 場僱用人員及大型展覽之參觀人數進行性別統計之蒐集。

說明需要強化的性別統 計類別及方法,包括由 業務單位釐清性別統計 的定義及範圍,向主計 單位建議分析項目或編 列經費委託調查,並提 出確保執行的方法。

伍、計畫目標概述(併同敘 明性別目標)

1.有效結合臺南地區之文化觀光資源及優勢產業,創造南臺灣會展聚落新亮點。

2.作為產業發展的平台與媒介,有效促成商業及貿易成長,帶動產業轉型及區域發展,

深化產業優勢及品牌價值,創造最大經濟效益。

3.打造性別友善之工作環境與會展中心,及提供專業且多功能之專業會展設施,促進 臺南地區會展週邊產業之發展,提升臺南市之國際城市競爭力。

4.藉由本部、交通部高鐵局及臺南市政府公部門共同協力,研擬合宜之開發機制,帶 動高鐵站周邊及臺南地區會展產業發展,提高經濟產值,創造就業機會,增加中央及 地方稅收。

陸、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 法(計畫於研擬、決 策、發展、執行之過程 中,不同性別者之參與 機制,如計畫相關組織 或機制,性別比例是否 達 1/3)

本計畫於研擬、決策、發展、執行過程中,將注意不同性別參與之情形

柒、受益對象

1.若 7-1 至 7-3 任一指標評定「是」者,應繼續填列「捌、評估內容」8-1 至 8-9 及「第二部分-程序參與」;如 7-1 至 7-3 皆評定為「否」者,則免填「捌、評估內容」8-1 至 8-9,逕填寫「第二部分-程序參與」,惟若經程序參與 後, 10-5「計畫與性別關聯之程度」評定為「有關」者,則需修正第一部分「柒、受益對象」7-1 至 7-3,並補填 列「捌、評估內容」8-1 至 8-9。

2.本項不論評定結果為「是」或「否」,皆需填寫評定原因,應有量化或質化說明,不得僅列示「無涉性別」、「與性 別無關」或「性別一律平等」。

項 目

評定結果

(請勾選) 評定原因 備 註

7-1以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

認同者為受益對象

本計畫係為興建會展中心,增加 臺南市會展產業競爭力,並無特 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為 受益對象。

如受益對象以男性或女性為主,

或以同性戀、異性戀或雙性戀為 主,或個人自認屬於男性或女性 者,請評定為「是」。

7-2受益對象無區別,但計畫內 容涉及一般社會認知既存 的性別偏見,或統計資料 顯示性別比例差距過大者

本計畫係為興建會展中心,增加 臺南市會展產業競爭力,並無涉 及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 見,或統計資料顯示性別比例差 距過大情形。

如受益對象雖未限於特定性別人 口群,但計畫內容涉及性別偏 見、性別比例差距或隔離等之可 能性者,請評定為「是」。

7-3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工 程設計涉及對不同性別、

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權益

本計畫係為興建會展中心,後續 空間之規劃設計將考量不同年 齡、性別及身心障礙等族群之需

如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 計涉及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 認同者使用便利及合理性、區位 安全性,或消除空間死角,或考

(4)

捌、評估內容

(一)資源與過程

項 目 說 明 備 註

8-1經費配置:計畫如何編列或調整預 算配置,以回應性別需求與達成性 別目標

考量性別需求於會展中心內增設無障 礙設施、安全設施、護欄高度及夜間 照明,涉及公廁工程則考量適當比例 規劃,並設置無性別獨立式親子廁 所、安全區位、反針孔偵測器、緊急 按鈕、無障礙設施等空間規劃與經費 編列。

說明該計畫所編列經費如何針對 性別差異,回應性別需求。

8-2執行策略:計畫如何縮小不同性 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差異之迫 切性與需求性

1.考量婦幼安全,審慎規劃步道鋪設材 質、護欄高度、夜間照明、公廁空間 規劃等相關友善設施

2.會展中心建設將避免有複製性別刻 板印象或扭曲物化女性情形,相關推 廣活動將避免導致策展者或參展者 誤解未具性別平等觀念的情形。

計畫如何設計執行策略,以回應 性別需求與達成性別目標。

8-3宣導傳播:計畫宣導方式如何顧及 弱勢性別資訊獲取能力或使用習 慣之差異

1.公廁標誌設施(男廁、女廁、無障礙 廁所或便所形式),採用一般通用的 圖示,符合使用者便於資訊獲取,並 滿足其使用習慣。

2.於廁所標示安全說明、呼救方式等。

說明傳佈訊息給目標對象所採用 的方式,是否針對不同背景的目 標對象採取不同傳播方法的設 計。

8-4性別友善措施:搭配其他對不同性 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之友善措 施或方案

1.規劃公廁設置親子廁所、無障礙設 施、反針孔偵測器、緊急按鈕… 等 設施。

2.相關計畫涉及停車場規劃將考量規 劃設計友善懷孕婦女及育兒家庭之 設施。

說明計畫之性別友善措施或方 案。

(二)效益評估

項 目 說 明 備 註

8-5落實法規政策:計畫符合相關法規 政策之情形

1.本計畫規劃將強化照明、無障礙設施 環境、監視器、哺集乳室及親子廁所 等,有助於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環境、能源與科技篇所強調性別友善 之公共空間規劃與設計。

2.本計畫任一性別比例須符合 CEDAW 第 7 條有關保證婦女與男子平等參與 政府政策制定的權利之理念。

說明計畫如何落實憲法、法律、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性別主流化 政策及 CEDAW 之基本精神,可 參 考 行 政 院 性 別 平 等 會 網 站 (http://www.gec.ey.gov.tw/)。

8-6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計畫如何預 防或消除性別隔離

為考量攜帶幼兒者並不一定為女性,於 規劃設置 親子廁所及育嬰室 等設施 時,將以獨立式無性別空間方式規劃,

以提供男性帶小孩如廁、餵奶之需求,

消除刻板印象之效果。

說明計畫如何預防或消除傳統文 化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 同者之限制或僵化期待。

8-7平等取得社會資源:計畫如何提升 平等獲取社會資源機會

設置獨立式無性別空間親子廁所,以提 升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平等 獲取社會資源機會。

說明計畫如何提供不同性別、性 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平等機會獲取 社會資源,提升其參與社會及公 共事務之機會。

(5)

附則

9

8-8空間與工程效益:軟硬體的公共空 間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在空間 使用性、安全性、友善性上之具體 效益

1.考量男女如廁次數與時間不同,廁所 工程擬依男女適當比例規劃,以落實 性別平等及建立婦幼親善環境。

2.本計畫考量婦幼安全,審慎規劃步道 鋪設材質、護欄高度、公廁空間規劃 等相關友善設施。

1.使用性:兼顧不同生理差異所 產生的不同需求。

2.安全性:消除空間死角、相關 安全設施。

3.友善性:兼顧性別、性傾向或 性別認同者之特殊使用需求。

8-9設立考核指標與機制:計畫如何設 立性別敏感指標,並且透過制度化 的機制,以便監督計畫的影響程度

本計畫擬以「性別友善設施完成數」作 為後續統計及考核指標。

1.為衡量性別目標達成情形,計 畫如何訂定相關預期績效指標 及評估基準(績效指標,後續 請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 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納入 年度管制作業計畫評核)。

2.說明性別敏感指標,並考量不 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 之年齡、族群、地區等面向。

玖、評估結果:後續規劃設計將考量性別對展場之使用影響,以及長者友善設施。

9-1評估結果之綜合說明

9-2參採情形

9-2-1說明採納意見後之計畫

調整 已將委員建議納入公共空間的內容構想中 9-2-2說明未參採之理由或替

代規劃 9-3通知程序參與之專家學者本計畫的評估結果:

已於 104 年 12 月 21 日將「評估結果」通知程序參與者審閱

請機關填表人於填完「第一部分」第壹項至第捌項後,由民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進行「第二部分-程序參 與」項目,完成「第二部分-程序參與」後,再由機關填表人依據「第二部分-程序參與」之主要意見,

續填「第一部分-玖、評估結果」。

「第二部分-程序參與」之 10-5「計畫與性別關聯之程度」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評定為「有關」者,請機 關填表人依據其檢視意見填列「第一部分-玖、評估結果」9-1 至 9-3;若經評定為「無關」者,則 9-1 至 9-3 免填。

若以上有1項未完成,表示計畫案在研擬時未考量性別,應退回主管(辦)機關重新辦理。

(6)

【第二部分-程序參與】:本部分由民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填寫

拾、程序參與:若採用書面意見的方式,至少應徵詢 1 位以上民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意見;民間 專家學者資料可至台灣國家婦女館網站參閱

(http://www.taiwanwomencenter.org.tw/) 。

(一)基本資料

10-1 程序參與期程或時間 104 年 12 月 8 日至 105 年 4 月 25 日 10-2 參與者姓名、職稱、

服務單位及其專長 領域

王素彎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經濟分析

10-3 參與方式 □計畫研商會議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書面意見

10-4 業務單位所提供之資

相關統計資料 計畫書 計畫書涵納其他初 評結果

█有 □很完整

█可更完整

□現有資料不足須設法補

□無 □應可設法找尋 足

□現狀與未來皆有困難

□ 有,

且具性別目標

█ 有,

但無性別目標

□ 無

█ 有,

已很完整

□ 有,

但仍有改善空 間

□ 無 10-5 計畫與性別關聯之程

□有關 █無關

(若性別平等專家學者認為第一部分「柒、受益對象」7-1 至 7-3 任 一指標應評定為「是」者,則勾選「有關」;若 7-1 至 7-3 均評定「否」

者,則勾選「無關」)。

(二)主要意見:就前述各項(問題與需求評估、性別目標、參與機制之設計、資源投入及效益 評估)說明之合宜性提出檢視意見,並提供綜合意見。

10-6 問題與需求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本案主要為興建「大臺南會展中心計畫」規劃,建議興 建規模為 600 攤及多功能會議空間之專業會展中心,未 來會議場地須可容納 1,000 人同時開會且具備分場會議 的設施,屬於硬體建設規劃。目前所描述問題與需求應 屬合宜。

10-7 性別目標說明之合宜性 本計畫主要為規劃興建會展中心,雖無直接或間接涉及 性別議題,或對於特定性別或性傾向產生不良影響,故 並未訂定性別目標。然報告書中有提及未來公共空間規 劃將考量性別對展場之使用影響女性族群的需求。

10-8 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之合宜性本計畫主要進行興建會展中心之規劃,並未提出性別參 與情形,亦未提出改善方法,建議規劃建設須考量女性 需求。或可參考目前其他展場的參觀人數的性別統計或 性別比,作為本案的規劃時考量性別需求的設計參考。

未來營運之後,也可針對參展企業負責人的性別與參觀 人數進行性別統計。

10-9 受益對象之合宜性 本案之興建規劃受益對象為所有參展企業以及參觀者,

並未獨厚某一性別,亦無涉及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 別認同者之權益。

10-10 資源與過程說明之合宜性 免填寫。

10-11 效益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免填寫。

(7)

附則

9

10-12 綜合性檢視意見 本案主要係為興建會展中心,以增加會展產業競爭力,

並無直接或間接涉及性別議題,或對於特定性別或性傾 向產生不良影響,惟為考量對性別之影響,仍建請考量 有關性別對展場之使用評估與相關規劃。

(三)參與時機及方式之合宜性

本人同意恪遵保密義務,未經部會同意不得逕自對外公開所評估之計畫草案。

(簽章,簽名或打字皆可)

王素彎 105.4.19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1.若 7-1 至 7-3 任一指標評定「是」者,應繼續填列「捌、評估內容」8-1 至 8-9 及「第二部分-程序參與」;如 7-1 至

1.為衡量性別目標達成情形,計 畫如何訂定相關預期績效指 標及評估基準(績效指標,後 續請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 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納

[r]

1.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3 款至第 5 款、第 7 款情形之一,依同條 第 2 項前段得追償損失者,與追償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2.違反採購法第

1、由各評選委員就評選項目及權重,填寫評選表一份(如附表三 之一、三之二、三之三及三之四)

[r]

1.概估 2.設計估價 3.競爭估價 4.明細估價 5.實費精算估價 6.雇工估價

1.1.3 檢視分三個階段 。 在過去第一、第二階段 (即由1999年 1月至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