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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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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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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5 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

【第一部分】:本部分由機關人員填寫

填表日期:107 年 4 月 11 日

填表人姓名:彭德泰 職稱:科員 身份:▓業務單位人員 e-mail:ptt@trade.gov.tw □非業務單位人員,

(請說明:________________ ) 電話:02-2397-7592

填 表 説 明

一、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之中長程個案計畫除因物價調整而需修正計畫經費,或僅計畫期程變更外,皆應填具本表。

二、「主管機關」欄請填列中央二級主管機關,「主辦機關」欄請填列擬案機關(單位)。

三、建議各單位於計畫研擬初期,即徵詢性別平等專家學者或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之意見;計畫研擬完成後,

應併同本表送請民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進行程序參與,參酌其意見修正計畫內容,並填寫「拾、評估結果」後 通知程序參與者。

壹、計畫名稱 桃園會展中心綜合規劃報告

貳、主管機關 經濟部 主辦機關(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參、計畫內容涉及領域: 勾選(可複選)

3-1 權力、決策、影響力領域

3-2 就業、經濟、福利領域

3-3 人口、婚姻、家庭領域 3-4 教育、文化、媒體領域 3-5 人身安全、司法領域 3-6 健康、醫療、照顧領域 3-7 環境、能源、科技領域

3-8 其他(勾選「其他」欄位者,請簡述計畫涉及領域)

公共建設、會展中心 肆、問題與需求評估

項 目 說 明 備 註

(2)

4-1 計畫之現況問題與需 求概述

1.桃園市政府於 105 年 6 月 13 日之國發會第 25 次委 員會,明確表達規劃於高鐵桃園車站特定區內設置 桃園會展中心,期透過公共建設之興建,創造桃園 市發展會展產業之有利環境。桃園市於 103 年升格 為直轄市後,為執行亞洲.矽谷計畫,與因應桃園 航空自由貿易港區、產業專用區發展需求,104 年 8 月啟動該計畫前置作業,委託專業機構進行可行性 評估(包含基地選址),同時,105 年 6 月辦理先期 規劃及招商作業,並對會展中心市場需求進行調 查,整體評估結果為規劃興建規模為 600 攤及多功 能會議空間之專業會展中心。

2.桃園市政府將前開規劃成果彙整為桃園會展中心興 建計畫於 105 年 10 月函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參考。

3.貿易局於 104 年 4 月委託辦理「會展產業整體推動 計畫『我國會展產業發展政策』研究案-從政策檢討 會展設施需求」,其中,北部區域發展方向有二:

1.發展國家會展中心:興建規模應達 10 萬平方公尺 以上,除可提供 5,000 個展覽攤位數外,應同時擁有 大型會議廳與多間分場討論功能之會議設施。2.評估 興建專業國際會議設施:評估興建具有 3,500 人以上 且具備 20~30 個分場會議室的專業國際會議場地。

簡要說明計畫之現況問題與需求。

4-2 和本計畫相關之性別 統計與性別分析

會展產業調查與會展產業規模評估-會展核心業就人數估算 單位:人;%

場地管理者 專業展覽籌組公司 專業會議籌組公司 小計 男 女 女性

占比 小計 男 女 女性

占比 小計 男 女 女性 占比 106 年 2713 1085 1628 60.0 1521 593 928 61.0 605 133 472 78.0 105 年 2513 1106 1407 56.0 1459 554 905 62.0 596 137 459 77.0 資料來源: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會展產業調查與會展產業規模評估」。

「臺灣會展領航計畫」會議展覽服務產業性別統計

單位:人;%

場地管理者 專業展覽籌組公司 專業會議籌組公司 小計 男 女 女性

占比 小計 男 女 女性

占比 小計 男 女 女性 占比 104 年 2500 1150 1350 54.0 1276 485 791 62.0 687 165 522 76.0 103 年 2653 1220 1433 54.0 1211 460 751 62.0 652 156 496 76.1 102 年 1333 531 802 60.2 485 158 327 67.4 1092 237 855 78.3 資料來源: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會議展覽服務產業調查」。

「臺灣會展領航計畫」MICE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培訓人數統計 單位:人;%

合計 女性占比

104 年 2,788 1,066 1,722 61.8

103 年 2,600 857 1,743 67.0

102 年 1,967 663 1,304 66.3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加強提升我國展覽國際競爭力方案」各項展覽及研討會等業務 參加人員男女比例統計

單位:人;%

合計 女性占比

1.透過相關資料庫、圖書等各種途 徑蒐集既有的性別統計與性別 2.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應儘量顧分析。

及不同性別、性傾向及性別認同 者之年齡、族群、地區等面向。

(3)

4-3 建議未來需要強化與 本計畫相關的性別統 計與性別分析及其方

本案係為興建會展中心,增加會展產業競爭力,透過 舉辦會展活動將有助於相關領域知識的交流與提升,

推動產業升級,進而逐漸擴大展覽活動之規模,尚無 涉及性別議題及性別差異。後續規劃設計將考量不同 年齡、性別及身心障礙等族群之需求。本案未來營運 期間將針對參展企業負責人、展場僱用人員及大型展 覽之參觀人數進行性別統計之蒐集。

說明需要強化的性別統計類別及 方法,包括由業務單位釐清性別統 計的定義及範圍,向主計單位建議 分析項目或編列經費委託調查,並 提出確保執行的方法。

伍、計畫目標概述(併同 敘明性別目標)

1.桃園國際會議中心應優先爭取符合國家產業創新政策之會議,打造出以城市為主體特色 之全球會議目的地,增加城市能見度。

2.以桃園會展中心為產業發展平台,推升桃園優勢產業至國際舞台。

3.為因應人口高齡化、社會多元參與及節能減碳議題,會展中心設計理念須納入無障礙空 間、性別友善之工作環境及綠建築及智慧建築構想,以創造永續之公共工程。

4.藉由本部及桃園市政府公部門協力,研擬合宜之開發機制,帶動高鐵車站特定區周邊產 業發展,提高經濟產值,創造就業機會,增加中央及地方稅收。

5.本計畫具有增加就業機會之預期效益,依 2017 年「會展產業調查與會展產業規模評估」

會展核心業別之女性員工比例約為 63%,預期營運期間可增加約 2,941 個女性就業機會 及 1,728 個男性就業機會。

陸、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 方法(計畫於研擬、

決策、發展、執行之 過程中,不同性別者 之參與機制,如計畫 相關組織或機制,性 別比例是否達 1/3)

本案於研擬、決策、發展、執行過程中,將注意不同性別參與之情形如後:

1.為打造性別友善之工作環境與會展中心,甄審委員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需達 1/3。

2.從規劃設計、發包施作到監造管理各階段,注意不同性別之人員參與情形及收集不同性 別之意見需求。

3.公共空間之規劃設計考量不同年齡、性別之多元需求與使用便利性,同時評估合宜會展 中心性別友善設施數。

4.要求廠商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建立性別友善職場。

柒、受益對象

1.若 7-1 至 7-3 任一指標評定「是」者,應繼續填列「捌、評估內容」8-1 至 8-9 及「第二部分-程序參與」;如 7-1 至 7-3 皆評定為「否」者,則免填「捌、評估內容」8-1 至 8-9,逕填寫「第二部分-程序參與」,惟若經程序參與 後, 10-5「計畫與性別關聯之程度」評定為「有關」者,則需修正第一部分「柒、受益對象」7-1 至 7-3,並補填列

「捌、評估內容」8-1 至 8-9。

2.本項不論評定結果為「是」或「否」,皆需填寫評定原因,應有量化或質化說明,不得僅列示「無涉性別」、「與 性別無關」或「性別一律平等」。

項 目

評定結果

(請勾選) 評定原因 備 註

7-1 以特定性別、性傾向或

性別認同者為受益對象

本案係為興建會展中心,增加桃園 市會展產業競爭力,並無特定性 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為受益對 象。

如受益對象以男性或女性為主,或 以同性戀、異性戀或雙性戀為主,

或個人自認屬於男性或女性者,請 評定為「是」。

7-2 受益對象無區別,但計 畫內容涉及一般社會認 知既存的性別偏見,或 統計資料顯示性別比例 差距過大者

本案係為興建會展中心,增加桃園 市會展產業競爭力,並無涉及一般 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或統計 資料顯示性別比例差距過大情形。

如受益對象雖未限於特定性別人 口群,但計畫內容涉及性別偏見、

性別比例差距或隔離等之可能性 者,請評定為「是」。

(4)

7-3 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 工程設計涉及對不同性 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 者權益相關者

本案係為興建會展中心,後續空間 之規劃設計將考量不同年齡、性別 及身心障礙等族群之需求。

如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 計涉及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 同者使用便利及合理性、區位安全 性,或消除空間死角,或考慮特殊 使用需求者之可能性者,請評定為

「是」。

捌、評估內容

(一)資源與過程

項 目 說 明 備 註

8-1經費配置:計畫如何編列 或調整預算配置,以回應 性別需求與達成性別目 標

考量性別需求於會展中心內增設無障礙設 施、安全設施、護欄高度及夜間照明,涉及 公廁工程則考量適當比例規劃,並設置無性 別獨立式親子廁所、安全區位、反針孔偵測 器、緊急 按鈕、無障礙設施等空間規劃與 經費編列。

說明該計畫所編列經費如何針對性別 差異,回應性別需求。

8-2執行策略:計畫如何縮小 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 認同者差異之迫切性與 需求性

1.考量婦幼安全,審慎規劃步道鋪設材質、

護欄高度、夜間照明、公廁空間規劃等相 關友善設施

2.會展中心建設將避免有複製性別刻板印象 或扭曲物化女性情形,相關推廣活動將避 免導致策展者或參展者誤解未具性別平等 觀念的情形。

計畫如何設計執行策略,以回應性別需 求與達成性別目標。

8-3宣導傳播:計畫宣導方式 如何顧及弱勢性別資訊 獲取能力或使用習慣之 差異

1.公廁標誌設施(男廁、女廁、無障礙廁所 或便所形式),採用一般通用的圖示,符 合使用者便於資訊獲取,並滿足其使用習 2.於廁所標示安全說明、呼救方式等。 慣。

說明傳佈訊息給目標對象所採用的方 式,是否針對不同背景的目標對象採取 不同傳播方法的設計。

8-4性別友善措施:搭配其他 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 別認同者之友善措施或 方案

1.規劃公廁設置親子廁所、無障礙設施、反 針孔偵測器、緊急按鈕…等設施。

2.相關計畫涉及停車場規劃將考量規劃設計 友善懷孕婦女及育兒家庭之設施。

說明計畫之性別友善措施或方案。

(二)效益評估

項 目 說 明 備 註

8-5落實法規政策:計畫符合 相關法規政策之情形

1.本計畫規劃將強化照明、無障礙設施環 境、監視器、哺集乳室及親子廁所等,有 助於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環境、能 源與科技篇所強調性別友善之公共空間規 劃與設計。

2.本計畫任一性別比例須符合 CEDAW 第 7 條有關保證婦女與男子平等參與政府政策 制定的權利之理念。

說明計畫如何落實憲法、法律、性別平 等 政 策 綱 領 、 性 別 主 流 化 政 策 及 CEDAW之基本精神,可參考行政院性

別 平 等 會 網 站

(http://www.gec.ey.gov.tw/)。

8-6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計 為考量攜帶幼兒者並不一定為女性,於規劃 說明計畫如何預防或消除傳統文化對

(5)

8-8空間與工程效益:軟硬體 的公共空間之空間規劃 與工程設計,在空間使用 性、安全性、友善性上之 具體效益

1.考量男女如廁次數與時間不同,廁所工程 擬依男女適當比例規劃,以落實性別平等 及建立婦幼親善環境。

2.本計畫考量婦幼安全,審慎規劃步道鋪設 材質、護欄高度、公廁空間規劃等相關友 善設施。

1.使用性:兼顧不同生理差異所產生的 不同需求。

2.安全性:消除空間死角、相關安全設 3.友善性:兼顧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施。

同者之特殊使用需求。

8-9設立考核指標與機制:計 畫如何設立性別敏感指 標,並且透過制度化的機 制,以便監督計畫的影響 程度

本案係為興建會展中心,後續空間之規劃設 計將考量不同年齡、性別及身心障礙等族群 之需求。本案擬以「性別友善設施完成數」

作為後續統計及考核指標。如:桃園會展中 心性別友善設施數(處)之目標值設定為 4 處(即每層樓各設置一處);另考量政府「新 南向政策」推動成效顯著,故設置寬敞、明 亮、舒適的祈禱室,尊重多元宗教信仰,打 造友善的會展環境。

1.為衡量性別目標達成情形,計畫如何 訂定相關預期績效指標及評估基準

(績效指標,後續請依「行政院所屬 各機關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

納入年度管制作業計畫評核)。

2.說明性別敏感指標,並考量不同性 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之年齡、族 群、地區等面向。

玖、評估結果:後續規劃設計將考量性別對會展中心之使用影響,以及友善設施。

9-1評估結果之綜合說明 依據程序參與專家檢視,本計畫與性別關聯程度經評定為「有關」,本案對於受益 對象、資源配置及參與過程說明均相當完整,依其建議補強未來如何強化不同性別 者的參與機制,以及「性別友善設施完成數」的考核標準。

9-2參採情形 9-2-1說明採納意見後之計畫調整

1.為打造性別友善之工作環境與會展中心,

甄審委員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需達 1/3。

2.從規劃設計、發包施作到監造管理各階 段,注意不同性別之人員參與情形及收集 不同性別之意見需求。

3.公共空間之規劃設計考量不同年齡、性別 之多元需求與使用便利性,桃園會展中心 性別友善設施數各層樓至少 1 處。

4.要求廠商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建立性別 友善職場。

9-2-2說明未參採之理由或替代規劃 9-3通知程序參與之專家學者本計畫的評估結果:

已於 107 年 4 月 20 日將「評估結果」通知程序參與者審閱

* 請機關填表人於填完「第一部分」第壹項至第捌項後,由民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進行「第 二部分-程序參與」項目,完成「第二部分-程序參與」後,再由機關填表人依據「第二 部分-程序參與」之主要意見,續填「第一部分-玖、評估結果」。

*「第二部分-程序參與」之 10-5「計畫與性別關聯之程度」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評定為「有 關」者,請機關填表人依據其檢視意見填列「第一部分-玖、評估結果」9-1 至 9-3;若經 評定為「無關」者,則 9-1 至 9-3 免填。

*若以上有 1 項未完成,表示計畫案在研擬時未考量性別,應退回主管(辦)機關重新辦理。

(6)

【第二部分-程序參與】:本部分由民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填寫

拾、程序參與:若採用書面意見的方式,至少應徵詢 1 位以上民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意見;民間專家學者資料可至臺 灣國家婦女館網站參閱(http://www.taiwanwomencenter.org.tw/)。

(一)基本資料

10-1程序參與期程或時間 107 年 4 月 13 日至 107 年 4 月 20 日 10-2 參與者姓名、職稱、服務

單位及其專長領域 王素彎研究員,中華經濟研究院,經濟統計、中小企業、勞動經濟 10-3參與方式 □計畫研商會議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書面意見

10-4業務單位所提供之資料

相關統計資料 計畫書 計畫書涵納其他初評結果

有 □很完整

可更完整

□現有資料不足須設法補

□無 □應可設法找尋 足

□現狀與未來皆有困難

□有, 且具性別目標

有,

但無性別目標

□無

□有, 已很完整

有,

但仍有改善空間

□無

10-5計畫與性別關聯之程度

有關 □無關

(若性別平等專家學者認為第一部分「柒、受益對象」7-1 至 7-3 任一指標應評定 為「是」者,則勾選「有關」;若 7-1 至 7-3 均評定「否」者,則勾選「無關」)。

(二)主要意見:就前述各項(問題與需求評估、性別目標、參與機制之設計、資源投入及效益評估)說明之合宜 性提出檢視意見,並提供綜合意見。

10-6 問題與需求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合宜。

10-7 性別目標說明之合宜性 已經蒐集初步性別統計資料,已提出未來營運期間將針對參展企 業負責人、展場僱用人員及大型展覽之參觀人數進行性別統計之 蒐集。

10-8 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之合宜性 建議補強未來如何強化不同性別者的參與機制。

10-9 受益對象之合宜性 合宜。

10-10資源與過程說明之合宜性 合宜。

10-11效益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建議說明「性別友善設施完成數」的考核標準。

10-12綜合性檢視意見

桃園國際機場位居亞太空運樞紐位置,交通便利是桃園會展中心 最大優勢,桃園市是製造業的基地,汽車、綠能科技及物聯網有 完整的產業供應鏈,透過現代化會展中心產業互動平台,將能有 效增加國內外產業技術及商業交流,並提高國際買主參訪意願,

促成商機,帶動桃園經濟發展。

目前桃園缺乏專業及具規模的會展設施,亟需興建專業的標準場 地以及設施,以利未來爭取會展舉辦之可能性,進而帶動旅館、

餐飲及商務旅遊等周邊產業龐大的經濟效益,應積極推動本開發 案。 本案對於受益對象、資源配置及參與過程說明均相當完整,僅建 議補強未來如何強化不同性別者的參與機制,以及「性別友善設 施完成數」的考核標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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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自評項目 反思重點 建議延伸學習資源 題號 1至4 關於書信寫作 參考簡報第24-25頁 題號 5至6 關於多媒體應用 參考簡報第25-26頁 題號 7至8 關於品德情意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