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027 卷 第 070 期 20210420 衛生勞動篇
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 年 4 月 20 日 衛授食字第1101602967 號
主 旨:預告訂定「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逕予登錄及註 銷原許可證者,產品標籤、說明書或包裝相關規定」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
三、 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逕予登錄及註銷原許可證 者,產品標籤、說明書或包裝相關規定為:自中央主管機關逕予登錄日起算一年內製 造之產品,其產品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有標示原許可證字號者,得免標示登錄字號。
四、 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
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 對於本次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 60 日 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 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1-2 號。
(三) 電話:(02)2787-7535。
(四) 傳真:(02)2653-2006。
(五) 電子郵件:kenneth@fda.gov.tw。
部 長 陳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