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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全國高職學生團隊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 活動辦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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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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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第十三屆全國高職學生團隊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 活動辦法(草案)

2016/3/16 修訂

一、宗旨:

本活動旨在藉由團隊技術創造力培訓課程及競賽活動,培養高職學生統 整學科理論與技術實務、提昇創造思考與技術問題解決及激發領導研發與協 調之能力,同時深化團隊合作精神,並透過團隊技術創造力競賽模式以深植 於高職教育中。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與工程學院

(三)協辦單位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高雄市立三民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四)贊助單位

台科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2)

三、 參加對象資格與建議:

(一) 凡有興趣參與團隊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活動之公私立高職及綜合高 中(含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生,以 4 人為一隊報名,每校可報名 4 隊。請各校於報名前先行協調參與隊數,並自編隊伍序號,避免因序 號重複造成報名疏失;若然,則以主辦方所給予序號為準。

(二) 本屆為提高教育廣度,擬視況增開報名隊伍數量,每校於報名時可增 列第 5 隊隊伍,初賽報名截止後若各區尚有餘額,則依各校增額隊伍 完成線上報名之時間前後通知參賽;主辦單位得依參賽學校之需求與 申請協調至他區參賽,惟初賽除偏鄉/遠地區學校外,將不另補助交通 費用,請各校提出申請時自行斟酌 (偏鄉/遠地區學校定義詳本辦法第 五點獎勵方式)。

(三) 凡競賽與培訓期間,每隊須由指導老師 1 至 2 人隨行帶隊指導,以保 障學生進出安全。

(四) 隊員組成以高二生為宜;另因決賽題目包含實作成品,建議培養具備 機械及電機、電子技術相關專長之學生參加,俾利爭取佳績。

四、進行方式:

本活動共包含初賽、三日二夜研習課程與二日一夜之決賽。

(一) 研習及賽事介紹

1. 初賽─105 年 5 月 28 日(星期六)

分北中南三區同時進行,時間 4 小時(13:00~17:00),內容為書 面構想設計,競賽題目採現場即席公布,隊與隊之間隔離進行(指 導教師不參與),賽後預計錄取 35 隊參與研習及決賽。

2. 研習課程─105 年 7 月 4~6 日(星期一~三)

(3)

3. 決賽─105 年 8 月 6~7 日(星期六~日)

集中於北區舉行、為期二日一夜(期間由大會提供住宿與餐點);競 賽題目採分階段每日現場即席公布,內涵包括構想設計與實地製作

(含簡單機具、手工具之操作),各隊隔離運用基礎機電技術進行成 品製作(指導教師不參與),相關材料擬由大會統一提供(工具與部 份材料需各隊自備,將於賽前另公告於網站)。

(二) 評分方式:將聘請相關專家學者根據以下項目、權重評量之:(初賽與 決賽評分重點若有更動,以初決賽前的網站公告為主。)

1. 初賽評分項目與權重:

A. 構想新穎性(創新性、新功能等)---45%

B. 構想實用性(符合需求,方便使用、實施可能性)---20%

C. 構想精密性(圖面表達詳盡度、易解性)---25%

D. 團隊分工描述表---10%

2. 決賽評分項目與權重: A. 作品創意性(構想創新、多樣)---30%

B. 作品功能性(特殊功能、效果及動態展示)---30%

C. 材料加工(善用材質特性、工具及加工精密度)---20%

D. 團隊分工執行過程狀況處理記錄---10%

E. 研習成效與學習態度---10%

(三) 決賽命題方向:可參考本活動前十二屆練習與競賽題目(詳見溫世仁文 教 基 金 會 網 站 http://www.saylingwen.org.tw 或 本 活 動 網 站

http://pmcl.mt.ntnu.edu.tw/TechnologicalCreativity)。

(4)

第十三屆全國高職學生團隊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活動團隊分工描述表

任 務

序 號

( 陰 影 處 填 姓 ) 備 註 ( 過 程 狀 況 處 理 紀 錄 )

1 2 3 4

1 組 長 確 認 組 員 瞭 解 題 意 A I I I 組長詢問並確認組員是否瞭解題意 2 確 認 材料 包 數 及 類 別 無 誤 A R R R 計 3 初 步 繪 出 構 想 圖 A R I I 設想題目要求並在草稿紙上繪出簡易圖形 3 - 1 繪 點 C C A R 提 出 建 議 並 且 討 論 , 再 作 繪 畫 3 - 2 繪 出 初 步 系 統 圖 C C A R 以功能點作參考,經團隊討論再繪出大概系統 3 - 3 初 步 照 所 繪 的 圖 分 工 A I I I 先提出架構圖大綱,再行組員分工 4 依各功能設計所需系統機構 A R I I 團隊討論主架構圖,再規劃各個功能點 4 - 1 評 估 各 項 用 途 所 需 材 料 A C C C 考 慮 各 材 料 的 用 途 與 使 用 性 4 - 2 分 析 可 行 之 實 踐 方 法 A C C C 討 論 決 定 使 用 機 構 類 型 4 - 3 實 構 R C A R 加 長 各 機 構 並 且 測 試 完 成 度 4 - 3 - 1 主 系 統 機 構 架 設 及 修 正 R C A R 測 試 主 架 構 功 能 是 否 適 宜 4 - 3 - 2 次 系 統 機 構 架 設 及 修 正 R C A R 完 成 主 架 構 , 決 定 次 架 構 構 圖

5 依各功能需求進行電路規劃 A R R R 先知道各功能需求再決定電路的規劃與測試 5 - 1 電 路 用 途 規 劃 及 測 試 A R I I 依 電 路 難 易 度 來 規 劃 5 - 2 電 路 試 按 及 測 試 R A I I 是 否 有 短 路 、 斷 路 是 否 有 漏 接

範例

(5)

(四) 研習時程表:

105 年 7 月 4 日(一) 105 年 7 月 5 日(二) 105 年 7 月 6 日(三)

1000

1100

研 習 開 幕 式 參賽隊伍互動

0830

1030

溫世仁基金會 統籌派任教師

0830

1030

孫 易 新 老 師 應用心智圖法提升 學 習 力 與 創 造 力 1110

1200

溫世仁基金會 何執行長演講

1040

1200

1040

1200 午餐時間

1330

1530

林 炳 宏 老 師 創 意 變 黃 金 發 明 經 驗 談

1330

1530

溫世仁基金會 統籌派任教師

1330

1630

孫 易 新 老 師 應用心智圖法提升 學 習 力 與 創 造 力 1540

1810

1540

1810

1640

1700

晚餐時間 研習活動結束

1910

2110

溫世仁基金會 統籌派任教師

1910

2110

溫世仁基金會 統籌派任教師

休息

【註】講師簡介:

孫 易 新:浩域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國家文官學院講師、國際青年商會世界總會國際總講 師 JCI-ITF、大陸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高級企業培訓師。

盧 克 文:師大附中、私立逢甲大學電機系、新加坡國立大學 EMBA 碩士班畢業,宏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總務處處長。

林 炳 宏:本活動顧問,闊腦創新中心總經理,歷任多個相關發明協會理事長,擁有九十多個發明專利,

其中七成以上成功商品化,是相當成功的發明人。

魏 大 統:Team Adventure 冒險教育課程規畫、平面探索活動、GPS 全方位團隊決策力、高低空繩索挑戰 等活動帶領,具有超過 200 家以上之公私立機關、學校及企業團體訓練經歷。

陳 繼 健:大同工商、高雄工專、台灣工業技術學院、大同工學院,盛微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 億 成:台北體育學院運動器材研究所教授。運動器材創新設計、運動器材專利寫作、運動檢測儀器開 發設計。

(6)

(五) 競賽時程表

*研習與初、決賽地點若因參賽人數或場地因素而更改,將另行通知。

五、獎勵方式:

(一) 凡參賽學生參與初賽並表現認真者,頒予初賽證明書;通過初賽且完 成培訓研習課程之學生,頒予活動研習證明、帶隊指導教師則可獲得 研習進修時數;通過以上競賽與課程進入決賽者,亦將頒發決賽證明 書。本活動研習及決賽均由大會統一安排師生餐點、住宿及交通補助 (交通費補助之相關領據與附件,請於研習或賽後一個月內寄達活動主 辦單位,若無故因逾期造成無法領收者,請自行負責)。

(二) 競賽交通費補助:補助均採實報實銷方式,上限為參賽學校所在地至 賽場所在地間搭乘臺鐵自強號及捷運費用之總和;離島學校統一補助 每隊 6,000 元。

1. 偏鄉/遠:本辦法所稱「偏鄉/遠」學校為經行政院、教育部等各國 家機關所認定之偏鄉/遠學校者,各校得於報名時自行提出證明申 請。

2. 初賽:原則上不予補助;惟為鼓勵偏鄉/遠及離島學校參賽,特補 助上揭學校初賽參賽交通費用(金額上限以臺鐵自強號加捷運費 用計算;離島地區學校以一隊 6000 元為補助上限)。請參賽隊伍

相關事項

活動 活動日期與活動項目 活動地點

初賽 105 年 5 月 28 日(星期六)下午半天

構想設計、書面作業 北中南各區 決賽 105 年 8 月 6~7 日(星期六~日)二天一夜

構想設計、成品製作、頒獎典禮 北區

(7)

3. 研習與決賽交通費補助:北部(臺北、新北、基隆及桃園除外)、中 部(苗栗以南,嘉義以北)及南部(大臺南市及以南地區)、偏鄉/遠、

花東地區學校之補助交通費,均採實報實銷之方式(金額上限以臺 鐵自強號加捷運費用計算;離島地區學校以一隊 6000 元為補助 上限)。

(三) 競賽獎勵(以下金額為報名超過 100 隊時之獎金,獎金領取之相關領據 與附件請於賽後一個月內寄達活動主辦單位):

1. 冠軍:擇優錄取 1 隊,學生與指導教師各頒發獎狀乙幀,全隊獎 金新臺幣 58,000 元整。

2. 亞軍:擇優錄取 2 隊,學生與指導教師各頒發獎狀各乙幀,每隊 獎金新臺幣 35,000 元整。

3. 季軍:擇優錄取 3 隊,學生與指導教師各頒發獎狀各乙幀,每隊 獎金新臺幣 23,000 元整。

4. 殿軍:擇優錄取 4 隊,學生與指導教師各頒發獎狀各乙幀,每隊 獎金新臺幣 8,000 元整。

5. 佳作:擇優錄取 5 隊,學生與指導教師各頒發獎狀各乙幀。

6. 獎狀:冠軍、亞軍、季軍、殿軍師生頒發教育部獎狀,佳作頒發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獎狀。

7. 得獎隊伍指導老師獎勵:

(1) 冠軍隊伍(1 隊):由溫世仁文教基金會提供獎金新臺幣 12,000 元與臺科大圖書公司圖書禮券 11,000 元整。

(2) 亞軍隊(2 隊):由溫世仁文教基金會提供獎金新臺幣 7,000 元 與臺科大圖書公司圖書禮券 6,000 元整。

(3) 季軍隊(3 隊):由溫世仁文教基金會提供獎金新臺幣 5,000 元 與臺科大圖書公司圖書禮券 4,000 元整。

(4) 殿軍(4 隊):臺科大圖書公司圖書禮券 2,000 元整。

(8)

(5) 佳作(5 隊):臺科大圖書公司圖書禮券 1,000 元整。

六、報名方式:

(一) 請上溫世仁文教基金會網站(http://www.saylingwen.org.tw)或本活動網 站 (http://tc.saylingwen.org.tw/TechnologicalCreativity) 進 行 線 上 報 名 並 依線上指示操作;資料齊全者,工作小組將盡快回覆「簽核用報名表」

與「智慧財產權切結書」電子檔至報名人的 E-mail。

(二) 報名表中「隊名」欄位,請各隊自行填寫五字內之隊伍名稱,名稱不 可包含或有暗示學校名字之文字。

(三) 報名完成後,請列印出工作小組所回傳之「簽核用報名表」與「智慧 財產權切結書」,由參與學生、家長與指導教師等簽名並蓋妥承辦人、

單位主管與校長職章後,以掛號郵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一段 162 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科技學系 陳美勇教授收(內含 報名表件)」,並且另行電聯確認報名是否完成;聯絡人及電話:黃小 姐;(02) 7734-3499

(四) 報名截止日期:105 年 4 月 30 日(星期六),提交時間以信件郵戳為憑。

(五) 報名收件後於網站公告,最終報名結果將於 105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 公告於溫世仁文教基金會網站(http://www.saylingwen.org.tw)及本活動 網站(http://tc.saylingwen.org.tw/TechnologicalCreativity)。

七、注意事項:

(一) 本培訓與競賽活動,旨在落實高職教育「團隊技術創造能力」培育之 目標。請各校積極鼓勵對創造發明有興趣並能熱心指導學生之老師參 與;組隊學生以具創造傾向偏好或對發明有興趣者為宜,獲選進入決

(9)

者,辦理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參賽資格並依規定追回所有獎勵。

(三) 參加比賽之構想設計圖文稿及作品等智慧財產權為參賽隊伍及主辦單 位共同享有,主辦單位有重製、公開口述、公開播放、公開傳輸、公開 展示、刊登雜誌、網頁、出版、印刷、改作、編輯、授權第三者以上權 利等權利,不另給酬。初賽前各參賽隊伍需簽署「第十三屆全國高職 學生團隊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活動智慧財產權切結書」。為推廣創造 力教育與提供學生展示作品的機會,決賽得獎隊伍須依主辦單位要求,

複製得獎作品(大會將提供材料與製作費)提交主辦單位,並同意作 品公開展覽於指定地點。

(四) 為激發有創意的得獎作品商品化,決賽得獎隊伍得接受主辦單位之要 求安排進行作品之後續研發,如指導教師自行繼續指導開發或由承辦 單位舉行集訓,所需經費將由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另行撥款。

(五) 因應主辦單位需要,參賽隊伍須配合相關問卷填寫,並於決賽時撰寫 構想創思過程;決賽活動期間可全程錄音錄影,必要時得獎隊伍須接 受訪談,並依需要邀請得獎校隊指導老師出席次屆「全國高職學生團 隊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活動」分享指導經驗。

(六) 初賽當日不提供午餐或代訂服務,研習與決賽期間則由大會提供參賽 師生三餐、住宿及交通補助;報名校隊研習課程與競賽期間,學校應 給予參與師生公差假。

(七) 活動進行期間,指導教師須負責學生安全,所有相關訊息與注意事項 (含賽程/研習課程調動、延期以及競賽可能應用之技術單元等)皆於網 站統一公告,請參賽師生密切注意網站訊息,不另個別通知。初、決 賽繪圖用具,決賽實物製作工具請自備;自備工具項目,將於賽前公 告。

(八) 「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已將本活動列入「高級中等學校技(藝)能優

(10)

良學生甄試及甄審保送入學」(四技二專)之加分項目,請各校鼓勵師 生參賽,以求學校與個人佳績。

(九) 本 辦 法 未 盡 事 宜 或 有 變 更 事 項 將 於 溫 世 仁 文 教 基 金 會 網 站 (http://www.saylingwen.org.tw) 及 本 活 動 網 站 (http://tc.saylingwen.org.tw/TechnologicalCreativity)另行公告。相關問題 請洽:黃小姐(02) 7734-3499; Email:TCtartlet@gmail.com。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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