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8 學年度全國中小學師生手球錦標賽
【第二階段-國小組】競賽規程
一、依據:
(一)教育部體育署 109 年 5 月 25 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090017555 號函備查辦理。
(二)中華民國手球協會 109 年年度計畫。
二、宗旨:
(一)培育全民自主運動習性,涵養縣市手球運動人口正成長。
(二)推展縣市手球運動風氣,營造縣市運動合作良性互動力。
(三)積極培育手球運動選手,推升國家手球運動國際競爭力。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臺中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手球協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五、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縣市體育(總)會手球委員會。
六、承辦單位:臺中市手球委員會、臺中市崇倫國中、臺中市大新國小。
七、比賽日期:民國 109 年 6 月 25 日(星期四)至 6 月 28 日(星期日)。
八、比賽組別:
(一)國小迷你男子組 (15x2 中間休息 5 分鐘) (二)國小迷你女子組 (15x2 中間休息 5 分鐘) (三)國小男子組 (20x2 中間休息 10 分鐘) (四)國小女子組 (20x2 中間休息 10 分鐘) 九、比賽地點:臺中市崇倫國中、臺中市大新國小
十、參加資格: 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以學校為單位,每校每組以參加男、女子組各一隊為限。
(一)學籍規定:以 109 年 3 月 1 日前即已在籍且現仍在學之該校學生為限。
1. 年齡規定:
A.國小迷你組:民國 97 年 09 月 01 日(含)以後出生者(國小五年級以下學生)。 B.國 小 組:民國 96 年 09 月 01 日(含)以後出生者(國小六年級以下學生)。 (二)證明文件:
1.學生證(須有註冊證明章,無者請參照第 2、3 點辦理)。 2.在學證明書(統一採用報名系統格式下載用印)。
3.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有效期內)或健保卡(需含相片可辨識)正本。
4.應屆(108 學年度)畢業生得以畢業證書佐證為 108 學年度在學證明書。
5.學生證(在學證明書)由各隊負責自行保管,遇大會或球隊證件檢驗時,需出示在學證 明或學生證和身份證明文件(雙證件缺一不可),未出示相關證明者以取消該員出賽資 格(該員事後補齊證明文件始得出賽)。
十一、註冊報名辦法:
(一)自即日起至 108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止,一律採線上報名。
(二)註冊登錄及參加人數:
1. 每隊可於網站報名系統上,註冊登錄職員 4 名、球員至多 18 名。
2. 於領隊技術會議時,提出正式參賽名單,職員 4 名、球員至多 16 名。
3. 未出席領隊技術會議或未提出正式參賽名單之隊伍,以報名表所列前 16 名球員為正式 參賽名單,球隊不得有異議。
4. 若正式提出之球員,於賽會期間因賽事受傷,經醫生證明無法繼續參賽者;得檢附醫生 證明文件(區域級以上醫院)向競賽組申請替換選手,並由報名球員之第 17-18 名擇一 參賽。
(三)報名費:每隊 2,000 元整,請於 109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下班前匯款至中華民國手球協 會指定帳號,未依期限內轉帳或匯款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不排入賽程參賽。
(四)中華民國手球協會報名匯款指定帳號:第一銀行城東分行 14410029972
(五)參賽隊伍如未參賽,所繳報名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六)報名手續:
1. 網路報名修改流程:【上網登錄】→【填寫報名表】→【ATM 轉帳報名費】→【網路登錄 匯款資料】→【列印報名表及在學證明(機關用印)】→【報名資料 PDF 電子檔上傳】→
【完成報名等待審查結果】(請自行上網查閱審查結果,不另行通知)。 2. 報名網址 http://163.16.246.3/HB1090625/
3. 報名資料(報名表及在學證明)PDF 電子檔(檔名範例:○○組○○國小報名資料)請於 108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前上傳 http://163.16.246.3/HB1090625/報名系統始完成報名 手續,未依期限內傳送報名資料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不排入賽程參賽。
4. 每人限參加一組一隊,不得跨組報名,違者無法報名登錄,報名資料不全,亦無法報名 登錄。
5. 球衣號碼請確實填報,若有所修改,請於技術會議時主動提出修正。
6. 選手參加比賽時,須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備查。
十二、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
1. 採用中華民國手球協會最新公布之國際手球規則版本。
2. 各隊務請準備深淺顏色兩套球衣,秩序冊賽程總表排序在前者穿著深色球衣,
排序 在後者穿著淺色球衣。
A. 同隊守門員的球衣顏色必須相同,並與兩隊普通球員及對隊守門員的顏 色有明顯之區別。
B. 兩隊球衣顏色相近時,秩序冊賽程總表排序在前者應更換球衣。
(二)大會規定比賽開始時間,球隊棄權或符合資格球員人數未達 5 人時,依規則由大會裁 判直接判決取消該場比賽。
(三)循環賽制若無法完成所有賽事球隊,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剩餘賽程,名次不 予列入。
(四)循環賽制若兩隊比分相差 15 分以上時(需完成上半時比賽)裁判應提前結束比賽;兩 隊比分以該比數計算之。
十三、賽程抽籤:
(一)時間:109 年 6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假本會辦公室舉行。
(二)公布:109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公布於本會網站。
十四、領隊裁判技術會議:
1.會議時間:109 年 6 月 25 日 (星期四)上午 10 時。
2.會議地點:臺中市大新國民小學。
十五、比賽地點:
(一) 國小迷你男(女)組:臺中市大新國民小學(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 280 號)
(二) 國小男(女)組:臺中市崇倫國民中學(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 653 號)
十六、比賽用球:採用 Molten 1 號手球。
十七、申訴:
(一) 合法之申訴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以大會製訂書面並繳保證金新台幣 3,000 元向大會競賽組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沒收充為大會經費。
(二) 對於資格之申訴,需於大會表定之比賽時間 30 分鐘前,逕洽大會競賽組完成口頭申 訴手續,並指名不合資格球員至多 3 名,超過 4 名(含)以上需正式書面申請及繳交保 證金新台幣 3,000 元,否則大會不予受理。
(三) 比賽中如發現冒名頂替者,應即以口頭向裁判提出,並於該場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 檢附申訴書及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3,000 元向裁判長提出。
(四) 球員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函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議處。
(五) 性騷擾申訴管道:
1. 電話:02-87711437。
2. 電子信箱:handballball@gmail.com 或 ilan6254@gmail.com。
十八、比賽爭議之判定: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二)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技術委員或裁判長裁決之,其判決為終決。
(三)非前敘述之爭議,由大會技術委員會裁定之,其裁定結果由大會競賽組書面通知。
十九、獎勵:
(一)各組錄取前 4 名頒贈獎盃及獎狀,其餘錄取名次頒贈獎狀(大會得視隊數多寡予以增 減),全部賽程中均未出賽者,不予獎勵。
(二)各組獲頒之職員與球員獎狀,以領隊技術會議所確認之職員與球員為限。
二十、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大會因應措施注意事項:
(一)如所屬人員在賽會舉行前自中港澳或中央疫情中心規範相關返國入境單位,返國後 須進行自我隔離 14 天,隔離期間若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及失去味覺等,請撥打免 付費防疫專線 1922 或(0800-001922)專線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就醫時主動 告知醫師旅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及時診斷通報。
(二)工作人員或參加人員到比賽場地,準備進場參加比賽,必須先進行噴乾洗手液或酒精 液、量額溫及強制戴上口罩,額溫在 37.5 度(含)以上配套措施如下:
a.無呼吸道症狀-暫時留置體溫檢測站旁安置區,靜待 5 分鐘後,進行第 2 次額溫採 檢,若額溫仍超過規定者,必須離場禁止進入,執意進場將偕同警力處理。
b.有呼吸道症狀-禁止入場並通知所屬球隊人員陪同強制就醫,如發現符合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者,將立即通報衛生單位及教育部體育署,同時配合衛生單 位進行疫情調查與相關防治措施。
(三)工作人員或參加人員需填寫「個人健康聲明書」並於領隊技術會議前繳交予大會球隊 報到處審查。
二十一、附則:
(一)各單位參加本比賽之經費自理。
(二)本賽會統一辦理保險,各單位可另辦理參加比賽運動員保險。
(三)其他大會規定事項,均於技術會議時公布,概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資料僅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
(五)本競賽配合防疫中心相關規定,訂定賽事防疫措施,請參賽隊伍務必遵守,若不遵守 將提報本賽事籌委會,取消該隊參賽資格,並函知該隊主管機關及學校。
二十二、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修正後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