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溫療法病患同意書
使用單位:
使用醫師:
病患姓名:
病歷號碼: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一) 治療目的:
對於有缺血缺氧危險之新生兒,低溫療法(體溫 33-34℃)可能降低新生兒腦神經損傷 比率及增加存活率。
(二) 治療方法:
對於有缺血缺氧危險之新生兒:出生 35 週數以上之新生兒,若有缺血缺氧之可能情 況(包括出生 10 分鐘 Apgar score 小於 7 或 10 分鐘仍需持續急救、嚴重酸血症、有 腦病變症狀),在急救後儘快開始採用低溫療法,目標是將體溫控制在 33-34℃間,
療程為 72 小時,採用方法為:
1. 被動降溫: 不使用任何保溫設備,如保溫箱、烤燈或被單等 若體溫仍高於 34℃,將採用主動降溫。
2. 主動降溫: 使用冰袋(包),視體溫狀況包覆於病患大腿側、腋下、背部或頭 頸部。
(三) 預期治療效果:
低溫療法能減緩腦部代謝避免發炎物質產生,可能降低新生兒腦神經損傷比率及增 加存活率。
(四) 可能導致之副作用與危險:
較常見副作用包括:心跳過慢、血小板低下、凝血功能異常。
罕見副作用包括:體溫過低、心律不整、電解質不平衡、肝腎功能異常 若出現嚴重副作用,將立即停止此療法。
此療法尚未取得國內衛生署藥品許可證,故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產生藥害,無法依藥 害救濟法相關規定辦理,病患(或法定代理人)經專業人員解釋後,清楚且明白可 能的風險後再行簽署本同意書,並且自負相關責任。
(五)藥物交互作用:無
(六) 其他可能之治療方法及其說明:
除低溫療法外,病人仍接受其他所有加護病房之常規支持性治療。
低溫療法對於嚴重個案效果仍有限,其死亡率和腦神經損傷機率仍是很高。
(六) 本人已詳閱以上各項資料,有關本療法之疑問業經使用醫師詳細予以解釋,本人 同意使用低溫療法。
使用病患(法定代理人)簽名: 日期:
(七) 使用醫師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