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中學自然科學科能力競賽暨學校代表隊選拔辦法(生物科)
一、主旨:提高學生對科學問題研究的興趣,激發其思考能力,提昇科學教育品質。
並選拔中區複賽之選手。
二、參加對象:高中部及綜高部學術學程二年級及一年級學生。
高一條件:第一次月考生物成績 90 分以上 高二條件:1.參加選修生物課程與科展同學
2.除上述 1 外,每班可經生物任課老師推薦最多 5 名 (第一次月考生物成績 80 分以上)
三、競賽日期及地點:分為初賽及複賽及口試三階段
(一)初賽:【筆試】5 月 22 日 17:00~18:00(考場教室位置於前一週通知)。
請攜帶原子筆、2B 鉛筆、橡皮擦。
(二)複賽:【實驗設計與操作】:時間:個別通知 (生物實驗室) 分實驗設計與操作兩部分(2 場,每場 60 分鐘)。
(三)口試: 通過複賽者。每位學生口試時間約為 10 分鐘。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公佈通知。
四、競賽內容:高中生物課程相關內容。
五、評選方式
(一)初賽:筆試成績佔 100%,錄取前12名參加複賽。(保障名額:高一 2 名) (二)複賽:
1. 實驗設計與操作部分-筆試佔 30%,實驗設計與操作 70%。錄取前 8 名。
2. 錄取前 8 名,按成績排列:前 6 名參加口試,第 7~8 名為入選不必參 加口試。
(三)口試:複賽錄取前 6 名參加口試
(四)複賽錄取前 6 名名次評定:複賽成績佔 80%、口試佔 20%。依成績先後順 序,評定為第一~四名各 1 名及入選 2 名評定為佳作。
六、獎勵方式:
(一)前八名由校方發給獎狀。
(二)評定為第一~四名的同學,有義務代表學校參加中區生物科複賽,否則取消 名次並由下一名次同學遞補。佳作同學為後補參賽人員。
七、報名日期:4 月 22 日起至 5 月 13 日 12:00 止,以班為單位,報名表由各班學藝 股長送交教務處設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