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 107 年春季縣長盃公教休閒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旨:推展全民體育,切磋運動技術,培養教育人員善用閒暇,倡導正當康樂活 動,改善社會風氣,並藉以聯繫情誼。
雲豹羽球隊、雲林國小
107 年 5 月 19 日 (星期六) 雲林國小活動中心
*各項比賽於上午 8:00 分開始。
六、比賽組別:
(一)公開男子組團體賽〈雲林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自由組隊參加〉
(二)公開女子組團體賽〈雲林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自由組隊參加〉
(三)學校團體組(需學校現職人員或該校退休人員組隊,曾代表縣市參加全國運動 會、全國羽球甲組球員、羽球專任運動教練或以羽球保送大學者不得報此組)
(四)公開男子組雙打(曾代表縣市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國羽球甲組球員或以 羽球保送大學者皆須報名此組)
(五)公開女子組雙打(曾代表縣市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國羽球甲組球員或以 羽球保送大學者皆須報名此組)
(六)學校團體組男子雙打(需同學校人員或該校退休人員組隊,曾代表縣市參 加全國運動會、全國羽球甲組球員、羽球專任運動教練或以羽球保送大學者 不得報此組)
(七)學校團體組女子雙打(需同學校人員或該校退休人員組隊,曾代表縣市參 加全國運動會、全國羽球甲組球員、羽球專任運動教練或以羽球保送大學者 不得報此組)
七、比賽規則:
(一)公開團體組:採三點雙打,三點二勝制、不得輪空及重複出賽,每隊最多報名 8 人。
(二)學校團體組出場順序採男雙、混雙、男雙三點二勝制,不得輪空及重複出賽,
每隊最多報名 8 人。
(三)比賽採新制 21 分,20 平不加分。
(四)報名學校團體組之所有選手,需同學校人員或該校退休人員同一單位(學校總 班級數在 6 班以下可聯合 3 間學校組隊報名),公開組自由組隊不設限。報名 時由單一學校統一報名,且註明選手服務學校。
七、報名方法:
(一)學校組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自即日起至 4 月 27 日 16:00 止),公開組採紙本報 名,107 年 5 月 1 日(星期二)前寄送紙本報名表至雲林國小(雲林縣斗六市莊敬 路 111 號,蔡偉庭老師收,註明國小體促會公教休閒羽球報名表)。手機 0937-265540 電話:05-5361112 轉 222,逾期不予受理。
(二)詳見雲林縣體育資訊網站
(一)本縣中小學教職員工(含長期代理教師)、縣府及所屬單位員工。
( 二 ) 短 期代 課 及 各 類 擴 大 就 業 人 口 職 員 ( 包 括 替 代 役 、 代 課 教 師 、 鐘 點 教 練、實習教師、鐘點教練)不得參加比賽。
九、賽程公告:107 年 5 月 11 日下午 4:00 前公告於雲林縣教育網、雲林縣體育資訊網站。
十、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訂定之最新比賽規則;惟團體賽成績採預賽循環分組 三點全打,如遇棄權時,對戰成績不採計分,決賽採三戰二勝制。(羽球新 制:採 21 分制 11 分換邊 20 分平不加分落地得分制)。
採循環賽時,積分算法如下:
(1)勝一場得 2 分,敗一場得 1 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依序判定之:
①(勝點和)÷(負點和)之商,大者為勝。
②(勝局和)÷(負局和)之商,大者為勝。
③(勝分和)÷(負分和)之商,大者為勝。
④ 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十一、獎勵:依總則第 10 條辦理
(團體組取績優前 4 名績優選手頒發獎狀、獎盃乙支以資鼓勵;各組雙打取前 4 名績優選手頒發獎狀、獎牌;5~8 名不打排名賽,頒發獎狀乙張,以資鼓 勵。)。
十二、附則:
(一)比賽期間球員應攜帶單位服務證明及身分證,以備查驗。
(二)參加比賽之人員倘有資格不符,經證實即取消資格及該項比賽之成績。
(三)參賽選手資格疑慮,請於列隊裁判核對資格,宣告比賽開始前提出,正式比賽後 不予受理。
十三、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於領隊會議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