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8 年臺灣圖書館之美寫生比賽簡章
一、目的:
國立臺灣圖書館已陪伴民眾走過百年歲月,為鼓勵大家親近、
認識這座歷史悠久的圖書館,邀請社會大眾一同造訪,由家長帶著 小孩參與寫生,藉此機會仔細觀察、發掘與感受,也讓孩童透過繪 畫的方式,將美感融入生活,使藝術在感動中得以呈現。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
三、活動時間:108 年 6 月 15 日(星期六)下午 1 點至 4 點 30 分。
四、比賽主題:臺灣圖書館之美-以本館自然及人文景觀為題材,著重 主題構圖、創意性和藝術性。
五、報到地點:本館 B1 文化走廊(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 85 號)。
六、寫生地點:本館 B1 文化走廊(水源會館旁)及四號公園(如後附圖);
可自備地墊、小椅等,或席地而坐。
七、比賽組別:A.國中寫生組
B.國小高年級寫生組(國小 5、6 年級) C.國小中年級寫生組(國小 3、4 年級) D.國小低年級寫生組(國小 1、2 年級) E.幼齡彩繪組(學齡前幼兒)
八、報名:請於 6 月 12 日(星期三)前至本館網頁「活動報名」區完成 報名,或當日至報到處現場報名(現場圖畫紙發完為止)。
九、報到及繳件:當日下午 1 點到 3 點在報到處報到(如後附圖),領取 圖畫紙後,請在畫紙背面右下角的貼紙填寫個人資料,繳件 截止時間為 4 點 30 分前,繳回報到處,逾時恕不受理。
十、比賽規則:
(一)作品規格:統一使用本館提供的圖畫紙;國中及國小之中高年 級寫生組為 4 開圖畫紙,其餘組別為 8 開圖畫紙。幼兒彩繪組 為印有本館線條圖的 8 開圖畫紙。
(二)繪畫材料:請自備畫板、彩色筆、色鉛筆、蠟筆、色紙、粉彩 筆或其他繪畫材料,用寫生、彩繪、撕貼畫或其他平面方式呈 現於比賽用紙,敬請維護場地清潔。
(三)參賽方式:請在現場完成作品,每位參賽者以 1 件作品為限,
2
如果繳交 2 件以上作品,或有冒名、代筆、抄襲的行為,則喪 失比賽資格。
(四)比賽期間如遇不可抗因素而導致圖畫紙損毀,請拿原本領取的 紙張到報到處登記更換,每人限更換 1 次。
(五)所有參賽作品歸屬本館所有,恕不退還,請依需要拍照留底。
十一、評審事項:
(一)由本館聘請專家及本館人員組成評審小組,依作品呈現之美感 藝術及繪畫技巧評定各組優勝名次。
(二)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小組可視作品件數及水準,決議以從缺 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
十二、獎勵辦法:
(一) 凡繳交作品者即可獲得參加獎 1 份,獎品發完為止,恕不補發。
(二) 各組選出前 3 名及佳作數名,頒發獎狀以及獎品。
十三、成績公布與作品展出:
(一)得獎人姓名將公佈於本館網頁及臉書,不另通知得獎者。
(二)本館得視情形,決定是否展出得獎作品。
(三)依參加者所填寫的資訊通知得獎者,若資料填寫不全或錯誤致 無法通知相關訊息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十四、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違反本比賽規則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 資格(獎項不另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狀及獎品。如因可歸 責於參加者之事由致本館受有損害,參加者應負賠償之責。
(二)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視同同意將作品的著作財產權,於 作品完成之同時,讓與本館所有,並同意對本館或其授權利用 者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本館就得獎作品擁有重製、編輯、散布、
廣告文宣、刊印、公開展示等權利,恕不另致酬。
(三)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對本活動的評審結 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五、大眾交通資訊:
捷運:中和新蘆線,在永安市場站下車。
公車:57-永和、214 直-中和、950-內湖科學園區、950-中和、
1032-基隆、1032-板橋、橘 2-中和、綠 2 右-景美女中、
3
橘 2-秀山等。
十六、其他:
(一) 比賽當日遇雨照常舉行,請自行於文化走廊或四號公園適合寫 生處作畫。
(二) 本簡章未盡事宜,得由本館隨時修正。
十七、洽詢電話:(02)2926-6888 分機 8706 張小姐。
附圖:
報到處位置:
查詢簡章及報名
寫生地點為橘線區塊內
(本館館內部分限於文化走廊週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