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教保活動(共七項指標)
核心項目 關鍵評量指標 查核內容 查閱重點、文件
自評 情形
查核
情形 備 註 通過 不
通過 通過 不 通過
一、
適齡適性 1
由一至二位固定的 托育人員負責嬰幼 兒基本照護。
1. 托育日誌與托育人員編制表呈 現嬰幼兒有固定照顧者。
2. 托育人員請假時,由有核備且符 合托育人員資格者代理。
1. 檢視托育契約、托育日誌, 查核照顧者 的一致性。
2. 檢視代理交班表, 不得口頭交接和以職 掌表取代。
★2
托育環境符合嬰幼 兒發展需求,並定期 清潔及維護。
1. 托育環境符合嬰幼兒發展需求。
2. 空間和動線規劃合宜, 符合安 全原則。
3. 空間規劃能顧及托育人員執行 照護工作時的舒適度及近便性。
4. 空間規劃能支持嬰幼兒自行使 用。
5. 定期清潔及維護托育環境。
6. 活動空間光線充足,並依作息對 光線做適度調整。
1. 托育環境指的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機 構設置標準》第 8 條第一款至第八款所 稱之空間。
2. 空間規劃 要能讓托育人員在視線範圍 內看見所有嬰幼兒。活動區域安全寬敞,
動線流暢, 避免嬰幼兒跌倒, 經常走 動之路線無雜物或玩具散落。
3. 托育人員執行工作時能否避免腰背肘之 職業傷害。櫥櫃、調奶台、尿布台等在 托育人員方便使用範圍內。
4. 空間能讓嬰幼兒獨立探索且未有安全疑 慮。
5. 檢視清潔紀錄表。
6. 活動室照度在 350Lux 以上,提供嬰幼兒 操 作 、 觀 察 , 閱 讀 區 域 照 度 應 在 500-700Lux。睡眠區可局部調整光線或遮 光, 光線不直射眼睛等。
3
提供安全、多元、適 量且適合嬰幼兒發 展的設備、教、玩具 與材料,並定期清潔 及維護。
1. 教、玩具符合安全規範。
2. 教、玩具適齡符合嬰幼兒發展需 求。
3. 教、玩具與圖畫書數量至少達到 收托嬰幼兒人數之三倍。
4. 定期清潔、維護及汰換教、玩 具。
1. 購置之各式教、玩具材料,符合安全檢 驗標準( 如:S T , C E , G S , C N S 等),
狀況良好無破損、無掉漆。
2. 依嬰幼兒各領域的發展需求提供適宜的 教、玩具。提供嬰幼兒粗大動作、精細 動作、感官操作與探索、語言發展、扮 演遊戲、生活自理的活動與經驗。
3. 教、玩具數量指的是現場嬰幼兒可使用 之數量,不包含儲藏室內之教、玩具。
4. 檢視清潔紀錄表、教、玩具維修檢核表。
5. 圖畫書材質不易褪色,外表乾淨,狀況 良好堪用。
4
依據嬰幼兒發展規 劃適齡適性的教保 活動。
1. 提供適宜的作息表。
2. 引導嬰幼兒學習生活自理並養 成良好生活習慣。
3. 提供嬰幼兒自由探索與團體活 動的機會。
4. 給予嬰幼兒個別化的引導與鼓 勵。
1. 檢視作息表。
2. 檢視托育日誌( 前二年每班至少一本,評 鑑當月份需提供所有收托嬰幼兒之托育 日誌)。
3. 生 活 習 慣 指 培 養 幼 兒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 如:道早、問好、進食、洗手、如廁等。
4. 非具備托育人員資格者不得進行教保活 動( 如行政人員、才藝、外語老師)。
5. 托育人員使用《托嬰中心嬰幼兒適性發 展活動實務指引》與《托嬰中心教保活 動指引》。
6. 視嬰幼兒個別需求更換教、玩具,以引 發嬰幼兒興趣。
5
托育人員能即時正 向回應嬰幼兒的需 求。
1. 托育人員使用積極正向的語言 與態度,即時回應嬰幼兒需求。
2. 嬰幼兒有需求時能摟抱撫拍,
以微笑、語言回應嬰幼兒。
3. 與嬰幼兒說話時語氣和緩,用詞 簡單明確。
4. 能示範及引導嬰幼兒正向的人 際互動。
現場觀察或查閱托育日誌:
1. 托育人員能對嬰幼兒的情緒及需求( 如 哭聲、肢體表情、發出的聲音) 配合微 笑、與言語肢體動作予以正向的回應。
2. 托育人員能使用正向的態度及行為技 巧,培養嬰幼兒良好生活自理能力和生 活習慣。
3. 托育人員能對嬰幼兒示範或引導正向的 人際互動 ,鼓勵參與社會性或團體遊 戲,促進社會發展。
4. 每位嬰幼兒能與托育人員或其他嬰幼兒 互動,以及一起從事社會性遊戲或活動。
★6
記錄嬰幼兒學習狀 況與生活情形。
觀察與記錄嬰幼兒學習狀況。 從托育日誌或嬰幼兒成長檔案中呈現托育 人員對嬰幼兒生活情形( 例如:會自己穿褲 子) 和學習狀況( 拋球等大肌肉控制)的紀 錄。
二、
親師合作
與嬰幼兒家長保持 聯繫與溝通,備有紀 錄,並提供家長親職 知能活動。
1. 協助及教導家長執行嬰幼兒個 別化的生活習慣養成( 例如: 如 廁、飲食、刷牙、睡眠等)。
2. 協助及教導家長重視嬰幼兒的 視力保健。
3. 定期與家長溝通聯繫並備有紀 錄。針對嬰幼兒的特殊議題,提 供個別親職輔導。
4. 辦理親職教育相關活動
1. 查閱托育日誌或電話紀錄、家庭訪問紀 錄或其他相關文件。
2. 檢視親職教育活動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