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實施計畫
一、依據:
106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 查要點。
二、主旨:
公平、公正、公開審核 106 學年度臺南區(以下簡稱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 學學生超額比序項目「競賽成績」分數。
三、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106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 試入學主委學校)
四、辦理日期:106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一)至 3 月 22 日(星期三),審查時程規劃如 下:
時間 3/20(星期一) 活動說明 主持人 配合人員 09:00~09:30 30 分鐘 辦理報到 林立中組長 南大附中行政團隊 09:30~10:00 30 分鐘 工作內容及分組說明 陳森杰主任 南大附中行政團隊 10:00~11:50 110 分鐘 各組審查時間 - -
11:50~13:10 80 分鐘 午餐時間 林立中組長 南大附中行政團隊 13:10~16:30 200 分鐘 各組審查時間 - -
16:30~17:30 60 分鐘 討論時間 陳森杰主任 南大附中行政團隊
時間 3/21-22(星期二、三) 活動說明 主持人 配合人員
09:00~09:30 30 分鐘 辦理報到 林立中組長 南大附中行政團隊 09:30~11:50 140 分鐘 各組審查時間 - -
11:50~13:10 80 分鐘 午餐時間 林立中組長 南大附中行政團隊 13:10~16:30 200 分鐘 各組審查時間 - -
16:30~17:30 60 分鐘 討論時間 陳森杰主任 南大附中行政團隊 五、辦理地點:國立臺南大學附中活動中心
六、參與人員:
(一)諮詢委員 3-5 人。
(二)積分審查小組:
1. 十一所高級中等學校教務主任及其所屬學校之二名工作人員,小計 33 人(含 國立臺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北門高級中學、國立新豐高級中學、國 立善化高級中學、國立新化高級中學、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 北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國立曾文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國立新營高級工業 職業學校、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及國立曾文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 校)。
2. 十一所國民中學校長及其所屬學校之二名工作人員,小計 33 人(含後甲國 中、新東國中、麻豆國中、佳里國中、安定國中、新市國中、新化國中、
學甲國中、將軍國中、建興國中及崇明國中)。
(三)遇有疑義時由教育局代表 1 人、家長團體代表 1 人、教師組織代表 1 人、主 委(臺南大學附中校長)及副主委(新營高中校長)五人小組決審。
七、審查作業:
本區之「『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申請表」業經國中端承辦人核章、學生 及家長簽名確認,由國中端承辦人彙整送至免試入學委員會積分審查小組進行審 查。
(一)編組說明:
每 3 人一組,共計 22 組,三人相互支援及疑義討論;每組遴聘一位高級中等 學校主任或一位國民中學校長擔任組長。高級中等學校及國中工作人員,共 計 44 人混合編組。
(二)作業流程:
1. 每組二位審查員分工獨立審查,若意見一致則通過,並移請該組組長複核。
2. 同小組二位審查員於審查時若有疑義,則移請該組組長進行三人討論,達 成共識則通過並決議。
3. 同小組三人經討論仍無法達成共識,移請五人小組討論裁定,採多數決。
(三)利益迴避及保密原則:
競賽成績審查資料之分派以非審查人員所屬服務學校為原則,審查人員應本 利益迴避原則,對所服務學校學生或三等親以內親屬,主動發現並提出迴避。
競賽成績審查過程及結果亦應本保密原則,不得對外公布或私下討論。
八、本競賽成績審查參與人員請各校惠予三天公假出席。參與人員工作費、餐費及庶 務費,由免試入學委員會收取之報名費支應。
九、本計畫經 106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諮詢會議討論通過,修 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