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烏日區喀哩國小附設幼兒園 107 學年度招生簡章
※依據「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新生入園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一、 招生名額
本園 107 學年度新生招生第二階段後,尚有 5 個名額。
二、 登記報名日期:第三階段 4/24~4/26 日 (07:30~15:00),逾期不受理登記報名。
三、 登記報名地點:喀哩國小附設幼兒園辦公室 四、登記報名對象:
(一) 五足歲─自民國 101 年 9 月 2 日起至 102 年 9 月 1 日止出生幼童 (二) 四足歲─自民國 102 年 9 月 2 日起至 103 年 9 月 1 日止出生幼童 (三) 三足歲─自民國 103 年 9 月 2 日起至 104 年 9 月 1 日止出生幼童 五、登記報名手續:
(一) 填寫報名表(自填並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名蓋章)。
(二) 辦理報名(請攜帶戶口名簿正本核對,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同時登記 二園(含)以上,經查證屬實,將逕予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三) 申請登記入園人數超過核定招收名額時,採抽籤方式決定之。新生報到未滿 額或中途有幼兒離園時,依備取名冊先後次序補足名額。
六、招生順序:
第三階段 4/24~4/26 日報名;若有超額於 4/27 下午 2:00 抽籤,3 點前報到) (一) 滿五足歲、四足歲、三足歲不利條件的幼兒
(三)滿五足歲優先入園資格者 (四)滿五足歲一般生身分幼兒 (五)滿四足歲優先入園資格者 (六)滿四足歲一般生身分幼兒 (七)滿三足歲優先入園資格者 (八)滿三足歲的一般生身分幼兒
備註 1 不利條件:(1)身心障礙幼兒(2)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3)低收入戶子女 (4)中低收入戶子女(5)原住民(6)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備註 2:優先入園資格:(1)經社會局轉介安置幼兒(2)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
(3)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4)同胞兄弟姊妹三人以上者 (5)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ㄧ親等直系血親幼兒
七、錄取方式:
(一)採登記報名並依招生順序錄取,如登記人數超額,採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名單 與備取順序。多胞胎幼兒(含雙胞胎)籤卡由家長自行決定併同或分別抽籤。
(二) 符合不利條件及優先入園資格幼兒未於規定登記時間內繳交證明文件,視 同放棄優先資格。
(四) 幼兒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發展遲緩證明,但未經由本市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
學輔導會之鑑定安置幼生、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入園作業及放棄鑑定安置結果 之特教生不具優先入園資格,僅可以一般生資格辦理登記。
(五) 登記及報到當日,幼生監護人倘無法至現場辦理,應出具委託人簽名並填妥 之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方可辦理登記及報到。
(六)
各階段錄取之幼兒如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之備取生 需於同日下午 3 時前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八、抽籤日期:107 年 4 月 27 日(五)下午 2:00,當日下午 3 點前完成報到。
九、錄取公告:107 年 4 月 27 日(五)下午 4 點前公布於教育局、學校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