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 學 計 劃 書 格 式
申 辦 團 體 可 就 以 下 「 抱 負 及 使 命 」、「 管 理 及 組 織 」、「 學 與 教 」 和 「 校 風 及 對 學 生 的 支 援 」 等 範 疇 逐 一 提 供 適 當 資 料 , 以 協 助 校 舍 分 配 委 員 會 審 批 其 申 請 。 辦 學 團 體 亦 可 以 引 用 現 時 營 辦 的 學 校 為 例 子 以 支 持 其 辦 學 申 請 。
1. 抱 負 及 使 命 :
(針 對 學 生 的 需 要 或 分 析 現 時 香 港 的 教 育 問 題,提 出 有 特 色 和 具 創 意 的 辦 學 理 念 。 )
(a) 抱 負
一 個 持 久 的 目 的 作 為 學 校 奮 鬥 的 目 標 , 具 啟 發 性 的 遠 景 。
中 期 或 長 期 的 理 想 成 果 。
(b) 使 命
實 踐 抱 負 的 主 要 任 務 , 如 何 可 使 遠 景 成 真 。
對 工 作 有 指 導 作 用 以 及 使 工 作 更 有 重 心 , 讓 員 工 清 楚 知 道 為 達 到 辦 學 理 想 而 要 有 的 共 同 承 擔 。
作 為 決 策 和 選 擇 時 的 參 考 。
(c) 實 踐 策 略
顯 示 如 何 配 合 最 新 的 教 育 和 課 程 發 展 , 落 實 各 項 建 議 。
學 校 發 展 計 劃 : 為 配 合 學 校 的 抱 負 及 使 命 而 在 首 個 學 校 發 展 周 期 所 訂 定 的 關 注 事 項 、 目 標 、 策 略 大 綱 及 時 間 表 。
2. 管 理 及 組 織
(a) 申 辦 團 體 及 校 董 會
/法 團 校 董 會
申 辦 團 體 的 背 景 以 及 校 董 會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組 成 (包 括 成 員 履 歷 )。
(b) 專 業 領 導
校 董 會
/法 團 校 董 會 成 員 及 學 校 高 中 層 管 理 人 員 的 專 業 知 識 和 領 導 能 力。
(c) 組 織 架 構 及 行 政 程 序 ( 涵 蓋 學 校 及 宿 舍 部 )
管 理 架 構 、 員 工 的 職 能 、 協 調 、 權 責 和 學 校 自 評 機 制 。
(d) 教 職 員 管 理 ( 包 括 宿 舍 服 務 )
招 聘 策 略 , 新 入 職 和 在 職 教 職 員 的 編 制 、 考 績 及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
(e) 財 務 策 劃 、 管 理 及 監 察 ( 包 括 宿 舍 服 務 )
如 何 有 計 劃 地 運 用 撥 款 , 配 合 學 校 的 重 點 發 展 項 目 。
(f) 資 源 和 校 舍
如 何 運 用 內 外 資 源 , 將 來 的 校 舍 (包 括 宿 舍 ) 設 計 和 安 排 。
3. 學 與 教
(a) 課 程 和 評 估
學 校 課 程 的 規 劃 、 組 織 、 實 施 與 評 鑑 。
學 習 時 間 的 安 排 。
評 估 政 策 及 促 進 學 習 的 評 估 的 措 施 。
(b) 學 生 學 習 和 教 學
協 助 學 生 建 構 知 識 、 發 展 共 通 能 力 和 培 養 正 面 價 值 觀 與 態 度 的 策 略 。
如 何 為 學 生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學 習 經 歷 。
因 應 輕 度、中 度 及 嚴 重 智 障 學 生 的 學 習 需 要, 制 定 合 適 的 教 學 策 略 , 照 顧 學 習 差 異 。
(c) 其 他
促 進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的 計 劃,包 括 照 顧 有 輕 度、中 度 及 至 嚴 重 智 障 的 學 生 和 課 堂 內 學 習 差 異 的 能 力 。
特 殊 學 校 教 學 及 非 教 學 人 員 的 合 作 計 劃 , 以 提 升 學 與 教 的 成 效 。
如 何 運 用 現 有 資 源 和 及 引 進 社 會 資 源 , 以 提 升 學 與 教 的 成 效 。
有 效 地 使 用 學 校 及 宿 舍 設 施 的 計 劃 , 以 提 昇 學 與 教 的 成 效 。
4. 校 風 及 對 學 生 的 支 援
(a) 給 學 生 的 支 援 、 指 導 和 輔 導
分 析 並 針 對 學 生 的 個 人 成 長 及 群 性 發 展 需 要 , 制 訂 整 體 的 支 援 和 訓 輔 策 略 。
(b) 個 人 、 社 會 及 文 化 方 面 的 發 展
促 進 學 生 在 個 人 、 社 會 以 及 文 化 方 面 成 長 的 措 施 。
(c)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童
為 有 特 殊 需 要 學 生 的 支 援 , 例 如 :「 拔 尖 保 底 」計 劃 、 個 別 學 習 計 劃 、 有 系 統 的 朋 輩 支 援 、 建 立 共 融 文 化 等 。
(d) 財 政 支 援
對 學 生 的 財 政 支 援 , 例 如 學 費 減 免 、 獎 勵 計 劃 、 獎 助 學 金 等 。
(e) 家 校 合 作
家 校 政 策 如 何 配 合 對 學 生 的 支 援 。
(f) 與 外 間 /社 區 聯 繫
運 用 社 會 資 源 及 讓 學 生 融 入 社 區 和 與 社 區 建 立 聯 繫 的 計 劃 。
(g) 聯 課 活 動 和 社 區 服 務
舉 出 一 些 具 體 例 子 , 如 何 發 展 學 生 的 多 元 智 能 及 培 養 公 民 意 識 。
(h) 校 風 的 培 育
關 懷 文 化 , 終 身 學 習 ; 例 如 : 大 哥 哥 /大 姐 姐 計 劃 、 教 師 伙 伴 計 劃 。
( i ) 宿 舍 服 務
住 宿 及 膳 食 安 排 ; 以 及 為 宿 生 提 供 訓 練 、 支 援 和 社 交 康 樂 活 動 , 以 加 強 溝 通 技 巧 與 獨 立 生 活 技 能 , 並 協 助 他 們 融 入 社 區 。
5. 學 生 表 現 目 標
( 學 生 表 現 目 標 反 映 學 校 教 育 的 主 要 成 果 , 須 與 學 校 的 抱 負 及 使 命 配 合 , 並 須 就 學 校 的 不 同 情 況 訂 定 對 學 生 表 現 的 合 理 期 望 。 )
(a) 態 度 和 行 為
情 意 發 展 和 態 度
群 性 發 展
(b) 參 與 和 成 就
學 業 表 現
學 業 以 外 表 現
6. 自 我 評 估 指 標
(由 於 每 所 學 校 的 發 展 焦 點 和 特 色 都 不 同 , 學 校 應 因 應 本 身 的 校 情 , 以 增 值 觀 念 , 制 定 校 本 自 評 指 標 。 學 校 自 評 應 採 用 聚 焦 、 實 證 為 本 的 原 則 , 按 自 評 指 標 的 成 功 準 則 作 整 體 檢 視 , 以 回 饋 策 劃 。 成 功 準 則 要 界 定 清 晰 , 並 平 衡 量 性 和 質 性 的 數 據 。 學 校 於 制 定 校 本 自 評 指 標 時 , 可 參 考 教 育 局 發 出 的 香 港 學 校
表 現 指 標 2008 。 請 參 考 教 育 局 網 頁
<http://www.edb.gov.hk/tc/sch-admin/sch-quality-assurance/performance-indica tors/index.html>)
(a) 管 理 及 組 織
(b) 學 與 教
(c) 校 風 及 對 學 生 的 支 援
(d) 學 生 表 現
7. 其 他
(a) 資 金 來 源
開 校 資 金 與 及 其 他 較 長 期 的 財 政 支 援 。
(b) 班 級 結 構
開 校 首 五 年 的 班 級 結 構 及 最 終 班 級 編 制 。
(c) 學 費 、 宿 費 及 其 他 收 費 (如 需 收 取 ) 每 級 每 年 /月 的 各 項 收 費 。
(d) 收 生 政 策
必 須 制 訂 公 平 而 合 理 的 收 生 政 策 , 也 必 須 向 公 眾 公 開 。
(e) 建 校 計 劃 和 財 政 安 排 (只 適 用 於 申 請 建 校 用 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