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陵女中教育基金會第 26 屆金篆獎書法比賽辦法
一、目 的:配合感恩月,引發孝思,舉辦書法比賽,從而復興中華文化,推 廣書法學習風氣,以提高書法水準。
二、主辦單位:金陵女子高級中學教育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金陵女子高級中學
四、作品主題:由主辦單位訂定,內容以弘揚倫理教育為主題。
五、比賽組別:1.國小組 2.國中組 3.高中組 4.社會組(含大專組) 六、比賽辦法:
(一)各組書寫題目內容均當場公布。
(二)字體: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楷書 社會組--字體不拘。
(三)紙張由主辦單位提供比賽用紙一張﹝手工宣紙﹞,紙幅約 34cm×66cm。
中小學一律使用有格手工宣紙,格子約 7.5cm×7.5cm,社會組為無格手工宣 紙。
(四)一律落款署名。
(五)另附『金篆獎書法比賽注意事項』請參賽者詳閱。
七、報名:
(一)參賽資格:
1.國小組:設籍或就讀新北市、臺北市國小者,皆可自由報名或統一由 學校代為報名。
2.高、國中組:設籍或就讀新北市、臺北市的高、國中者,皆可自由報 名或統一由學校代為報名。
3.社會組:設籍或就讀新北市、臺北市者得自由報名。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 年10 月11 日(日)止。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上金陵女中首頁填寫報名資料
(http://www.glghs.ntpc.edu.tw)
,或掃描QR Code,報名資料 將於每日上午 10:30 公告、更新(六、日除外),為確認報名成功,請務 必上網確認,否則將不受理。
(四)注意事項:
1.請參賽者於 11 月 2 日(一)後至本校最新消息逕自下載比賽手冊,當日 不另發手冊。
2.參賽者請攜帶證明文件,以便監試人員查核。
社會組─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新北市民、臺北市民)、學生証 正本(就讀新北市、臺北市大專院校、研究所)。
高、國中組─學生證正本。
國小組─健保 IC 卡、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八、比賽日期:109 年 11 月 14 日(六)上午 9:00~9:30 報到,10:00~11:00 比賽。
九、比賽地點:金陵女中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 5 段 656 號)
[本校因場地限制,無法提供停車,請各位參賽者多利用公共運輸工具。]
十、評分標準:(一)筆勢與功力:占 60%
(二)整潔與美觀:占 40%
(三)作品若有錯字者,予以扣分且不列入前五名。
十一、評審時間:109 年 11 月 14 日(六)下午 十二、獎勵:
(一)各組前五名獎金如下: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社 會 組 捌仟元 陸仟元 伍仟元 肆仟元 參仟元
中 學 組
高中 陸仟元 伍仟元 肆仟元 參仟元 貳仟元 國中 陸仟元 伍仟元 肆仟元 參仟元 貳仟元 小 學 組 伍仟元 肆仟元 參仟元 貳仟元 壹仟元 (二)以上各頒發獎牌乙面,另佳作 5 至 10 名各頒獎狀乙紙。
十三、頒獎:得獎名單於 109 年 11 月 16 日(一)下午二點公布在本校網頁,
109 年 12 月 26 日(六)在金陵女中公開頒獎,請得獎人員務必出席 頒獎典禮。
十四、作品處理:
(一)凡得獎作品版權屬金陵女中,並有印刊、展覽之權利,得獎作品概不 退還。(佳作不在此限)
(二)未得獎作品及佳作可於 110 年 1 月 17 日(日)前至金陵女中警衛室領回
,逾期則由學校代為處理,本校不負保管責任。
組別 名次
十五、本要點經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金篆獎書法比賽注意事項
1. 比賽開始前請先將身份証明文件置於桌面,以便監試人員查核。
※社會組─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新北市民、臺北市民) 學生證正本(就讀新北市、臺北市大專院校、研究所) 高、國中組─學生證正本
國小組─健保 IC 卡、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2.為維持桌面整潔,參賽者請攜帶書法黑色墊布。
3. 比賽前請先核對紙張左下角之編號。
4. 各組落款須書寫姓名,高國中組、小學組須另加校名。
5. 報到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9:00~09:30 報到 09:50 比賽說明 09:55 發放題目 10:00~11:00 開始比賽
6. 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以楷書書寫,社會組字體不拘。一律使用規定紙張,每人 1 張,紙張除非有破損,否則不接受換紙,社會組用紙為無格紙,不得換有格紙,但 可自行畫格線,惟不得事先畫格襯墊。
7. 比賽開始後,桌面只允許有書寫工具,不得參考字帖也不得將字帖放置桌面。並請於 比賽期間關閉所有 3C 產品(手機、音樂、鬧鈴…)。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將取消比 賽資格。如要拍攝自己作品存檔,請於比賽結束後再拍,比賽期間禁止開機拍攝。
8. 作品完成之參賽者可先行離開,切勿逗留觀摩他人作品,以免干擾其他參賽者;若有 干擾他人比賽,經檢舉屬實者,將取消比賽資格。
9. 作品完成後,請將作品放置於桌面,由工作人員統一收整。
10 .比賽試場不提供參賽者洗滌用具。請參賽者將硯台多餘的墨水倒入試場中的墨水桶中
,再將毛筆用衛生紙擦拭後帶走。
11. 比賽期間,陪賽者一律至比賽場地外等候,請勿喧嘩或於比賽場地逗留。
(休息區於厚生樓教室)
12. 如有未盡事宜或爭議由評審裁定,俟董事會開會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