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新北市金陵女中教育基金會第 26 屆金篆獎書法比賽辦法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新北市金陵女中教育基金會第 26 屆金篆獎書法比賽辦法"

Copied!
3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新北市金陵女中教育基金會第 26 屆金篆獎書法比賽辦法

一、目 的:配合感恩月,引發孝思,舉辦書法比賽,從而復興中華文化,推 廣書法學習風氣,以提高書法水準。

二、主辦單位:金陵女子高級中學教育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金陵女子高級中學

四、作品主題:由主辦單位訂定,內容以弘揚倫理教育為主題。

五、比賽組別:1.國小組 2.國中組 3.高中組 4.社會組(含大專組) 六、比賽辦法:

(一)各組書寫題目內容均當場公布。

(二)字體: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楷書 社會組--字體不拘。

(三)紙張由主辦單位提供比賽用紙一張﹝手工宣紙﹞,紙幅約 34cm×66cm。

中小學一律使用有格手工宣紙,格子約 7.5cm×7.5cm,社會組為無格手工宣 紙。

(四)一律落款署名。

(五)另附『金篆獎書法比賽注意事項』請參賽者詳閱。

七、報名:

(一)參賽資格:

1.國小組:設籍或就讀新北市、臺北市國小者,皆可自由報名或統一由 學校代為報名。

2.高、國中組:設籍或就讀新北市、臺北市的高、國中者,皆可自由報 名或統一由學校代為報名。

3.社會組:設籍或就讀新北市、臺北市者得自由報名。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 年10 月11 日(日)止。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上金陵女中首頁填寫報名資料

(http://www.glghs.ntpc.edu.tw)

,或掃描QR Code,報名資料 將於每日上午 10:30 公告、更新(六

、日除外),為確認報名成功,請務 必上網確認,否則將不受理。

(2)

(四)注意事項:

1.請參賽者於 11 月 2 日(一)後至本校最新消息逕自下載比賽手冊,當日 不另發手冊。

2.參賽者請攜帶證明文件,以便監試人員查核。

社會組─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新北市民、臺北市民)、學生証 正本(就讀新北市、臺北市大專院校、研究所)。

高、國中組─學生證正本。

國小組─健保 IC 卡、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八、比賽日期:109 年 11 月 14 日(六)上午 9:00~9:30 報到,10:00~11:00 比賽。

九、比賽地點:金陵女中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 5 段 656 號)

[本校因場地限制,無法提供停車,請各位參賽者多利用公共運輸工具。]

十、評分標準:(一)筆勢與功力:占 60%

(二)整潔與美觀:占 40%

(三)作品若有錯字者,予以扣分且不列入前五名。

十一、評審時間:109 年 11 月 14 日(六)下午 十二、獎勵:

(一)各組前五名獎金如下: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社 會 組 捌仟元 陸仟元 伍仟元 肆仟元 參仟元

中 學 組

高中 陸仟元 伍仟元 肆仟元 參仟元 貳仟元 國中 陸仟元 伍仟元 肆仟元 參仟元 貳仟元 小 學 組 伍仟元 肆仟元 參仟元 貳仟元 壹仟元 (二)以上各頒發獎牌乙面,另佳作 5 至 10 名各頒獎狀乙紙。

十三、頒獎:得獎名單於 109 年 11 月 16 日(一)下午二點公布在本校網頁,

109 年 12 月 26 日(六)在金陵女中公開頒獎,請得獎人員務必出席 頒獎典禮。

十四、作品處理:

(一)凡得獎作品版權屬金陵女中,並有印刊、展覽之權利,得獎作品概不 退還。(佳作不在此限)

(二)未得獎作品及佳作可於 110 年 1 月 17 日(日)前至金陵女中警衛室領回

,逾期則由學校代為處理,本校不負保管責任。

組別 名次

(3)

十五、本要點經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金篆獎書法比賽注意事項

1. 比賽開始前請先將身份証明文件置於桌面,以便監試人員查核。

※社會組─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新北市民、臺北市民) 學生證正本(就讀新北市、臺北市大專院校、研究所) 高、國中組─學生證正本

國小組─健保 IC 卡、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2.為維持桌面整潔,參賽者請攜帶書法黑色墊布。

3. 比賽前請先核對紙張左下角之編號。

4. 各組落款須書寫姓名,高國中組、小學組須另加校名。

5. 報到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9:00~09:30 報到 09:50 比賽說明 09:55 發放題目 10:00~11:00 開始比賽

6. 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以楷書書寫,社會組字體不拘。一律使用規定紙張,每人 1 張,紙張除非有破損,否則不接受換紙,社會組用紙為無格紙,不得換有格紙,但 可自行畫格線,惟不得事先畫格襯墊。

7. 比賽開始後,桌面只允許有書寫工具,不得參考字帖也不得將字帖放置桌面。並請於 比賽期間關閉所有 3C 產品(手機、音樂、鬧鈴…)。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將取消比 賽資格。如要拍攝自己作品存檔,請於比賽結束後再拍,比賽期間禁止開機拍攝。

8. 作品完成之參賽者可先行離開,切勿逗留觀摩他人作品,以免干擾其他參賽者;若有 干擾他人比賽,經檢舉屬實者,將取消比賽資格。

9. 作品完成後,請將作品放置於桌面,由工作人員統一收整。

10 .比賽試場不提供參賽者洗滌用具。請參賽者將硯台多餘的墨水倒入試場中的墨水桶中

,再將毛筆用衛生紙擦拭後帶走。

11. 比賽期間,陪賽者一律至比賽場地外等候,請勿喧嘩或於比賽場地逗留。

(休息區於厚生樓教室)

12. 如有未盡事宜或爭議由評審裁定,俟董事會開會定案

因應校園防疫措施,進入校園請配合量測體溫、配戴口罩,若體

溫超過 37.5 度者,請返家就醫勿進入校園。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於下一屆國際技能競賽或國際展能 節職業技能競賽舉辦日前,得檢具相

十七、申訴:申訴應以書面報告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名,並在該項比 賽結束成績公告後 30 分鐘內附保證金 5,000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 2 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執 行單位代扣 10%稅金,臺灣居住未滿 183 天之外僑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

四、有關球員資格,須於賽前 20 分鐘提出,比賽結束後不得異議。如比賽中球員冒名違 規之申訴,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 「拍照存證」

3.總決賽各組首獎:除獎盃及獎狀外,每名發給獎金 5,000 元。其餘優 勝者,每人頒給獎狀與獎金 2,000 元。總決賽總獎金合計 390,000

本作品不曾在其他縣市級以上(不含縣市級)競賽中得到包括金牌、銀牌及銅

第一次參加第三屆華梵盃高中職部 落格大賽,本沒抱很大的期望,就 只是跟著國文老師(菉菉)參加有

(遇訂有參賽標準未達參賽標準及未全程出賽者,不予頒發獎狀及獎牌) 十九、各單位參加隊職員、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於競賽期間准予公假登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