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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承辦人:黃秀環
電話:06-2991111#8466 傳真:06-295581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5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105077665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五(0776650A00_ATTCH10.pdf、0776650A00_ATTCH12.pdf、0776650A00_AT TCH13.pdf、0776650A00_ATTCH14.doc、0776650A00_ATTCH15.doc、0776650A00_
ATTCH16.doc、0776650A00_ATTCH17.pdf、0776650A00_ATTCH18.doc、0776650A0 0_ATTCH19.doc)
主旨:本局所屬各級學校105年第2次幹事、護理人員第二階段甄 選,訂於105年8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於臺南 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10樓東側會議室辦理資績審查作業,
逾期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人員、護理人 員及營養師陞遷作業補充規定」(以下簡稱陞遷作業補充 規定)及市府人事處103年11月20日府人力字第1031110385 號函辦理。
二、本次作業之參加甄選對象,依陞遷作業補充規定第八點第
(二)款及第十點第(二)款須符合下列資格:
(一)幹事職務:
1、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人員任與幹事同職務列等現職 滿二年以上(服務年資計算至105年8月16日止,留職 停薪期間不計),「任現職滿二年」包含同一機關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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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單位間調任與幹事相當職務(含以上)合計滿二年 者。現職如係改制移撥或超額移撥者,得併計原移撥 機關學校服務年資。
2、具幹事任用資格(視職缺需求,須具一般行政或教育 行政職系資格)。
3、未有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者。
4、現任職務(例如里幹事、戶籍員、助理員、辦事員)
之職務列等與幹事(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不相當者,無法參加本次作業。現任與幹 事職務列等相當之主管職務或職務列等高於幹事職務 列等者,依市府100年4月7日府人力字第1000240197 號函釋,得比照第二階段參加甄選作業,申請時請檢 附自願降調切結書。
5、本市所屬學校現職護理人員因「職務等級不相當」,
故不符第二階段幹事請調甄選資格。
6、本次幹事甄選職缺表另行公告於本局教育公告系統(
網址:http://bulletin.tn.edu.tw/),請隨時查閱
。
(二)護理師(或護士)職務:
1、臺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人員(除本市所屬學校現職 護理人員外)經銓敘有案任現職滿二年以上(服務年資 計算至105年8月16日止,留職停薪期間不計)者,現 職如係改制移撥或超額移撥者,得併計前服務機關學 校之服務年資。
2、具有護理師或護士任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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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有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者。
4、本次護理人員甄選職缺表另行公告於本局教育公告系 統(網址:http://bulletin.tn.edu.tw/),請隨時 查閱。
三、參加甄選人員應檢附下列證件:
(一)「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幹事或護理人員)資績評分 表」1份,資績評分表上之申請人自評及機關初核請填 計分數並逐級經服務機關首長及任免權責機關首長核章(
二級機關須由一級機關首長核章),師二級或薦任第八 職等以上人員請檢附資績評分表自行簽請府層同意(人事
、會計及政風人員須簽至市府人事處、主計處及政風處 同意),並於評分表核章後,始得參加資績審查作業。
(二)「應檢附證件資料表」及相關資績證件正本及影印本各 1份,正本核對後發還,影本抽存不予退還,並請申請 人於證件影本上註明「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 職名章。
(三)具有調任「教育行政職系」幹事資格者,應檢附經銓敘 部認定具教育行政職系專長證明文件(銓敘部電子信箱 回函亦可)或前經審定教育行政職系有案之銓敘審查函 影本,未檢附前開證明文件者,不得選填「教育行政職 系」職缺。
(四)擬調任須具身心障礙資格之職務者,應檢附身心障礙手 冊正本核對及影本供抽存。(視公告職缺需要檢附) (五)屬超額移撥人員請檢附現職派令(註明超額移撥)、離職
證明書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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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旨揭職務甄選之相關規定請詳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 校105年度第2次第二階段幹事、護理人員甄選簡章。
五、檢附「資績評分表」、「應檢附證件資料表」、「經歷及 現職(銓敘審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 務人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陞遷作業補充規定」、「市府 人事處103年11月20日府人力字第1031110385號函」、「
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標 準對照表」、「自願降調切結書」、「幹事、校護甄選作 業委託書」、「參加甄選作業資格具結書」等表件,請自 行下載參考使用。
六、旨揭職務甄選之各項訊息均公告於本局教育公告系統(網 址:http://bulletin.tn.edu.tw/),請隨時查閱。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臺南市私立昭明國民中學除外)、臺南市政府各處
、本局課程發展科、本局學輔校安科、本局特幼教育科、本局社會教育科、本局 永續校園科、本局秘書室、本局會計室、本局政風室
副本:本局人事室 2016-08-05
15: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