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第二學期臺中市立 神岡幼兒園 職務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未具有雙重國籍者。
(二)無「教保人員服務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
第 33 條之情事者。(附件 3)
二、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三、任職前取得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
四、任職報到時繳交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參、進用名額:(1) 職務代理教保員 1 名;留職停薪職務代理教保員 1 名,備取若干名。
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至 110 年 2 月 28 日 止逾限註銷候用資格。
肆、代理期間:自110 年 2 月 1 日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或教育局考試契約進用教保員分發報 到前一日止。如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職,不得異議。簽訂定期勞動契約 人員,其代理期間以不超過 6 個月(以 6 個月為限)。
工作內容:負責幼兒園教保業務、教保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中市立神岡幼兒園及各分班
伍、薪 給: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之教保員薪資支給基準表按 出任學歷資格之第 1 級薪資計算。
陸、錄取標準:應徵人員經審核後擇優參加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 料恕不退還。(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經錄取者,由 本園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園就應徵人員中擇 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園得予從缺。
柒、甄選時間:110 年 1 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依收件順序依序進行)。 ◎面談時間依投件人數多寡進行調整,屆時以電話通知。
甄選地點:臺中市立神岡幼兒園辦公室(臺中市神岡區社南路 199 號)。
甄選方式:面談 (1.自我學經歷簡介、2.課程規劃及教案設計理念共 15 分鐘) 捌、報名方式:檢具下列證件,以下資料請以 A4 規格製作。
(一)個人履歷表(附件1)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附件 2)。
(四)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規定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情事切結書(附件 3)。
(五)最近 3 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附件 4) (六)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證書。
(七)曾任幼保相關工作證明、相關相關專長證照(如教師證)或設計教案等參考資料影本。
◎資料皆請以 A4 規格製作及信封裝訂;另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 責並不予錄用。
◎請於110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6 時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至臺中市立神岡幼兒園辦公室。
(429004臺中市神岡區社南街 199 號),(請於信封封面註明職缺職務代理教保員或留職停薪代
理教保員否則視同為留職停薪代理投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25615759
姓 名 性別 出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影本黏貼於附件 2)
最近一年內 2 吋半身照片 黏 貼 處 聯絡地址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白天: 晚上:
電子信箱
緊急聯絡人 緊急聯絡人電話
最高學歷 (附學歷影本)
工作經歷
(附證明文件)
專長 或 技能 檢定證明
自 傳
*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職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 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臺中市立神岡幼兒園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甄選
黏貼證件資料表
110 年 月 日
國民身分證
(正面)黏貼處
國民身分證
(背面)黏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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