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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錄

校長的一封信--- 新生註冊流程--- 開學前重要行事曆--- 應辦事項檢核表--- 繳費規定及學雜費收費標準--- 申辦學生就學貸款程序及注意事項 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 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 兵役調查表填寫注意事項--- 宿舍暨租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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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汽機車停車證申請須知---- 新生入學講習注意事項及集合時 間分配表--- 新生入學健康檢查--- 抵免學分注意事項--- 通識課程抵免作業--- 菁英出國進修培訓方案--- 入學後重要行事曆--- 102 學年度行事曆--- 各單位諮詢服務電話一覽表---- 自動化繳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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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1  校 長 的 一 封 信

親愛的同學:接信平安愉快!

  首先恭喜你成為朝 ( ㄔㄠ ˊ) 陽科技大學的新鮮人,我是校長鍾任琴。藉著這封賀函,表達 熱烈歡迎之意。

  進入大學深造是人生的福份。大學是一座求真、求善、求美的寶庫,是一處桃花源,是一所 成功生命的加工廠,更是讓許多學子築夢悠遊知識浩瀚的殿堂。尤其今天,你獲取進入朝陽學府,

你榮登的是一所優質的科技大學,我們彼此都擁有相同的驕傲!

  師長們肯定你已具備一定基礎的學識知能與成熟智慧,由於今日你選擇了朝陽,就如同擁有 開啟光明前景的鑰匙,憑藉著自己的熱情與躍升的動能,在朝陽校園裡接受淬鍊造化,那麼你必 然會逐漸發揮潛能,成功在望。

  本校是由企業家楊天生博士捐資創辦,迄今已逾 19 年。過去在董事會與全體師生努力之下,

我們已締造了許多辦學特色、佳績,甚至贏得了無以計數的好評,可分為以下項目 :

一 . 完善的設備:我們擁有新穎的普通教室、專業教室、實驗室及工廠高達 410 間;而「天空圓頂 能源實驗室」,為亞洲首見之國際級專業設施,更是世界第 3 座專業設備;另外,耗資 1,600 萬元台幣添購「500MHZ 核磁共振光譜儀」,乃目前私立技術校院僅本校擁有之貴重儀器;其 他專業教學設備不勝枚舉,早為他校競逐學習的對象。

二 . E 化圖書館:圖書館藏突破 50 萬冊,是國內科技大學之首,98 至 100 學年度借閱量皆在 42 萬 冊以上,亦為全國科技大學之冠。此外,尚有電子資料與現代視聽軟硬體,將提供你快適自在 的學習生活。

三 . 堅強師資陣容:我們擁有博士學位教師高達 81.65%,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佔 91.47%,師 資學養經驗俱佳,和同學相處猶如兄姐、親長。在學術道路上,你將有良師益友同行! 2007 至 2013 年世界大學網路學術影響力排名,本校 7 次蟬聯全國私立科大第一。

四 . 優質且實用課程:學校推動教學品保、產學合作、理論實務並重的三明治教學,課程設計決策 由學者專家、企業家與校友共同參與,兼融理論與實務,科科都能滿足同學需求,期許畢業就 有上手工作的才能。

五 . 幸福溫馨校園:以禮貌運動、環保節能、校園淨菸、感恩活動、生活公約等五大措施,來育化 薰陶學生儀表風度、教養與態度,使其成為朝陽人的美好習慣與特質,展現朝陽人守倫理、有 禮貌、肯負責、能關懷之愛家、愛團體之行為風範,因此榮獲教育部評選為品德教育績優學校 及友善校園績優學校。

六 . 菁英搖籃:我們有完整的菁英培育計畫、學科指導教授服務、英語學習活動與導航,本校更突 破台灣高等教育的激烈競爭,與境外近 300 所大學及機構簽訂學術合作協議,其中包含簽訂「雙 碩士學位」之合作與交流,讓朝陽學生能暢通留學管道,並順利同時修讀雙學位,以強化個人 求學與就業之絕對優勢。此外,我們在全國性創作、設計、論文、活動、服務比賽上,經常囊 括前矛。

七 . 實務能力培養:學校除重視實務能力的培養外,為使學生進入職場時擁有最佳就業競爭力,自 97 及 98 學年度起分別訂定「英文」及「資訊科技應用能力」畢業門檻,並提供語文檢定課輔、

安排赴企業參訪、辦理校外實習、獎勵專業競賽獲獎等措施或活動。由於辦學績優,連續 9 年 獲教育部教學卓越計畫獎助,因此從中提撥經費作為開設專業證照輔導班及考取專業證照給獎 補助之用。在學校積極輔導學生考取專業證照下,101 學年度在校學生共取得 33,026 張,學 生證照平均持有率高達 214%,已達到全校一人一證照的目標。

八 . 師生發明揚名國際:為了深耕學子之發明教育,學校特別成立發明創意中心,近年來師生作品 在國際上嶄露頭角,不但在 2013 年 5 月赴馬來西亞參加 ITEX 國際發明展,勇奪 10 金 13 銀 4 座特別獎之佳績,獲獎件數連續 2 年蟬聯台灣參賽學校之冠,2011 年迄今本校於全球各大發 明展共奪下 36 金 43 銀 14 銅 20 座特別獎,讓全世界見識了台灣的軟實力 ( 相關訊息請參閱學 校首頁→認識朝陽→朝陽優勢 )。

九 . 企業界的最愛:促進產、官、學之交流與合作,讓教學與實務緊密結合,一直是本校的教學目 標之一。因此,朝陽人始終是企業主最愛的大學生,根據 2013 年《Cheers 雜誌》公布的 3000 大企業最愛大學生調查,本校榮獲新人表現超出預期之私立科大第 1 名的寶座;「各地區經理 人最愛」中部地區之就讀意願調查中,本校亦榮登科大第一,顯示我們的學生經過學校優良素 質陶鑄後,在職場表現,已逐步形成所謂「朝陽出品,優質品牌」的口碑。

  各位親愛的朝陽新鮮人,我們即將在朝陽校園見面,屆時彼此會有更多互動機會,而後你將 擁有並享受校園的設備、文化,榮譽與新增的資源。再次恭喜你成為朝陽的一份子,開學前若有 任何疑難,歡迎來電告知各系所辦公室,本校電話總機為 04-23323000,朝陽全體同仁會全力為 你解答與服務。謹此 順祝

學習進步 身體健康

校長 啟

民國 102 年 7 月 15 日

(4)

一、 註冊截止日期:

(一)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02 年 8 月 5 日 ( 星期一 )

(二)聯合登記分發、轉學生:102 年 8 月 19 日 ( 星期一 )

註冊截止日 102 年 8 月 5 日 ( 星期一 ) 102 年 8 月 19 日 ( 星期一 )

入學管道 碩士在職專班 1. 聯合登記分發

2. 轉學生

註冊方式 通訊註冊(以郵戳為憑)

二、註冊流程:

程序1:註冊繳費或申辦就學貸款、學雜費減免

註冊截止日前「完成繳費」或申辦「就學貸款」、「學雜費減免」手續,未完成者,視為未註冊,

將取消入學資格。

1. 正在申辦就學貸款/學雜費減免程序中,可同時進行【程序 2:上網寫註冊繳費方式】。

程序2:上網填寫註冊繳費方式 ( 實際繳費後再填寫 )

註冊截止日前上網至【學校首頁 http://www.cyut.edu.tw/】→點選【學生】選【學生資訊系統】

→點選【新生註冊繳費方式】填寫註冊繳費方式。

程序3:上網填寫基本資料及上傳照片電子檔

1. 註冊截止日前上網至【學校首頁 http://www.cyut.edu.tw/】→點選【新生專區】點選【學 生資訊系統】→點選【新生資料輸入】,輸入個人基本資料並上傳照片電子檔。

2. 製作校園 IC 卡需照片檔,若無上傳照片電子檔者,將無法製作學生證。

程序 4:郵寄資料

務必於註冊截止日前郵寄通訊註冊相關資料,才完成註冊程序。

完成註冊

上述程序須皆通過才完成註冊程序

後續辦理事項

請依規定期間選課、參加新生入學講習、辦理入學健康檢查、繳交個人銀行帳戶影本等事項。

02  新 生 註 冊 流 程 03  開 學 前 重 要 行 事 曆

辦理日期 記事 內容 單位 / 電話

102.9.2( 一 ) 前郵寄

申請抵免學分

應於入學首次註冊時辦理 ( 同 P21),於 9 月 2 日前,將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 2 份及抵 免學分申請書郵寄至進修教學組,逾期不受理。

進修教學組 4654

申請抵免軍訓課程

檢附相關文件1退伍令2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 礙手冊3 除役證明4外國籍護照5身分證 ( 年 滿 36 歲 )6成績單等擇一影本辦理。

軍訓室 3043

申 請 抵 免 通 識 課 程 及外語課程

校定必修課程 ( 共同科目及通識課程 ) 抵免請另 備已修課課程大綱說明。

通識中心 7246、7247

語言中心 7525 102.9.3( 二 )

102.9.5( 四 )至 選課-初選 9/3 9:00 起至 9/5 17:00 止;

網路選課,網址:http://class.cyut.edu.tw。

進修教學組 4654

102.9.8( 日 )

新 生 暨 轉 學 生 入 學 講習

務必參加並參閱「新生入學講習注意事項及集 合時間分配表」

進修服務組 申請汽、機車停車證 於新生入學講習時繳交申請表及繳費 4632

個人存摺影本 於新生入學講習日繳交予輔導幹部 102.9.12( 四 ) 開學暨正式上課 註:暑假期間上班時間為

(1) 即日起至民國 102 年 8 月 29 日(四)止,週一至週四 9:00-12:00 及 13:30-15:30。

(2) 民 國 102 年 9 月 2 日( 一 ) 起 至 9 月 11 日( 三 ) 止, 週 一 至 週 五 8:00-12:00 及 13:30- 17:00。

(3) 民國 102 年 9 月 12 日(四)開學並恢復正常上班時間 14:00-22:00。

新生註冊洽詢專線:(04)2332-3008

進修部學生請按2

按1詢問上網填寫基本資料 進修教學組 按2詢問就學貸款 進 修 服 務 組 按3詢問減免學雜費及弱勢助學金 進 修 服 務 組 按4詢問兵役 進修服務組

按5詢問體檢 衛生保健組 按6詢問繳費 出納組

按7詢問抵免學分或其他註冊問題 進修教學組 或撥9由總機為您服務;未按任何號碼時,自動轉至總機接聽

(5)

辦理日期 辦理事項 ( ★必辦 ●選辦 )

承辦單位及分機

總機:(04)23323000 參考頁面

◎入學管道 碩士在職專班 辦理日期:

102 年 8 月 5 日前

◎入學管道 1. 聯合登記分發 2. 轉學生 辦理日期:

102 年 8 月 19 日前

★註冊繳費 1. 繳費請至

銀行、郵局、超商、ATM、信用卡 2. 上網填寫註冊繳費方式

1. 出納組 ( 分機 6063)

2. 進修教學組 ( 分機 4652) P6

• 就學貸款並寄回進修服務組 ( 無者免 ) 進修服務組 ( 分機 4631) P7

• 學雜費減免並寄回進修服務組 ( 無者免 ) 進修服務組 ( 分機 4634) P11

• 男生兵役資料寄回學修服務組 進修服務組 ( 分機 4632) P15

★新生資料輸入( 上網填寫 ) 1. 基本資料共計 5 頁面

2. 上傳照片電子檔 ( 製作學生證用 ) 3. 學生銀行帳號上傳

1. 進修教學組 ( 分機 4652) 2. 進修教學組 ( 分機 4652) 3. 出納組 ( 分機 6062)

P3

辦理日期 辦理事項

( ★必辦 ●選辦 )

承辦單位及分機

總機:(04)23323000 參考頁面 102 年 9 月 3 日 ~5 日 ★選課 ( 初選 ) 進修教學組 ( 分機 4654) P24

102 年 9 月 8 日

★新生入學講習 1. 講習內容 2. 健康檢查 3. 繳交存摺影本

4. 申請汽 ( 機 ) 車停車證

1. 進修服務組 ( 分機 4632) 2. 衛生保健組 ( 分機 5034) 3. 出納組 ( 分機 6063) 4. 進修服務組 ( 分機 4632)

P17

102 年 9 月 12 日 開學

04  應 辦 事 項 檢 核 表

• 繳費:(承辦單位:總務處出納組;承辦人分機:6063)

請於註冊截止日前依繳費單上說明之各種繳款方式繳交學雜費(遞補生不可使用信用卡 繳款),詳見繳費單背說明。(請務必於繳費單各聯填上學生自己姓名)

注意:

1.

繳費單學生收執聯請妥善保留勿遺失,以備退費時查驗用。

2.

繳費單未繳費前遺失,請至學校網頁【學生資訊系統】補印。

3.

使用信用卡繳費者,請參考學雜費繳費單背面之「信用卡繳學雜費使用方式說明」。

4.

本校目前往來銀行為合作金庫,該行於本校設置4部 ATM 提款機,建議新生提供合 作金庫帳戶免扣匯款手續費。

5.

繳交學生個人銀行帳戶:

• 為方便同學領取各項款項(如:獎金、就學貸款差額退費、工讀費、宿舍保證金等),

本校皆以轉帳或匯款至受款人帳戶,請新生配合於個人基本資料登錄「學生個人帳 戶資料」,並將存摺帳號封面影本請於新生入學講習日繳交予輔導幹部逾期請於民 國 102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前繳交至【管理大樓 1 樓學務處進修服務組】,無 帳戶者請務必自行至全省合作金庫、郵局或各大金融機構辦理開戶作業。

• 學雜費收費標準:(承辦單位:會計室;承辦人分機:3715)

1.

各系(所)學雜費收費標準及休、退學退費相關規定請至會計室網頁查看,網址:

http://www.cyut.edu.tw/~account/。

2.

新生(含轉學生)辦理就貸或減免之差額,請於校方受理案件3個工作天後,至學 校網頁列印新的繳費單(繳費單補印步驟如上),即可持單前往銀行繳費或從 ATM 提款機轉帳繳款。

3.

新生於招生遞補截止日前(即正式上課前1個工作日)申請退學(不保留學籍)者,

需扣減已繳之學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學雜費基數等費用總和5%為行政手 續費,餘額退還予學生。

4.

其餘請參考繳費單背面之繳費注意事項。

繳費單補印步驟:【學校首頁】→『新生專區」內之【學生資訊系統】→輸入學號、密 碼→登入→學雜費專區→【學雜費繳費單補印】。

05  繳 費 規 定 及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6)

1. 台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須知

一、申貸條件:

1. 學生本人及其他依教育部規定應查核其年所得者合計之家庭年收入經查詢符合中低收入 家庭標準者(標準由教育部逐年公佈);或未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但家中有 2 位以 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

2. 學生本人、法定代理人、配偶、保證人,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者。但保 證人如為父母,僅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且雙方已同盡納稅義務者,得 為保證人。

二、應備文件:

1. 學生及保證人之身分證、印章(親簽亦可)。

2. 最近 1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及連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 者,須分別檢附)。

3. 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單)及註冊繳費單。

三、保證人:

1. 申請借款學生未成年者:

1. 由父母雙方共同擔任連帶保證人。

2. 如父母係在婚姻存續狀態,其中一方因故不能行使親權,須出具證明文件後由另一方 單獨擔任連帶保證人。

3. 如父母不在婚姻存續狀態者,應由親權人(即監護人)擔任連帶保證人。

4. 同一教育階段第 2 次以後申請,倘法定代理人變更,應訂定增補約據。

2. 申請借款學生已成年(年滿 20 歲或雖未滿 20 歲但已婚):

1. 原則由父母其中一方或配偶擔任保證人,如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作保,須附財力證明或 在職證明或扣繳憑單。

2. 同一教育階段第 2 次以後申請者,如更換連帶保證人,應訂定增補約據。

四、申貸手續:

1. 簽約對保期間:上學期為每年 8 月 1 日至學校註冊日前,下學期為每年 1 月 15 日至學 校註冊日前。

2. 簽約對保方式:每一教育階段第 1 次申請時,學生應邀同法定代理人(兼保證人)或保 證人攜帶最近 1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及保證人;如戶 籍不同者,須分別檢附)、印章、身分證、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單)及註冊繳費單 等相關證件,於規定期限內,前往台灣銀行任何一家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註冊時持 台灣銀行蓋章之就學貸款申請 / 撥款通知書第 2 聯,向學校辦理緩繳學雜費。並將就學 貸款申請 / 撥款通知書第 3 聯妥為保存,以便爾後辦理時,確認該教育階段已簽約。

3. 同一教育階段第 2 次以後申請,由學生攜帶身分證、印章(親簽亦可)、就學貸款申請 / 撥款通知書第 3 聯、借款人與保證人最近 1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及註冊繳費單由學生親送 台灣銀行各分行辦理相關手續。

4. 繳交就學貸款申請 / 撥款通知書第 2 聯、借款人與保證人最近 1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學 雜費繳費單,以便辦理緩繳學雜費。

06  申 辦 學 生 就 學 貸 款 須 知 及 注 意 事 項

五、貸款額度:

參考教育部所核定各校收取費用(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海 外研修費、生活費),較高標準者再酌予加成訂定。如因學雜費調漲或就學時間延長致額度 不敷使用者,台灣銀行得逕行調整額度,但應將調整後之額度,以公文通知借款人。

六、貸款金額之範圍:

1. 學雜費。

2. 實習費。

3. 住宿費:依主管機關之規定。

4. 書籍費: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大專以上學校學生,每學期新台幣 3,000 元整。

5. 學生團體保險費:依實際繳納金額(本校目前每學期新台幣 405 元)。

6. 海外研修費:依主管機關之規定。

7. 中、低收入戶子女可加貸生活費(低收入戶學生,每生每學期以新台幣 40,000 元為上限;

中低收入戶學生,每生每學期以新台幣 20,000 元為上限)。

8. 凡學生已享全部公費者,不得辦理申貸;但享受半公費或已請領教育補助費者,應先扣 除公費或教育補助費後,餘額部分若符合就貸資格,可再申貸。

七、申請本貸款之學生於各階段(高中、專科、大學、研究所)學業完成後,如有異動,應於事 實發生時即主動檢附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學生證、服義務役或替代役之在營證明、教師實 習證)通知承貸銀行,以延長其償還期限。

八、償還方式及利息計算方式如下:

1. 償還期計算方式:

1. 繼續在國內升學者,得至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後償還。

2. 服義務兵役或替代役者,得至服完兵役後償還。

3. 參加教育實習者,得至實習期滿後償還。

4. 因故退學或休學者,應於退學或休學後償還。

5. 出國留學或就業定居者,應於出國前一次償還。

2. 償還方式:

1. 前項第 1 至 4 款情形者,應至事實結束後滿 1 年之日起,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 本息;但就讀在職專班之借款,應於畢業後即按月攤還本息。

2. 償還貸款期限為貸款 1 學期以 1 年計,以此類推;償還期間之利息由學生自付。

(7)

3. 利息負擔及計算方式:

1. 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目前訂為年收入新台幣 114(含)萬元以下),於借款 人同一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或服完義務兵役或教育實習期滿)後滿 1 年之日以前之 利息,由教育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全額支付,家庭年收入逾 114 萬元至 120 萬元(含)

者,由教育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付半額,另半額由借款人於銀行撥款日之次月 1 日 起自行支付;其後由借款人自行負擔,利息按教育部與銀行協議訂定之利率浮動計 算。

2. 未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但家中有 2 位以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借款人,

應自本行撥款日次月起於每月第 1 個營業日繳付利息,按教育部與銀行協議訂定之 利率浮動計收。

4. 繳款方式:至台灣銀行任何分行均可繳付。

九、其他:

1. 借款人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即以書面通知就讀學校所在地本行承辦分行。

2. 借款學生若於畢業或應還款日前 2 個月,仍未收到還款通知單,請主動向台灣銀行 霧峰分行洽詢。

3. 有關貸款及與銀行之間任何相關問題,可逕向各承辦銀行請求協助。

台灣銀行客服中心:0800-025168 台灣銀行霧峰分行:(04)2330-2216 轉 234

2. 新生申辦就學貸款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1. 學生本人及其他依教育部規定應查核其年所得者合計之家庭年收入,經查詢符合中低 收入家庭標準者(目前訂為新台幣 114 萬元(含)以下)。

2. 家庭年收入雖未合中低收入標準,但有 2 位子女以上(學生之兄弟姊妹)就讀國內高 級中等以上學校,適用辦理申貸(惟就學期間利息須自行負擔)。

二、辦理流程:請依照下列步驟辦理

步驟一:至全省各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最近 1 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 2 份(須包含學生本人、父、

母親(或配偶)及保證人),1 份繳交台灣銀行,1 份繳交進修服務組。

步驟二:

1. 請至台灣銀行就學貸款網站(https://sloan.bot.com.tw)填寫就貸申請書 / 撥款 通知書,填妥後列印(1 式 3 份),同時自行選訂至台銀各分行之「對保預約時間」,

並於預定之時間親至台銀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2. 碩士在職專班新生請於民國 102 年 8 月 5 日前(註冊前),四技聯合登記分發、

轉學生請於 8 月 19 日前(註冊前),攜帶下列文件至台灣銀行辦妥就學貸款對保 手續:(台銀開辦就學貸款日期為 8 月 1 日起)

1. 就學貸款申請書 / 撥款通知書 1 式 3 份。

2. 學生及保證人身分證、印章(親簽亦可)。

3. 最近 1 個月內之全戶(含保證人)戶籍謄本。

4. 註冊繳費單:「貸款金額」不得超過繳費單上「可貸款金額」之上限。

5. 保證人之在職證明及所得證明 (保證人非父、母親或配偶時)。

步驟三:碩士在職專班新生請於民國 102 年 8 月 5 日前(註冊前),四技聯合登記分發、轉 學生請於 8 月 19 日,繳交下列文件:

1. 最近 1 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

2.「就學貸款申請書 / 撥款通知書」第 2 聯。

3.「註冊繳費單」(不需繳費、不可撕開)。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之貸款以 1 個學期為限,學生若要申請下學期就學貸款,請利用寒、暑假期間到 臺灣銀行辦理對保手續,並於規定時間內繳回相關文件。無論是否已申辦過就學貸款,

每學期均須依照上述程序辦理。

(二)學生完成上述步驟後,已初步完成本學期註冊及就學貸款手續,可「暫時」緩繳學雜費。

(三)「保證人」相關規定:

1. 學生年滿 20 歲未婚者,保證人為父、母親其中 1 人。

2. 學生已婚者,保證人為配偶。

3. 學生未滿 20 歲且未婚者,保證人為父、母親兩人或法定監護人。

4. 學生年滿 20 歲未婚但父母雙亡者,可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作連帶保證人。

5. 學生已婚但配偶死亡者,可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作連帶保證人。

(四)申請資格由學校統一造冊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進行「中低收入戶」查核。未符合中 低收入標準者,學校將個別通知補繳費或以『2 位子女』資格申貸,學生不需檢附任何 所得證明。未接獲通知者,表示符合貸款資格。第 1 學期通知時間約於 11 月中旬,第 2 學期約於 4 月中旬。

(五)凡學生已享有全部公費,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它無息助學措施者,不得再申請本貸 款。

(六)同時辦理「各項學雜費減免優待」或享有半公費或已請領教育補助費之學生,其可貸 款金額為扣除補助費用之餘額,請先主動向承辦人員提示,以免觸法。

(七)貸款金額除了學分學雜費外,另含 3,000 元書籍費及 18,800 元住宿費,扣除網路使用 費 300 元後,由學生自行決定是否申貸。學校約於每學期期末考前辦理溢貸退費(直 接匯入指定帳戶)。貸款金額不足者,請自行至學生資訊系統 / 學雜費專區列印繳費單,

並至中國信託銀行、郵局或 4 大超商繳費。

※ 任何有關就學貸款疑問請洽:(04)2333-5557 進修服務組辛老師。

(8)

一、 申請資格:凡符合教育部規定之 ( 中 ) 低收入戶、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不含在職專班研究所學生)、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原住民學生皆可提 出申請。

二、 申請步驟:

(一) 兼辦學生就學貸款者:

(二) 至指定銀行、郵局、超商或信用卡方式繳費者:

三、 申請應檢附資料:

學雜費減免應附資料一覽表

申請類別及補助方式 應繳證明文件

※ 軍公教遺族子女 ※ 因病死亡 - 半公費(學雜費全免)

※ 因公死亡 - 全公費(減免 1/2 學雜費)

※ 給卹期滿軍公教遺族子女

(理工、資訊學院 19,330 元

管理、設計、人文學院 18,008 元)

1. 申請書暨切結書(父、母及本人簽名及蓋章)

2. 撫卹令(須有學生名字,繳交影本,開學後查 驗正本)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父、母或配偶(3 個月內)

4. 若父、母已歿,請附除戶證明

※ 現役軍人子女(3/10 減免學費)

1. 申請書暨切結書(父、母及本人簽名及蓋章)

2. 軍人身分證、軍眷補給證(繳交影本,開學後 查驗正本)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父、母或配偶(3 個月內)

步骤一:

以掛號郵寄繳交相關資料(詳 學雜費減免應附資料 一覽

表)

步骤二:

受理減免資料後約 2 日後請 至中國信託列印減免後之繳 費單

https://school.chinatrust.

com.tw/cstu/index.jsp

步骤三:

持減免後之繳費單至台灣銀 行辦理學生就學貸款

步骤一:

以掛號郵寄繳交相關資料(詳 學雜費減免應附資料一覽表)

步骤二:

受理減免資料後約 2 日後請 至中國信託列印減免後之繳 費單

https://school.chinatrust.

com.tw/cstu/index.jsp

步骤三:

持減免後之繳費單至指定銀 行、郵局、超商、信用卡繳費

07  學 雜 費 減 免 申 請 須 知

申請類別及補助方式 應繳證明文件

※ 原住民學生 (理工、設計、資訊學院 22,831 元 管理、人文學院學院 20,404 元)

1. 申請書暨切結書(父、母及本人簽名及蓋章)

2. 戶籍謄本或族籍證明正本(3 個月內)

※ 身心障礙學生 ※ 重度、極重度(學雜費全免)

※ 中度(減免 7/10 學雜費)

※ 輕度(減免 4/10 學雜費)

1. 申請書暨切結書(父、母及本人簽名及蓋章)

2.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繳交影本,開學後查驗正 本)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父、母或配偶(3 個月內)

4. 若父、母已歿,請附除戶證明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重度、極重度(學雜費全免)

※ 中度(減免 7/10 學雜費)

※ 輕度(減免 4/10 學雜費)

(不含在職專班研究所)

1. 申請書暨切結書(父、母及本人簽名及蓋章)

2.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繳交影本,開學後查驗正 本)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父、母或配偶(3 個月內)

4. 若父、母已歿,請附除戶證明

※ 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之全額)

※ 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 3/10 學雜費)

1. 申請書暨切結書(父、母及本人簽名及蓋章)

2. 102 年(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 須有學生名 字,且在有效期間內 )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父、母或配偶(3 個月內)

※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減免 6/10 學雜費)

1. 申請書暨切結書(父、母及本人簽名及蓋章)

2.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父、母或配偶(3 個月內)

四、 學雜費減免金額:各類學雜費減免身份及金額詳如本組網頁 - 表格下載

(網址 http://www.contedu.cyut.edu.tw/new/Student.htm)

五、 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學雜費減免學生請備妥所需資料詳學雜費減免應附資料一覽表,以掛號郵寄本組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進修服務組收),俟收到資料無誤後,約二日後請自行 上中國信託銀行(網址 https://school.chinatrust.com.tw/cstu/index.jsp)列印減免後 之繳費單,持減免後之繳費單至指定銀行、郵局、超商、信用卡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

切勿先繳費再辦理減免。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申請資格,不含在職專班研究所學生。

(三) (中)低收入戶證明,請至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申辦;戶籍謄本請至各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9)

(四) 自 98 學年度起,身障人士子女及身障學生身份辦理學雜費減免須查核家庭年所得,

101 年家庭年所得不得超過 220 萬元,家庭年所得列計範圍為父、母親、學生本人及 配偶,申請者可先行試算,毋需檢附資料,由本組統一報教育部查核。

(五) 兼辦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者,須扣除減免金額後再至台灣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六) 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家庭年所得低於 70 萬)與學雜費減免(( 中 ) 低收入戶)僅能擇 一辦理,欲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者,申請日期為 102 年 10 月 1 日至 21 日止,請 開學後注意本組公告(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上學期辦理審查,無法立即扣除學費,申請 通過者,下學期於繳費單扣除補助金額)。

(七) 學雜費減免申請相關問題,請洽進修服務組 04-23323000 分機 4636 洽詢。

六、 申辦減免相關資料公告網址:

(一)各類學雜費減免身份及金額、學雜費減免應附資料一覽表及學生各項就學優待(減免)

申請書暨切結書,詳如本組網頁 - 表格下載(http://www.contedu.cyut.edu.tw/new/

Student.htm)

列印減免後之繳費單:中國信託銀行網址(https://school.chinatrust.com.tw/cstu/

index.jsp)

08  大 專 校 院 弱 勢 助 學 金( 家 庭 年 所 得 低 於 7 0 萬 )

一、申請條件:需符合 1 至 6 項資格

(一)凡就讀本校學生(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延修生、重修生或因雙主修、輔系而延長修 業者)

(二)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 70 萬元(申請同學不需檢附,由學校統一報教育部審查)

(三)家庭利息所得低於新台幣 2 萬元(申請同學不需檢附,由學校統一報教育部審查)

(四)家庭擁有不動產價值低於新台幣 650 萬元(申請同學不需檢附,由學校統一報教育部 審查)

(五)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60 分以上(新生及轉、復學生免附)

(六)未請領政府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者 二、補助金額及服務學習時數標準表:

家庭年收入級距 補助金額 服務學習時數

家庭年收入 30 萬元以下 每學年 35,000 元

每學年 45 小時 家庭年收入 30 萬元至 40 萬元 每學年 27,000 元

家庭年收入 40 萬元至 50 萬元 每學年 22,000 元 家庭年收入 50 萬元至 60 萬元 每學年 17,000 元 家庭年收入 60 萬元至 70 萬元 每學年 12,000 元 家庭年收入 70 萬元以上 不補助

三、辦理時間:自 102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02 年 10 月 21 日止(含補件)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具有 ( 中 ) 低收入戶(鄉鎮公所)證明之本校學生,同時具弱勢助學金(所得 40-50 萬)

資格學生,於 102 學年度第 1 學期請優先申辦 ( 中 ) 低收入戶並可免服務學習時數 45 小時。

(二)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家庭年所得低於 70 萬)與學雜費減免 ( 中 ) 低收入戶,僅能擇 一辦理,欲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者,申請日期為 102 年 10 月 1 日至 21 日止,請 開學後注意本組公告(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上學期辦理審查,無法立即扣除學費,申請 通過者,下學期於繳費單扣除補助金額)。

欲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家庭年所得低於 70 萬),請開學後注意進修服務組公告。

(10)

一、請男同學務必繳交朝陽科技大學 102 學年度第 1 學期兵役調查表,以便建檔備查,未 繳交者將視同註冊未完成。

二、請仔細閱讀兵役狀況調查表第五項「注意事項」後,再確實填寫,且文字必須工整,以 免造成建檔錯誤。戶籍所在地址「村(里)、鄰」(請勿填寫在外租屋之地址,以免影 響自身權益)及原畢(肄)業學校科系學制及年月日請務必要詳填,否則不予收件。

三、每位男同學均應根據本人目前兵役狀況,事先依序確實填寫,請於通訊註冊時放入專用 信封中寄回本校學務處進修服務組。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兵役狀況調查表正面,相關證明文件請務必影印正反面,

且須影印清楚,並浮貼於兵役狀況調查表背面。

五、已服兵役同學除身分證影印本外,另需繳交退伍令影印本。

六、其他服役狀況同學除身分證影印本外,另需繳交認定項目之有關證明文件影印本。

七、現役軍人除身分證影印本外,另需繳交軍人身分證正面影本。

八、資料填寫不正確,導致兵役上的問題,學生自行負責。

九、兵役相關問題,請洽進修服務組,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4632。

09  兵 役 調 查 表 填 寫 注 意 事 項

10  宿 舍 暨 租 屋 資 訊

一、本校第三宿舍可提供進修部學生申請住宿(因本校日間部一年級學生實施勞作教育;第一宿 舍僅提供日間部學生申請),學生第三宿舍位於校外吉峰國小旁,地址為「台中市霧峰區民 生路 391 巷 17 號」,計有單人式冷氣套房、三人式冷氣套房、四人式冷氣套房。另有交誼廳、

洗衣間、烹飪室、機車停車場等設施。有需求學生請洽住宿服務組,電話 04-23323000 轉 5082 ~ 5085。

第三 宿舍

單人房 ( 冷氣房 )

床鋪 ( 長 6.1 呎 × 寬 3 呎 )、書桌、檯燈、衣櫥、電 話、冷氣、衛浴設備、網路接點 ( 須自備網路線 ),

水電費另計。(宿舍公共設施水電費由學校支付。)

住宿費 22,500 元、

保證金 3,000 元,

水電費另計。

三人房 ( 冷氣房 )

住宿費 13,000 元、

保證金 3,000 元,

水電費另計。

四人房 ( 冷氣房 )

住宿費 13,000 元、

保證金 3,000 元,

水電費另計。

第三宿舍 公共設施 洗衣坊、烹飪室、飲水機、機車停車場及消防設施等,並有 24 小時保全及錄影 監視系統。

二、另遠道學生也可至本校校外租屋資訊查詢。

網址:http://stafof.cyut.edu.tw/stafof93/stafof7/renthouse/

一 . 本校學生汽車停車證費用每學年新台幣:2,000 元,機車停車證費用每學年新台幣:500 元。

二 . 汽、機車停車證申請程序:先行填妥汽、機車停車證申請表,於新生入學講習日完成繳費後 ( 行 政大樓 1 樓或管理大樓 1 樓自動繳費機進行繳費 ),持收據至進修服務組領證。

三 . 學生汽、機車無證不得進入校園內停車,違者依規定處罰。

四 . 本校學生汽、機車管理規範,於新生入學講習時再詳細說明。

五 . 汽、機車停車證收據請妥善保管,若申請退費則憑收據辦理。

附註:

一 . 本校汽車分為第一、二、三汽車停車場及路邊停車,機車分為第一、二、三、四及立體機車停 車場,本校汽、機車停車場均供日間部與進修部學生共同使用。

二 . 本部學生機車儘可能停放於第二機車停車場,使機車均停放於學校西側,汽車停放於東側改善 校門口汽、機車搶道問題。

三 . 肢障生、懷孕 5 個月以上、意外受傷行動不便或有特殊事故者,開學後可持證明文件與本校 汽車停車證,至進修服務組申辦「特殊停車證」。

四 . 本部學生上(17:30 ~ 19:00)、下(21:30 ~ 22:30)課時間,有義交、學校保全、

交通服務隊負責交通疏導,汽、機車停車證驗證及校內違規取締。

五 . 本校教學管制區非經許可學生汽、機車不可進入(幼稚園管制站內至體育館之八米道)。

六 . 開學初新生同學對路況及校園停車場不熟悉,會造成 1 ~ 3 週的車速緩慢,請同學能耐心配 合義交、學校保全、交通服務隊交通疏導。

七 . 學生汽、機車停車證相關問題,請洽進修服務組,電話 04-23323000 分機 4632。

11  學 生 汽 機 車 停 車 證 申 請 須 知

(11)

一 . 四技及碩士在職專班新生:訂於民國 102 年 9 月 8 日(星期日)分兩梯次舉行,各班使用場 地暨集合時間請參閱下表。

二 . 講習是日請同學著白色上衣素色長褲,請勿穿拖鞋或涼鞋。

三 . 新生入學講習為重要集會,新生不得任意缺席,當日請勿安排個人其他活動(如出國旅遊或處 理個人私事)。但因兵役召集、喪假等,得於事前持證明文件至進修服務組辦理請假手續;生 病住院(需醫院證明)者,得事後辦理請假手續,其他事假一律不得提出申請,若無故缺席者,

依本校操行考核辦法第 5 條第 2 款,依重大集會缺席扣操行成績 1 分。

四 . 各系轉學生請於 10:00 分直接至設計大樓禮堂就位。

五 . 新生入學講習相關問題,請洽進修服務組 04-23323000 分機 4632 洽詢。

102 學年度進修部新生入學講習第 1 梯次使用場地 暨集合時間分配表(管理及設計學院)

學院 系   級 入學講習場地

暨集合時間 導師時間場地

暨集合時間 系主任時間場地

暨集合時間

管 理 學 院

財金碩士專班 1A

設計 大樓 禮堂

07:40 10:00│

管理大樓 215 教室

10:20 11:20│

管理大樓 216 教室

11:20

│ 12:00 四技財金 1A 管理大樓 216 教室

高階產業經營碩士

學位學程 管理大樓 214 教室

管理大樓 220 教室 企管碩士專班 1A 管理大樓 217 教室

四技企管 1A 管理大樓 219 教室 四技企管 1B 管理大樓 220 教室

保險碩士專班 1A 管理大樓 206 教室 管理大樓 206 教室 休閒碩士專班 1A 管理大樓 202 教室

管理大樓時選廳 四技休閒 1A 管理大樓 203 教室 (3F)

四技休閒 1B 管理大樓 204 教室 四技休閒 1C 管理大樓 205 教室 四技行銷 1A 管理大樓 307.1 教室

管理大樓 316 教室 四技行銷 1B 管理大樓 316 教室

四技銀管 1A 管理大樓 306 教室 管理大樓 306 教室

設 計

工設碩士專班 1A 管理大樓 306.1 教室

管理大樓 320 教室 四技工設 1A 管理大樓 320 教室

四技視傳 1A 管理大樓 307 教室

管理大樓 315 教室 四技視傳 1B 管理大樓 315 教室

12  新 生 入 學 講 習 注 意 事 項 及 集 合 時 間 分 配 表

102 學年度進修部新生入學講習第 2 梯次使用場地 暨集合時間分配表(理工、人文及資訊學院)

學院 系   級 導師時間場地

暨集合時間 系主任時間場地

暨集合時間 入學講習場地 暨集合時間

理 工

營建碩士專班 1A 管理大樓 215 教室

07:40

│ 09:00

管理大樓 215 教室

09:00

│ 09:40

設 計 大 樓 禮 堂

10:20

│ 12:30 工管碩士專班 1A 管理大樓 219 教室

管理大樓 220 教室 四技工管 1A 管理大樓 220 教室

應化碩士專班 1A 管理大樓 216 教室 管理大樓 216 教室 環管碩士專班 1A 管理大樓 217 教室 管理大樓 217 教室

人 文

四技傳播 1A 管理大樓 306 教室 管理大樓 306 教室 四技應英 1A 管理大樓 306.1 教室 管理大樓 306.1 教室 幼保碩士專班 1A 管理大樓 307.1 教室

管理大樓 315 教室 四技幼保 1A 管理大樓 315 教室

四技社工 1A 管理大樓 307 教室 管理大樓 307 教室

資 訊

資管碩士專班 1A 管理大樓 202 教室

管理大樓 204 教室 四技資管 1A 管理大樓 204 教室

資工碩士專班 1A 管理大樓 203 教室

管理大樓 205 教室 四技資工 1A 管理大樓 205 教室

四技資通 1A 管理大樓 206 教室 管理大樓 206 教室

轉學生 直接至設計大樓禮堂就位

(12)

• 請依照您入學時之身分別 ( 新生、轉學生 ),選擇其健康檢查方式。

新 生 轉 學 生

他校 ( 非朝陽 ) 轉本校 ( 朝陽 ) 之轉學 生

本校 ( 朝陽 ) 轉本校 ( 朝陽 ) 之轉學生

↓ ↓ ↓ ↓

無法參加下列第 1 種在校健康檢 查者,請依據下 列第 2 至第 4 種 方式,選擇一種 方式辦理健康檢 查。

無法取得原就讀 學校衛保組用印 之健康檢查結果 報告者,請依據 下列第 1 至第 4 種方式,選擇一 種方式辦理健康 檢查。

繳交蓋有原就讀 學校衛保組用印 之健康檢查報告 書【註 1】。

若原先就讀本校 時未做過整套健 康檢查者,請依 據下列第 1 至第 4 種方式,選擇 一種方式辦理健 康檢查。

於原先就讀本校 時已做過整套健 康檢查者,不需 要繳交健康檢查 資料。

1

2

3

4

參加於民國 102 年 9 月 8 日或 102 年 9 月 17 日學校舉辦之學 生團體健康檢查【註 2】。

自行赴本校 102 學年度合 約健康檢查醫 院【註 3】做 健康檢查。

請至學務處衛生保健組網頁:

(http://163.17.8.21/stafof93/stafof5/

excel.php)下載列印「朝陽科技大學學生 健康檢查紀錄表」(甲表),依表格上之項 目,缺一不可,於最近 3 個月內,即自民國 102 年 6 月 8 日(含)以後至社區或醫學中 心等醫院檢查(勿前往診所、檢驗所或健檢 中心檢查)。並將學生健康檢查紀錄表寄回 或繳交本校學務處衛生保健組【註 1】。

若您已有全符 合 3 點事項【註 4】之健康檢查 結果報告,請直 接交至學務處 衛生保健組。

【註 1】:請於交回之「健康檢查結果報告表」空白處註明您轉至本校之資料。例如「學年度 (102-1)/ 身分別 ( 新、轉學生 )/ 部別 ( 進修部 )/ 學制 ( 四技、研究所 )/ 系所 ( 幼保 )/

班別 ( 二 A)/ 學號 / 姓名 / 電話」等資料填寫完成後,繳交或郵寄至「413 台中市霧峰 區吉峰東路 168 號 / 衛生保健組收」。

13  新 生 入 學 健 康 檢 查 說 明

【註 2】:為免於學生到醫院檢查舟車往返之苦及節省費用,於學校安排學生團體健康檢查,敬 請把握此機會。

時段 日期 時間 地點 備註

1 民國 102 年 9 月 8 日(日) 09:00 ~ 17:00 本校管理大樓 1 樓 請參照新生入學講習日程表中各系 健康檢查排定時間。

2 民國 102 年 9 月 17 日(二) 15:30 ~ 19:00 紅磚廣場 本時段包含進修部學生

費用:全套項目為新台幣 390 元整 ( 於檢查時繳交予健檢醫院 )。

其他:檢查當天及前一日請採清淡飲食,不需禁食。

【註 3】:

102 學年度健康檢查合約醫院: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

時間:星期一~五:上午 9:00 ~ 11:30;下午 2:00 ~ 4:30。

星 期 六:上午 9:00 ~ 11:30。星期例假日請勿前往。

地址:台中市中港路三段 118 號 ( 地下 1 樓健康檢查室 )。

電話:(04)2463-2848 或 (04)2463-2000 轉 5179。

其他:

A、請表明為朝陽科技大學學生,並告知學號及出示身分證件。

B、健康檢查完成後請於民國 102 年 9 月 24 日 ( 星期二 ) 晚上 9 時前,將健康檢查收據正 本交至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 行政大樓 1 樓 ),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註冊程序論處。

【註 4】:

若您已有全符合下列 3 點事項之健康檢查結果報告,請直接交至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 行政大樓 1 樓 ),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註冊程序:

A、健康檢查日期為 102 年 6 月 8 日 ( 含 ) 以後。

B、健康檢查醫院必須為社區或醫學中心等醫院 ( 不包含診所、檢驗所或健檢中心 )。

C、健康檢查項目須符合本校「朝陽科技大學學生健康檢查紀錄表 ( 甲表 )」規定,項目缺 一不可,您可至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網頁:(http://163.17.8.21/stafof93/stafof5/excel.

php) 下載列印並查閱項目。

•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學務處衛生保健組,電話:(04)2332-3000 轉 5032-5034。

(13)

( 請詳加閱讀,以免尚失權益 )

一、 申請日期:民國 102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至 9 月 2 日(星期一)止,逾期不受理,【抵 免學分申請須於入學首次註冊時辦理完成】。抵免學分申請「請先備妥原修讀學校在校歷年 成績單正本 2 份後,於 102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起上【學生資訊系統】登錄欲抵免學分科 目及學分,完成後自行以 A4 紙印出申請書,再郵寄至進修教學組辦理」。

二、 各系抵免:專業科目(含專業必修、專業選修、自由選修)【請檢附在校歷年成績單一份】

三、 通識課程抵免:校定必修(含通識、體育、軍訓、英文…等課程)【請檢附課程大綱及歷年 成績單一份】

四、 相關辦法:請至「學生資訊系統」之「法規」項下查詢「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五、 其他抵免注意事項:

(一)四技 2、3 年級轉學生請至各系網頁查詢 100 及 101 學年度課程規劃表為抵免辦理依 據,新生請依據 102 學年度課程規劃表為辦理依據。

(二)抵免學分依據之課程標準:

研究所碩博士班一年級、四年制一年級新生,其辦理抵免之科目,應以該生入學年 度之課程規劃表之科目為準。轉系、轉學或提高編級則以轉(編)入年級之課程規 劃表為抵免辦理依據。但若學生在本校推廣教育學分班取得學分證明並以之申請抵 免時,該科目已自入學或轉入(編)年級之課程規劃表上取消,各系(所)仍應從 寬列抵免修相關科目。

抵免學分上限:

四年制:一年級新生抵免不得超過 45 學分。

轉入二年級第一學期者抵免學分不得超過 45 學分。

轉入三年級者不得超過 72 學分。

轉入三年級者,每學期最低應修學分數不得減少。又申請轉入三年級者,以抵免相當 學分後,於修業年限(不包括延長年限)內,依照學期限修學分規定,可修畢轉入學 系最低畢業學分者為限;否則,應降級轉二年級。

(三)在專校所修之科目,即使內容名稱相同,因授課程度與科技大學有所不同,在抵免學分 時應從嚴認定;五年制專科學校畢(結)業生,其專科一至三年級修習之科目不得抵免。

(四)審核程序:

抵免學分之審核,由各系審核專業科目(含專業必修、專業選修、自由選修),通識教 育中心審查校定必修(含通識、體育、軍訓、英文…等課程),並由進修教學組負責複 核。

六、同學請於 102 年 9 月 2 日前,將抵免學分申請書、原在校歷年成績單正本 2 份及課程大綱寄 至進修教學組,並於 102 年 9 月 11 日下午 3 時起,上學生資訊系統查詢抵免審查結果,以 憑辦理課程加退選(102/9/12~18)作業事宜。

七、若有學分認定上問題,可先向各系(或通識中心之各開課單位)洽詢,若仍有關於辦理抵免 學分疑問者,請電洽(04)23323000 分機 4654 或親赴本校管理大樓 1 樓進修教學組洽詢。

14  抵 免 學 分 注 意 事 項

通識課程抵免原則:

轉入

學制 原來學制 可抵免所修課程

( 請檢附成績單 ) 抵免原則

四 年 制

五專

限抵免專四、專五所 修習之課程

( 專一至專三不予抵免 )

1. 外語課程由外語中心審核。

2. 軍訓、軍護課程由軍訓室審核。

3. 基礎通識、分類通識課程須符合以下原則:

(1) 科目名稱或授課內容相同。

(2) 相同學分數以上 ( 學分數只能以多抵少,

不能以少抵多 )。

4. 通識課程均由中心各教學群老師親自審核。

5. 體育抵免:

(1) 四技生:

* 轉入大一者:體育不能抵免,須隨班修習。

* 轉入大二者:可抵免大一體育,二年級 仍須隨班修習。

* 轉入大三者:可抵免大一、大二體育。

(2) 二技生:

* 轉入大三者:體育不能抵免,須隨 班修 習。

* 轉入大四者:可抵免大三體育。

三專 專一至專三修習之課 程可辦理抵免

二專 專一至專二修習之課 程可辦理抵免

科技大學、技 術學院、大學

大一至大四修習之課 程可辦理抵免

注意事項:

1、(1) 請先行了解通識課程學分抵免原則。

(2) 進入本校「學生資訊系統」先登錄抵免學分資料並下載列印申請書、前學校成績單正本、

已修通識課程教學大綱等課程內容資料,於 9 月 2 日 ( 一 ) 前將資料郵寄至【進修教學組】

辦理抵免作業。( 信封請註明申請學分抵免 )

2、同學若對於通識課程有疑問,可洽詢 (04)23323000 轉 7246、7247。

15  通 識 課 程 抵 免 作 業

(14)

本校學生美國、英國、澳洲、日本姐妹學校短期進修機會 包括學士 / 碩士雙學位、交換學生或付費修讀學分等

一、 目的:為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專業菁英學生,本校特別推動「菁英出國進修培訓方 

案」,提供多種海外研修機會,配合 1~2 學年之英語加強班,長期培訓以幫助有志赴海外研 修學生實現出國夢想。

二、 內容:參與本方案之流程說明如下

1. 參加說明會:由國際暨兩岸合作處聯絡有興趣出國進修之學生,提供「朝陽科技大學菁英 出國進修培訓」詳細說明,歡迎家長陪同前來參加。

2. 申請方式:有意願加入本方案的學生須於說明會後 2 週內,繳交申請書及出國同意書至國 際暨兩岸合作處。

3. 參加前測:由語言中心針對申請學生舉辦測驗,依成績排序錄取學生參加正式培訓課程。

4. 正式培訓課程:參加語言中心開設之「全方位英語培訓課程」,學生須遵守上課出席及相 關英語檢測之規定。

5. 申請出國進修:符合資格者應申請本校與海外姐妹校合作之出國進修管道。

三、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校國際暨兩岸合作處學生服務組承辦人王曼竹小姐,電話:04-23323000 分 機 312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虛線剪下-------------------

回 條

有意願參加說明會之同學請填妥回條並剪下後,於 102 年 9 月 13 日 ( 五 ) 前繳交至本校行政大 樓 5 樓國際暨兩岸合作處。

學生姓名 就讀系所

年級 / 班別 學號

手機 E-mail

16  菁 英 出 國 進 修 培 訓 方 案 17  入 學 後 重 要 行 事 曆

辦理事項 內     容 辦理日期 承辦單位

分機號碼

選 課 - 加退選*

1. 選課期間 :102 年 9 月 12 日 ( 星期四 ) 中午 12:30 ~ 9 月 18 日 ( 星期三 ) 晚上 23:30

2. 本階段選課,無需填寫志願,同學所選課程,系統將立即回覆選課結果。(加 / 退選課程操作步 驟如下 :1、點選「加選」或「退選」。2、輸入課號。3、按「送出」鍵。)其餘選課資訊,請參 考選課手冊,登出選課系統前,請務必再次確認所選課程是否正確。

3. 查詢當學期課程,請連結至【學生資訊系統】,選擇「學期課表」,網址如下 : https://admin.

cyut.edu.tw/student/loginstu.asp。

102.9.12

102.9.18

進修教學組 4624

申辦休學

1. 須先完成註冊程序,再持休學申請書依序辦理完成休學程序。

2. 休學申請書可逕自教務處網頁下載,並先請家長簽名蓋章後,到校辦理休學程序。教務處網址:

http://www.cyut.edu.tw/~acad/

3. 至註冊截止日前完成休、退學手續,可免收學分學雜費。

102.8.1 起

進修教學組 4654 學生證*

1. 本校學生證單純為學校門禁及圖書借閱等功能,並不具提款卡或信用卡等金融功能。

2. 領卡時程將另行公告於學校首頁中。

3. 逾期未上傳照片電子檔或未完成註冊程序者,將延後 1 個月領卡。

約開學後 2 週領卡 在學證明 請至行政大樓1樓自動化繳費機申請,第1份免費,第 2 份起每份 10 元。 註冊後

新生個人帳戶 資料登錄*

1. 請新生依規定期限於個人基本資料完成登錄「學生個人帳戶資料」,並將存摺帳號封面影本於新 生入學講習時繳交,逾期者於 102 年 9 月 18 日前補繳交至管理大樓 1 樓學務處進修服務組,無 帳戶者請務必自行至全省合作金庫、郵局或各大金融機構辦理開戶作業。

2. 本校目前往來銀行為合作金庫,該行於本校設置4部 ATM 提款機。

102.9.18 前 出納組 6063

入學健康檢查* 未參加註冊當日之新生暨轉學生健康檢查者,補繳交本校「學生健康檢查紀錄表」。 開學後 2 週內 102.9.24 前

衛生保健組 5032 ~ 5034

弱勢助學 措  施

凡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 70 萬元且未請領政府各項就學優待者

( 一 ) 凡就讀本校學生(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延修生、重修生或因雙主修、輔系而延長修業者)

( 二 ) 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 70 萬元(申請同學不需檢附,由本校統一報教育部審查)

( 三 ) 家庭利息所得低於新台幣 2 萬元(申請同學不需檢附,由本校統一報教育部審查)

( 四 ) 家庭擁有不動產價值低於新台幣 650 萬元(申請同學不需檢附,由本校統一報教育部審查)

( 五 ) 101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成績單請至註冊組申辦,新生及轉、復學生免附)

( 六 ) 未請領政府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者,均可提出申請,相關辦法請參閱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網頁,網址:http://www.contedu.cyut.edu.tw/new/Student.htm。

102.10.01

102.10.21

進修服務組 4636

獎 ( 助 ) 學金

1. 獎 ( 助 ) 學金請自公告日起至第一宿舍 1 樓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或進修服務組辦理。

2. 另獎 ( 助 ) 學金亦可至教育部『圓夢助學網』查詢。

網址:http://helpdreams.moe.edu.tw/index.php。

課外活動組 5025 進修服務組

4636 工讀機會 欲申請工讀之學生請於開學後 1 個月內至【宿舍大樓 1 樓學務處服務學習組】填寫工讀申請表。 服務學習組

5041~5044 學生諮商輔導 若有需求請至【教學大樓 1 樓學務處學生發展中心】。 學生發展中心

5051~5059 5071~5076 專業證照、校外

競賽申請及 求職求才服務

若有需求請至【宿舍大樓 1 樓學務處學生發展中心】。 學生發展中心

5062~5064 教育學程 申請教育學程資格,請至【人文與科技大樓 3 樓師資培育中心】洽詢,網址:http://www.cyut.

edu.tw/~edu/。 師資培育中心

3202 ~ 3205 注意事項 辦理事項右上角有【星號 *】者,表示為必要辦理事項,請務必要辦理。

(15)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行政會議通過

週次 事項

8 月

1 2 3 8/1 本學期開始

4 5 6 7 8 9 10

8/5 新生註冊截止日 ( 不含聯合登記分發及轉學考新生 )( 日間部 ) 8/5 碩士在職專班新生註冊截止日

8/5-8/9 在校生課程初選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8/19 聯合登記分發及轉學考新生註冊截止日 ( 日間部 ) 8/19 大學部新生、轉學生註冊截止日 ( 進修部 ) 25 26 27 28 29 30 31 8/26-9/2 新生及轉學考新生申請抵免學分

9 月

1 2 3 4 5 6 7 9/7-9/8 新生進住宿舍

8 9 10 11 12 13 14

9/8 四技及碩士在職專班新生入學講習 ( 進修部 ) 9/8 新生及轉學生入學體檢 ( 進修部 )

9/9-9/10 新生入學講習(日間部)

9/9-9/10 新生及轉學生入學體檢 ( 日間部 ) 9/11 校務工作研討會;9/11 導師工作知能研討會 9/12 開始上課;9/12-9/18 課程加退選

9/14 補行上班日

15 16 17 18 19 20 21 9/17 新生及轉學生入學補體檢

9/19 中秋節放假 1 天;9/20 彈性放假 1 天 22 23 24 25 26 27 28

10 月

29 3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0/10 國慶日放假 1 天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10/30 校務會議

11 月

3 4 5 6 7 8 9 11/7-11/13 期中考試

10 11 12 13 14 15 16 11/14-11/20 申請提前 1 學期畢業 17 18 19 20 21 22 23 十一

24 25 26 27 28 29 30 十二

12 月

1 2 3 4 5 6 7 十三 12/2-12/6 申請下學期輔系、雙主修、跨院系學程及抵免學分 12/3 勞作教育日

8 9 10 11 12 13 14 十四 12/10 系際盃合唱比賽 15 16 17 18 19 20 21 十五

22 23 24 25 26 27 28 十六 12/23-12/30 下學期課程初選

1 月

29 30 31 1 2 3 4 十七 1/1 開國紀念日放假 1 天;1/2 申請本學期休學截止日 5 6 7 8 9 10 11 十八 1/9-1/15 期末考試

12 13 14 15 16 17 18 1/16 校務工作檢討會;1/17 第一宿舍關閉 19 20 21 22 23 24 25 1/21 下午 5 時教師繳交學期成績截止 26 27 28 29 30 31 1 1/27 教職員工年假開始;1/31 春節

18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1 0 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行 事 曆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行政會議通過

週次 事項

2

2 3 4 5 6 7 8 2/7 教職員工年假結束

9 10 11 12 13 14 15

2/11 新春團拜

2/11 轉學考新生申請抵免學分截止日 2/14 校務工作研討會;2/15 第一宿舍進住 16 17 18 19 20 21 22

2/17 開始上課;2/17-2/23 課程加退選

2/17 第 1 學期成績有疑義者向任課老師提出查詢截止日 2/18 產碩專班暨轉學新生入學講習

2/18 新生及轉學生入學補體檢;2/18 主任導師工作知能研討會 23 24 25 26 27 28 1 2/28 和平紀念日放假 1 天

3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29 20 周年校慶、系際盃啦啦舞蹈比賽

4

30 31 1 2 3 4 5 4/3 校慶補假 1 天;4/4 婦幼節放假 1 天;

4/5 民族掃墓節放假 1 天 ( 適逢假日不補假 ) 6 7 8 9 10 11 12 4/7-4/11 申請五年一貫學程 ( 日間部 ) 13 14 15 16 17 18 19 4/14-4/19 期中考試

20 21 22 23 24 25 26 4/21-4/25 申請提前 1 學年畢業

5

27 28 29 30 1 2 3 十一 4/28-5/2 申請轉系;4/30 校務會議

4 5 6 7 8 9 10 十二

11 12 13 14 15 16 17 十三

18 19 20 21 22 23 24 十四 5/19-5/23 申請下學期抵免學分 25 26 27 28 29 30 31 十五 5/27 勞作教育日

6

1 2 3 4 5 6 7 十六 6/2 端午節放假 1 天;6/7-6/8 畢業典禮 8 9 10 11 12 13 14 十七 6/9 申請本學期休學截止日

6/9-6/13 申請下學期輔系、雙主修及跨院系學程 15 16 17 18 19 20 21 十八 6/16-6/21 期末考試

22 23 24 25 26 27 28 6/23 校務工作檢討會;6/23 宿舍關閉

7

29 30 1 2 3 4 5 6/30 中午 12 時教師繳交學期成績截止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7/31 第 2 學期成績有疑義者向任課老師提出查詢截止日

18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1 0 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行 事 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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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4)22657298-712 傳真/(04)22657483 地址/402 台中市南區福田路 11 號 網址/www.syes.tc.edu.tw.

The most symbolic traditional clothing in India is the sari (the strip of cloth), lehenga (the long skirt) and choli (the short blouse).. They are

本校係由台灣中部著名之長億實業董事長楊天生先生獨力捐資捐地所創辦,旨在感念 雙親劬哺之恩,並回饋社會,乃於民國 77 年選定在台中縣霧峰鄉吉峰村(現臺中市霧峰區 吉峰里)之校地,歷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