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7.01
國立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 學分抵免注意事項
一、申請期限:依學校行事曆辦理,約8月中旬。
(確定日期請見學校公告)
二、申請方式:
1. 申請者請上網到校方教務系統登錄申請資料。
網址: http://info.ntu.edu.tw/→ 選學生 → 選學分抵免申請。
2. 申請同學必須於抵免申請截止前(確定日期請見公告),將 (1)「申請抵免審核用之成績單正本」
(2)「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抵免學分申請書」如下表 (3)「修習研究所課程證明書」如下表
※ 入學前就讀臺大資訊工程學系學生,無需填送「修習研究所課程證明書」。
以掛號郵件寄至本系(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碩士班抵免學分 審核用)或逕送臺大資訊系 205 系辦公室。
3. 未上網到校方教務系統登錄資料、資料與申請書不合、相關 資料不全及超過申請期限者,均視同審核未通過。
99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
100.07.01
國立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學分抵免原則
990514 臨時系務會議通過 1000107 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000301 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
(1) 畢業總學分數超過原畢業學系最低畢業學分的部分,得提出抵免。
(2) 擬抵免之科目必須為本系開授研究所科目,並經指導教授同意。若以非本系開授之 課程抵免時,仍須經本系授課教師認可。
(3) 擬抵免之科目成績必須達 A 或 A+(或百分制 85 分(含)以上) (4) 最多可抵免 6 學分。
(5) 他校推廣教育學分班所修習之研究所課程不予抵免。
(6) 未盡事宜,悉依「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規定辦理。
國立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抵免學分申請書 學年度
學號: 姓名: 電話: Email:
畢業學校:
系(所):
□學士班,規定畢業學分數:
□碩士班,規定畢業學分數:
擬 申 請 抵 免 之
原 就 讀 學 校 課 程 擬 抵 免 之 本 系 課 程
擬抵免之科目必須為本系開授 研究所科目,並經指導教授同 意。若以非本系開授之課程抵免 時,除須經指導教授認可外,尚 須經本系授課教師認可。
課 程 名 稱 學分數 課 號 課 程 名 稱 學分數 授課教師同意簽名
指導教授簽名: 申請人簽名:
資料請確實填寫,如有不實,依學校規定辦理。
100.07.01
修習研究所課程證明書
學生姓名 學 號
就讀系所 學位別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課 號 學分數 課 程 名 稱
【煩請教務處協助查核或提供,台大學生課程識別碼。謝謝!】
該生於上表所修習之課程確屬本校研究所課程無誤
此致 國立台灣大學
原就讀學校教務處主管成績權責單位簽章:
外國學校抵免學分具結書
本人 因持具外國大學學位證明,特此具結於該外國大學 所修習之以下課程為研究所開設之課程,且各科成績均達 70(含)分以上,並合於國 立台灣大學抵免學分辦法之規定,如日後經覆查不符前述規定,本人願意無條件註銷 各該科之學分抵免,並不得有異議。
外國學校名稱:(外文)
外國學校名稱:(中譯)
課程名稱一:(外文) (中譯)
課程名稱二:(外文) (中譯)
課程名稱三:(外文) (中譯)
系所主任簽章: 具結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