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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釋》CBETA 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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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釋》CBETA 電子版

版本記錄: 1.1

完成日期: 2002/11/04

發行單位: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cbeta@ccbs.ntu.edu.tw 資料底本: 大正新脩大正藏經 Vol. 31, No. 1598

No. 1598 [cf. Nos. 1592-1594, 1595-1597]

攝大乘論釋卷第一

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總標綱要分第一

 稽首大覺諸如來  無上正法真聖眾   為利自他法久住  故我略釋攝大乘 

  論曰。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   釋曰。欲以十義總攝大乘所有要義。彼義能顯此論體性。是聖教故。用此為門。

而開發言。阿毘達磨大乘經等。擇法因故。或共了故阿毘達磨。想為幖幟。大乘經言

。簡別餘處。若略釋者。亦乘亦大故名大乘。或乘大性故名大乘。因果大故。業具運 故。果謂十地。若廣釋者。七種大性共相應故。謂菩提分波羅蜜多。學持相等。貫穿 縫綴故名為經。此中即是隨墮八時。聞者識上直非直說。聚集顯現以為體性。若爾云 何菩薩能說非聞者識。彼能說故。彼增上生故作是說。譬如天等增上力故。令於夢中 得論呪等。若離識者。佛云何說諸契經句。語為自性。且不應理。由一一字能詮顯義

。不應理故。次第而生不俱時住。無聚集故。如是不得彼之自性。語無有轉故不應理

。又非無字轉有少名能詮。故諸契經名為自性。亦不應理。是故決定如所說經。自性 應理。於此所說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者。破諸魔故。能破四種大魔怨故。名薄 伽梵。四種魔者。一者煩惱魔。二者蘊魔。三者天魔。四者死魔。依空三摩地。能破 煩惱魔一切麁重。轉依相住。無量善根隨順證得。或復依止精進慧力。能破蘊魔。依 慈等持能破天魔。依修神足能破死魔。能破如是四大魔故。名薄伽梵。又自在等功德 相應。是故說佛名薄伽梵。所以者何。以當宣說佛世尊故。於彼前者。顯佛開許。堪 廣流通。親對大師無異言故。如十地經。已能善入大乘者。或依德迹。或共了知。謂 彼已能善入大乘。或即於此已極善入。故名已能善入大乘顯此已得諸陀羅尼辯才功德

。於大乘義能持能闡。故依此義說如是名。言菩薩者。菩提薩埵為所緣境故名菩薩。

依弘誓語立菩薩聲。亦見餘處用所緣境。而說其名。如不淨等為所緣境。二三摩地。

說名不淨。說名為空。或即彼心。為求菩提有志有能。故名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者

。甚深高廣無上故大。體聲即說自性作用。如世說言。火煖為體。毒害為體。此體大 故說名體大。顯者。開示他所未了。為者。欲也

(2)

  論曰。謂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一者所知依殊勝殊勝語。二者所 知相殊勝殊勝語。三者入所知相殊勝殊勝語。四者彼入因果殊勝殊勝語。五者彼因果 修差別殊勝殊勝語。六者即於如是修差別中增上戒殊勝殊勝語。七者即於此中增上心 殊勝殊勝語。八者即於此中增上慧殊勝殊勝語。九者彼果斷殊勝殊勝語。十者彼果智 殊勝殊勝語。由此所說。諸佛世尊契經諸句。顯於大乘真是佛語

  釋曰。謂聲即是略摽所說十勝處義。依大乘者。所為所說非聲聞乘。亦非世間。

復舉大乘為決定義。顯所依者。即此非餘。以依世間由餘相故。異於佛語。如有頌言

。諦語而無忿。少施不悕求。如是等。若依聲聞。由餘相故異於大乘。如有頌言。諸 行無常。有生滅法。如是等。是故重舉大乘應理。有十等者。以數顯數殊勝佛語。安 立論體。相者。種也。即此展轉差別無雜。故名殊勝。或復望彼聲聞等法。極懸遠故

。又增上故。名為殊勝。以能引發大菩提故。由此十相是殊勝故。彼語殊勝。是故說 言。有十相殊勝殊勝語。佛世尊者。染污不染污。二癡睡盡故。於一切所知智。開發 義故。說名為佛。如士夫寤。如蓮華開。如有說言。寤寤開發義。有時業佛界。如是 等

  論曰。復次云何能顯由此所說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謂 阿賴耶識說名所知依體。三種自性。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計所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

。說名所知相體。唯識性說名入所知相體。六波羅蜜多說名彼入因果體。菩薩十地說 名彼因果修差別體。菩薩律儀說名此中增上戒體。首楞伽摩虛空藏等諸三摩地。說名 此中增上心體。無分別智說名此中增上慧體。無住涅槃說名彼果斷體。三種佛身。一 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說名彼果智體。由此所說十處。顯於大乘異聲聞乘。

又顯最勝。世尊但為菩薩宣說。是故應知但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   釋曰。所應可知故名所知。依謂所依。此所依聲簡取能依。雜染清淨諸有為法。

不取無為。由彼無有所依義故。所依即是阿賴耶識。是彼因故。能引彼故。如其所應

。若爾所知即所知依。由異熟識是所知性故不相違。此所知依即是殊勝。此殊勝故語 亦殊勝。即前所說諸佛世尊。言一切處隨轉。所知相者。所知自性。是所相故。依業 運說多置魯荼所知所斷所證等故。或依具運。以遍計所執。相無所相。表無性故。圓 成實性是其共相。依他起性是其自相。我有情義識展轉別異故。如地界等。以其堅等 為能表相。雖無異性而說為相。又如宣說大士夫相。經部等師。生等諸相。由此因緣

。或所知即相。或所知之相故名所知相。說無異性故。異無異性故。如其所應此亦如 是。入所知相者。謂此能入所應知相。或是所知相之能入。入謂現觀入所知相。即唯 識性。此即殊勝。此殊勝故語亦殊勝。彼入因果者。謂唯識性。說名彼入勝解行地。

修加行時。世間未淨波羅蜜多名彼入因。已證入時。即出世間波羅蜜多。清淨增上意 樂攝故。名彼入果。彼入因果即是殊勝。此殊勝故語亦殊勝。彼因果修差別者。謂即 唯識性之因果。數習此故說名為修。分分不同故名差別。彼入因果修差別性。即是十 地。此即殊勝。此殊勝故語亦殊勝。即於諸地波羅蜜多修差別中。為攝取後復勤修學

(3)

。即此為依。安立三學。一增上戒學。謂依止戒正勤修學。是故說名增上戒學。即諸 地中菩薩律儀。遠離諸惡。饒益有情。攝一切善。三種淨戒。所受尸羅。防護過去已 生住等身等諸業。如調御者極善調攝。故名律儀。如是即依增上尸羅。修學正行故名 為學。此增上戒即是殊勝。此殊勝故語亦殊勝。二增上心學。謂依止心正勤修學。是 故說名增上心學。此性即是虛空藏等諸三摩地。等者等取餘賢護等三摩地王。又於增 上心學中言

 即諸三摩地  大師說為心   由心彩畫故  如所作事業 

  三增上慧學。謂依止慧正勤修學。是故說名增上慧學。此性即是無分別智。對治 一切戲論分別。此中加行無分別智根本依止。即此根本無分別智後得依止。如是依止

。非次所說。如是三種戒定慧學是道體性。彼果二種。一斷二智。此殊勝故語亦殊勝

。彼果斷者。彼諸學果名為彼果。彼果即斷名彼果斷。此性即是客障離繫。真如解脫 無住涅槃。見彼寂靜故生死即涅槃。即彼為緣而無染著。非無餘依般涅槃界。是故無 住此即殊勝。此殊勝故語亦殊勝。彼果智者彼諸學果名為彼果。彼果即智名彼果智。

此性即是三種佛身。一自性身。即是無垢無罣礙智。是法身義。今此與彼無分別智有 何差別。如是二種所有分別俱不行故。彼有對治當有所作。此是彼果所作已辦。如是 差別。二受用身。即後得智。即由此智殊勝力故。與諸殊勝大菩薩眾共。受不共微妙 法樂。成辦如是受用事故名受用身。若無如是外清淨智。菩薩所作所餘資糧應不圓滿

。三變化身。即是後得智之差別。即能變化名變化身。此增上力之所顯現即智差別。

謂由此故摧伏他論。與諸菩薩共受法樂。無有斷絕。成辦初業諸菩薩眾。諸聲聞等所 應作事。譬如眼識了受諸色彼若無者此亦應無。此則殊勝。此殊勝故語亦殊勝。由此 所說十處者。謂於此及餘總大乘義。處是事義。異聲聞乘者。於彼不說故。又顯最勝 者。究竟宣說佛果道故。世尊但為菩薩宣說者。此中應言菩薩。但為菩薩宣說。由佛 現見佛所開許而宣說故。名世尊說。如十地等。是故先說薄伽梵前

  論曰。復次云何由此十相殊勝。殊勝如來語故顯於大乘。真是佛語遮聲聞乘。是 大乘性。由此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謂此十處是最能引大菩 提性。是善成立隨順無違。為能證得一切智智。此中二頌

 所知依及所知相  彼入因果彼修異   三學彼果斷及智  最上乘攝是殊勝   此說此餘見不見  由此最勝菩提因   故許大乘真佛語  由說十處故殊勝 

  釋曰。復次云何由此等者。猶未信解故設此難何以故。非於聲聞乘中六句義等曾 未見說。吠世師等論中處處見說。即令吠世師等論真是佛語。先答容他如是妨難。故 後通言。謂此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等。亦覺亦大故名大菩提。或覺大性故名大菩提

。此大菩提智斷殊勝以為自相。如說煩惱所知障斷。由彼斷故獲得無垢無罣礙智。如

(4)

是四種總名菩提。是最能引者。謂此十處是能得性。非六句義。或最勝等。是故彼論 非真佛語。是善成立者。謂如是十處正量所隨故。如廣當決擇。言隨順者。是能對向 是能順義言無違者。無彼過故。非如六句義等邪智。或聲聞乘有過失故佛果相違。此 中二頌者。謂頌已說及當說義。此說此餘見不見者。謂此十處殊勝語說。於此大乘處 處見說。於餘小乘曾不見說

  論曰。復次云何如是次第說此十處。謂諸菩薩於諸法因要先善已。方於緣起應得 善巧。次後於緣所生諸法應善其相。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次後如是善修菩薩 應正通達。善所取相令從諸障心得解脫。次後通達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羅蜜多由 證得故。應更成滿增上意樂。得清淨故。次後清淨意樂所攝六波羅蜜多。於十地中。

分分差別應勤修習。謂要經三無數大劫。次後於三菩提所學應令圓滿。既圓滿已彼果 涅槃。及與無上正等菩提應現等證。故說十處如是次第。又此說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釋曰。為辯由此趣大菩提。故復開示次第方便及所須因。謂諸菩薩要先於因得善 巧已。方於緣起應得善巧。知從此因而有彼果。復知彼果要從此因。是故非離此因言 教能了知彼因者。即是阿賴耶識。由說此故。便捨無因不平等因。次後於緣所生諸法

。應了其相。遠離增益損減邊故。於無無因強立為有。故名增益。於有無因強撥為無

。故名損減。如是增益及與損減俱說為邊。是墜墮義。此二轉時失壞中道。由善數習 真實觀故。於此二邊遠離善巧。於遍計所執唯有增益。而無損減。都無有故。以要於 有方起損減。於依他起無有增益。以有體故。要於非有方有增益。亦無損減。唯妄有 故。於圓成實無有增益。是實有故唯有損減。即由此故。或復於此。善能遠離增益損 減二邊過者。謂於依他起性。增益實無遍計所執性。損減實有圓成實性。又如大般若 波羅蜜多經中說。慈氏。於汝意云何。諸遍計所執中非實有性。為色非色不也世尊。

諸依他起中唯有名想施設言說。性為色非色。不也世尊。諸圓成實中彼空無我性。為 色非色。不也世尊。慈氏。由此門故應如是知。諸遍計所執性決定非有。諸依他起性

。唯有名想施設言說。諸圓成實空無我性。是真實有。我依此故密意說言。彼無二數

。謂是色等如是解脫二邊過失。於三自性得善巧已由。唯識性應善通達所知之相入。

者即是通達作證。或由此故能順通達。次後即於順唯識性。通達體入所修六種波羅蜜 多。由勝義故應更證得清淨意樂。應更攝受欲及勝解。名為意樂。此二爾時雖無增數

。證淨攝故而說清淨。次後即彼於十地中。由於三學勤修學故。三無數劫數修習故應 令圓滿。次後彼果煩惱所知二障永斷。及與無垢無有罣礙。一切智智應更證得。如是 所辨次第方便。及所須因顯是能順大菩提性。即由如是所說次第。唯有十處不增不減

。如是已釋主隨二論。是故當知聲聞乘道即佛乘道不應道理。若爾其果應無差別。又 於一切聲聞乘中曾未有處。為諸菩薩廣說佛道。又亦不許佛與聲聞無有差別。師資建 立應無有故。由此說有二道差別。是故說此名攝大乘盡。其所有大乘綱要無別說故

(5)

攝大乘論釋所知依分第二之一

  論曰。此中最初且說所知依。即阿賴耶識。世尊何處說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識。謂 薄伽梵於阿毘達磨大乘經伽他中說

 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證得 

  釋曰。此引阿笈摩。證阿賴耶識名所知依。無始時者初際無故。界者因也。即種 子也。是誰因種。謂一切法此唯雜染。非是清淨故。後當言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 識所攝。如阿賴耶識成種子。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所起等。彼一切法等所依者。

能任持故非因性故。能任持義。是所依義非因性義。所依能依性各異故。若不爾者。

界聲已了無假依言。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者。如決擇處當廣分別。謂生雜染等那落 迦等。若離阿賴耶識皆不得有等生等。雜染畢竟止息名為涅槃。若離阿賴耶識不應證 得

  論曰。即於此中復說頌言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  勝者我開示 

  釋曰。復引聖言所說。證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能攝藏諸法者。謂是所熏是習氣義

。非如大等顯了法性。藏最勝中。阿賴耶識攝藏諸法亦復如是。為簡彼義。是故復言 一切種子識。與一切種子俱生俱滅故。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互為緣故。展轉攝藏。是故 說名阿賴耶識。非如最勝即顯了性。顯自簡劣故。復說言勝者我開示。即大菩薩有堪 能故名為勝者。為彼開示非餘劣者

  論曰。如是且引阿笈摩證。復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識。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 此攝藏為果性故。又即此識於彼攝藏為因性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或諸有情攝藏此 識。為自我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

  釋曰。一切有生者謂諸有為。雜染品法者。簡清淨法。非清淨法是雜染性。一切 雜染庫藏所治。種子體性之所攝藏。能治彼故非互相違。為因果性。是正道理然得為 所依。若處有所治亦有能治故。於此攝藏者。顯能持習氣。由非唯習氣名阿賴耶識。

要能持習氣如彼說意識。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者。是執取義   論曰。復次此識亦名阿陀那識。此中阿笈摩者。如解深密經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釋曰。復引餘教所說異名。開示建立阿賴耶識。令極顯了。言甚深者。世聰叡者 所有覺慧難窮底故。言甚細者。諸聲聞等難了知故。是故不為諸聲聞等開示此識。彼 不求微細一切智智故。一切種子如瀑流者。剎那展轉相續不斷。如水瀑流。我於凡愚 不開演者。懷我見者不為開示。恐彼分別計執為我。何容彼類分別計執窮生死際。行 相一類無改易故

(6)

  論曰。何緣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體取所依故。所 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無有失壞盡壽隨轉。又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 自體。是故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釋曰。執受一切有色根故。等者顯聲轉因以能執受。一切眼等有色諸根。安危共 同盡壽隨轉。是故說名阿陀那識。若不爾者應如死身即便失壞。一切自體取所依故。

等者謂是一切。若一若多。所有自體取所依性。若色等根未已生起。若無色界自體生 起名為相續。攝受彼故名正結生。受彼生故。精血合故。非無阿賴耶識而有執受一期 自體。譬如室宅院攝光明。是一期自體習氣所熏故

  論曰。此亦名心。如世尊說心意識三。此中意有二種。第一與作等無間緣所依止 性。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第二染污意與四煩惱恒共相應。一者薩迦耶見。二 者我慢。三者我愛。四者無明。此即是識雜染所依識。復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了 別境義故。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

  釋曰。此亦名心者。復引餘教安立異名。令此堅固。第二染污意者。由四煩惱薩 迦耶見等所染污故。此中薩迦耶見者。謂堅執著我我所性。由此勢力而起我慢。恃我 我所而自高舉。此二有故便起我貪。說名我愛。此三皆用無明為因。言無明者即是無 智。明所治故。此即是識雜染所依。於定不定善等位中。皆不相違恒現行故。其如何 等。謂善心時亦執我故。由第一依生者。由等無間滅意故。由第二雜染者。由四煩惱 相應意故。以計我等能作雜染。了別境義故者。是能取境似境現義。此釋識名等。無 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者。此釋意名。若離訓釋聲義道理。終不能令他得解了   論曰。復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謂此若無不共。無明則不得有。成過失故。又 五同法亦不得有。成過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識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又訓釋詞亦不 得有。成過失故。又無想定與滅盡定差別無有。成過失故。謂無想定染意所顯。非滅 盡定。若不爾者此二種定應無差別。又無想天一期生中應無染污。成過失故。於中若 無我執我慢。又一切時我執現行。現可得故。謂善不善無記心中。若不爾者唯不善心 彼相應。故有我我所煩惱現行。非善無記。是故若立俱有現行。非相應現行無此過失

。此中頌曰

 若不共無明  及與五同法   訓詞二定別  無皆成過失   無想主應無  我執轉成過   我執恒隨逐  一切種無有   離染意無有  二三成相違   無此一切處  我執不應有   真義心當生  常能為障礙   俱行一切分  謂不共無明 

(7)

  此意染污故。有覆無記性。與四煩惱常共相應。如色無色二纏煩惱。是其有覆無 記性攝。色無色纏為奢摩他所攝藏故。此意一切時微細隨逐故

  釋曰。為引正理成染污意故。復略舉直說伽他。謂此若無不共無明不得有等。若 不說有染污意者。則不得有不共無明。不共無明當說其相。謂能障礙真智生愚。此於 五識無容說有。是處無有能對治故。若處有能治。此處有所治。非五識中有彼能治。

於此見道不生起故。非於不染意識中有。由彼此應成染性故。亦非染污意識中有。與 餘煩惱共相應時。不共無明名不成故。若立意識由彼煩惱成染污者。即應畢竟成染污 性。諸施等心應不成善。彼煩惱相恒相應故。若復有說善心俱轉有彼煩惱。是即一向 與彼相應。餘不得有。此染意識引生對治不應道理。若有說言染污意俱有別善心。能 引對治能治生故。所治即滅應正道理。若爾所立不共無明亦不成就。與身見等所餘煩 惱恒相應故。汝難不平非我說彼。與餘煩惱不相應故名為不共。然說彼惑餘處所無故 名不共。譬如十八不共佛法。前說與餘煩惱相應名不成者。觀他所立顯彼過故。又五 同法亦不得有成過失者。此破唯立從六二緣六識轉義。眼等五識與彼意識有同法性。

謂從二緣而得生起。彼染污意若無有者與此相違。所謂俱生增上緣依無別有故。又眼 等識各具二緣皆是識性。如是識性並有眼等俱轉別依。唯增上緣非因緣等。此為能喻

。意識亦爾。應有如是差別所依。阿賴耶識雖是意識俱生所依。然不應立為此別依。

是共依故。因緣性故。經部所立。色為意識俱生別依。此不成就不應道理。以就思擇 隨念分別。應一切時無分別故。由此道理餘部所立。胸中色物意識別依。亦不成就。

如所說過恒隨逐故。譬如依止色根諸識。如是難通應廣決擇又訓釋詞亦不得有成過失 者。如前所說訓釋意名依思量性。若不立有染污意者。此何所依六識已謝不應成意。

體滅無故。又無想定與滅盡定差別無有成過失者。若有定立有染污意。此有此無在凡 相續。在聖相續。如其次第二定差別道理成就。若不爾者。俱想受滅等有識行應無差 別。不可說在第四靜慮。在第一有地差別故。出離靜住欲差別故。二定差別。由二自 相無差別故。心及心法俱滅何異。今此決擇。對經部師少相近故。彼部所立。不相應 行非實物有。何得二定實有差別。又無想天一期生中。無我執轉應成過失。言無想者

。謂若生在無想天中。心心法滅。初續生時有彼暫起。從此已後相續隨轉。若不許彼 有染污意。一期生中應無我執。曾不見有具煩惱者。一期生中都無我執。又諸聖賢同 訶厭故。非生剎那現起意識。我執所依為勢引故。名有我執未永斷故。如有癎等應正 道理。我執所依俱謝滅故。勢引亦無餘所依故。不應道理。我執習氣在身相續。亦不 應理。色法受熏不應理故。無堪能故。又經部師不說唯色名為心法。等無間緣此所無 故。心及心法四緣定故。若說別有常俱起心。我執所依此無過失。又一切時我執隨逐 不應道理。謂若不說有染污意。於一切時義不符順。施等善位亦有我執。常所隨逐自 謂我能修行施等。非離無明我執隨逐。非離依止而有無明。是心法故。此所依止離染 污意定無所有。非即善心是無明依。應正道理如說

(8)

 如是染污意  是識之所依   此未滅識縛  終不得解脫 

  無有二者。謂不共無明及與五同法。三成相違者。謂訓釋詞二定差別。無想天生 我執隨逐。如是三種皆成相違。前已略舉不共無明。今為廣釋故說真義。心當生等。

謂能障礙真實義見。彼若現有此不生故。俱行一切分者。是善不善無記位中。常隨轉 義

  論曰。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是故成就阿賴耶識以為心體。由此為 種子意及識轉

  釋曰。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者。謂如意聲說染污意。無間滅意識聲則 說六種轉識。如是心聲離彼二種無體可得。非無有體而有能詮。亦非異門意識二聲。

所詮異故。此中體聲意取所詮。是故成就阿賴耶識等者。顯阿賴耶識是心聲所詮道理 決定

  論曰。何因緣故亦說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

  釋曰。由種種法者。謂由種種品類轉識。所攝諸法熏習種子者。謂所熏成功能差 別。所積集者。謂雜種類積集其中。故者即是門義依義。此則顯示心聲轉因

  論曰。復次何故聲聞乘中。不說此心名阿賴耶識。名阿陀那識。由此深細境所攝 故。所以者何。由諸聲聞不於一切境智處轉。是故於彼雖離此說。然智得成解脫成就 故不為說。若諸菩薩定於一切境智處轉。是故為說。若離此智不易證得一切智智   釋曰。由此深細境所攝故者。此顯阿賴耶識亦是深細亦所知境。由深細故於諸聲 聞不為宣說。彼是麁淺所知境攝。所應化故深細境智。於彼無恩。由諸聲聞不於一切 境智處轉者。此則顯彼無有功能。悕願處相。是故於彼雖離此說等者。謂於聲聞雖離 為說阿賴耶識。但由麁淺色等境界。苦集等性無常等行。正觀察時。便能永斷一切煩 惱。彼為此義依世尊所。勤修梵行。言麁淺者。謂諸色法體相麁故。受等諸法所緣行 相易可分別。行相麁故。與此相違如其所應阿賴耶識說名深細。如說我不說一法未達 未遍知等者。此密意說。不斷煩惱以別相聲說總相處。非諸煩惱有各別斷。或取共相 無常等行故不為說。阿賴耶識亦無過失。若諸菩薩定於一切境智處轉者。顯菩薩有種 姓勢力。由與功能悕願處相具相應故。一切智性為所期處異。此不能作他義利。所以 者何。非一切智無有堪能隨順知他意樂。隨眠界根勝劣有能無能。時分差別具作一切 他之義利。如是等事菩薩所求。是故為說阿賴耶識。若離此智等者。若離阿賴耶識智 不能永斷。於義遍計彼不斷故。無分別智則不得有執。有遍計所執義故。由此因緣不 易證得一切智智。所以者何。能證一切所知共相。是分別智知遍計義自相分別。展轉 不同以無邊故。決定無能具證一切。若知此唯阿賴耶識。能生習氣轉變力故。義有情 我顯現而轉。爾時覺知無所取義。如是亦能知無能取。由此證得無分別智。次後得智 如所串習通達法性。由一切法共相所顯。真如一味知一切法。於一剎那亦易證得。一 切境智非無邊故。然復說言要經於三無數劫者。此顯積習廣大資糧方能證得廣大殊勝

(9)

。一切種相微妙果智。如是所說。妙智資糧不離能證法無我境。故說頌言  非於一切所知境  不斷所執法分別 

 而能證得一切智  是故宣說法無我    不善通達如是理教故有頌言

 由彼相續有堪能  當知如火食一切   如是應許一切智  能作一切知一切 

  是故於此阿賴耶識知不知者。易證難證一切智智。定依此宗作如是說。非知一切 法無我者。名一切智彼雖一切智非一切種智

攝大乘論釋卷第一

(10)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

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所知依分第二之二

  論曰。復次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已說阿賴耶識。如彼增壹阿笈摩說。世間 眾生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憙阿賴耶。為斷如是阿賴耶故。說正法時恭敬 攝耳。住求解心。法隨法行。如來出世如是甚奇希有正法。出現世間。於聲聞乘如來 出現四德經中。由此異門。密意已顯阿賴耶識。於大眾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

說此名根本識。如樹依根。化地部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窮生死蘊。有處有時見色 心斷。非阿賴耶識中彼種有斷

  釋曰。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已說阿賴耶識者。此舉餘部共所成立顯阿賴耶識 如大王路故。先總序如彼增壹阿笈摩說者。是說一切有部中說。愛阿賴耶者。此句總 說貪著阿賴耶識。樂阿賴耶者。樂現在世阿賴耶識。欣阿賴耶者。欣過去世。已生阿 賴耶識。憙阿賴耶者。憙未來世。當生阿賴耶識。此性於彼極希願故。由樂欣喜是故 總名愛阿賴耶。為斷如是阿賴耶故者。為永害彼。說正法時者。說正教法。恭敬者。

樂欲聞故。攝耳者。立願聽故。此則說其聞所成智。住求解心者。如所聞義求決定故

。此則說其思所成智。法隨法行者。所證名法。道名隨法。隨順彼故。又出世道名法

。世間道名隨法。行者行彼自心相續。樹增彼故。令彼現前得自在故。此則說其修所 成智。如來出現四德經中。由此異門密意已顯阿賴耶識者。謂此經中宣說如來出現於 世。有其四種可稱讚德。於大眾部阿笈摩等者。重成此識於彼部中。如大王路根本識 者。餘識因故。譬如樹根是莖等因。化地部等者。於彼部中有三種蘊。一者一念頃蘊

。謂一剎那有生滅法。二者一期生蘊。謂乃至死恒隨轉法。三者窮生死蘊。謂乃至得 金剛喻定恒隨轉法。此若除彼阿賴耶識。餘不應有。但異名說阿賴耶識。如名諸蘊決 定無有窮生死故。彼問云何此答有處。有時見等有處。於界有時於分於無色界諸色間 斷。於無想天及二定分諸心間斷。非謂於阿賴耶識中色心種子。乃至對治道未生來。

有時間斷不應計度。隨所應有正義有故。計度傍義違越正義不應道理

  論曰。如是所知依。說阿賴耶識為性。阿陀那識為性。心為性。阿賴耶為性。根 本識為性。窮生死蘊為性等。由此異門。阿賴耶識成大王路

  釋曰。等謂聖者上座部中。以有分聲亦說此識。阿賴耶識是有因故。如說六識不 死不生。或由有分。或由反緣而死。由異熟意識界而生。如是等能引發者。唯是意識 故作是言。五識於法無所了知。唯所引發意界亦爾。唯等尋求見唯照囑。等貫徹者。

得決定智安立。是能起語分別。六識唯能隨起威儀。不能受善不善業道。不能入定。

不能出定勢用。一切皆能起作。由能引發從睡而覺。由勢用故觀所夢事。如是等分別 說部亦說。此識名有。分識由如是等諸部聖教為定量故。阿賴耶識如大王路

(11)

  論曰。復有一類。謂心意識義一文異。是義不成。意識兩義差別可得。當知心義 亦應有異。復有一類。謂薄伽梵所說眾生愛阿賴耶。乃至廣說。此中五取蘊說名阿賴 耶。有餘復謂貪俱樂受名阿賴耶。有餘復謂薩迦耶見名阿賴耶。此等諸師由教及證愚 於阿賴耶識故作此執。如是安立阿賴耶名隨聲聞乘。安立道理亦不相應。若不愚者取 阿賴耶識。安立彼說。阿賴耶名。如是安立則為最勝。云何最勝。若五取蘊名阿賴耶

。生惡趣中一向苦處最可厭逆。眾生一向不起愛樂。於中執藏不應道理。以彼常求速 捨離故。若貪俱樂受名阿賴耶。第四靜慮以上無有。具彼有情常有厭逆。於中執藏亦 不應理。若薩迦耶見名阿賴耶。於此正法中信解無我者。恒有厭逆。於中執藏亦不應 理。阿賴耶識內我性攝。雖生惡趣一向苦處求離苦蘊。然彼恒於阿賴耶識我愛隨縛。

未嘗求離。雖生第四靜慮已上。於貪俱樂恒有厭逆。然彼恒於阿賴耶識我愛隨縛。雖 於此正法信解無我者。厭逆我見。然彼恒於阿賴耶識我愛隨縛。是故安立阿賴耶識。

名阿賴耶成就最勝

  釋曰。復有一類。謂心意識義一文異者。此顯邪執。謂如所說心意識名皆同一義

。是義不成者。是非理義。意識兩義差別可得者。兩聲兩義能詮所詮自相異故。謂六 識身無間過去說名為意。了別境界說名為識。如意識名義有差別。如是心義亦應有異

。復有一類謂薄伽梵所說等者。此顯餘師於愛阿賴耶等起異義執。言五取蘊名阿賴耶 者。謂諸眾生攝為我故。言貪俱樂受名阿賴耶者。謂貪受俱行總名阿賴耶。此受是貪 所隨增眠故。或復各別名阿賴耶。著處異故。言薩迦耶見名阿賴耶者。由此取彼為我 性故。此等諸師由教及證。愚阿賴耶識故作此執者。謂彼諸師有惡教故。有惡證故。

愚阿賴耶識。或彼諸師無親教故。無自解故。愚阿賴耶識。隨聲聞乘安立道理亦不相 應者。隨彼自宗亦不應理。如勝論等所立實等彼非為勝有過失故。如是安立則為最勝 者。無過失故。有勝德故。為欲顯彼計執過失故。復問言。云何最勝。若立五取蘊名 阿賴耶。生惡趣中一向苦處者。生捺落迦傍生餓鬼名生惡趣。唯有苦故。似苦現故名 一向苦處。由彼曾無有少樂故。最可厭逆。於一切時有多苦故。眾生一向不起愛樂。

非不愛義而有執藏。與執藏義不相應故。於中執藏不應道理。以彼常求速捨離者。是 於苦蘊恒傷歎義。云何當令我無苦蘊非求速離而復執藏應正道理以相違故。第四靜慮 及上無色。貪俱樂受恒無所有。常有厭逆。是厭因故可惡逆故。言具彼者。第四靜慮 已上有情具彼種類。是故彼處於中執藏。亦不應理。以無有故。於此正法中信解無我 者。常極厭逆薩迦耶見是應斷故。見無我者彼無有故。但取信解恒求斷故。於中執藏 亦不應理。如是已顯他執過失。復當顯示自宗勝德。阿賴耶識內我性攝者。眾生妄執 為內我體。雖然兩聲為重遮止他說妄計。捺落迦等名生惡趣。一向苦處雖於苦蘊常求 遠離。然彼恒於阿賴耶識。我愛羂索隨縛不離。曾不於中起無有愛。由捨受相應非可 厭逆故。所以者何。彼雖希願。云何當令我諸苦蘊都無所有。然於自我未甞求離我見

。對治未有故異趣更無故。若於諸蘊有所願樂。此則是其阿賴耶力。非於意識有此我 愛應正道理。以惡趣中與彼苦受恒相應故。由此道理於餘趣中。於彼希願亦不相應。

(12)

雖生第四靜慮已上。於貪俱樂恒有厭逆。然內我愛隨縛不離。如是我愛依他。而轉依 阿賴耶。非於意識。以阿賴耶乃至對治道未生來無變易轉。意識不爾。於無想定無想 滅定有間斷故。非有意識而無有受俱成有故。於此正法中信解無我者。雖恒厭逆分別 我見。然有俱生我見隨縛。此於何處。謂彼但於阿賴耶識率爾聞聲。便執內我驚畏生 故。何緣不許即於諸蘊而有我愛。以若於彼有我愛者。此則是其阿賴耶識。由可分別 所緣行相。四無色蘊於無想天二無心定不相續故。若爾阿羅漢雖厭逆身見。亦應得有

。如是我愛斷故無有。以阿羅漢一切我見皆已永斷故無此失。是故說言阿羅漢已轉於 阿賴耶識。更無此我愛。是故安立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識決定成就。無諸過失。有諸 勝德。是故說言成就最勝

  論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安立此相云何可見。安立此相略有三種。一 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雜 染品法所有熏習。為彼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此中安立阿賴耶識因相者。謂即如是 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於一切時與彼雜染品類諸法。現前為因。此中安立阿賴耶識果相 者。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

  釋曰。如是已說安立異門。次安立相。唯由其名。未能了別此識自相故。次須說 自相應。相略有三者。分析此識自相應相。以為二種因果異故。依識自相說如是言。

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即貪瞋等名為一切雜染品法。與彼能熏俱生滅故。得成 種子。即此功能望彼當生能作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者。於第五處說第三轉。是能 攝持種子相應義故。此中攝持種子相應。謂有生法俱生俱滅故成熏習。如是熏習攝持 種子應正道理。此相應故能生於彼。非最勝等有如所說攝持種子相應。亦非等無間緣 等。彼雖能攝受而非最勝因。攝持種子不相應故。最勝因者。所謂種子阿賴耶識。能 攝持此。故能與彼而作生因。非唯攝受。要由攝持熏習功能。方為因故。因相即是增 盛作用。熏習功能能為因性。現前能生雜染法故。果相即是由轉識攝。貪等現行雜染 諸法。熏習所持名為果相。阿賴耶識因果不定。故當說言

 言熏習所生  諸法此從彼   異熟與轉識  更互為緣生 

  論曰。復次何等名為熏習。熏習能詮何為所詮。謂依彼法俱生俱滅。此中有能生 彼因性。是謂所詮。如苣勝中有花熏習。苣勝與花俱生俱滅。是諸苣勝帶能生彼香因 而生。又如所立貪等行者。貪等熏習依彼貪等俱生俱滅。此心帶彼生因而生。或多聞 者。多聞熏習依聞作意俱生俱滅。此心帶彼記因而生。由此熏習能攝持故。名持法者

。阿賴耶識。熏習道理當知亦爾

  釋曰。復次何等名為熏習等者。為欲決了熏習自相。鄭重徵責難了知故。謂依彼 法俱生俱滅。此中有能生彼因性者。謂此所熏與彼能熏同時生滅。因彼此有隨順能生

。能熏種類果法習氣。俱言為簡異時生滅。為別常住。此顯熏習相異餘計。依者因也

。於因建立如是字緣。如言依雲而有雨等。舉其因性為顯此中有能隨順生果因體。如

(13)

苣勝中有花熏習等者。舉他共成喻自宗義。由自所見苣勝與花俱心變故。如彼苣勝與 諸香花俱生俱滅。由是為因隨順能生。後後無間帶花香氣苣勝剎那此亦如是。又如所 立貪等行者。貪等熏習等者。此舉餘部共成熏習。喻自宗義

  論曰。復次阿賴耶識中。諸雜染品法種子為別異住。為無別異。非彼種子有別實 物。於此中住亦非不異。然阿賴耶識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別。名一切種子識   釋曰。一切法種子是阿賴耶識功能差別。如法作用與諸法體非一非異。此亦復爾   論曰。復次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為因。云何可見。譬如明燈焰炷生 燒同時更互。又如蘆束互相依持同時不倒。應觀此中更互為因道理亦爾。如阿賴耶識 為雜染諸法因。雜染諸法亦為阿賴耶識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緣。所餘因緣不可得故   釋曰。譬如明燈於一時間。燈炷燈焰生焰燒炷。互為因果。阿賴耶識與諸轉識。

於一時間互為因果其性亦爾。如是蘆束更互依持令住不倒。若於爾時此能持彼令住不 倒。即於爾時彼能持此令住不倒。唯就如是安立因緣者。謂就前說攝持種子相應非餘

。所餘因緣不可得故者。謂所餘法攝持種子不相應故。若說五因為因緣者。即異門說

。阿賴耶識同類遍行異熟三因。若離任持熏習因性。不相應故。熏習若離阿賴耶識。

無容有故。相應因者。心與心法更互相待。受用境界有自功能。猶如商旅非離功能。

阿賴耶識能依種起俱有因義。即阿賴耶與諸轉識。若離如是俱有因攝。內外種子阿賴 耶識。所餘因緣定不可得

  論曰。云何熏習無異無雜。而能與彼有異有雜。諸法為因。如眾纈具纈所纈衣。

當纈之時雖復未有異雜。非一品類。可得入染器後。爾時衣上便有異雜。非一品類。

染色絞絡文像顯現。阿賴耶識亦復如是。異雜能熏之所熏習。於熏習時雖復未有異雜

。可得果生。染器現前已後便有異雜。無量品類諸法顯現

  釋曰。云何熏習無異等者。就理為難。依理通言。如眾纈具。纈所纈等。纈具即 是淡澁差別。當纈衣時無異無雜。文像可得。果生即染器故名果生染器。緣所攝受故 名為入。阿賴耶識如所染衣。如染眾像諸法顯現

  論曰。如是緣起於大乘中極細甚深。又若略說有二緣起。一者分別自性緣起。二 者分別愛非愛緣起。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以能分別種種 自性為緣性故。復有十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以於善趣惡趣能分別愛非愛

。種種自體為緣性故

  釋曰。如是緣起於大乘中極細者。謂諸世間難了知故。甚深者。謂聲聞等難窮底 故。緣起者。謂即是因有因起義。應念於因後置訖埵緣故。分別自性者。謂於分別有 勢力故。或於分別有所須故說名分別。即阿賴耶識能分別自性。以能分析一切有生。

雜染法性令差別故。分別愛非愛者。謂無明等十二支分。於能分析善趣惡趣。若可欣 樂不可欣樂。種種自體差別生中為最勝緣。從阿賴耶識諸行等生時。由無明等勢力。

令福非福不動等有差別故

(14)

  論曰。於阿賴耶識中若愚第一緣起。或有分別自性為因。或有分別宿作為因。或 有分別自在變化為因。或有分別實我為因。或有分別無因無緣。若愚第二緣起。復有 分別我為作者。我為受者。譬如眾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復有以象說而示之彼諸生盲 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 。諸有問言象為何 相。或有說言象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箒。或有說言象如 石山。若不解了此二緣起。無明生盲亦復如是。或有計執自性為因。或有計執宿作為 因。或有計執自在為因。或有計執實我為因。或有計執無因無緣。或有計執我為作者 我為受者。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釋曰。由於二種緣起義愚。譬如生盲。或有計執宿作為因者。損減士用故成邪執   論曰。又若略說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其自性。能攝三界一切自體一切 趣等

  釋曰。為顯本生了別自性故。復說言又若略等。謂生生中。由善不善諸業熏習。

所取能取分別執著。種子所生有情本事異熟為性。阿賴耶識及與雜染諸法種子為其自 相。能攝三界者。能攝欲色及無色纏。一切自體者。能攝一切有情相續。一切趣等者

。能攝天趣等。言能攝者。常相續相。何以故。如色轉識有處有時相續間斷。阿賴耶 識則不如是。乃至治生恒持一切遍諸位故

  論曰。此中五頌

 外內不明了  二種唯世俗   勝義諸種子  當知有六種   剎那滅俱有  恒隨轉應知   決定待眾緣  唯能引自果   堅無記可熏  與能熏相應   所熏非異此  是為熏習相   六識無相應  三差別相違   二念不俱有  類例餘成失   此外內種子  能生引應知   枯喪由能引  如任運後滅 

  釋曰。前已總說一切種子。為顯如是種子差別。復說五頌。謂內外等稻穀麥等名 外種子。阿賴耶識名內種子。不明了者。是無記故。言二種者。謂外及內。或果與因

。此俱唯識由持因性。雜染清淨二法轉故。有本頌。言於二者。彼應於因於果執麥等 外種說名世俗。阿賴耶識所變現故。言勝義者。阿賴耶識是實種子。是一切種子實因 緣性故。及為彼體故。此二種子六種差別法差別故。剎那滅者。生已無間即滅壞故。

無有常住得成種子。於一切時無差別故。雖剎那滅然非已滅。何者俱有已滅生果。不 應理故。如死雞鳴。是故應許種子與果俱時而住。以此與果不相違故。如蓮華根。雖 復俱有然非一二三剎那住。猶如電光。何者應知。此恒隨轉剎那轉轉。經於多時恒隨

(15)

轉故。所以者何。其根損益枝等同故。若恒隨轉非許少分樂為種子。何因緣故不從一 切一切俱生為避此難故說決定。雖恒隨轉以諸種子功能定故。不從一切一切俱生。雖 爾何故不一切時常能生果。為避此失言待眾緣。非一切時會遇眾緣故無過失。今此種 子是誰種子。答此問言。唯能引自果。所言唯者。若於此時能生自果。即於爾時說名 種子。種與有種並無始故。由此唯言遮相續等為種子體。如所說種子法不相應故。要 待所熏能熏相應。種與有種其性方立。為辯所熏故說堅等。若法相續隨轉堅住。如苣 勝等乃為所熏。非不堅住。猶如聲等非唯堅住。復無記性方是所熏。如平等香乃受熏 習。非極香物如沈麝等。非極臭物。如蒜薤等。言可熏者。若物可熏或能受熏。分分 展轉更相和糅乃名可熏。非金石等能受熏習。不可分分相和糅故。非唯可熏要復與彼 能熏相應乃名所熏。非別異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名曰相應。具斯眾德可名所熏。非 異於此。非聲為遮一切轉識是所熏性。如上所說義相違故。阿賴耶識其體堅住。乃至 治生相續隨轉。未曾斷故性唯無記非善惡故。性應可熏或能受熏。非常住故。能熏相 應俱生滅故。是為熏習相者。是彼法故所熏為能相。熏習為所相。又諸轉識定非所熏

。以彼六識無定相應。何以故。以三差別互相違故。若六轉識定俱有者。不應所依所 緣作意三種各別。以各別故。六種轉識不定俱生。不俱生故。無定相應。無相應故。

何有所熏能熏之性。若言前念熏於後念成熏習者。此義不然。以其二念不俱有故。此 亦顯示由二剎那。不俱有故無定相應。無相應故。無有所熏能熏之性。若言依止種類 句義。六種轉識。或二剎那同一識類。或剎那類無有差別。由異品故。或即彼識。或 彼剎那。有相熏習非一切者。此不應理。種類例餘成過失故。阿羅漢心不出識類。彼 亦應是不善所熏。一類法故。或類例餘成過失者。是例餘類有過失義。此義云何。謂 眼等根清淨色性。皆根種類之所隨逐。意根亦應成造色性。根義等故。且有爾所熏習 異計。或說六識展轉相熏。或說前念熏於後念。或說熏識剎那種類。如是一切皆不應 理。是故唯說阿賴耶識是所熏習非餘識者。是為善說。如是外內二種種子俱為生因。

及為引因。若外種子親望於芽為能生因。轉望莖等為能引因。阿賴耶識是內種子。親 望名色為能生因。轉望六處乃至老死為能引因。生因且爾。云何引因。為答此問故說 枯喪。由能引言。若二種子唯作生因非引因者。收置倉等麥等種子。不應久時相似相 續。喪後屍骸如青瘀等。分位隨轉亦不應有何者纔死即應滅壞。云何譬如任運後滅。

譬如射箭放弦行力為能生因。令箭離弦不即墮落。彎弓行力為箭引因。令箭前行遠有 所至。非唯放弦。行力能生應即墮故。亦非動勢展轉相推應不墮故。既離弦行遠有所 至。故知此中有二行力。能生能引。有頌任運後滅故者。彼直以理增益引因。非說譬 喻。所以者何。油炷都盡不待外緣。燈焰任運後漸方滅。非初即滅。由此道理決定應 有能引功力。於今未盡內法諸行。亦應如是有種勢力。展轉能引令不斷絕

  論曰。為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說二頌

(16)

 外或無熏習  非內種應知   聞等熏習無  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  過故成相違   外種內為緣  由依彼熏習 

  釋曰。如是已辯外內種子。其性麁同為顯不同。復說外或無熏習等。或者分別不 決定義。謂外種子。或有熏習。或無熏習。如從其炭牛糞毛等隨其次第生。彼苣勝青

。蓮華根。及以蒲等非苣勝等。與彼炭等俱生俱滅。互相熏習而從彼生。如是外種或 無熏習。如苣勝等與華鬘等俱生俱滅。由熏習故生香氣等。如是外種或有熏習。如是 分別外種不定。是故說或內種子。即是阿賴耶識中一切法熏習。如是種子應知定由熏 習故有。何以故。若無所持聞等熏習。多聞等果不見有故。又外種子若稻穀等。或有 雖種而復失壞。若稊稗等或有不種而復得生。云何內種非如外種。有作不作生得過失

。故次答言。故成相違。以內種子與外種子不同法故。名曰相違。若外種子與內種子 有差別者。云何不違前文所說。阿賴耶識是一切法真實種子。為避此難故說外種。內 為緣等由稻穀等外法種子。皆是眾生感受用業熏習種子。依阿賴耶力所變現。是故外 種離內無別。如有頌言

 天地風虛空  陂池方大海   皆真內所作  分別不在外    如是等類有無量頌

  論曰。復次其餘轉識。普於一切自體諸趣。應知說名能受用者。如中邊分別論中 說伽他曰

 一則名緣識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別推心法 

  釋曰。諸趣謂天等趣。能受用者即六轉識為受用故。從緣而生。所緣境界可分別 故。為顯此義故。引中邊分別論頌。為至教量。言此中者。此諸識中能受用者謂受蘊

。能分別者謂想蘊。能推者謂行蘊。思能推心。於彼彼轉最勝故。說如是三蘊皆能助 心。受用境界故名心法

  論曰。如是二識更互為緣。如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說伽他曰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更互為果性  亦常為因性 

  釋曰。此中為顯阿賴耶識與諸轉識。更互為緣引阿笈摩。令其堅固故。說諸法於 識藏等。又如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說。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作二緣性。一為彼種子故

。二為彼所依故。為種子者。謂所有善不善無記。轉識轉時一切皆用阿賴耶識為種子 故。為所依者。謂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非無執受。又由有阿賴耶 識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為依止故意識得轉。譬如依止眼等五根。五識身轉非無五根

。意識亦爾。非無意根。復次諸轉識與阿賴耶識作二緣性。一於現法中能長養彼種子

(17)

故。二於後法中為彼得生。攝殖彼種子故。於現法中長養彼種子者。謂如依止阿賴耶 識。善不善無記轉識轉時。如是如是於一依止。同生同滅。熏習阿賴耶識。由此因緣 後後轉識。善不善無記性轉更增長轉。更熾盛轉。更明了而轉。於後法中為彼得生。

攝殖彼種子者。謂彼熏習種類。能引攝當來異熟無記阿賴耶識。如是為彼種子故。為 彼所依故。長養種子故。攝殖種子故。應知建立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互為緣性

  論曰。若於第一緣起中。如是二識互為因緣。於第二緣起中。復是何緣是增上緣

。如是六識幾緣所生。增上所緣等無間緣。如是三種緣起。謂窮生死愛非愛趣及能受 用具有四緣

  釋曰。若於第一緣起中者。謂於分別自性緣起中。如是二識互為因緣者。如次前 說。於第二緣起中者。謂於分別愛非愛緣起中。是增上緣者。以最勝故由無明等增上 力故。令其行等於善惡趣感異熟果。如是六識三緣生者。此中眼識眼為增上緣。色為 所緣緣。無間滅識為等無間緣。如說眼識從三緣生。如是耳等一一轉識。各從別別三 緣所。生生義平等如前眼識。分別自性唯因緣生。其餘三緣非正有故。如是三種緣起

。謂窮生死等具有四緣者。此隨所應非各具四。唯心心法具四應知

  論曰。如是已安立阿賴耶識異門及相。復云何知如是異門及如是相決定。唯在阿 賴耶識非於轉識。由若遠離如是安立。阿賴耶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謂煩惱雜染。若 業雜染。若生雜染皆不成故。世間清淨。出世清淨亦不成故

  釋曰。已引自他聖教成立阿賴耶識。當依正理鄭重成立。故起如是略問略答。聖 教正理各有能故如有頌言

 聖教及正理  各別有功能   為生於信慧  無一不成故 

  以若離此阿賴耶識。欲於餘處安立如是異門及相。雜染清淨皆不得有。故知定有 阿賴耶識。言雜染者。是渾是濁是不淨義。言清淨者。是鮮是潔是掃除義。雜染有三

。一煩惱所作。二業所作。三生所作。清淨有二。一世間清淨。以有漏道暫時損伏現 煩惱故。二出世間清淨。以無漏道畢竟斷滅彼隨眠故

  論曰。云何煩惱雜染不成。以諸煩惱及隨煩惱熏習所作。彼種子體於六識身不應 理故。所以者何。若立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俱生俱滅。此由彼熏成種非餘。即此 眼識若已謝滅。餘識所間。如是熏習熏習所依皆不可得。從此先滅餘識所間。現無有 體眼識與彼貪等俱生不應道理。以彼過去現無體故。如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生不 應道理。又此眼識貪等俱生所有熏習亦不成就。然此熏習不住貪中。由彼貪欲是能依 故。不堅住故。亦不得住所餘識中。以彼諸識所依別故。又無決定俱生滅故。亦復不 得住自體中。由彼自體決定無有俱生滅故。是故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之所熏習。

不應道理。又復此識非識所熏。如說眼識所餘轉識亦復如是。如應當知

(18)

  釋曰。且依轉識先辯煩惱雜染不成。故說若立眼識等言。即此眼識者。謂即貪等 所熏眼識。餘識所間者。耳等識所間如是熏習。及所依識已謝滅故。皆不可得。眼識 與彼貪等俱生者。後時眼識與貪瞋癡相雜俱起。由無因故不應道理。以彼過去眼識無 體不能為因。如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生不應道理者。如經部師過去無體。其異熟果 是現熏習之所引發。毘婆沙師從過去業異熟果生。此不應許。所以者何。過去無故。

由此譬喻貪等心生不應道理。如是已說且許貪等俱生眼識貪等所熏。餘識間起。後時 眼識貪等俱生不應道理。今當更辯即此貪等俱生。眼識所有熏習亦不得成。故說又此 眼識等。言然此熏習不住貪中者。然聲是次第義。然且此熏習不得住貪中。以貪依識 故。貪繫屬識。識不依貪非能依貪受所依熏。應正道理是能熏故。不堅住故者。正遮 貪欲是所熏性。亦不得住所餘識中者。謂不得住耳等識中。所依別故者。所依謂耳等

。彼別故識別。依眼根識云何能熏依耳等識。又不俱故非不俱。有得有所熏及能熏性

。此則顯示無熏習相又復不得住自體中者。謂非即眼識還熏於眼識。能熏所熏作者。

作業相雜過故。又復此識非識所熏者。是此眼識非耳等識所熏習義。所依別故。如前 已說。唯有如是可立理趣。彼一切種皆不應理。如應當知者。所餘轉識立破道理。隨 其所應一切當知

  論曰。復次從無想等上諸地沒。來生此間。爾時煩惱及隨煩惱所染初識。此識生 時應無種子。由所依止及彼熏習並已過去。現無體故

  釋曰。從無想等上諸地沒來生此間者。從上界沒來生欲界。爾時煩惱及隨煩惱者

。謂貪瞋等。所染初識者。謂續生時生有初識。爾時自地一切煩惱所染污故。非經部 師欲纏已斷煩惱及心過去。是有可得從彼今復現行。非彼沒心為此所依應正道理。由 彼沒心亦不成故。若爾何故不即說彼。以彼不定是染污故。又此與彼無差別故。說彼 說此竟有何異

  論曰。復次對治煩惱。識若已生一切世間。餘識已滅。爾時若離阿賴耶識。所餘 煩惱及隨煩惱種子。在此對治識中。不應道理。此對治識自性解脫故。與餘煩惱及隨 煩惱不俱生滅故。復於後時世間識生。爾時若離阿賴耶識。彼諸熏習及所依止。久已 過去現無體故。應無種子而更得生。是故若離阿賴耶識。煩惱雜染皆不得成

  釋曰。對治煩惱識若已生等者。謂如最初預流果向。見斷煩惱對治道生。一切世 間餘識已滅。爾時若無阿賴耶識。修斷煩惱所有隨眠何所依住。非對治識帶彼種子應 正道理。由此對治識自性解脫故。即是自性極清淨義。與餘煩惱及隨煩惱不俱生滅故 者。能治所治互相違故。猶如明闇。此則顯示與彼種子相不相應。復於後時者。謂見 道後修道位中。久已過去現無體故者。此破過去立無實義。毘婆沙師煩惱得等。經部 諸師皆已破訖。故不重破。然經部師熏習所依並無有體。過失所隨故不應理。是故若 離阿賴耶識煩惱雜染皆不得成者。結上所論決擇道理

(19)

  論曰。云何為業雜染不成。行為緣識不相應故。此若無者取為緣有亦不相應   釋曰。行為緣識不相應故者。此說於轉識業雜染不成。謂行為緣貪等俱生。眼等 諸識許為識支。此不應理。識緣名色有聖言故。所以者何。眼等諸識剎那速壞。久已 謝滅為名色緣。不應道理。若畏此失許續生識為識支者。此亦不然。於續生時。福與 非福及不動行久已滅故。非從久滅此復應生。又續生心非無記性。愛恚俱故既非無記

。以行為緣不應道理。若說轉識與行相應。由此為緣阿賴耶識。能持熏習說名識支應 正道理。此若無者取為緣有亦不相應者。謂熏習。位諸業種子異熟現前轉名為有。或 復轉得生果功能故說名有。行所熏識若不成就。何處安立彼業種子而復得言生。果現 前轉名為有。是故若離阿賴耶識。此業雜染亦不得成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

(20)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

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所知依分第二之三

  論曰。云何為生雜染不成。結相續時不相應故

  釋曰。今為顯示若無阿賴耶識生雜染體亦不得成故。說結相續時不相應故

  論曰。若有於此非等引地沒已。生時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染污 意識於中有中滅。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若即意識與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 識。於母胎中有意識轉。若爾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又即與彼和合之識

。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依染污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設和合識即是意 識。為此和合意識即是一切種子識為依止。此識所生餘意識。是一切種子識。若此和 合識。是一切種子識即是阿賴耶識。汝以異名立為意識。若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

是則所依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果識。是一切種子識。不應道理。是故成就此和 合識。非是意識。但是異熟識。是一切種子識

  釋曰。非等引地。所謂欲界。沒即是死。依中有位意者。謂依死生二有中間。中 有轉心。起染污者。與愛恚俱有顛倒故。言意識者。餘識爾時久已沒故。連持生故名 為相續。攝受生故名為結生。此染污意識者。緣生有故。於中有中滅者。此若不滅無 生有故。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者。謂此滅時。於母胎中有異熟識。與其赤白同 一安危。令相和雜成羯羅藍。如世尊說阿難陀識若不入母胎者。不應和合羯羅藍。成 羯羅藍之體性。若即意識者。謂此若非阿賴耶識。既和合已者。謂受生已。依止此識 者。依異熟識有意識轉者。有別轉識。謂與信等貪等相應。樂苦受俱分別意識。後後 位轉。若爾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者。謂異熟體有情本事。不待今時加行 而轉。無記意識及可了知所緣行相。樂苦受等相應意識。是二意識應一身中一時而轉

。然不應許經相違故。如是頌言

 無處無容  非前非後  同身同類   二識並生 

  又不應許此二。是一自性別故。又異熟識不應間斷。結相續已後應餘處更結生故

。又異熟體唯恒相續更無異趣。又即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依染污故。時 無斷故者。由立宗門顯與彼法自相相違。謂共決定若是意識非一切處。非一切種。非 一切時。依於染污猶如後時所有意識。如是結生相續時識。於一切處一切種類一切時 分。皆依染污即中有攝。後心為依。此所依心生有為境。於一切處一切種類一切時分 是染污故。能依之識非是意識。由此越於意識法故。或有說言。與四煩惱恒相應心名 染污依。已相續心應成染污。此已成立許為無記異熟性故。由異熟性時無間斷。由此 亦遮。是意識性。意識所緣不可得故者。此義重增遮意識因。若是意識決定可得自所 緣境。謂可了知如中有位。最後意識已相續心。所緣境界不可了知故非意識。不應以 彼住滅定心為此妨難。不許彼是意識性故。如是此中但說所緣為不可得難了知故。非

(21)

全無有。以於爾時非無有法。雖是其有而不可知。從設和合識即是意識。乃至但是異 熟識是一切種子識者。雙關徵責立正破邪。結歸本義。其文易了不須廣釋

  論曰。復次結生相續已。若離異熟識執受色根亦不可得。共餘諸識各別依故。不 堅住故。是諸色根不應離識

  釋曰。結生相續已者。謂已得自體。若離異熟識者。謂離阿賴耶識。言執受者。

謂能攝持。言色根者。謂除意根。亦不可得者。謂餘轉識皆不能得執受色根。何以故

。其餘諸識各別依故。此則顯示眼等六根。無有一法能遍執受。且如眼識唯依於眼。

如是所餘耳等諸識唯依耳等。若是此所依唯此能執受。若非此所依。此不能執受。不 堅住故者。此數數間斷彼獨生起故。於無想等有間斷故。爾時眼等無能執故。應無覺 受。有說身根為能執受。由遍體故。此義不然。身根亦是所執受故。設此身根是能執 受。更無有餘執受此故。亦不得成。又佛應言捨離身根爾時名死。不應說言壽暖及與 識。若捨離身時如是等。是故身根為能執受不應道理

  論曰。若離異熟識。識與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而轉。此亦不成

  釋曰。如世尊言。識緣名色此中名者。非色四蘊。色者即是羯羅藍性。此二皆用 識為因緣識。復依此剎那轉轉相續而轉。識者不離阿賴耶識。所以者何。所舉名言已 攝轉識。復舉識言更何所攝。又如經說齊識退還。識者即是阿賴耶識自體。為依無間 轉故。是故說此名色為緣。又如經說阿難陀。或男或女。識若斷壞滅者。名色得增長 廣大不。不也世尊。如是等此若欲離阿賴耶識。理不可成

  論曰。若離異熟識已生有情。識食不成。何以故。以六識中隨取一識。於三界中 已生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釋曰。已生有情識食不成者。以諸轉識是善等性。無恒長養諸有義故。又於二定 及無想天皆無有故。所作食事不遍三界。非入定等諸心心法可名為食。經不說故。已 滅無故。心心法滅亦非是食。段食等數已決定故

  論曰。若從此沒於等引地正受生時。由非等引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非等引染 污之心。彼地所攝。離異熟識。餘種子體定不可得

  釋曰。如是已辯於欲界中。若離阿賴耶識結生相續不成。於色無色亦不得成。今 當顯示。若從此沒。於等引地正受生時者。是欲界死上生時義。由非等引染污意識者

。謂與彼地貪定味等煩惱相應。離異熟識餘種子體定不可得者。非欲纏沒心。有彼種 子體。生滅不俱故。非定地生心。為彼種子體。即於一心種有種性不相應故。非餘生 中。先所獲得色纏等心為種子體。持彼熏習餘識無故。非色相續為種子體。無因緣故

。是故定依阿賴耶識。於中恒有無始時來彼地所攝此心熏習

  論曰。復次生無色界。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染污善心應無種子。染污善心應無依 持

(22)

  釋曰。生無色界者。謂於彼界已得受生。染污善心者。謂能愛味及等至心。應無 種子者。是無種子識義。應無依持者。是無異熟識義。爾時一切心及心法皆應無有。

是故應許一切種子及異熟識決定是有。因及依持定應有故

  論曰。又即於彼。若出世心正現在前。餘世間心皆滅盡故。爾時便應滅離彼趣   釋曰。又即於彼者。於無色界。若出世心者。謂無漏心正現在前者。謂生無漏。

餘世間心者是無漏。餘皆滅盡者。一切永滅。爾時便應滅離彼趣者。彼趣所攝異熟無 故。不由功用自然應得無餘涅槃。能治現前一切所治。皆永斷故

  論曰。若生非想非非想處。無所有處出世間心現在前時。即應二趣悉皆滅離。此 出世識不以非想非非想處為所依趣亦不應以無所有處為所依趣。亦非涅槃為所依趣   釋曰。若生非想非非想處等者。謂生第一有。欲斷彼地諸煩惱時。想微劣故自地 無道。無所有處地明利故。起彼無漏心現在前。爾時二趣俱應滅離。謂第一有無所有 處二趣滅離。爾時有情應成死滅。二趣所依俱無有故。非無漏法是趣所攝。是不繫故

。對治趣故。亦非涅槃為所依趣者。住有餘依涅槃界故。又一切趣永滅離故。涅槃名 為非趣之趣。如是都無自體異熟。可為出世識之所依

  論曰。又將沒時造善造惡。或下或上所依漸冷。若不信有阿賴耶識皆不得成。是 故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者。此生雜染亦不得成

  釋曰。將沒時者。謂將死時。若造善者。即於其身下分漸冷。若造惡者與此相違

。若不信有阿賴耶識此不成就。所以者何。爾時意識無處無有。阿賴耶識有處無有。

以依處住變似方處相顯現故

  論曰。云何世間清淨不成。謂未離欲纏貪。未得色纏心者。即以欲纏善心。為離 欲纏貪故。勤修加行。此欲纏加行心。與色纏心不俱生滅故。非彼所熏為彼種子不應 道理。又色纏心過去多生。餘心間隔不應為今定心種子。唯無有故。是故成就色纏定 心一切種子異熟果識展轉傳來。為今因緣。加行善心為增上緣。如是一切離欲地中如 應當知。如是世間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理不得成

  釋曰。如是已辯三種雜染。於諸轉識理不得成。今欲更辯世間清淨亦不得成故。

說未離欲纏貪等。欲色二纏加行善心無有俱生俱滅義故。所熏能熏不應道理。又欲纏 心非無記故亦非所熏。繫地別故非彼因緣。無始生死餘生所得色纏善心。非今色纏善 心種子。過去多生欲纏多心所間隔故。經部諸師過去無體現無有體。能為色纏善心種 子不應道理。是故成就等者。結上微責道理功能。證決定有阿賴耶識為彼因緣。於今 欲纏加行善心為增上緣。不共因故威力勝故。如其次第如是一切離欲地中如應當知者

。一切上地各別離欲加行善心。皆隨所應破邪立正准上當知

  論曰。云何出世清淨不成。謂世尊說依他言音及內各別如理作意。由此為因正見 得生。此他言音如理作意。為熏耳識為熏意識。為兩俱熏。若於彼法如理思惟。爾時 耳識且不得起。意識亦為種種散動。餘識所間。若與如理作意相應生時。此聞所熏意 識與彼熏習。久滅過去定無有體。云何復為種子。能生後時如理作意相應之心。又此

(23)

如理作意相應是世間心。彼正見相應是出世心。曾未有時俱生俱滅。是故此心非彼所 熏。既不被熏為彼種子不應道理。是故出世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熟果識亦不得成。

此中聞熏習。攝受彼種子不相應故

  釋曰。今欲更辯於六轉識出世清淨亦不得成故說。云何出世等言。文皆易了無勞 重釋。攝受彼種子不相應故者。如前所說攝受出世清淨種子。不應理故

  論曰。復次云何一切種子異熟果識為雜染因。復為出世能對治彼淨心種子。又出 世心昔未曾習故。彼熏習決定應無。既無熏習從何種生。是故應答從最清淨法界等流

。正聞熏習種子所生

  釋曰。復次云何乃至淨心種子者。此顯畢竟無有道理。未曾見有毒為甘露。阿賴 耶識猶如毒藥。云何能生出世甘露清淨之心。又出世心乃至從何種生者。此顯淨心唯 未曾得。云何無因率爾得生從最清淨乃至種子所生者。此顯淨心有別種子。決定不從 阿賴耶識種子而生。云何別種謂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最清淨法界者。諸佛法界 永離一切客塵障故。言等流者。謂從法界所起教法。無倒聽聞如是教法故。名正聞依 此正聞所起熏習。是名熏習。即此熏習能生出世無漏之心名為種子。如是種子非阿賴 耶識是未曾得故

  論曰。此聞熏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若是阿賴耶識自性。云 何是彼對治種子。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熏習種子所依云何可見。乃至證得諸佛菩 提。此聞熏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然非阿賴 耶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

  釋曰。此聞熏習乃至所依云何可見者。翻覆徵難責。別所依乃至證得諸佛菩提者

。謂乃至得無垢無礙智所依趣。此聞熏習者。無倒聽聞經等教法所引熏習。隨在一種 所依轉處者。謂隨一種相續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者。此聞熏習 雖非彼識。而寄識中與識俱轉。然非阿賴耶識者。謂此聞熏習是出世心種子。非阿賴 耶識自性。亦非彼種子。但就俱轉不相離性。許是唯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者。是阿 賴耶識對治。無分別智因性故。義如種種物和雜庫藏。如種種毒所雜仙藥。如有眾病 服阿伽陀。雖與穢毒多時俱轉。然此良藥非彼毒自性。亦非毒種子。此聞熏習種子亦 爾

  論曰。此中依下品熏習。成中品熏習。依中品熏習成上品熏習。依聞思修多。分 修作得相應故

  釋曰。下中上品熏習等言。分明易了不須重釋

  論曰。又此正聞熏習種子。下中上品應知亦是法身種子。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 賴耶識所攝。是出世間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心種子性。又出世心雖 未生時。已能對治諸煩惱纏。已能對治諸險惡趣。已作一切所有惡業朽壞對治。又能 隨順逢事一切諸佛菩薩。雖是世間應知初修業菩薩所得。亦法身攝。聲聞獨覺所得唯 解脫身攝。又此熏習非阿賴耶識。是法身解脫身攝。如如熏習下中上品次第漸增。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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