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電子煙危害健康
大綱
電子煙產品及健康危害說明
各國電子煙管理方式及使用盛行率情形
國內電子煙管理現況及法規
防範校園電子煙氾濫策略
2
電子煙產品及健康危害說明
多種口味電子煙油
電子煙產品簡介
電子煙係以電能驅動霧化器,
加熱菸液 ( 彈 ) 內液體為煙霧
,該液體可能混有尼古丁、丙 二醇或其他香料等,以供使用 者吸食。
4
鋰電池 霧化器
卡夾煙彈
電子煙內容成分 - 有害健康物質方面
(1)
尼古丁:電子煙的尼古丁是霧狀尼古丁,係由肺部吸收,經過呼 吸道時不會造成刺激,使用時吸得深,沉降到小支氣管再吸收,
為高度成癮的物質
甲醛或乙醛:吸入甲醛或乙醛會刺激眼部及呼吸道,引起咳嗽、
喘鳴、胸痛及支氣管炎,長期吸入可能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
丙二醇 (propylene glycol) :電子煙的主要溶劑,會對皮膚及黏膜 產生刺激性,過度使用會造成接觸性皮膚炎、落髮、知覺異常、
腎臟損害及肝臟異常。
二甘醇 (Diethylene glycol,DEG) :攝取過量,可損害肝臟和腎臟
,嚴重者可引致死亡。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1992; IARC, 2007, 2012; Doering et al., 2009; Simeonova R. et al., 2012)
電子煙內容成分 - 有害健康物質方面
(2)
可丁寧 (Cotinine) :暴露於高劑量可丁寧之下,會誘發血管平滑 肌細胞過度增生,進而成為動脈粥狀硬化與血管再阻塞的重要因 子之一。
毒藜鹼 (anabasine) : N- 亞硝基新菸草鹼 (NAB) 的前趨代謝物 之一,可進一步生成為具有誘發癌細胞生成之亞硝胺物質。
菸草生物鹼 (Myosmine) :可能具有抑制男性 aromatase 酵素之能 力,進而引起生殖荷爾蒙失調,並可能增加攝護腺組織增生、發 炎、以及癌化之風險。
亞硝胺 (Nitrosamines) :
電子煙產品亦測出含 N- 亞硝基降菸鹼 (NNN) 、 4- 甲基亞硝胺 -1-3- 吡啶基 -1- 丁酮 (NNK) 、 N- 亞硝基新菸草鹼 (NAT) 及 N- 亞硝基新菸 草鹼 (NAB) 。
NNN 及 NNK 皆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列為 Group 1 ,確定人類致癌。(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1992; IARC, 2007, 2012; Doering et al., 2009; Simeonova R. et al., 2012)
電子煙內容成分 - 引誘嘗試物質方面
電子煙所使用之添加物,多半是為了使電子煙產品帶有特殊風 味、甜味、薄荷味或其他香味等調味用途,例如添加糖類可使 菸煙具有甜味或焦糖香味等特定氣味,減少電子煙難聞之氣味
。
(Yerger VB., 2009)
http://malaysiadekang.blogspot.tw/ http://www.newhere.com/blog/tag/menthol/
電子煙內容成分 - 毒品成分物質方面
2014 年 6 月,荷蘭 E-Njoint 公司推出全球第一支電子大麻煙。該 產品的溶劑成分除丙二醇及蔬菜甘油外,消費者可以選擇添加水 果香味等;在最新推出的型號上面,甚至設計給用戶自己補充,
意味著可以放入真正的大麻液。
Now there's the e-SPLIFF: Dutch company develops world's first electronic joint http://www.dailymail.co.uk/health/article-2665808/Now-theres-e-Spliff-Dutch-company-develops-worlds-electronic-joint.html [accessed 23
June 2014]
2014 年,國內亦曾有民眾在網路上購買電子煙產品竟發現含第二 級毒品安非他命 ,吸食除遭受毒害外,並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視新聞。 201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PNMZATpVpw . [accessed 03 February 2016]
9
The Oxford Dictionaries Word of the Year (2014) is… vape
http://blog.oxforddictionaries.com/2014/11/oxford-dictionaries-word-year-vape/
電子煙對兒童及青少年之危害
孕婦使用電子煙生下的子代曾有報告指出會發生行為異常,如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候群。
(Maritz GS. et al., 2011.)
當前電子煙以青少年為行銷對象,可能成為青少年吸菸新的入 門 ( gateway )物質。
(Williams RJ. et al., 2015; Bartter T. 2015; Schraufnagel DE. 2015.)
美國藥物濫用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f Drug Abuse, NID A ) 2014 年研究指出尼古丁暴露可能讓大腦更容易對其他物 質成癮,且青少年正值大腦發展重要階段,使用菸品可能造成 大腦永久傷害,導致成癮及持續吸菸。
National Institute of Drug Abuse. Drug Facts: Electronic Cigarettes 2014.
http://www.drugabuse.gov/publications/drugfacts/electronic-cigarettes-e-cigarettes . [accessed 03 February 2016]
電子煙煙油包裝、名稱、香味等設計,皆採用青少年偏愛的風 格,對於學齡前幼童而言,更有可能會被誤認為一般的糖果零 食,導致誤食中毒。
ABC news. 2014.
http://abcnews.go.com/Health/childs-death-liquid-nicotine-reported-vaping-gains-popularity/story?id=27563788 Daily Mail. 2014.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2872886/One-year-old-dies-drinking-kind-liquid-nicotine-used-popular-e-ciggarettes.html . [accessed 03 February 2016]
Nine E-Juice Flavors That Sound Just Like Kids’ Favorite Treats. http://www.tobaccofreekids.org/tobacco_unfiltered/post/2014_06_11_ecigarettes
電子煙包裝吸引兒童及青少年嘗試
電子煙之相關危害
電子煙溶液成分,包括已知的致癌物及有毒化學物(如甲醛、
乙醛);此外,在霧化過程中可能產生有毒金屬奈米粒子等。
National Institute of Drug Abuse. Drug Facts: Electronic Cigarettes. 2014.
http://www.drugabuse.gov/publications/drugfacts/electronic-cigarettes-e-cigarettes . [accessed 03 February 2016]
使用電子煙亦可導致使用者對其中一些物質成癮,可能誘發罹 患精神疾病。電子煙對於兒童、青少年、孕婦、物質濫用的病 人、嚴重的精神疾病病人尤其更可能造成損害。
(Lopez AA. et al., 2015.)
電子煙除內容物對健康危害外,美國聯邦緊急事務處理總署 (FEMA) 亦指出,電子煙存放的環境、周圍的溫濕度、充電的 環境、使用者不當使用,載具之安全性,都有可能具有潛在的 危險,如酌傷、電池爆炸、失明等。
U.S. Fire Administration. Electronic Cigarette Fires and Explosions. 2014. https://
www.usfa.fema.gov/downloads/pdf/publications/electronic_cigarettes.pdf [accessed 03 February 2016
電子煙無助戒菸 恐吸入更多毒素
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38541 [accessed 03 February 2016]
癮君子注意!電子煙爆炸 嘴裡燒個洞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917002569-260408 [accessed 03 February 2016]
他抽電子煙以為不傷身 卻在嘴裡爆炸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3330468/College-student-shatters-vertebrae-loses-teeth-suffers-facial-fractures-e-cigarette- exploded-mouth.html [accessed 03 February 2016]
美國 FDA 及毒物管控中心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Poison Control Center , AAPCC) 目前最新統計數字顯示,電子煙中毒通報事件已成 長 14 倍【 271 件 (2011 年 ) 3,783 件 (2014 年 ) 】
其中包含成人自行注射液態尼古丁自殺、嬰幼童誤食導致中毒、致死
,以及青少年將毒品 (K2 ,三級毒品 ) 攙混於電子煙中使用,發生中 毒昏迷等案例。
電子煙中毒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Poison Control Centers. Electronic Cigarettes and Liquid Nicotine Data. June 30, 2015.
電子煙煙霧對室內空氣品質的影響
電子煙的煙霧是由電力驅動的霧化器所產生 ( 機械力 ) ,傳統紙 ( 捲 ) 菸則需經由燃燒 後產生菸煙,兩者都有二手煙霧的暴露危害
。
電子煙的煙霧大小可因電子煙零件的調整,
如霧化器、線圈、棉線、電阻等調整獲,得 大煙霧的效果。
電子煙煙霧的粒徑分布特徵電子煙煙霧之微 粒濃度約比紙 ( 捲 ) 菸高出 40% ( 電子煙
: 4.39 ± 0.42 × 109 / cm3;紙 ( 捲 ) 菸:
3.14 ± 0.61 × 109 / cm3) 。電子煙對室內空器 品質的影響,應較傳統紙捲煙更為明顯。 (Fuoco FC et al., 2014)(Fuoco FC et al., 201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zpQWrocrkQ [accessed 03 February 2016]
電子煙二手煙霧對室內空氣品質的影響
Schober W. 等人於 2014 年研究電子煙煙霧對室內空氣品質的影響指出 :
室內空氣中可測得大量的丙二醇、甘油、尼古丁濃度,同時亦伴隨 高濃度的 PM2.5 微粒 ( 平均值 197g/m3) ,我國室內空氣品質標準 PM2.5 需低於 35g/m3 。
使用電子煙 2 小時後,其它污染物濃度亦有大幅度之變化 ( 一般室內 環境中不易出現此污染物,故無相關濃度標準 ):
室內的多環芳香烴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s) 濃度 約增加 20% (122.8 ng/m3 147.3 ng/m3) 。
空氣中的金屬鋁濃度,增加 2.4 倍 (203 ng/m3 482 ng/m3) 。
室內可吸入性微粒濃度大幅增加 11~20 倍。(Schober W. et al., 2014)
Price D. 等人於 2014 年研究自願使用含尼古丁電子煙之受試者 (9 人 ),量測其呼出氣體中的一氧化氮濃度 (fraction of exhaled nitric oxide, FeNO) ,其中有 7 人 FeNo 濃度上升, FeNO 濃度增加可視為呼吸道處 於發炎過程中,此項生物指標亦被作為氣喘診斷之臨床參考依據。
(Price D. et al., 2013)
各國電子煙管理方式
及使用盛行率情形
各國電子煙管理方式及使用盛行率情形
1 FCTC 因各國間對電子煙管理之歧異而無法達成共識,第六次締約 方會議並未就應採醫藥品管制或菸品管制作出選擇,而保留予各 締約方自行考慮選擇。
WHO, 2010. http://www.who.int/tobacco/global_interaction/tobreg/publications/tsr_955/en/ [accessed 03 February 2016]
WHO, 2014. http://apps.who.int/gb/fctc/PDF/cop6/FCTC_COP6_10-en.pdf [accessed 03 February 2016]
歐盟原擬將電子煙列入醫療產品管理,經過電子煙廠商代表的遊 說,歐洲議會於 2013 年 12 月 18 日歐盟議會成員與部長理事會達 成菸品規範的協議,電子煙管理採雙途徑,電子煙均應受到當成 藥物或菸品管制。歐盟仍強烈支持任何降低青少年吸菸的行動。
EU. 2014. http://ec.europa.eu/health/tobacco/products/revision/ [accessed 03 February 2016]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 2014 年調查報告指出,全球電子煙使用,主要 來自北美、歐盟及南韓。自 2008 年至 2012 年,成年人及青少年 之電子煙使用量,至少成長了一倍。 2012 年有 7% 的 15 歲以上 歐盟公民曾嘗試過電子煙,但僅有 1% 定期使用。在美國, 2013 年有 47% 的吸菸者和曾經吸菸者曾嘗試電子煙,但該群體中固定 使用的比率為 4% 。
WHO, 2014. http://apps.who.int/gb/fctc/PDF/cop6/FCTC_COP6_10-en.pdf [accessed 03 February 2016]
南韓於 2008 年將電子煙視為一般菸品,可合法販售給成人使用,
當時 13~18 歲青少年之使用率為 0.5% ,但於 2011 年激增至 4.7%
,其中有 1.1% 為單獨使用電子煙者, 3.6% 為電子煙與傳統菸之 雙菸使用者;若從具有使用過電子煙經驗者來看,則高達 9.4% 的 青少年曾經使用過電子煙,此一上升趨勢,促使南韓政府嚴肅重 視此一問題。
(Lee S. et al., 2014)
各國電子煙管理方式及使用盛行率情形
2 依據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與國立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共同合作 執行「 103 年全國物質使用調查」結果顯示,我國 103 年電子煙使 用盛行率為 2.2 %。
依衛福部國民健康署 104 年調查結果顯示,我國 18 歲以上成人目 前吸食電子煙的比率為 0.9% ,而國中生和高中職生目前使用率則 分別為 3.0% 和 4.1% 。
對於電子煙於當今世界各國快速發展之趨勢,我國亦不可輕忽此一 議題,以維護我國人民公共衛生安全之公益。
各國電子煙管理方式及使用盛行率情形
323
國中、高中職學生電子煙吸食率
103
至 104 年 男性 ↑ 71.9% (1.7%) 女性 ↑ 13.1% (0.2%) 整體 ↑ 49.5% (1.0%)註 :
• 資料來源 : 國民健康署「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 電子煙吸食率定義:在過去 30 天(一個月)內有吸電子煙。
年
103
至 104 年 男性↑ 133.9% (3.3%)
女性 ↑ 32.7% (0.5%) 整體 ↑ 95.9% (2.0%)年
國中學生 高中職學生
臺灣與其他各國青少年電子煙盛行率
菸品管理
藥品管理
註 :
目前使用者定義 : 目前或最近 30 天內曾使用過電子煙 曾經使用者定義 : 曾經嘗試過電子煙,即使只吸一兩口
註 :
目前使用者定義 : 目前或最近 30 天內曾使用過電子煙 曾經使用者定義 : 曾經嘗試過電子煙,即使只吸一兩口
• 臺灣青少年吸菸率逐年下降,但吸食電 子煙比率增加,與國外趨勢相似
• 如將電子煙納入菸品管理,是開放電子 煙使用,將造成使用氾濫,如韓國
臺灣與其他各國成人目前使用電子煙比率
註 :
目前使用者定義 : 目前或最近 30 天內曾使用過電子煙
註 :
目前使用者定義 : 目前或最近 30 天內曾使用過電子煙
臺灣與其他各國成人曾經使用電子煙比率
註 :
曾經使用者定義 : 曾經嘗試過電子煙
歐洲27 國 : 包括斯洛伐克、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時、立陶宛、愛爾蘭、瑞典、奧地利、馬爾他、
葡萄牙、德國、斯洛維尼亞、芬蘭、荷蘭、羅馬尼亞、匈牙利、愛沙尼亞、希臘、法國、賽普勒斯
、拉脫維亞、英國、盧森堡、波蘭、保加利亞、捷克共和國、丹麥等27 各國家之調查結果平均值
註 :
曾經使用者定義 : 曾經嘗試過電子煙
歐洲 27 國 : 包括斯洛伐克、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時、立陶宛、愛爾蘭、瑞典、奧地利、馬爾他、
葡萄牙、德國、斯洛維尼亞、芬蘭、荷蘭、羅馬尼亞、匈牙利、愛沙尼亞、希臘、法國、賽普勒斯
、拉脫維亞、英國、盧森堡、波蘭、保加利亞、捷克共和國、丹麥等 27 各國家之調查結果平均值
各國成人使用電子煙當作戒菸方法比率
註 :
當作戒菸方法定義 : 將電子煙用作一戒菸方法
歐洲 27國 : 包括斯洛伐克、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時、立陶宛、愛爾蘭、瑞典、奧地利、馬爾他
、葡萄牙、德國、斯洛維尼亞、芬蘭、荷蘭、羅馬尼亞、匈牙利、愛沙尼亞、希臘、法國、賽普勒 斯、拉脫維亞、英國、盧森堡、波蘭、保加利亞、捷克共和國、丹麥等27 各國家之調查結果平均 值
註 :
當作戒菸方法定義 : 將電子煙用作一戒菸方法
歐洲 27 國 : 包括斯洛伐克、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時、立陶宛、愛爾蘭、瑞典、奧地利、馬爾他
、葡萄牙、德國、斯洛維尼亞、芬蘭、荷蘭、羅馬尼亞、匈牙利、愛沙尼亞、希臘、法國、賽普勒
斯、拉脫維亞、英國、盧森堡、波蘭、保加利亞、捷克共和國、丹麥等 27 各國家之調查結果平均
值
2012 年歐洲 27 個國家之電子煙盛行率
Sources: Vardavas et al, 2014.
曾經使用率 : 曾經嘗試過電子煙
當作戒菸方法 : 將電子煙用作一戒菸方法
電子煙管理現況及法規
電子煙管理現況
衛生福利部自 98 年 3 月起,將含尼古丁成分之電子煙產品納入 藥品管理。若產品不含尼古丁成分,也未宣稱具有戒菸療效,但 因外形類似菸品,則違反菸害防制法。
衛生福利部於 104 年 6 月 22 日邀集各部會 ( 法務部、內政部、
財政部、交通部、教育部 ) 及本部等單位,召開「防範電子煙氾 濫跨部會議」,強化各部會之分工,從邊境攔檢、溯源追查、流 通稽查、監控管理、宣導傳播及戒治輔導等各方面著手,全面防 制電子煙之危害。
電子煙相關法規
電子煙
其他 毒品
狀似菸品 宣傳效果
藥事法
藥事法
菸害防制法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尼古丁
我國對於電子煙的處理方式概分為四種類別 (1)
1. 「含尼古丁」產品為藥事法所稱「藥物」,須經藥品查驗 登記使得製造、輸入或販賣。
倘未依藥事法規定,向該部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藥品許可證 而製造、輸入者,則可能被認屬 藥事法第 20 條之偽藥,或 同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2 款之禁藥,另依同法第 82 、 83 條 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最高可處 10 年以下有期 徒刑,販賣者最高可處 7 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目前衛生福利部尚未收到廠商申請電子煙產品許可證。
32
我國對於電子煙的處理方式概分為四種類別 (2)
2. 「不含尼古丁」產品依藥事法第 69 條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
如果電子煙宣稱具有「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 果」等醫療效能之詞句,依藥事法第 69 條規定,非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 之標示或宣傳之規定,違者依法可處 60 萬元以上 2 千 5 百萬元以下罰緩
,其違法物品沒入銷燬。
3. 依菸害防制法第 14 條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 具或其他任何物品
倘外型類似紙菸,則可能違反菸害防制法第 14 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
、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物品之規定,依同法第 30 條規定,製造或輸入 業者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販賣業者處 1 千元以上 3 千元以下 罰鍰。
33
我國對於電子煙的處理方式概分為四種類別 (3)
4. 「含毒品」產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如果電子煙「含毒品」 ,檢察官將依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起訴。
34
電子煙相關補充劑 點煙器
一次性電子煙
補充煙油式電子煙 補充煙彈式電子煙
煙彈 電子煙
儲油槽
常見疑似違規案件分析 - 產品種類
落實藥事法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自 100 年開始受理電子煙產 品之檢驗,為維護國人健康, 103 年起加強查緝電子煙
, 104 年透過跨部會合作機制,各單位送驗檢體數量急
遽增加。統計 104 年 1 月至 11 月底止,檢驗件數已達
1,639 件,尼古丁檢出率為 68.3% 。
落實藥事法
104 年電子煙檢驗結果 : 依檢體來源之檢出率
件數
70.5%
77.0%
0.0%
53.8%
37.8%
38
擅賣含尼古丁電子煙 男吃官司
資料來源
:2015
年 07 月 08 日 張欽 蘋果電子報臉書粉絲團賣電子煙 2 人遭拘提
資料來源
:2015
年 10 月 23 日 許家瑜 聯合報電子煙不合法 進口最重關 10 年
資料來源
:2015
年 7 月 16 日 林淑慧 中時電子 報落實菸害防制法
若電子煙外型似菸品形狀,則違反菸害防制法第 14 條規定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 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違反者
,對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 元以下罰鍰,販售業者可處新台幣 1 千元以上 3 千元以下罰鍰。
98 年至 104 年 10 月各縣市衛生局計稽查 123
萬 0,701 次,處分 186 件,計罰鍰 40 萬 7,000
元整。其中電子煙產品稽查占 158 件,處分 92
件,計罰鍰新台幣 18 萬 2,500 元整。
電子煙形狀類似吸菸管,得否依違反菸害防 制法第 14 條處罰 ﹖
為全面防制菸害,避免未成年人將形似菸品之任何物品,
作為模仿吸菸情狀之工具,進而養成吸食菸品之習慣。菸 害防制法第 14 條明定, 「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 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 」 之規定,
依同法第 30 條規定,製造或輸入業者處 1 萬元以上 5 萬 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回收,屆期未回收者,按次連續處 罰,販賣業者處 1 千元以上 3 千元以下罰鍰。
上開規定所稱「菸品形狀」,非指任何具長條形狀外觀之 物品即屬之,而係該物品足令未成年人於認知上產生可作 為模仿菸品之混淆。本案該網路販賣電子煙,其產品形狀 類似吸菸管,不似菸品,得否依違反菸害防制法第 14 條 處罰一案,查電子煙係將類似煙霧之蒸氣吸入肺中,產生 模仿吸食菸品情形之效果,故外形雖非與菸品完全一致,
卻有類似吸菸情形,仍足令未成年人產生認知之混淆,爰 為避免未成年人提早接觸真正菸品,仍為本法所禁止 。
( 依 103 年 1 年 11 日國健教字第 1039906978 號函 )
電子煙零件通關,得否依違反菸害防制法第 14 條處罰 ﹖
查電子煙零件於組成後係供吸食電子煙之載具使 用,電子煙業者利用化整為零方式進口,以企圖 規避本法第 14 條之適用,惟若將本法第 14 條之 適用,限於「完整電子煙」,而不包括「電子煙 零件」,如此無異助長以脫法行為規避法律規範
,與本法條之立法目的係在避免未成年人提早接 觸真正菸品之意旨相悖,故本案之輸入電子煙零 件仍屬實質違反本法第 14 條之規定。
(104 年 8 月 13 日國健教字第 1040701069 號
函 )
E-liquid ,得否依違反菸害防制法第 14 條裁 處﹖
查電子煙溶液成分,多以 1,2- 丙二醇與甘油混合而成
, 由物化特性可知 , 1,2- 丙二醇的沸點比水高 (187.6 度 C) 、 不易燃 ( 閃火點 107 度 C;) 、 不易揮發 ( 蒸 氣壓 0.13mmHg @ 25 度 C) ,而市售芳香精油、薰香精 油多以酒精或異丙醇等具易燃性、高揮發性之化學物質 作為主要溶劑,以達到空氣芳香之目的,故電子煙溶液 應是無法作為薰香精油之用途。此外,人體皮膚若接觸 高濃度之 1,2- 丙二醇 , 則可能引起發紅、起疹、刺癢等 皮膚過敏情形,故電子煙溶液亦無法作為按摩精油之用 途。
綜上,電子煙液無法離去電子煙載具而單獨使用,應為 電子煙之重要組成部分,依前述函釋意旨,自屬禁止輸 入之物。另若電子煙溶液含有尼古丁,則屬藥物,應依 藥事法規定辦理。
(104 年 12 月 31 日國健教字第 1040701857 號函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之 1 第 3 項 是否納入電子煙?
交通部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 日交路字第 1045014678 號函。
電子煙與一般紙捲菸產生菸霧的方式不同,電子煙 的煙霧由機械力產生,最小粒徑僅達微米等級,與 傳統紙捲菸燃燒後的奈米微粒相較,煙霧形成的粒 子大小約有 1000 倍之差,電子煙的煙霧可隨著載 具之震盪元件功率增加,而產生更多的微米級顆粒
,煙霧不易揮散,易造成大量煙霧情形,且電子煙
因風壓飛散,恐影響周邊其他駕駛視線,致引發嚴
重交通事故,是以,使用電子煙所製造之煙霧遠大
於一般菸品,如於道路上使用,易容易引發交通意
外事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之 1 第 3 項是否納入電子煙?
查旨揭條例第 31 條之 1 第 3 項規定,汽機車駕駛
人行駛於道路,手持菸品、吸食、點燃菸品致有影
響他人行車安全者,處新臺幣 600 元罰鍰,其立法
意旨係在防止駕駛人手持菸品、吸食、點燃菸品產
生之菸頭灰煙因風壓飛散灼傷用路人或飛入駕駛人
眼睛等行為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故係以影響他人
行車安全行為為構成要件,並非以菸之成分為構成
要件,與菸害防制法立法目的有別,爰本案條文規
定之菸品並不以「菸酒管理法」第 3 條及「菸害防
制法」第 2 條規定之菸品為限, 駕駛人使用電子煙
如有手持、吸食、點燃相同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者,亦可依本條文之規定舉發之。
防範校園電子煙氾濫策略
電子煙入侵校園 學童網路購得
資料來源
:2015-05-26 陳燦坤 自由時報
防範校園電子煙氾濫策略 (1) :
請學校應協助追查校園電子煙來源,將獲知 電子煙來源的資料,應函送警察局 ( 少年隊 ) 追查成分及來源。
請學校將電子煙危害納入推動校園「藥物濫 用防制」及其媒體識讀課程,並運用多元媒 體加強衛生教育宣導,提醒師生應避免使用 電子煙產品。
50
防範校園電子煙氾濫策略 (2) :
中小學校應於「健康與體育」或「健康與護 理」等相關領域課程內之適當單元融入電子 煙危害認知教學。
如發現學生吸食電子煙之成分含毒品,請比 照「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輔導 作業流程」及「教育部推動防制學生濫用諮 詢服務團計畫」;如發現學生吸食電子煙之 成分含尼古丁,請比照二代戒菸協助尼古丁 戒 治與輔導,以杜絕電子煙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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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違法輸入或販賣涉及刑責,歡迎發現電子煙時,向 各縣市衛生局檢舉,以利查辦。如將電子煙納入菸 品管理,開放電子煙之販賣與使用,僅規範可公開 吸食之場所,形同降低管制層級,其他國家之經驗 是會造成使用率大增。因此,對於是否開放,宜先 徵求社會共識。
目前已跨部會動員,如查獲販賣、製造或持有含毒
品之電子煙,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理;若含有尼
古丁則屬偽劣假藥,依藥事法處理;若電子煙外型
似菸品形狀,則違反菸害防制法第 14 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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