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货币的性质 第一章 货币的分类 一、货币与计算货币
计算货币是表示债务、物价与一般购买力的货币,这种货币是货币理论 中的原始概念。
计算货币是和债务以及价目单一起诞生的,债务是延期支付的契约,价 目单则是购销时约定的货价。这种债务和价目单不论是用口传还是在烧制的 砖块或纸载的文件上做成账面记录,都只能以计算货币表示。
货币本身是交割后可清付债务契约和价目契约的东西,而且也是储存一 般购买力的形式。它的性质是从它与计算货币的关系中得来的,因为债务和 价目首先必须用计算货币表示。仅仅在现货交易中用作方便的交易媒介的东 西可能接近于货币,因为这种东西可能代表储存一般购买力的手段。但如果 全部情形就是这样的话,我们便还没有超出实物交换的阶段。正式货币就其 充分的意义来说,只能相应于计算货币而存在。
我们也许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解释货币与计算货币之间的区别,即计算 货币是表征和名义,而货币则是相应于这种表征的实物。如果同一种实物永 远只相应于同一种表征,那么这种区别就没有实际意义了。但如果实物可变,
而表征则保持不变,这种区别 就有很大的意义。其间的不同之处正象英国的 国王(不论当国王的人是谁)和乔治王之间的区别一样。如果有一种契约规 定在十年后支付重量等于英王体重的黄金,而另一种契约则规定支付当今皇 上乔治王的体重那样多的黄金,那么这两种契约便是不相同的。前一种契约 到时候还要等国家宣布谁来当英国的国王才能支付。
提到契约和订价,我们就引入了它们借以强制实现的法律和风俗习惯;
换句话说,这样就引入了国家和让会的因素。此外,货币契约还有一个特征 是,国家或社会不但强制实现其交割,而且还会决定以合法或合乎习惯的方 式清偿按计算货币订立的契约时必须交割什么东西。因此,国家首先是作为 法律当局出现,强制支付符合契约所载的名义或表征的东西。但当它除了这 种强制作用而外,还要求有权决定并宣布哪种东西符合干这一名义;在有权 不时改变其宣布的内容时,也就是说,当它要求具有修订品类规定的权利时,
便会起双重作用。所有的现代国家都要求这种权利,而且至少从四千年以来,
国家就有这种要求。只有当货币发展过程达到这一阶段后,克纳普氏的货币 国定说(主张货币是国家特有产物的学说)才得到了充分体现。
因此,人们一旦采用计算货币时,货币时代就继物物交换时代而开始了。
当国家要求有权宣布什么东西可以作为符合现行计算货币的货币时,当它不 只要求有权强制执行品类规定,而且要求有权拟订品类规定时,就达到了国 家货币或国定货币时代。现在,一切文明国家的货币无可争辩地都是国定货 币。
应当指出的是,计算货币必然是连续的。当名义改变时(可能与相应的 货币的改变配合一致发生,也可能不相配合),新单位必然和旧单位具有确 定的关系。一般说来,国家会颁布一个公式,用旧计算货币说明新计算货币。
但如果没有国家法令时,在某一日期前的一切契约便全都是按旧通货订定
的,而此后的契约则都是按新通货订定的。纵使如此,市场上还是不免要在 两者之间自行定出一种平价。因此,除非突然发生一次巨大的灾难,使一切 现存契约一下子都被扫除,计算货币谱系的连续性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断绝。
二、正式货币和银行货币
在上面我们已经看到,采用计算货币之后,就产生了两个派生的范畴:
第一个范畴包括以计算货币订立的约定货价、契约和债务支付证券;第二个 范畴包括相应于计算货币的正式货币,交割这种货币后,就可清付契约或债 务。前一范畴为下一步的发展铺平了道路。下一步的发展是:人们发现,对 于许多目的说来,债务支付证券本身在清算交易过程中可以非常有用地代替 正式货币。当债务支付证券用于这种方式之下时,就将称为银行货币;不能 忘记的是,它们并非正式货币。简单他说,银行货币就是以计算货币表示的 私人债务支付证券。这种支付证券从一个人手中转至另一个人手中,和正式 货币交相运用,清算交易。因此,国家货币或正式货币便和银行货币或债务 支付证券两者并存了。
三、表征货币
这种情形转过来又导向国家货币的进一步发展。银行货币将不再象上述 定义中所说的一样,代表私人债券,而是代表国家所欠的债务。这时国家就 会运用其制定货币的特权,宣布该债务证券本身可作为清偿债务的手段被接 受。于是就有一种特殊的银行货币变成了正式货币。这种正式货币称为表征 货币。但当单纯的债务变成了正式货币时,性质就改变了,不应再认为是一 种债务;因为债务的本质是必须能用本身之外的东西强制实现的。如果认为 表征货币仍然是一种债务,那么纵使在它符合于一种客观标准时,也只能是 一种似是而非的类比。
我宁肯让人说我不完全遵从一般流行的习惯用法,也要提出,国家货币 不但要包括强制发行的法市本身,还要包括国家或中央银行担保在对其本身 的支付中被接受的货币,或担保可兑换强制性法市的货币①。所以大部分的现 代银行钞票,甚至连中央银行的存款在内,在这儿都列为国家货币;而银行 货币(或非法市货币)目前则主要是由会员银行存款构成的。②从历史上说来,
许多表征性的国家货币都是由某种银行货币变来的。这种银行货币由于被国 家接受,所以后来就从一个范畴转到了另一个范畴。
四、货币的形式
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进行一个与上述目标不相同的分析,也就是把国家 货币可能具有的三种形式加以分类,为了简单起见,我们可以把这三种货币
① 各种货币的严格法律地位是可能发生很大变化的。比方说,美国的联邦储备银行的钞票便只是一种“任 意”接受的货币。克纳普认为,国家担保在其偿付处所中接受的任何东西都是货币,不论是否已在公民中 宣布为法币都是一样。这种说法我认为是正确的。
② 这一名词的解释请参看本书第 12—13 页。
称为商品货币、不兑换纸币和管理货币,后二者是表征货币中的两小类。
商品货币是由某种可自由取得的特定非垄断商品①的实际单位构成的。这 种商品碰巧被选来用于货币的某些众所熟知的用途,但其供应却正象其他商 品一样,是由稀少性和生产成本决定的。
不兑换纸币是一种表征货币(即物质材料的内在价值与其货币面值分离 的东西),现在除了零市以外,一般都用纸张印成。这种货币由国家制定发 行,但依法不得兑换成本身以外的任何东西,也不具有以客观标准表示的固 定价值。
管理货币与不兑换纸币相似,只是由国家保证以一种方式管理其发行条 件,以致通过可兑现性或其他性质,使之具有一种以客观标准表示的确定价 值。
商品货币与管理货币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与客观的价值标准有关。管 理货币和不兑换纸币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是表征货币或纸币,离开国家法 令或习惯办法之后,内在价值较小或根本没有。
因此,在某种意义下,管理货币便是两者的结合产物。也许正是由于这 一理由,它的性质便不容易理解。一般公众都知道商品货币,也知道不兑换 纸币。但由于大家更容易认识货币的本位而不容易认识货币的形式,所以就 往往把那些用一般熟知的商品作本位的管理货币看成了商品货币,并把具有 不熟知的商品作本位的管理货币当成假象的不兑换纸币。实际上最好的典型 现代货币虽然有许多依然是商品货币与管理货币的混合体,但却日渐更接近 于管理货币的形式。同时,在某种意义下,管理货币也是货币的最普遍形式:
从一方面说来,这种货币在管理当局为之提供百分之百的充分准备的客观本 位、使之实际上成为仓库证券时,可以认为已蜕化成了商品货币;从另一方 面说来,当它失去客观标准时,就可以认为已蜕化成了不兑换纸币。由于以 上各种理由,往下各章中所发展的理论都主要是针对管理货币提出的。但所 得到的公式如有必要时,却很容易加以修改,使之适合于商品货币或不兑换 纸币的特殊条件。
以上所提出的形式与概念的格架及其相互关系可以用下列图解表示:因 此,我们便有了四种交换工具,其中三种是正式货币,第四种不是正式货币 而是债务支付证券。
五、流通货币
货币理论中有一个基本因素是公众手中所持有的各种货币总量,至于有 关的货币究竟是国家货币还是银行货币却往往没有什么关系。两者的总和可 以称之为流通货币。兹将流通货币与国家货币之间的关系分述如下:
典型的现代银行体系包括一个太阳和许多行星。太阳就是中央银行,行 星用美国用语说来最方便是称为会员银行。国家货币的总存量一部分由公众 持有、一部分由会员银行持有、还有一部分则由中央银行持有。中央银行所 持有的国家货币成为其存款的“准备”。这些存款可以称为中央银行货币。
最方便的办法是假定所有的中央银行货币都由会员银行持有,就其可以由公 众持有这一点说来,它可能和国家货币具有同等地位,也可以和会员银行货
① 或实际存在的单位商品的仓库证券,比如美国的金券便大可以认为是商品货币。
币具有同等地位,视具体情形而定。这种中央银行货币加上会员银行所持有 的国家货币就构成了会员银行的准备,会员银行又用这种准备作为其存款的 保证。这种存款就成为公众所持有的会员银行货币,加上公众所持有的国家 货币(如有中央银行货币也应计入)后,就成为流通货币的总量。
因此,我们便可以继续把它们的关系发展成为谱系,如下图所示:
然后,在第三章中,我们将进一步按下述方式分析流通货币:
六、历史例证
历史上的某些例证可以说明以上的说法。历史家往往认为,正式货币是 从第一次铸造硬币时开始出现的;关于铸市,希罗多德认为最初在公元前六 世纪或七世纪时开始于吕底亚。这一说法仍然是可信的。但我认为铸造硬币 并没有造成一般人所认为的那种重大变化,这可能是走向表征货币的第一 步,至少也是使往后走向表征货币和不兑换纸币的转变过程变得更容易的一 个步骤。但基本转变过程(走向国定货币或国家货币的转变过程)却可能早 在这一过程之前就发生了;正好象下一重要步骤(变为表征货币的步骤)要 过很久以后才发生一样。
因为国定货币是在国家指定相应于计算货币的客观标准时开始的,表征 货币是在货币不再以其客观标准构成时开始的,不兑换纸币则只有在国家更 进一步放弃客观标准时才出现。唯有国家能铸造、而价值又可能离开构成本 身的商品的铸市,充其量不过是在表征货币方面跨出了第一步而已。因此,
铸造硬币便不是货币发展中三大关键性的革新之一。诚然,表征货币在初次 铸币后要过好几世纪才实际发行。从另一方面说来,国家指定货币(即国家 指定本位)时并不一定要铸造本位市。甚至在货币按重量而不按枚数流通时,
只要商品和重量标准是由国家指定的,国定货币的主要特征就已经出现了。
当吕底亚诸王初次铸币时,可能是作为纯度与重量的一种方便的证明,
也可能只是克里萨斯①的后裔与迈达斯②邻人所特有的一种炫耀手法。在金属 块上铸一个图记,可能只是一种地方性的虚荣心理、爱国主义或广告宣传的 表现,并没有什么深远的意义。这种办法在某些重要的商业区从来就没有受 到欢迎。比如埃及在托勒密王朝以前就没有实行铸币。中国所用的价值标准 是白银,但一般说来,直到很近的时期以前并没有将白银铸币。迎奉基人也 是不愿铸市的民族,要不是为了对外贸易活动,可能从来就不会铸造货币。
闪族各民族对于货币的本质具有最敏感的本能,他们所注意的是金属的重量 与触感,而不怎么理会造市厂那种欺骗性的图记,北方对财政金融外行的民 族却对这些图记感到心满意足。因此,泰伦①或夏克尔②并不一定要铸币,只
① 吕底亚极盛时的国王,以富有著称,后战败于波斯被执,仅以身免。——译注
② 希腊神话中的佛利基亚王,受神之赐,诸物触手成金。其城邦被克里萨斯并入吕底亚。此处暗指吕底亚 人铸币。——译注
① 古希腊(或希伯莱)的重量名与货币名。——译注
② 古巴比伦的重量单位名,古犹太银币名。——译注
要这些单位是国家制定的就够了。所谓国家制定,就是由国家规定(并有权 不时更改其规定)、从法律观点看来、什么纯度和重量的白银可以偿付用泰 伦数或夏克尔数表示的债务或习惯付款。
第一次有明确记录的国家重量标准改革是纪元前三千年末巴比伦所进行 的一次改革。但这并不是最初的开端,还有更早的标准存在。在原始时代,
当人们还没有获得重量概念或秤的工艺结构的概念时,衡量必须依靠数大麦 粒、稻谷粒或玛瑙贝;这时以“一”、“二”或“十”等数字表示的债务究 竟应当用哪一种或哪一类性质的单位作为正式的支付方式,仍然是由国家或 社会决定的。因为直至十三世纪,英国政府对一个纯银便士币的定义仍然是 重量等于“谷穗上的小麦粒三十二颗”。又好比现代乌干达当地习用的标准 是山羊;那儿有一个行政区专员告诉我说,他的官职任务中有一部分是在发 生争执时裁定某一只山羊是否太老或太瘦,以致不能作为偿债的标准山羊。
正象某些其他主要的文明要素一样,货币这种设施的年代,比几年前人 们让我们相信的年代要古老得多。它的起源消失在冰河融化时期那一印象模 糊的时代中,可能远伸到间冰期人类历史上的黄金阶段中去了;那时气候宜 人,人类心灵开朗,是斩观念的沃土。至于发源地则是赫斯帕莱提诸岛①、新 大西岛②或中亚的某个伊甸乐园。
纪元前六世纪时,梭伦对雅典货币所进行的改革是实行了一次与铸市同 时并存、但却不取决于铸市的货币国定权。那只是一次本位的改变。据我所 知,明确地为了取公众之财以增进国家利益的本位国定变更,最初出现在第 二次布恿战争时代。罗马人首先把这种措施加入到治国国术的武库中。从此 以后,本位国定变更就成了历史家所熟习的主题;一般所采取的方式是货币 减色,有时是为了某一种目的,有时又是为了另一种目的。
然而,这些本位变更,就其对货币形式的影响说来,并没有使事情超出 商品货币的阶段。本位市减色(也就是骤然减少计算货币价值的本位变更)
这一点本身并不能使我们向表征货币跨进一步。商品货币并不会仅仅因为商 品单位的种类改变或数量减少而不成其为商品货币。直到很久以后,才出现 证据证明已经有货币在任何重大程度内成了表征或符号货币。铸币由干使用 方便、信誉卓著,或由于有印记保证其纯度与可接受性,有时则仅仅由于审 美品质(玛丽娅・特娜莎银元③在现代非洲阿拉伯游牧民族中就得到了这种好 印象),而使其价值超过其所含金属的价值。此外人们还可能因铸币的劳务 征收铸币费。有些辅币的通货面值很小。剪损或耗损的货币在一般人中可能 按其面值流通。但这些例子的性质都不足以构成正式的符号货币。商品货币 与表征货币的真正联系可能要在商品货币中去找;商品货币的供应受绝对稀 少性的限制而不受生产成本的限制,其需求则完全取决于它被法律或习惯选 定为货币材料,而不取决于它在其他用途上的内在价值,如波利尼西亚的原 始石头货币就是这样。
除了据说古时就在中国流行的货币、约翰・劳①纸币以及其他先驱形式的
① 希腊神话中的西方海岛,为金苹果守护女神住所,后转指西方国家。——译注
② 柏拉图所述大西洋中岛屿,后世乌托邦主义者多假托此岛,现经苏联学者考证,原先确有此岛,后因地 壳变化而沉入海底。——译注
③ 奥地利银币,因其上印有玛丽怔・特娜莎象故名。——译注
① 英国银行家和经济学家。——译注
货币以外,表征货币的历史重要性直到法国大革命这样晚近的时期才开始出 现。这次大革命的紧急后果使得当时的世界首要金融中心——法国和英国都 在许多年中不但采用了表征货币,而且采用了不兑换纸币。
表征货币虽然是较近代的设施,但我们已经看到,这种货币原先却是国 家将私人金融方面一种远为古老的设施——银行货币加以修改后借用过来 的。银行货币最早的原始形态正象国定货币最早的原始形态一样,消失在年 湮代远的时期中。银行货币,尤其是汇票和出外旅行的人所持有的信用证书 等形式,存在时期可能几乎和正式货币一样长。因为银行货币的运用所依据 的只是人们发现债务本身的移转在许多情形下对交易清算过程说来正和表示 债务的货币的移转一样有用。对债务的权利只比对货币的权利远了一步,在 人们对于债务迅速转换为货币一事感到有信心的范围内,远期支付的因素完 全不会影响银行货币在交易清算过程中的合用性。汇票形式下的银行货币对 于清算远距离的交易过程说来,在古代和近代一样有用和必要。因为划拨这 种银行货币的费用和运输正式货币的费用与风险比起来要合算得多。
七、管理货币的发展
从图解上可以看出,我所谓的管理货币这种表征货币是所有的形式中最 混杂的一种;在四种形式中唯有它与另外三种全有关系。它是通过平易的发 展阶段而出现的。现在有许多货币体系仍然是复合性质的,一部分由管理货 币组成,一部分由商品货币组成。
为管理货币的管理制定科学管理原则,使之符合其本位(不论是什么本 位)的第一次重大尝试是从一次争论中产生的,这次争论的结局是产生了 1844 年的不列颠银行特许状法案。十八世纪时,一般流行的仍然是商品货 币,但银行货币在银行钞票形式下的发展却已指示出走向符号货币的道路。① 法国革命的后果使法国和英国的通货径直变成了不兑换纸币。在英国方面,
当这一时期因引用金本位而告结束时,表征货币的运用对公众说来已是十分 熟悉而又令人满意的了,对财政部和英格兰银行也十分有利,以致使新体系 不是纯粹的商品货币体系,而是混合的管理体系。如果李嘉图的铸锭提案实 行了的话,商品货币便不会恢复,英格兰也就会在 1819 年实行纯粹管理货币 了。
管理货币虽然从那个时候起就已实行,但负责管理的英格兰银行的经理 与该行董事会对通货管理的方法与原理却理解得很差,实际上可以说是完全 没有理解。接着就出现了二十五年的纷扰与本位崩溃的危机,直到当时的改 革者以 1844 年的法案开创了一个管理方法的新时代后才停止。这一法案包含 着一个健全的原理和一个严重的混乱因素,健全的原理在于强调限制表征货 币量,以便保证能维持其本位。混乱因素则在于徒劳无功地试图无视银行货 币的存在,因之也就是无视货币与银行使用的关系,并使表征货币完全象商 品货币一样发生作用。这一混乱的确是很严重的,幸好在前后不久的时间里,
最优秀的实际理财专家就认识到了第二条健康的原理,否则就有可能导致实 际的崩溃。这一原理就是实际上并没有包括在该法案之中的银行利率原理。
① 十八世纪中叶,银行钞票的流通在苏格兰已占显著地位,不持有金属的贵金属节省汰对北不列颠人说来 和持有金属的贵金属实有法对亚细亚近东部分一样特别有吸引力。
银行利率对管理货币的管理问题的效用是一个伟大的发现,而且也是最新的 发现。在这几年以前,英格兰银行对于银行利率政策和本位的维护之间的关 系还完全没有理解。
银行利率政策在伦敦那一特别适合的环境下逐步发展,加上银行货币的 巨大增长,就成了往后七十年中英国货币发展过程的特点。银行利率的实际 效用在当时不但已经为人所熟知,而且也成了信念和教条。虽然如此,它的 严格作用方式以及在各种条件下应用时预计应产生的结果却没有得到清楚的 理解;我认为,一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得到清楚的理解。
那时其他种类的管理货币正在开始流行,在汇兑本位这总称下讨论的形 式尤其如此。印度卢比是这种管理方法以及其大规模实际应用的首要理论探 讨的论题,因之印度卢比也就成了其中典型的例子。几年以前,我曾在《印 度的通货与财政》(1913 年版)一书中详细地讨论了汇兑本位的问题,在这 里不妨再作为题外话简短地讨论一下,以便刷新我对这类本位的最方便分类 法的看法。
我认为这一问题的某些讨论中,对于汇兑本位制和另一种制度之间的关 系有一些含糊的观念存在。后一种制度更正确他说来应称为汇兑管理制。我 对汇兑本位币的定义是:以某一外国法币为客观标准的管理符号币。关于印 度卢比究竟应按英镑还是应按黄金确定的争论,就是关于卢比究竟应不应当 成为汇兑本位币的争论。德国在稳定马克价值的过程中有一种过渡本位就是 汇兑本位,而最后确立的马克则是金本位的马克。从另一方面说来,有些地 方的客观标准不是外币而是黄金之类的东西:然而,对这种货币进行管理使 之符合这一标准的方法,却完全或主要是在外国中心保持准备金,并按规定 的汇率买卖外汇,而不是在当地按规定的汇率买卖黄金;这种币制我称之为 汇兑管理制。汇兑管理制所要求达到的客观标准可能是汇兑本位,但并不必 需如此。汇兑管理制的特点不在于其本位,而在于其形式。
与邻国相比幅员较小的国家,或不具有在国际地位上居于独立的金融中 心的国家,最理想的办法是采用汇兑本位制。但这样做之后,在某种程度内 就无疑必须依附于其汇兑本位所选定为基本货币的母国,对于国家的自尊心 理可能有损害。从另一方面说来,汇兑管理制却可以部分地免除这种反对意 见,同时由于节省了生金银的运输和避免了利息的损失,所以便在技术上具 有很大的好处。有许多国家已经运用这种方法多年,并获得了很大的好处,
日本就是一个例子,他们在一个以上的外国中心保持准备金,并根据具体环 境调节各中心的比例。德国对于汇兑管理制的态度似乎是变化不定的。有迹 象表明,国家银行当局对这种制度存在着偏见。我认为印度舆论界某些方面 对汇兑管理制所表现的偏见一部分原因是把汇兑管理制与汇兑本位制混同起 来了;依附的因素在后一种制度中更典型,但他们却错误地认为和前一制度 也一样。
欧战时期的英镑,或者说,1915 年到 1919 年的英镑便是一种汇兑管理 币的例子。从 1916 年 1 月 13 日起到 1919 年 3 月 19 日止,英国财政部委托 J.P.摩根公司作为代理机构,将英镑价格维持为 4.761/2 美元左右,在纽约 外汇市场上随时收购以这一汇率抛售的任何数量的英镑,或者按 4.77 的汇率 以英镑收购美元。①
① 汇兑管理制开始于 1915 年 8 月。但在 1916 年 1 月 13 日以前,外汇汇率并未钉住不动,此后汇兑丰就稳
没有固定客观标准的法令货币往往采用汇兑管理制。在战后欧洲通货崩 溃的时期,“官方支持”以及不时可作变化的“钉住”外汇率的办法,都是 这方面人所共知的例子。
最后,欧战快爆发前,曾出现过截至目前为止的世界最大管理体系——
美国联邦银行储备体系。这一体系开始时主要是借镜于英国体系,但后来却 沿着其本身独创的新途径发展,只是严格说来,这些途径究竟会变成什么样 子,现在仍然有些怀疑和争论存在。
英国的体系由于 1925 年的通货法案而从通行了若干年的不兑换纸币发 展成了目前的这种形式。现在要对这一体系下论断还为时过早,但该法案中 却包含着一个明确的转变,即英国的货币不再是复合体系了。欧战前苏弗林 市形式下的商品货币没有恢复,李嘉图在百年以前提出的建议却被接受了,
法律规定英镑是纯粹的管理货币。
许多人相信,英国恢复金本位制之前所进行的争论是关于英镑往后应当 成为管理货币还是“自变”货币的争论,但这却是一种误解。“自变”货币 的意义除非是指数量严格地与“商品”货币供应相关联的货币,否则就不可 能指任何东西,而这种货币却既没有希望、也没有可能存在。这种误解之所 以产生是由于一般公众不知道在欧战后的法令货币和现代以前的商品货币之 间还有第三种形式存在。然而,对于其他问题不论作了什么决定,肯定必须 采取的却刚好是这第三种形式,也就是通过管理符合于一种客观标准的表征 货币。
争论的本质问题有两个:第一个问题是,在某一个时候或者以某一种方 式改变英镑的本位,以致使过渡过程牵涉到货币收入水平的重大改变,难道 是合适的吗?如果改变本位的方式能使新本位市的购买力在过渡时期等于现 存计算货币的购买力,并与货币收入平衡,其结果使本位改变本身在当时并 不牵涉任何货币现行价值水准的上涨或下跌的问题,那样岂不是任何本位的 改变部应当采取的方式吗?反对故意降低货币价值的意见在反对派方面所造 成的印象比在官方造成的印象深,所以反对派便认为在具体条件必然会使货 币价值象这样降低时,改变本位是不合适的。但官方却十分重视相应于计算 货币的黄金的严格金衡盎斯数。他们既不愿意使盎斯数适应于计算货币的现 有购买力,也不愿等到计算货币的购买力适应于所需盎斯数的时候,而是由 于许多原因愿意冒险,这种危险是用任何强制或骤然的方式使收入与物价间 的现存水准失去平衡时必然会伴随出现的危险。
这一争论问题和后来进一步的争论问题是完全不同的。后来的争论的是 本位本身的选择问题,也就是黄金是否最合适的客观标准的问题。一般称为 货币改革者的那批人和别人一样急于要使法令货币时期结束,他们的确比对 方更强调稳定的客观标准的重要性。但他们却说,现在黄金所具有的圆满客 观本位的性质甚至比以往更少了。因此便主张大体上根据经济学著作中早已 为人熟知的所谓物价指数本位,用某种综合的代表性商品来代替黄金。
定在 4.76 和 4.77 之间。自 1916 年 5 月之后,波动范围保持在 4.76 和 4.76 是之间。
第二章 银行货币 一、银行货币的“创造”
在前一章中我们已经看到,货币债权的移转怎样和货币本身的移转对交 易清算过程同样有用。因此,一般人确信了这一点之后,就往往会满足于可 移转债权的所有权,而不去设法把它们变成现金。同时运用银行货币比运用 现金也要方便得多,并有许多附带的好处。
现代银行是这类习惯确立以后才有可能出现的制度。从历史上来说,银 行可能是从以下几种企业中发展出来的,即金店,外汇业,借贷中企业或财 物保管业,或是以信誉担保借得公共储蓄、然后根据自己的决断、自担风险 的投资业等①。但我们往下所讨论的是充分发展和正在营业的现代银行。
这种银行以两种方式对自己造成付款债务,往后我们将称之为存款。第 一种是根据本身以现金的方式或以授权移转某银行(另一银行或本行)存款 的通知(如支票)的方式所收受的价值,使私人存款者具有债权。公众中的 一员带着现金或某银行的一张支票来存入时,其谅解是他将因此而获得现金 债权(即存款);这种债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转让给别人。
银行还有一种方式对自己造成债权。它可以自行购置资产(也就是增加 其投资),但却以对自己造成债务的方式付款,至少在起始时是如此。要不 然,银行也可以由于借款者允诺往后归还而使之对银行负有债务;也就是说,
它可以放款或垫款①。
在以上两种情况下,银行都造成了存款。因为唯有银行本身才能授权在 其帐簿中造成存款,使顾客有权提取现金或将其债权移转给其他人支配。这 两种方式除了使银行造成存款的诱因的性质不同以外,并没有其他区别。
因此,银行在积极的业务中,一方面将不断由于本身所收受的价值或他 人所作出的诺言而造成存款,另一方面又将因为对本身的债权以现金方式行 使或移往其他银行而取消存款,于是它便不断地收受现金和支付现金,同时 也不断收受对其他银行的债权,并需支付其他银行对它的债权。
由此看来,银行显然必须以一种方式营业,使这两种相反的过程能接近 子互相对消。也就是说,使每天付出的现金量加上其他银行对本行的债权,
和本身所收受的现金量加上本行对他行的债权不致相差太远。因此,银行家 的实际问题在于经营其业务,使每天以现金和债权累积的资产和每天以这两 种方式累积的负债尽量接近。
这样说来,银行以贷款和投资方式造成的积极存款必须和它根据存款者 存入的流动资金造成的消极存款具有一个适当的关系。因为后者纵使只有一 部分最后由银行持有,也会增加银行的准备;前者纵使只有一部分付与其他 银行的顾客,也会减少准备。我们也许还要更加强调这一结论,因为借款的 顾客一般都希望立即付与为此而对他们造成的存款,但存款的顾客却往往没 有这种要求。
① 关于英国的实际原始形式,可参看 R.D.理查德:《英国银行业的先驱》(《经济杂志历史增刊》l929 年 1 月号)。
① C.A.菲利普斯教授在其《论银行信用》一书第 40 页,也对他所谓的“原始存 款”与“派生存款”作了 类似的区别。
实际银行家如沃尔特・利夫博士等,从这一点上得出一个结论说:对整 个银行体系来说,主动权操在存款人手中,银行家所放出的款项不能超过存 款者事先付托给他们的款项。但经济学家不能根据这一问题的表面把它当成 常识看待。因此我将力图说明一个不应含糊的问题①。
甚至是从许多银行中的一个银行来看这一问题,也显然可以看出,银行 造成消极存款的程度,一部分取决于它造成积极存款的情况。因为借款的顾 客虽然可能很快地使用他们所获得的贷款,但付与的人中有些可能是同一银 行的存款户。在这种现象的范围内,积极存款不但不是消极存款的派生物,
情形倒正好相反。这可以具体而微他说明整个银行体系所发生的情形。因为 当借款顾客将其存款付与其他银行的顾客时,受款银行因消极存款增加而增 强的程度,正好等于付款银行减弱的程度。同样的道理,当其他银行造成积 极存款时,我们的银行就增强了。因此,它的一部分消极存款虽然不是本身 积极存款的派生物,然而却是其他银行积极存款的派生物。
假定有一个封闭式的银行体系,与外界毫无关系,其所在国的 一切支付 都用支票而不用现金;再愕定银行在这种情形下发现无需保持任何现金准 备,行际债务可移转其他资产予以清算;那么只要各银行齐步前进,发行银 行钞票的安全量便显然没有限制。加重点的几个字说明了这种体系的活动的 要领。一家银行每往前跨进一步都会使它减弱,但另一家邻行跨进一步又会 使它增强。所以只要所有的银行齐步前进,收支两抵之后就没有一家银行被 削弱了。因此,每一家银行先于其他银行的活动虽然不能超过一步,但会受 整个银行体系平均活动的支配;对于这一平均活动量,它可以供献其一分,
大小不论。每一个银行经理都可以坐在客厅里,把自己看成个人力量无法控 制的外界力量的被动工具:但这个“外界力量”就是他自己和邻行经理,而 决不是存款者。
这种货币体系具有一种固有的不稳定性,因为朝同一方向影响大多数银 行活动的任何事件,不论其方向是向前还是向后,都不会遇到任何阻抗,并 可使整个体系发生激烈运动。下面将可以看到,实际的货币体系一般并没有 这样糟,其固有的不稳定性已拟定办法加以约制。但一个银行体系中单个成 员象这样发生感应运动的趋势在一定程度内始终是存在的,而且必须加以考 虑。此外,如果“封闭”体系的条件已满足,就象具有不兑现货币的国家或 全世界整个的情形一样,那么由于感应运动而趋于不稳定的趋势便是该体系 中具有极大实际意义的特点。
在上述虚拟的情况下,我们假定一切支付都用支票,会员银行没有义务 或必要维持现金准备。现在我们必须把这些限制除去。如果某些支付是以现 金实现的,那么象这样运用的现金量对于银行货币量一般便会或多或少地维 持某种稳定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全部银行所发行的银行货币量增加时,
就会使其现金流出;除非它们能支配更大量的现金,否则这种现金的流出就 会对银行货币的发行量加上一个限制。
但任何银行家需要现金都不光是为了应付这种可能情形。他纵使和邻行 齐步前进,邻行对他的债权和他对邻行的债务之间仍然会存在日差额;这种
① F W.克里克:在《银行存款的创立》(原载《经济学》1927 年 6 月号)中作了一个很好的尝试来说明这 一点。此外并请参看 C. A. 菲利普斯教授《论银行信用》一书,其中对本章的论题有非常精辟、但相当繁 复的讨论。
日差额量一部分要取决于其营业的规模,而这一规模则大致上等于其存款。
因此,银行家为了应付短期内必然发生的小量差额,就会经常在手头维持一 些流动资金。这种流动资金一部分采取现金的形式,一部分采取另一家或多 家银行的存款的形式。这种资金就是所谓的“准备”,其数量随其存款量而 增减;有时由于法律或习惯的规定,和存款保持着严格的比例。为了处理行 际债权,各银行设立了一种所谓票据交换所,每天结算两抵后各行的人欠欠 人数目。为了清付最后的差额,如有必要时可用现金。但为了方便起见,各 行在日常清付中都接受对某一个选定银行的债权;这一银行有时称为银行家 的银行,一般就是中央银行或国家银行。此外,中央银行存款不但可用来支 付票据交换所的差额,而且在银行准备的现金部分需要充实时也可以兑现。
因此,银行首先必须决定,准备应达到多大数量才算妥当,有时这是由 法律决定的。这一数字详情将在第二卷中讨论,它一部分决定于该国在该时 期中的流行办法所决定的存款者习惯,一部分决定于具体银行顾客所经营的 企业种类,还有一部分则决定于银行业务的规模;对于这一目的来说,这种 规模一般是以其存款量来衡量的。因此,每一银行都在心中对其存款确定一 个比例(如 10%),目的是将其划作准备;这一比例除非法律强制规定一致 数额外,在不同银行中并不必须相同,同一银行也可以随时或在不同季节中 加以变化。确定这一比例后,银行就不愿使其准备高子这一数额,正象它也 不愿使之低于这一数额一样;因为高于这一数额时,一般就意味着可以获利 的营业量没有充分发挥。因此,银行将根据其逐日变化以外的准备所显示的 增减趋势,通过规模或大或小的放款与投资来造成积极存款。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不但是各家银行的步调具有必须遵从的准则,而且 整个银行体系也受这种规则的制约。因为如果整个银行体系造成存款的准备 降得过低,那么有些银行家就会发现其准备比率不足,因而就会被迫往后撤 退一步。但如果总存款量对准备的比率低于正常水准,某些银行就会发现其 准备的比率过高,并会受到刺激往前跨进一步。因此,决定整个银行体系共 同“步调”的因素是准备金的总量。
如果要把这一讨论更推进一步,找出决定会员银行准备金总量的因素,
便是涉及以下各章的内容了。但这问题的要义仍然可以在这里加以讨论。
假定中央银行就是钞票发行当局,那么只要中央银行能控制其钞票发行 与存款总量,会员银行的准备基金总量便在其控制之下。这时,中央银行使 成了整个乐队的指挥,速度由它决定。但中央银行本身所造成的存款量可能 由法律或风俗习惯规定不得由其自由控制,而由某种硬性的法规调节,这时 我便可以把这种体系称为“自动”体系。最后,会员银行本身也可能有一些 权力(也许有一定限度),可以随意增加其中央银行存款量,或增加其从中 央银行钞票发行部门所取得的钞票量。这时会员银行的感应运动的强度,就 会随着它们在增加准备基金的方式下为自己预备食粮的做法而加大,其结果 是使银行体系固有的不稳定性难以控制。
我已尽量证明,一般常见的关于银行存款由谁“创造”和怎样“创造”
的争论,是一个不大实际的争论。毫无疑问,最方便的说法是,所有的存款 都可以说是由持有存款的银行“创造”的。但银行存款肯定并不限于必须由 存款者主动交纳现金或支票才能创造成的存款。但同样明显的是,某一银行 主动造成存款的可能性服从着一定的法则与限制。它必须与其他银行保持同 一步调,其存款相对于总存款而言,不能增加到与其本身在全国银行业务中
所占份额不成比例的程度。最后,各会员银行共有的“步调”是由它们的准 备基金的总量支配的。
二、流通货币主要是银行货币
以上述方式造成的会员银行货币与国家货币在构成流通货币总量中的相 对重要性,随着各时代与各国家在货币实际状况方面所达到的发展阶段的不 同而有极大的区别。但一般的趋势是银行货币取得压倒优势,国家货币居于 从属地位;在英国和美国这样的国家,银行货币可能占流通货币总量的十分 之九。
因此,如果假定所有的中央银行货币都归会员银行持有,同时还假定公 众手中所持有的流通货币都是会员银行货币(即银行存款),我们就可以使 这说法变得简单,而不致十分损害其普遍性。这种简化的说法当然不能代表 实际的事实,但却可以省去许多不必要的话,而且容易适应于实际事实。此 外,当公众、会员银行和中央银行所持有的全部国家货币存量的比例趋于稳 定时,这一假定 的结论就差不多和实际事实相符。当实际事实以相关的方式 偏离这一简化的说法时,我就会尽量使之回到讨论范围中来。
在美国方面,活期存款与公众手中在银行以外流通的钞票或铸币的比 例,可以得到相当准确估计,其情形如下:
美国①
单位:百万美元 活期存款 货币 货币对总量
的百分比 1919 18.990 3.825 17 1920 21.080 4.209 17 1921 19.630 3.840 16 1922 20.470 3.583 15 1923 22.110 3.836 15 1924 23.530 3.862 14 1925 25.980 3.810 13 1926 25.570 3.777 13
由此看来,纵使在欧战后的八年中,美国的流通中的现金与现金加活期 存款所形成的总量的比例,也从六分之一左右降到八分之一这样小的数额。
在下面我们将看到,由于活期存款的周转速度比现金要大得多;所以前者按 已实现的支付量计算时,所占优势甚至还会更大。如果把定期存款包括在内,
就会发现公众所持有的国家货币在流通货币的总量中还不到 10% 。
在英国方面,情形就只能作不那么肯定的猜测。但我估计,英国在 1926
—1928 时期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除外)可能有 107,500 万镑,公众手中
① 活期存款数字取自密契尔著《商业循环问题及其调整》,商务印书馆 1962 年版,第 141 页。银行以外所 流通的货币量则取自《经济统计评论》1927 年 7 月号,第 136 页。
所流通的钞票则有 25,000 万镑;在这种情形下,后者在总额中所占比例为 19% ,也就是占五分之一左右。计入定期存款时,我们就发现,正象美国的 情形一样,公众所持有的国家货币大约占流通中货币的 10% 。
由此看来,银行货币的运用现在在美国和英国占着极大的优势(在其他 国家也日益如此),所以把它当成典型现象并把其他种类通货的运用当成次 要现象所引起的混乱,比把国家货币当成典型货币并把银行货币当成往后的 复化情形所引起混乱要小得多。后一种看法已经落后干事实,使人对现代货 币的某些最为典型的特点强调不够,并把它的基本特点当成不规则的或例外 性质的。
第三章 银行货币的分析
一、收入存款、营业存款与储蓄存款
现在让我们从存款者或持有者的观点来讨论一下银行货币或任何其他种 货币,人们之所以用银行存款或其他方式保持一个货币数量,理由不外以下 三种:
第一种理由是应付个人收入日期和支出日期之间的这一段时期的支出。
如果收支几乎同时发生,那么人们为此目的所需储蓄的平均量就会微不足道 了。假定所有的人都在季度结算日取得其一切收入,并在同一天付出其款项;
所有的支票都是同时开出的,预计存入的支票将及时清付,以应付付出的支 票;那么收益与消费的正常交换循环提供资金所需的银行存款就会接近于 零。如果支出不是与收入同时发生,而是相差几天,那么银行的私人存款总 量征几天内虽然数字很高,但全季度平均仍然会很低。工人阶级的货币余额,
当他们在星期六取得工资而又在当天或不久后花费时,的确非常接近于上述 情形。但私人的收入与支出相隔不论久暂,一般总是有一段时隔的。同时,
两者之中任一种的严格日期都无法始终事前预见。因此,为了弥补收入与支 出之间的这一段时隔并防备可能发生的需要,人们必须保持一个货币贮量,
或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对货币保持随时支取的支配权。这类的存款是由私人从 其收入中提款补充的,用于私人支出或私人储蓄,我们将称之为收入存款。
没有银行来往账的工人或其他人手中的现金当然也应列入这一范围。
同样的道理,商人、工业家或投机者一般都不能将其收入与支出安排得 同时发生。这类人有时在货币体系以外进行“清偿”与“清算”(如证券交 易所两周清算)等等,这样至少可以使收支部分对消。但一般说来,对消关 系是不完全的,一部分的营业交换过程(其大小随企业的性质而定)将使受 款人具有临时的现款或银行存款的余额。同时,营业支出和私人支出一样,
严格的债务偿付日期无法始终事先预见。所以方便的办法是保持一个边际数 额以备不时之需。为营业目的而储存的这种存款将称为营业存款。
收入存款和营业存款总加起来就构成了我们所谓的活期存款①。
但持有银行存款的目的也许不是为了支付,而是为了储蓄,也就是为了 投资。持有者之所以这样存款可能是受到银行家所提供的利率的引诱;也可 能是预计到其他投资可能使市值贬损;或是着重于储蓄的市值稳定并且又能 随时兑现;还有一种可能是他发现这种方法最便于储存小量积蓄,以便在达 到足够数额后再变成专用投资;也可能是在等待机会,将款项用于其本身的 企业;此外便是因为对他有影响的其他这类原因。我们称这种存款为储蓄存 款。构成储蓄存款的标准是不需用于日常支付,而且当存款人由于任何原因 认为其他投资方式更为可取时,取消这种存款也不会有任何不便之处。
① 值得提出的是,亚当・斯密也作了十分类似于上述说法的区分(见《国富论》第二卷,第二章),他说:
“各国的流通过程可以说是分成了两个不同的部门:一个部门是经纪人相互之间的流通,另一个部门是经 纪人与消费者之间的流通过程。虽然同一分贷币(不论是纸币还是金属货币)可以有时用在一个流通过程 中,有时又用在另一个流通过程中;但由于两个过程经常是同时进行的,所以两个过程都需要一定量的这 种或那件货币的贮量,以便持续不绝。”
二、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
现金存款大致上相当于美国人所谓的活期存款和我们所谓的往来账户。
储蓄存款则相当于美国所谓的定期存款和我们所谓的存款账户,同时也相当 于主要讨论商品货币的货币理论中经常称为“价值储蓄”的货币运用法。但 这种相应关系并不严格。在英国,存款账户与往来账户之间有一个老式的区 分,即前者能生利息,后者则不能,这一区别已经在迅速地抿灭。因为现在 已经有愈来愈多的银行对顾客超过议定最低额的往来账户款项平均数付与利 息。其结果是存款账户与往来账户渐次符合于银行对一国的不同部分与不同 种类的顾客在习惯办法上的区别,而不符合于付利息不付利息的区别①。
还有一种往来账户为的不是有必要以这种方式来提供现金,以方便日常 营业的支付,而是为了报酬银行家的劳务,这在英国也是一种极常见的办法。
顾客报酬银行有时是根据其帐户周转量以及其它原因所造成的麻烦而付与一 定的手续费。但还有一种十分常见的形式就是议定由顾客维持一个最小量的 不付利息的存款余额,根据这种谅解而保持的余额往往因为对于其差数支付 利息的缘故而允许其低于议定的最低量,所以就很难确定究竟应当把它看成 是储蓄存款还是活期存款。但不论当成哪种存款,它们总会形成一种不易移 转的存款形式,在正常情况下很可能保持相当稳定。
除了银行办法使这种分类产生困难以外,储蓄存款与活期存款之间的区 别甚至在存款者心中也往往不十分明确,尤其是关于防备不可预见的可能用 途的那一部分更加如此。因为持有大量储蓄存款的人可能感到自己的资力已 够雄厚,可以节省应付可能用途的现金存款量。因此,全部存款中便有一部 分可以用于两种用途,存款者本人也很难严格他说他所持有的全部存款中为 某一种用途而储存的比例是多大,为另一种用途而储存的比例又是多大。但 大致的区别还是很清楚的,可以分述如下:储蓄存款量取决于它与其他可用 来代替其本身的证券在存款者心中所产生的相对吸引力如何。活期存款量则 取决于他用支票收支的款项的量与经常性以及收支时隔的长度。
目前还不便于对这两种存款在已公布的存款总额中所占比例作精确的统 计。在英国,银行对于存款账户与往来账户甚至不分别发表数字。在美国,
法律规定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必须分别发表数字,但由于种种理由,这种区 别与上述区别并不完全相符,尤其是通知取款日期少于三十天的一切储蓄存 款都被当成了活期存款。
然而我们却有足够的资料可以对于两种存款的相对重要性作 出粗略的 推测,这些资料将在第二卷中详述。在美国,定期存款与存款总量的比例在 不同的联邦储备区中差别极大,旧金山比纽约高两倍左右,而全国的平均量 则在不断发生变化,从 1918 年的 23%增加到 1928 年的 40%左右。在英国,
一般常说,欧战前全部银行存款大约是存款账户与往来账户各占一半。①欧战
① 一般说来,存款账户与往来账户之间的固有区别在伦敦还保存着。但在各地方就没有一致的办法,银行 间的竞争造成了许多不同的安排,最常见的办法是由银行对超过议定最低颔的往来账户款项平均数提供一 定的利率,数额略低于广告存款利率(例如低 0.5%),这就意味着实际上的储蓄存款从往来账户转为存款 账户并不永远是值得的。因此,短期储蓄存款便很可能划入往来账户而不划入存款账户,储蓄存款的小额 增值也是这样,这种增值只是隔一个时期才以较大单位移转为存款账户。
① 我也曾听见有人说.欧战前账内存款估计更接近于占三分之一而不是二分之一。利夫(《银行学》第 124
期间,在官方宣传的刺激下,对政府发行的证券的投资可能吸收了一些最巩 固的存款账户,其结果是存款账户的比例降到总额的三分之一左右。但在最 近十年中,比例又渐次恢复到二分之一左右的战前比数。因此,我们如果计 入有利息的往来账户和酬劳银行的“最小量余额”,那么英国的真正储蓄存 款看来就略微超过了总数的一半;虽然从另一方面说来,我们也必须估计到 一个事实,即存款账户的规章(七天通知期)并没有永远打算让人们严格遵 守。
读者不妨回忆一下,提出这些百分比不过是为了说明有关量的量值等 级。两种存款对全部存款的比例不是恒定的,正是由于有这种变化的可能性 存在,才使以上的分析在往下的说法中具有重要性。
前述的分类当然包括钞票和银行存款。由于钞票不生利息,所以就比银 行存款更有理由被当成现金而不当成一种储蓄的形式被持有。在现代经济社 会中,企业家之间的交往主要是通过支票进行的,所以便也有一种假定认为 钞票是被作为收入存款而不是作为营业存款来持有的。
在过去一百年中,的确有一种稳定的发展趋向,避免使用钞票而运用支 票。银行存款在可以预计为分别代表着储蓄存款、营业存款和收入存款的任 何国家中,这三种存款之间的比例取决于该国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阶 段。在第一阶段中,银行存款主要属于投资性质,大多数的支付都是以钞票 实现的。在第二阶段中,银行存款一部分被用作储存现金的手段;但到进行 支付时,一般都变成钞票。在第三阶段中,营业交往主要是用支票,钞票只 限于支付工资和小额现金。在第四阶段中,工资支付也用支票,钞票只用于 小额临时现金支付和随手支付。大多数大陆国家都处在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 之间。英国已处在第三阶段中,可能已在第四阶段的前夕。美国则处在第三 阶段与第四阶段之间。钞票在货币体系中的意义以及调节其数量的适当办法 显然必须取决于所达到的发展阶段,只是这一点还没有得到普遍的承认。钞 票发行量的变动的统计意义也必然会按同一方式变化。①
三、存款与透支
我们已经把活期存款说成是为便于办理日常支付所需的货币提供一种可 以随时支取的支配权。但这一分析在现代社会中是复杂的,因为活期存款不 是提供这种款项的唯一方法.透支也可以同样提供。所谓透支就是与银行取得 协议,以便在汪阿时候都可以造成不超过议定数字的借方账目,利息不按议 定的最大量借款付给,而按实际平均借款量付给。银行的主顾可以根据其存 款开出支票,因而减少他对银行的贷方数字;但他也同样可以根据其透支开 出支票,因而增加其对银行的借方数字。
用银行帐面记录的方式清算债务时,将借方数字从一个帐户转到另,一 个帐户就象将贷方数字从一个帐户转到另一个帐户一样有效。增加债务人的
页 在 1926 年写道:在英格兰一般是活期存款较多而在苏格兰与爱尔兰则是账户存款多得相当多。
① 英国对现有钞票发行量如果具有统计数字的话,作为工资总额的指数而言就会具有很大的价值,目前关 于现行流通量还无法取得统计数字,因为合股银行对于其准备中所存的钞票下发表玫字,其实这种数字不 发表是没有理由的。但到时候英格兰银行所发表的银行家余额总数加上各银行所发表的现金与余额总数,
就可以让我们得到一些近似的推论。
借差和减少债权人的借差对于付款说来就象减少前者的贷差和增加后者的贷 差,同样是有效的支付方式。因此,对于支票——货币体系的有效运行说来,
具有支票账簿的人完全不必同时具有存款。银行的资财可能完全只包括其本 身的资本,也可能是从某一类顾客身上取得的;这类顾客和立现金账的顾客 完全不同,他们在银行中立的是固定储蓄账。在这种情形下,现金帐完全是 借方帐户(即透支)而没有任何的贷方账户(即活期存款)。
特别是在英国,人们愈来愈多地发展透支办法,节省现金存款量,①其他 地方的银行办法,我还不敢肯定。在组织良好的大规模企业中,现金帐平均 说来(存款与透支正负两抵的结果)都趋近于零,或者至少也是数字很低;
其原因一部分是运用透支办法,另一部分则是将票据或贷款的临时剩余差额 投资于金融市场的缘故。如果把根据报酬银行的协议而保持的最低余额除去 的话,大企业的平均现金存量(按上述办法计算)在通过帐户的支票量所占 的比例就会极低。但一般私人也愈来愈多地运用透支账卢。
读者必须注意的是,银行资产负债表上资产一方所出现的数字不是顾客 的已用透支量,而是他的未用透支量。就目前情形说来,这一数量不会出现 在资产负债表上相应于现金存款的任何地方。所以,现金存款总额加上未清 偿的未用透支周转账款就构成全部现金账款。正确他说来,未用透支周转账 款,由于代表着银行的负债,所以就应当象承兑账款一样出现在账目的两方。
但目前的情形并不是这样,其结果是在未用透支周转账款中存在着一种日见 重要的银行货币形式。关于这种货币,不论是它的绝对总量还是它随时的变 动,我们都没有任何统计记录。
活期存款在货币价值理论中实际上就是现金。这种存款决不相当于已发 表的银行存款,后者有很重要的一部分根本不是货币(其接近货币的程度并 不比库券大多少),这部分就是储蓄存款。从另一方面说来,已发表的银行 存款中却不计入未用透支账款,这种账款是不折不扣的现金账款。当储蓄存 款和未用透支账款都是整个存款中接近恒定的部分时,银行存款已公布的数 字对于可用现金量说来,便是一个完全令人满意的指数。但正象我们在下面 可以看到的,如果这两种比例可能发生极大的变动,那么把银行存款看成与 现金相同就会发生严重误解,许多人的确已经发生了这种误解。
四、相对于交易额的存款量
我们已经看到,活期存款,不论是收入存款还是营业存款,持有的目的 都是为了支付;它和储蓄存款不同,后者是为了另一种目的。因此。下一个 问题便是这种现金存款量与和它所支付的付款量之间的关系。关于这一问 题,我们将在第二卷中作统计分析,但目前先作一个初步讨论是有帮助的。
让我们从收入存款开始。这方面的付款量是容易说明的。因为这显然等 于一个社会构成收入款项的货币收入减去收入存款本身的任何增量(或加上 任何减量)。①一般说来,收入存款的年周转量将等于一年的薪水加一年的工 资、食利者的利息和企业家的报酬;也就是说,这一周转量等于各生产要素
① 我认为,最初出现透支的地方是苏格兰。这办法在美国从未受到很大欢迎。
① 为了避免误解起见,应当指出的是,私人非收入交往,如建筑成其他目的的贷款,或是交换投资等所造 成的非收入交往,根据上述分类应认为是营业交往,与这种交往相关连的余额应认为是营业存款。
在一年中的报酬。因此,我们如果不但把一切新生产的交换项目(包括劳务 在内)列入本期产品之内,而且把运用固定消费资本(如房屋)的所得也列 入其中,那么总货币收入就会随着本期产品的货币成本而发生变动。②
这种周转量(也就是一个社会的年货币收入总量)与收入存款量之间的 关系是怎样的呢?后者是前者的一个分数,稳定性大小不等。这一分数我们 称之为 K1,其倒数称为 V1。
一般说来,我们可以预计,K1 在一个给定经济社会中的逐年平均值是一 个相当稳定的量。但如果收入虽稳定地逐日积累,其收入和支出却不逐日进 行,而是隔一个时候进行一次,那就可能在平均稳定的情况下伴随出现相当 大的季度变动。在工人阶级的工资这类的情形下,收入的支付是按星期进行 的,K1 在一个星期的每一天中都有一个不同的值,自工资发放之日起稳定地 或猛烈地降低,但星期平均却是稳定的。在许多中产阶级的薪水那类的情形 下,支付是按季度进行的,K1 在季度结算日达到最大值;此后到下一季度结 算日之前将不断降低。但 K1 值最重要的季度变化可能出现在农业家方面,他 们的收入是在出售农产品收成时取得的。例如在印度这样的国家中,各不同 地区由于这一原因而产生的现金需求季度变动量十分大,以致成了人所共见 的问题。因此,以星期工资获得者、季度薪水获得者和农业家构成的经济社 会中,K1 的合成值(读者可以记得,这里面包括钞票和收入存款项下的银行 账款)显然会构成一个复杂的曲线,虽然全年平均相当稳定,但一年中却有 许多峰与谷。
此外,它的平均值不但取决于支付日的平均时隔长度,而且要取决于该 社会支付的习惯究竟是与消费同时还是积欠到消费之后;也就是说要取决于 该社会究竟是按均等日支付率支付,还是紧接在支付日后的时期里集中支 付。有些地方的某些重大支付集中在特殊的季节里,这一点就会反映为 K1 值相应的季度降落。例如大家都知道,英国的所得税便有一种作用,使收入 存款的水准在春季里显著降低。
对收入与支出的时间与季节有影响的风俗习惯的改变,对 K1 全年平均值 的影响一般说来比贸易或物价变动的影响还要大,但发展趋势却是缓慢的。
真实收入的暂时降低会由于人们在降低时力图维持消费而对 K1 值的降低发 生一些影响。人们对通货失去信心时(如欧洲在欧战后通货膨涨时期中的情 形),会使顾客急忙进行购买,这样也会使 K2 远低于其正常值。但除了这种 例外原因以外,K1 的值在一年与另一年之间是不易于发生重大变化的。
目前由于没有任何统计资料可以使我们对收入存款与营业存款加以区 别,所以就很难猜测这一稳定的 K1 平均值实际上究竟是多少。由于这一问题 将在第二卷中作更仔细的探讨,所以在这里只要说明这样一点就够了:即在 英国,K1 的平均值十之八九会大子全社会年所得量的 5% ,并小于这一数量 的 12% ,目前可以暂时假定它在 8% 左右。
下面让我们谈谈营业存款。在这一方面,情形很可能远不如收入存款那 样稳定而规则。营业存款周转所根据的是企业的交易量,包括企业之间为支 付一切货物交易、契约交换、票据往来而来回流通的支票,是由这些交易量 构成的。按它们的不同性质可分类如下:
(一)由于生产分工而产生的交易:
② 关于收入的更严格的定义,请参看本书第九章。
a.企业家对各生产要秦的报酬所作的支付。
b.上一生产程序(提取、制造、运输或分配)的负责者和下一生产 程序的负责者或装配不同构成部分的负责者之间的交易。
(二)资本品或商品的投机交易。
(三)金融交易,如库券的回收与换新或投资的交换等。
上列各项中,(一)就象收入存款的来往一样,是本期产品货币价值一 个相当稳定的函数。其中的 a 的确会刚好等于列入收入存款贷方的收入。因 为收入存款方面所收到的每一张支票都是营业存款中所付出的支票;反过来 说,除非是象某些个人劳务的情形一样由消费者直接从生产者那里购买,否 则后者所开出的每一张支票都是为前者所存入的支票。其中的 b 这一范畴虽 然会随着生产的技术与性质渐次地发生变化,在短期内则随着企业家是否预 计到它们的需要而发生变化,但整个说来也会随着年产品的货币价值发生变 动。此外,在下面就可以看到,专属于 b 的物价水平不会严格地随着专属于 收入存款支付的消费品的价格水平发生变动。其结果是 b 类交易的货币价格 变动不会严格地符合于消费者在同时所作支出的货币价格。根据往下第十五 章的说法来讲,为 a 与 b 两种经济过程所储存的营业存款加上收入存款,就 构成了我们所谓的“工业流通”。
从另一方面说,第(二)与第(三)两范畴的交往却无需也没有受本期 产品量的支配。一群金融家、投机家和投资者将某些并非由他们生产或消费、
而只是由他们买卖的财产,或者由他们相互转让的权益进行交易。在这些交 易中,它们的速度和本期生产率没有固定的关系。这种交往量受着多方面的 和无法预计的变动的影响,很容易在某一个时期比另一个时期增加一倍,决 定的因素是投机情绪的状况等。生产活跃虽然可能使它受到刺激,生产不活 跃也可能使它受到抑制,但它变动的程度却和生产完全不同,此外,象这样 交换的资本品的价格水准可能和消费品发生完全不同的变化。为第(二)和 第(三)交往过程所持有的营业存款加上收入存款,就构成了第十五章中所 谓的金融流通。
不幸的是这些交往过程不但极易发生变化,而且变化方式也跟生产以及 消费所引起的交易过程完全不同。同时前一类交易量与后两种相比时也十分 大,足以混淆统计数字。比方说,英国的各种支票交易总量在 1927 年可能达 到 640 亿镑,此外还必须加上使用钞票的交易量,总共比年收入量大 16 倍以 上。由于本期产品的每一项平均不可能转手 16 次,所以本期消费与生产所引 起的交易量便显然被其他种类的营业交易过程淹没了。生产与收入的统计数 字象这样受到巨大的金融交易可变因素的混杂后,就严重地妨碍我们在现代 货币问题上求得可靠的归纳结论。
1926 年美国的相应数字是支票交易为 7 千亿美元,比年收入量大 10 倍 左右。
从上面的论列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营业存款平均水准对营业交往量的比
(K2),跟收入存款对收入总量的比(K1)可能完全不同,其变化方式也很 可能不同,可变性要大得多。在第二卷中,将对于 K2 的量值和可变性提出一 些估计,这些估计毋宁说是对 K2 的倒数 V2 提出的。
在任何给定经济社会中,我们都有理由认为 K1 是国民收入货币量的一个 恒定的分数,K2 就不如此。因为支配 K2 的那种交往量与价格水准可能发生 极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与国民收入货币量的变化不相符合。因此,我们如果
说总现金存款(即收入存款加营业存款)和国民货币收入具有任何稳定或正 常的关系,便会造成误解。
读者大概已经看到,K2 是一般所谓的收入存款“流通速度”的倒数;K2 则是营业存款流通速度的倒数。
现在我们必须开始对于银行体系造成存款的方式与物价水平的关系进行 一段很长的讨论。首先,本书的第二篇(主要论题不可避免的一段题外话)
将专门用来分析货币价值的意义以及其衡量的问题。
第二篇 货币的价值 第四章 货币的购买力
一、购买力的意义
人们持有货币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为了它的购买力,也就是为了它所 能购买的东西。因此,他所需要的便不是若干单位的货币本身而是若干单位 的购买力。但由于除了货币形式以外就无法储存一般购买力,所以对购买力 的需求便转化成了货币“等值”量的需求。若干单位的货币与若干单位的购 买力之间的“等值关系”的尺度是什么呢?
由于一定条件下的货币购买力决定子一单位货币所能购买的货物与劳务 量,所以这种购买力便可以用各种单位货物与劳务按其作为支付对象的重要 性的比例构成一种综合商品来加以衡量。此外,支付有许多不同的目的和不 同的类型,关于这些我们在某些时候会注意到,它们都各有其相应的适当综 合商品。代表着某种支出的综合商品的价格我们将称之为物价水准,说明某 一物价水准的变化的一系列数字,则称为指数。因此,在一定条件下与一单 位购买力等值的货币单位数就决定于相应的物价水准,而且由适当的指数来 表示。
是不是有一种物价水准十分符合于我们所谓的货币购买力呢?如果有的 话又是哪一种呢?这一问题的答复是无需犹豫就可以提出的。衡量货币购买 力的变化不论在理论上和实际上有多少困难,但衡量的意义总是无可怀疑 的。我们所谓的货币购买力是指货币购买货物与劳务的能力,个人组成的社 会为购买货物与劳务以用于消费,就要付出他们的货币收入①。也就是说,货 币购买力是由单位货币所能购买的这种货物与劳务量按其作为消费对象的重 要性加权后来衡量的。与此相应的指数有时被称为消费指数。因此,说明购 买力时永远必须比照处于一定地位的一群个人,也就是实际消费能为我们提 供标准的一群个人;除了比照这种人以外,就不可能得出任何清楚的意义。
这并不等于说,对于各种目的和探讨说来,除了上述一种以外就没有其 他具有极大意义和重要性的综合商品、物价水准和物价指数了。有许多不同 的物价水准彼此相对发生变动,情形就象个别商品的价格彼此相对发生变动 一样;关于这一点的概念对于货币理论的理解的确是非常有帮助的。这一丛 物价水准可以恰当地称之为相应于不同目的与不同条件的次级物价水准;但 有这另外的水准存在并不能成为承认货币购买力本身的含义有任何含糊之处 的理由。
第一章开始时所说的计算货币是很早以前人们需要用一种方式来说明一 般购买力,计算货币是被提出来满足这种需要的。但用物价指数对购买力作 明确的衡量却是一个现代的概念。欧文. 费雪教授所著《指数的编制》一书 附录四中对于指数的历史提出了一个简短的概述。此外我只要提出这样一本 书就够了,那就是毕晓普・弗利特伍德在 1706 年出版的《宝贵的编年史》,
① 参看马歇尔著:《货币信用与商业》第 21 页的下一段话:“‘货币一般购买力’一词往往被用来指货币 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中按实际消费量比例购买商品的能力,这种说法是合理的。”在 30 页上他又说:“货 币一般购买力应当比照制成品最后消费者所付与的零售价格作适当的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