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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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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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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衛生福利部「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 110 年度「新詩創作競賽」活動辦法

一、活動緣起

為提升全民心理健康、強化兒童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發展,使用富有詩意的文字吸引大眾閱讀,

並宣導正確使用心理健康資訊與專業協助,促進大眾對於該平台之資訊運用與理解。

二、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成功大學腦心智健康與發展研究中心 三、報名方式及截止日

即日起至 110 年 8 月 31 日 23:59 截止,將下列三項資料檔案以 E-mail 寄至 mentalhealth104@gmail.com,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收,無需郵寄紙本。

報名表(附件 A)或線上報名表( https://reurl.cc/3aR6k0 ) 授權同意書(附件 B)

參賽之作品 四、活動說明

(一)主題

1. 以「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上的任一則內容,包含心專 欄、心課程、

心理健康熱門主題…等的文章或影片,皆可做為本次新詩創作競賽的目標主題。

2.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且不曾參與其他公開活動獲得獎項之作品。

(二)作品規格與細項

1. 新詩創作的投稿作品可以使用 WORD 檔或 PDF 檔格式繳交。題目限 10 字以內,內文不 能多於 10 行(含空行)、每行字數不超過 18 個字(含標點符號),且字數含標點符號 不得超過 120 個字。

2. WORD 檔或 PDF 檔 ,檔名為「新詩創作競賽 _ 組別 _ 作品名稱 _ 姓名」 ,例如:「新詩創 作競賽_國中小組_正向教養_王大明」。

(三)相關說明

1.參賽件數:參賽者投稿件數不限,但每件作品需填寫一份報名表與同意書。

2.根據年齡進行分組,分為:國中小組、高中職組以及社會組(大專院校及一般民眾)共 計三組。

3. 每件作品最多三位參賽者共同創作,且每位參賽者皆須填寫一份同意書(附件 B)。

4.報名表請按實填寫清楚,其中「創作目標連結」一項請提供此作品創作目標之心快活內 容網址,供評審直接點選審閱。

五、 報名資格:不限國籍、戶籍及年齡。

六、 評審機制 專家委員審查:

評審委員將由「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之專家顧問擔任、匿名審查,就下列項目及配 分進行評審:

1. 主題掌握與關聯性 30%

2. 創意特色呈現 30%

3. 作品完整性 30%

4. 附註作品說明 10%

七、 獎勵方式

1. 為確保得獎作品之品質,若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2. 主辦單位完成評審後會主動聯繫得獎作品之聯絡人,若於公布得獎 5 個工作天內無法聯繫到 聯絡人,則視為棄權,得獎者不得有異,並由備取名單遞補。

3. 公告獎項日期為110 年 10 月 1 日 (週五)

4. 通過評審之前 3 名及佳作若干名得獎作品參賽者可獲得獎金及獎狀 1 紙,

國中小組、高中職組與社會組三組各取前 3 名及佳作若干名,獎金如下:

名次 數目 獎金

第一名 1 名 5,000 元

第二名 1 名 3,000 元

第三名 1 名 2,000 元

(2)

佳作 若干名 800 元 八、 參賽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必須註明參賽者真實姓名及聯絡人資訊,否則視為無效。且所有報名行為應為參賽 者自發性行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以免觸法。一經查證有偽造或冒名,

主辦單位有權不經說明,逕行取消活動之一切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二)參賽者需同意其得獎作品之版權永久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爾後得以自行運用,可於國內 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不另行通知。

(三)參賽者應擔保就其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 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 單位無關。

(四)參賽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活動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 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移除其上傳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獎狀、獎品,參賽 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五)參賽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 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 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

(六)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 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七)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聯絡資料錯誤、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 讀取等情形時,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一概以棄權論。

(八)主辦單位在公佈獎項後 5 日內,執行單位若無法與得獎作品之聯絡人取得聯繫時,即視同 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並由備取名單遞補。

(九)主辦單位保留一切修改、變更活動之權利。

九、 本辦法公布於衛生福利部「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網站/心消息,網址:

https://wellbeing.mohw.gov.tw/nor/main/news 十、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戴小姐 06-2353535#5115

(3)

附件A

衛生福利部-「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 110 年度「新詩創作競賽」活動報名表

競賽名稱 新詩創作競賽

作品名稱 創作目標連結 (請提供此作品創作目 標之心快活內容網址)

參賽組別 □國中小組 □高中職組 □社會組

投稿作品格式 文字

參賽者 聯絡人

姓名 服務機構或

學校系所 連絡電話 通訊地址 E-mail

參賽者 名單

(最多三人)

新詩創作(題目限 10 字以內,各項投稿作品皆須填寫)

(4)

新詩創作整段的中文翻譯(使用外語投稿作品須填寫)

作品簡介(50-250 字)

隨報名表應繳文件檢核清單

□報名表(附件 A),即為此份表單。

□同意書(附件 B),請確認所有參賽者皆完成填寫並依據表單規定用印。

□參賽作品檔案(投稿作品為影音檔或影像檔適用)

*

E-mail 寄至 mentalhealth104@gmail.com ,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收, 無需郵寄紙

(5)

附件B

衛生福利部-「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 110 年度「新詩創作競賽」活動 授權同意書

立切結書者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參賽者),本次參賽作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為參加本新詩創作競賽競賽活動,特立本切結書,約定事項如下:

一、相關規則

1. 本人遵守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之新詩創作競賽辦法,確認參賽作品確為本人原創性著作,非 已獲得獎項之作品,也無參與其他相關競賽活動。參賽作品如有抄襲仿冒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 辦單位將逕予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勵,得獎者不得異議。如涉司法爭訟,一律由本 人自行負責。

2. 作品內應用之素材,應無任何版權爭議。若有抵觸相關著作權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本人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永久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所有,爾後得以自行運用,可於 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不另行通知原作者。

4.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競賽之權利。

5. 為確保得獎作品品質,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1. 本人同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並保證所有填寫或提送之資料內容屬實,無偽 造、冒用或盜用第三人之資料,如有虛偽隱匿情事,將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品 及獎狀。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本人同意負起一切民刑事責任。其他因填寫資 料錯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2. 本人同意主辦單位基於行政管理及業務營運等相關目的所需,以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確認身分及聯 絡,並於活動期間及活動結束後得繼續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3. 本人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就其個人資料向主辦單位行使下列權利:(1)查詢或請求 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5)請求刪除。但 如係基於行政管理及業務營運等相關目的所必需,或其他法令有所規範者,主辦單位得拒絕之。

三、得獎、領獎及其他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之聯絡人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並同意出席頒獎活動領取獎金,逾期視為棄 權,並由備取名單遞補。

2. 得獎作品之聯絡人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表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聯絡人提出 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3. 獎金依所得稅法,由給獎單位辦理扣繳申報事宜。

4. 參賽者對於本同意書規定,無任何異議。

此致 衛生福利部

立同意書人: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章)

身份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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