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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受 試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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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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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與 討 論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教 學 對 國 小 輕 度 智 能 障 礙 兒 童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與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的 成 效 。 本 章 共 分 四 節 , 第 一 節 分 析 三 位 受 試 者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學 習 效 果 , 第 二 節 探 討 受 試 者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之 學 習 效 果 , 第 三 節 探 討 受 試 者 對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教 學 之 學 習 反 應 , 第 四 節 為 綜 合 討 論 。

第 一 節 受 試 者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學 習 效 果

壹 、 個 別 受 試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學 習 效 果

一 、 受 試 甲

從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答 對 率 折 線 圖( 圖 4 - 1 )可 知 : 受 試 甲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 共 進 行 三 次 評 量 , 分 別 為 40

%、50%、50%。在 處 理 期 階 段,實 施 教 學 介 入 後 , 第 一 次 雖 降 至 40% , 第 二 次 至 第 五 次 則 保 持 在 40

% 、 50% 之 間 , 但 第 六 次 教 學 時 進 步 到 70% , 第 八 次 、 第 九 次 教 學 則 達 到 預 定 水 準 80% , 第 10 次 雖 略 微 下 降 至 70%,但 第 十 一 次 至 第 十 三 次 的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答 對 率 為 90% 、 90% 、 80% , 連 續 三 次 達 到 預 定 水 準 而 停 止 教 學 , 進 入 保 留 階 段 。 保 留 期 共 進 行 五 次 評 量 ,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答 對 率 分 別 為 70% 、 70

% 、 90% 、 70% 、 80% 。

(2)

受 試 甲

0 20 40 60 80 100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39 42 45 48 51 54

%

受 試 乙

0 20 40 60 80 100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39 42 45 48 51 54

%

受 試 丙

0 20 40 60 80 100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39 42 45 48 51 54

節次

%

圖 4 - 1 三 位 受 試 各 階 段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答 對 率 折 線 圖

基 線 期 處 理 期 保 留 期

(3)

表 4 - 1 受 試 甲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分 析 摘 要 表

p < . 0 5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

1

處 理 期 B

2

保 留 期 C 3

階 段 長 度 3 1 3 5

趨 向 預 估

( + ) ( + ) ( + ) 趨 向 穩 定 性 穩 定

1 0 0 %

多 變 6 1 . 5 4 %

多 變 8 0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 + )( = )

( + )( + ) ( + ) 水 準 穩 定 性 多 變

6 6 . 6 7 %

多 變 2 3 . 0 8 %

多 變 8 0 %

水 準 範 圍 4 0 - 5 0 4 0 - 9 0 7 0 - 9 0 水 準 變 化 4 0 - 5 0

( + 1 0 )

4 0 - 8 0

( + 4 0 )

7 0 - 8 0

( + 1 0 ) 階 段 平 均 值 4 6 . 6 7 % 6 6 . 1 5 % 7 6 % 階

段 內 的 變 化

C 值 z 值

0 . 2 5 0 . 7 0 7 1

0 . 8 2 0 9 3 . 2 0 8 0

- 0 . 4 0 6 3 1 . 1 4 9 0

階 段 間 比 較

A B

( 2 : 1 )

B C

( 3 : 2 )

( + ) ( + ) ( + ) ( + ) 趨 向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正 向 正 向

趨 向 穩 定 性 變 化 穩 定 到 多 變 多 變 到 多 變

水 準 變 化 5 0 - 4 0

( - 1 0 )

8 0 - 7 0

( - 1 0 ) 重 疊 百 分 比 3 8 . 4 6 % 1 0 0 %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C 值 z 值

0 . 8 3 6 7 3 . 5 7 1 0

0 . 7 3 7 9 3 . 3 1 5 3

(4)

由 表 4 - 1 可 知 受 試 甲 階 段 內 變 化 的 情 形 :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之 趨 向 預 估 、 趨 向 穩 定 性 呈 現 穩 定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先 變 動 後 穩 定 , 水 準 變 化 是 + 1 0 , 水 準 範 圍 為 4 0 % - 5 0 % , 平 均 值 為 4 6 . 6 7 % 。 在 處 理 期 階 段 ,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答 對 率 呈 進 步 趨 勢 , 趨 向 預 估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為 進 步 趨 勢 ,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為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範 圍 為 4 0 % - 9 0 % , 水 準 變 化 是 + 4 0 , 平 均 值 為 6 6 . 1 5 % , 且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 z

= 3 . 2 0 8 0 ,

p

< . 0 5 )。 保 留 期 趨 向 預 估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呈 上 升 趨 勢 ,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為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範 圍 為 7 0 % - 9 0 % , 水 準 變 化 是 + 2 0 , 平 均 值 為 7 6 % 。

相 鄰 階 段 間 變 化 方 面 , 受 試 甲 基 線 期 與 處 理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為 4 0 % - 5 0 % ,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3 8 . 4 6

% ,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 z = 3 . 5 7 1 0 ,

p

< . 0 5 ), 顯

示 教 學 有 效 果 。 處 理 期 與 保 留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為

7 0 % - 8 0 % ,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1 0 0 % ,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 z = 3 . 3 1 5 3 ,

p

< . 0 5 ), 呈 現 保 留 效 果 。

(5)

二 、 受 試 乙

從 圖 4 - 1 可 知 , 受 試 乙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共 進 行 五 次 評 量 , 分 別 為 5 0 % 、 5 0 % 、 6 0 % 、 6 0 % 、 3 0 % 。 在 處 理 期 階 段 教 學 介 入 後 , 第 一 次 教 學 仍 在 30% , 第 二 次 則 進 步 到 7 0 % , 第 三 次 、 第 四 次 及 第 五 次 則 維 持 在 5 0 % 、 6 0 % 左 右 , 第 六( 8 0 % )、 第 七 次( 8 0

% )雖 達 預 定 標 準 , 但 第 八 次 卻 降 到 7 0 % , 直 到 第 十 三 次 教 學 才 出 現 連 續 三 次 達 預 定 標 準 而 停 止 教 學 , 進 入 保 留 階 段 。 保 留 期 共 進 行 四 次 評 量 ,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答 對 率 分 別 為 7 0 % 、 6 0 % 、 9 0 % 、 8 0 % 。

由 表 4 - 2 可 知 受 試 乙 階 段 內 變 化 的 情 形 : 基 線 期 階 段 趨 向 預 估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呈 下 降 趨 勢 ,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呈 多 變 狀 態。水 準 變 化 是 - 2 0 , 水 準 範 圍 為 3 0 % - 6 0 % , 平 均 值 為 5 0 % 。 在 處 理 期 階 段 , 答 對 率 呈 進 步 趨 勢 , 趨 向 預 估 為 進 步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先 進 步 後 穩 定 ,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為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範 圍 為 3 0 % - 1 0 0 % , 水 準 變 化 是

+ 5 0 , 平 均 值 為 7 0 % 。 保 留 期 趨 向 預 估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呈 上 升 趨 勢 ,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為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範 圍 為 7 0 % - 9 0 % , 水 準 變 化 是 + 1 0 , 平 均 值 為 7 5 % 。

相 鄰 階 段 間 變 化 方 面 , 受 試 乙 基 線 期 與 處 理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為 3 0 % - 3 0 % ,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2 3 . 0 8

% ,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 z = 2 . 3 0 4 0 ,

p

< . 0 5 ), 顯

(6)

示 教 學 有 效 果 。 處 理 期 與 保 留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為 7 0 % - 8 0 % ,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1 0 0 % , 呈 現 教 學 效 果 。

表 4 - 2 受 試 乙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分 析 摘 要 表

p < . 0 5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 1

處 理 期 B 2

保 留 期 C 3

階 段 長 度 5 1 3 4

趨 向 預 估

( - ) ( + ) ( + )

趨 向 穩 定 性 多 變

4 0 %

多 變 4 6 . 1 5 %

多 變 5 0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 )( - )

( + )( = ) ( + )

水 準 穩 定 性 多 變

4 0 %

多 變 2 3 . 0 8 %

多 變 5 0 %

水 準 範 圍 3 0 - 6 0 3 0 - 1 0 0 7 0 - 9 0 水 準 變 化 5 0 - 3 0

( - 2 0 )

3 0 - 8 0

( + 5 0 )

7 0 - 8 0

( + 1 0 ) 階 段 平 均 值 5 0 % 7 0 % 7 5 % 階

段 內 的 變 化

C 值 z 值

0 . 1 6 6 7 0 . 4 7 1 4

0 . 3 7 5 0 1 . 4 6 5 5

- 0 . 1 0 . 2 7 3 9 階 段 間 比 較

A B

( 2 : 1 )

B C

( 3 : 2 )

( - ) ( + ) ( + ) ( + ) 趨 向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正 向 正 向

趨 向 穩 定 性 變 化 多 變 到 多 變 多 變 到 多 變 水 準 變 化 3 0 - 3 0

( 0 )

8 0 - 7 0

( - 1 0 ) 重 疊 百 分 比 2 3 . 0 8 % 1 0 0 %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C 值 z 值

0 . 5 1 2 8 2 . 3 0 4 0

0 . 3 1 7 6 1 . 3 9 1 7

(7)

三 、 受 試 丙

從 圖 4 - 1 可 知 : 受 試 丙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 共 進 行 六 次 評 量,分 別 為 5 0 %、 4 0 %、 4 0 %、 6 0 %、 6 0 % 、 3 0 % 。 在 處 理 期 階 段 , 雖 然 第 一 次 至 第 四 次 之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答 對 率 在 3 0 % 至 4 0 % 之 間,但 第 五 次 教 學 時 提 昇 至 6 0 % 且 持 續 四 次 , 第 十 次 甚 至 達 到 1 0 0

% , 第 十 一 、 十 二 次 雖 然 下 降 至 8 0 % , 但 仍 然 達 到 連 續 三 次 達 預 定 水 準 而 停 止 教 學 。 保 留 期 共 進 行 三 次 , 評 量 結 果 分 別 為 8 0 % 、 7 0 % 、 7 0 % 。

由 表 4 - 3 可 知 受 試 丙 階 段 內 變 化 的 情 形 : 在 基 線 期 趨 向 預 估、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呈 向 下 趨 勢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為 多 變 狀 態,水 準 變 化 是 - 3 0 ,水 準 範 圍 為 3 0 % - 6 0 % , 平 均 值 為 4 6 . 6 7 % 。 在 處 理 期 答 對 率 呈 進 步 趨 勢 , 趨 向 預 估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為 進 步 趨 勢 ,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為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範 圍 為 3 0 % - 1 0 0 % , 水 準 變 化 是 + 5 0 , 平 均 值 為 5 9 % , 達 統 計 顯 著 性 ( z = 3 . 0 0 1 7 ,

p

< . 0 5 )。 保 留 期 趨 向 預 估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則 呈 下 降 趨 勢 , 趨 向 穩 定 為 穩 定 狀 態 , 水 準 穩 定 為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範 圍 為 8 0 % - 7 0 %,水 準 變 化 是 - 1 0 ,平 均 值 為 7 3 . 3 3 % 。

相 鄰 階 段 間 變 化 方 面 , 受 試 丙 基 線 期 與 處 理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為 3 0 % - 3 0 % ,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3 3 . 3 3

% ,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 z = 3 . 2 7 4 0 ,

p

< . 0 5 ), 顯

示 教 學 有 效 果 。 處 理 期 與 保 留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為

(8)

8 0 % - 8 0 % ,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1 0 0 % ,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 z = 3 . 3 4 1 4 ,

p

< . 0 5 ), 呈 現 保 留 效 果 。

表 4 - 3 受 試 丙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分 析 摘 要 表

p < . 0 5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

1

處 理 期 B

2

保 留 期 C 3

階 段 長 度 6 1 2 3

趨 向 預 估

( - ) ( + ) ( - ) 趨 向 穩 定 性 多 變

1 6 . 6 7 %

多 變 5 8 . 3 3 %

穩 定 1 0 0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 )( - )

( + )( + ) ( - ) 水 準 穩 定 性 多 變

1 6 . 6 7 %

多 變 3 3 . 3 3 %

多 變 6 6 . 6 7 % 水 準 範 圍 3 0 - 6 0 3 0 - 1 0 0 8 0 - 7 0 水 準 變 化 6 0 - 3 0

( - 3 0 )

3 0 - 8 0

( + 5 0 )

8 0 - 7 0

( - 1 0 ) 階 段 平 均 值 4 6 . 6 7 % 5 9 % 7 3 . 3 3 % 階

段 內 的 變 化

C 值 z 值

0 . 0 4 5 5 0 . 1 3 4 5

0 . 7 9 3 8 3 . 0 0 1 7

0 . 2 5 0 . 7 0 7 1 階 段 間 比 較

A B

( 2 : 1 )

B C

( 3 : 2 )

( + ) ( + ) ( + ) ( - ) 趨 向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正 向 負 向

趨 向 穩 定 性 變 化 多 變 到 多 變 多 變 到 穩 定 水 準 變 化 3 0 - 3 0

( 0 )

8 0 - 8 0

( 0 ) 重 疊 百 分 比 3 3 . 3 3 % 1 0 0 %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C 值 z 值

0 . 7 2 8 7 3 . 2 7 4 0

0 . 8 0 5 0 3 . 3 4 1 4

(9)

貳、受 試 階 段 間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比 較 分 析 結 果

三 位 參 與 教 學 實 驗 的 受 試 , 在 整 個 教 學 實 驗 期 間 每 個 節 次 均 進 行 一 篇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 受 試 在 階 段 間 之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的 平 均 答 對 率 及 C 統 計 比 較 結 果 如 表 4 - 4 。

表 4 - 4 受 試 者 階 段 間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比 較 結 果

基線期 處理期 處理期-基線期 保留期 保留期-處理期

平均答對率 平均答對率 平均答對率 C 統計 平均答對率 平均答對率 C 統計 46.67% 66.15% +19.48% P<.05 76.00% +9.85% P<.05 50.00% 70.00% +20.00% P<.05 75.00% +5.00% P>.05 46.67% 59.00% +12.33% P<.05 73.33% +14.33% P<.05

由 表 4 - 4 可 知 , 三 位 受 試 在 處 理 期 的 平 均 答 對 率 皆 高 於 基 線 期 的 平 均 答 對 率 , 提 高 的 幅 度 分 別 為

+ 1 9 . 4 8 % 、 + 2 0 % 及 + 1 2 . 3 3 % 。 三 位 受 試 在 保 留

期 的 平 均 答 對 率 與 處 理 期 之 平 均 答 對 率 的 差 距 分 別

為 + 9 . 8 5 % 、 + 5 % 和 + 1 4 . 3 3 % , 再 以 C 統 計 結 果

來 看 , 可 以 發 現 受 試 者 的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在 處 理 期 有

較 大 幅 度 的 提 昇 , 而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教 學 的 保 留 效 果

以 受 試 甲 和 受 試 丙 較 佳 。

(10)

參、不 同 問 題 類 型 之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及 階 段 間 比 較

本 研 究 所 設 計 的 每 篇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題 數 為 十 題 , 題 目 分 為 以 下 四 種 類 型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和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題 數 之 配 置 依 序 為 四 題 、 三 題 、 二 題 、 一 題 。 受 試 者 在 各 時 期 不 同 理 解 層 面 平 均 答 對 百 分 比 如 表 4 - 5 。

表 4 - 5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之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比 較 表

基線期 處理期-基線期 處理期 保留期-處理期 保留期 單句訊息中的答案

受試甲 66.67% 10.25% 76.92% 13.08% 90.00%

受試乙 55.00% 18.08% 73.08% 20.67% 93.75%

受試丙 54.17% 18.75% 72.92% 18.75% 91.67%

平 均 58.61% 15.69% 74.31% 17.50% 91.81%

需整合多句訊息的答案

受試甲 22.22% 36.75% 58.97% 14.36% 73.33%

受試乙 46.67% 20.00% 66.67% 8.33% 75.00%

受試丙 44.44% 2.78% 47.22% 41.67% 88.89%

平均 37.78% 19.84% 57.62% 21.45% 79.07%

部分來自作者,部分來自 自己

受試甲 16.67% 33.33% 50.00% -10.00% 40.00%

受試乙 50.00% 11.54% 61.54% -35.54% 25.00%

受試丙 25.00% 16.67% 41.67% -25.00% 16.67%

平均 30.56% 20.51% 51.07% -23.51% 27.22%

完全來自自己的答案

受試甲 100.00% -23.08% 76.92% 23.08% 100.00%

受試乙 60.00% 24.62% 84.62% 15.38% 100.00%

受試丙 66.67% 8.33% 75.00% -8.33% 66.67%

平均 75.56% 3.29% 78.85% 10.04% 88.89%

(11)

以 下 就 問 題 類 型 分 析 各 階 段 之 理 解 能 力 與 進 步 情 形 。

一 、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之 各 階 段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就 三 位 受 試 基 線 期 而 言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的 問 題 類 型 最 佳 , 三 位 受 試 在 基 線 期 均 有 6 0 % 以 上 的 答 對 率 , 受 試 甲 更 高 達 1 0 0 %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約 為 7 5 . 5 6 %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的 問 題 類 型 次 之 , 三 位 受 試 在 基 線 期 均 有 5 0 % 以 上 的 答 對 率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為 5 8 . 6 1 % 。 第 三 則 是「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的 問 題 類 型,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為 3 7 . 7 8 % 。 最 後 是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為 3 0 . 5 6 % 。

就 三 位 受 試 處 理 期 的 平 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而 言 ,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最 佳 , 三 位 受

試 均 有 7 5 % 以 上 的 答 對 率,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為 7 8 . 8 5 %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次 之 , 三 位 受 試 均 有 7 0 % 以 上 的 答 對 率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為 7 4 . 3 1 % 。 第 三 則 是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約 為 5 7 . 6 2 % 。 最 後 是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約 為 5 1 . 0 7 % 。

(12)

就 三 位 受 試 保 留 期 而 言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及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的 題 目 類 型 之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最 佳 , 前 者 三 位 受 試 皆 有 9 0 % 以 上 的 答 對 率 , 平 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為 9 1 . 8 1 %;後 者 有 兩 位 高 達 1 0 0

% , 受 試 丙 則 是 6 6 . 6 7 % , 三 位 受 試 平 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為 8 8 . 8 9 % 。 第 三 則 是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為 7 9 . 0 7 % 。 最 後 是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皆 低 於 4 1 %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為 2 7 . 2 2 % 。

因 此 , 針 對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之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如 下 :

在 基 線 期 由 高 至 低 為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在 處 理 期 由 高 至 低 為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在 保 留 期 由 高 至 低 為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二 、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教 學 與 保 留 效 果

就 基 線 期 與 處 理 期 階 段 間 的 比 較, 「 部 分 來 自 作

(13)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的 問 題 類 型 進 步 最 多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達 + 2 0 . 5 1 %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次 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為 + 1 9 . 8 4 %;第 三 是「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為 + 1 5 . 6 9 % , 其 中 ; 最 後 則 是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的 題 目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為 + 3 . 2 9 % , 其 中 受 試 甲 呈 退 步 情 形 ( - 2 3 . 0 8 % )。

就 處 理 期 與 保 留 期 階 段 間 的 比 較,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進 步 最 多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達 + 2 1 . 4 5 %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次 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為 + 1 7 . 5 0 % ; 第 三 是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為 + 1 0 . 0 4 %,其 中 受 試 丙 呈 現 退 步 情 形

( - 8 . 3 3 % ); 最 後 則 是「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皆 呈 退 步 情 形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退 步 為 2 3 . 5 1 % 。

因 此 ,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教 學 效 果 較 佳 的 問 題 類 型 由 高 至 低 依 次 為: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保 留 效 果 較 佳 的 問 題 類 型 由 高 至 低 依 次 為: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14)

己 」。 其 中「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的 問 題 類 型 呈 現 退 步 情 形 。 小 結 :

綜 合 上 述 結 果 , 從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的 比 較 結 果 、 視 覺 分 析 比 較 結 果 以 及 C 統 計 結 果 來 看 , 顯 示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教 學 確 實 能 提 高 受 試 者 之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 至 於 保 留 期 之 效 果 , 以 C 統 計 結 果 來 看 雖 然 只 有 受 試 甲 和 受 試 丙 達 到 顯 著 的 保 留 效 果 , 但 大 致 而 言 三 位 受 試 的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都 有 保 留 效 果 。

此 外 , 就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的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而 言 , 若 排 除 受 試 丙 在 保 留 階 段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題 目 類 型 的 表 現( 6 6 . 6 7 %,其 他 兩 位 皆 為 1 0 0 % ),

各 階 段 基 本 上 是 有 一 致 的 趨 勢 , 即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而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的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教 學 效 果 為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至 於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的 的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保 留

效 果 則 為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其 中「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的 保 留 效 果 三 位 受 試 皆 呈 現 退 步 情 形。

(15)

第 二 節 受 試 者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之 學 習 效 果

壹 、 個 別 受 試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之 學 習 效 果

一 、 受 試 甲

從 圖 4 - 2 可 知 : 受 試 甲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 共 進 行 三 次 評 量 , 分 別 為 3 0 % 、 2 0 % 、 3 0 % 。 在 處 理 期 階 段 , 實 施 教 學 介 入 後 , 第 一 次 至 第 十 次 教 學 除 第 四 次 答 對 率 為 2 0 %,其 餘 皆 維 持 在 4 0 %。第 十 一 次 至 第 十 三 次 則 分 別 為 5 0 % 、 6 0 % 、 5 0 % 。 保 留 期 共 進 行 五 次 評 量 , 正 確 率 分 別 為 6 0 % 、 6 0 % 、 5 0 % 、 6 0

% 、 6 0 % 。

由 表 4 - 6 可 知 受 試 甲 階 段 內 變 化 的 情 形 : 在 基 線 期 階 段,趨 向 預 估 呈 穩 定 狀 態,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呈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變 化 為

0 , 水 準 範 圍 為 2 0 % - 3 0 % , 平 均 值 為 2 6 . 6 7 % 。 在

處 理 期 階 段 , 正 確 率 呈 進 步 趨 勢 , 趨 向 預 估 為 進

步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先 穩 定 後 進 步 ,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為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範 圍 為 2 0 % - 6 0 % , 水

準 變 化 是 + 1 0 , 平 均 值 為 4 1 . 5 4 % , 且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 z = 1 . 6 9 0 4 ,

p

< . 0 5 )。 保 留 期 趨 向 預 估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呈 穩 定 趨 勢 ,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16)

受 試 甲

0 20 40 60 80 100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39 42 45 48 51 54

受 試 乙

0 20 40 60 80 100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39 42 45 48 51 54

受 試 丙

0 20 40 60 80 100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39 42 45 48 51 54

節次

圖 4 - 2 三 位 受 試 各 階 段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正 確 率 折 線 圖

基 線 期 處 理 期 保 留 期

(17)

表 4 - 6 受 試 甲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之 分 析 摘 要 表

p < . 0 5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 1

處 理 期 B 2

保 留 期 C 3

階 段 長 度 3 1 3 5

趨 向 預 估 —

( = ) ( + )

( = )

趨 向 穩 定 性 多 變

0 %

多 變 5 3 . 8 5 %

多 變 8 0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 )( + )

( = )( + )

( = )

水 準 穩 定 性 多 變

0 %

多 變 6 9 . 2 3 %

多 變 8 0 %

水 準 範 圍 2 0 - 3 0 2 0 - 6 0 5 0 - 6 0 水 準 變 化 3 0 - 3 0

( 0 )

4 0 - 5 0

( + 1 0 )

6 0 - 6 0

( 0 ) 階 段 平 均 值 2 6 . 6 7 % 4 1 . 5 4 % 5 8 % 階

段 內 的 變 化

C 值 z 值

- 0 . 5 1 . 4 1 4 2

0 . 4 3 2 5 1 . 6 9 0 4

- 0 . 2 5 0 . 7 0 7 1

階 段 間 比 較

B A

( 2 : 1 )

C B

( 3 : 2 )

( = ) ( + ) ( + )

( = ) 趨 向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正 向 正 向

趨 向 穩 定 性 變 化 多 變 到 多 變 多 變 到 多 變 水 準 變 化 3 0 - 4 0

( + 1 0 )

5 0 - 6 0

( + 1 0 ) 重 疊 百 分 比 7 . 6 9 % 1 0 0 %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C 值 z 值

0 . 5 5 5 6 2 . 3 7 1 0

0 . 6 5 4 8 2 . 9 4 2 0

(18)

為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範 圍 為 5 0 % - 6 0 % , 水 準 變 化 是 0 , 平 均 值 為 5 8 % 。

相 鄰 階 段 間 變 化 方 面 , 受 試 甲 基 線 期 與 處 理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為 3 0 % - 4 0 % ,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7 . 6 9

% ,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 z = 2 . 3 7 1 0 ,

p

< . 0 5 ), 顯 示 教 學 有 效 果 。 處 理 期 與 保 留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為 5 0 % - 6 0 % ,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1 0 0 % , 且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 z = 2 . 9 4 2 0 ,

p

< . 0 5 ), 呈 現 保 留 效 果 。

二 、 受 試 乙

從 圖 4 - 2 可 知 : 受 試 乙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 共 進 行 五 次 評 量,分 別 為 1 0 %、 2 0 %、 4 0 %、 2 0 %、 1 0 % 。 實 施 教 學 介 入 後 , 第 一 次 至 第 六 次 教 學 結 果 逐 漸 上 升 , 第 八 次 至 十 一 次 則 略 微 下 降 , 第 十 二 次 、 第 十 三 次 又 回 升 至 4 0 % 、 8 0 % 。 保 留 期 共 進 行 四 次 評 量 , 正 確 率 分 別 為 5 0 % 、 6 0 % 、 4 0 % 、 4 0 % 。

由 表 4 - 7 可 知 受 試 乙 階 段 內 變 化 的 情 形 :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 趨 向 預 估 呈 穩 定 狀 態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先 上 升 後 向 下 ,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呈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變 化 為 0 , 水 準 範 圍 為 1 0 % - 4 0 % , 平 均 值

為 2 0 %。在 處 理 期 階 段,正 確 率 呈 進 步 趨 勢,趨 向

預 估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為 進 步 ,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為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範 圍 為 2 0 % - 8 0 % , 水 準 變

化 是 + 6 0 , 平 均 值 為 4 1 . 5 4 % 。 保 留 期 趨 向 預 估 、

(19)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為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範 圍 為 4 0 % - 6 0 % , 水 準 變 化 是 - 1 0 , 平 均 值 為 4 7 . 5 % 。

相 鄰 階 段 間 變 化 方 面 , 受 試 乙 基 線 期 與 處 理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為 1 0 % - 2 0 % ,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6 9 . 2 4

% ,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 z = 2 . 3 6 3 0 ,

p

< . 0 5 ), 顯

示 教 學 有 效 果 。 處 理 期 與 保 留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為

5 0 % - 8 0 % ,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1 0 0 % , 呈 現 教 學 效 果 。

(20)

表 4 - 7 受 試 乙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之 分 析 摘 要 表

p < . 0 5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

1

處 理 期 B 2

保 留 期 C

3

階 段 長 度 5 1 3 4

趨 向 預 估 -

( = ) ( + ) ( - )

趨 向 穩 定 性 多 變

0 %

多 變 3 0 . 7 7 %

多 變 0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 )( - )

( + )( + ) ( - )

水 準 穩 定 性 多 變

3 3 . 3 3 %

多 變 3 0 . 7 0 %

多 變 2 5 %

水 準 範 圍 1 0 - 4 0 2 0 - 8 0 4 0 - 6 0 水 準 變 化 1 0 - 1 0

( 0 )

2 0 - 8 0

( + 6 0 )

5 0 - 4 0

( - 1 0 ) 階 段 平 均 值 2 0 % 4 1 . 5 4 % 4 7 . 5 % 階

段 內 的 變 化

C 值 z 值

0 . 1 6 6 7 0 . 4 7 1 4

0 . 4 0 4 9 1 . 5 8 2 5

0 . 0 9 0 9 0 . 2 4 9 0

階 段 間 比 較

B A

( 2 : 1 )

C B

( 3 : 2 )

( = ) ( + ) ( + ) ( - ) 趨 向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正 向 負 向

趨 向 穩 定 性 變 化 多 變 到 多 變 多 變 到 多 變 水 準 變 化 1 0 - 2 0

( + 1 0 )

8 0 - 5 0

( - 3 0 ) 重 疊 百 分 比 6 9 . 2 4 % 1 0 0 %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C 值 z 值

0 . 5 2 5 9 2 . 3 6 3 0

0 . 3 0 5 7 1 . 3 3 9 5

(21)

三 、 受 試 丙

從 圖 4 - 2 可 知 : 受 試 丙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 共 進 行 三 次 評 量 , 分 別 為 3 0 % 、 2 0 % 、 3 0 % 。 在 處 理 期 階 段 , 實 施 教 學 介 入 後 , 第 一 次 至 第 十 次 教 學 除 第 四 次 答 對 率 為 2 0 %,其 餘 皆 維 持 在 4 0 %。第 十 一 次 至 第 十 三 次 則 分 別 為 5 0 % 、 6 0 % 、 5 0 % 。 保 留 期 共 進 行 五 次 評 量 , 正 確 率 分 別 為 6 0 % 、 6 0 % 、 5 0 % 、 6 0

% 、 6 0 % 。

由 表 4 - 8 可 知 受 試 丙 階 段 內 變 化 的 情 形 :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呈 現 變 動 狀 態 , 趨 向 預 估 、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呈 多 變 狀 態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呈 現 穩 定 。 水 準 變 化 為 0 , 水 準 範 圍 為 2 0 % - 3 0 % , 平 均 值 為 2 1 . 6 7 % 。 在 處 理 期 階 段 , 正 確 率 呈 進 步 趨 勢 , 趨 向 預 估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為 進 步 , 趨 向 穩 定 和 水 準 穩 定 皆 為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範 圍 為 2 0 % - 6 0 % , 水 準 變 化 是 0 , 平 均 值 為 4 2 . 5 % 。 保 留 期 趨 向 預 估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呈 上 升 趨 勢 , 趨 向 穩 定 性 、 水 準 穩 定 為 多 變 狀 態 , 水 準 範 圍 為 2 0 % - 4 0 % , 水 準 變 化 是

+ 2 0 , 平 均 值 為 3 0 % 。

相 鄰 階 段 間 變 化 方 面 , 受 試 丙 基 線 期 與 處 理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為 2 0 % - 5 0 % ,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2 5

% , 並 達 到 統 計 顯 著 性 ( z = 1 . 6 8 8 5 ,

p

< . 0 5 ), 顯

示 教 學 有 效 果 。 處 理 期 與 保 留 期 階 段 間 水 準 變 化 為

2 0 % - 5 0 % , 重 疊 百 分 比 為 1 0 0 % , 呈 現 教 學 效 果 。

(22)

表 4 - 8 受 試 丙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之 分 析 摘 要 表

p < . 0 5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 1

處 理 期 B

2

保 留 期 C 3

階 段 長 度 6 1 2 3

趨 向 預 估

( - ) ( + ) ( + )

趨 向 穩 定 性 多 變

6 0 %

多 變 3 3 . 3 3 %

多 變 1 0 0 % 趨 向 內 資 料 路 徑 - -

( = )( = )

( - )( + ) ( + )

水 準 穩 定 性 多 變

8 3 . 3 3 %

多 變 3 3 . 3 3 %

多 變 3 3 . 3 3 % 水 準 範 圍 2 0 - 3 0 2 0 - 6 0 2 0 - 4 0 水 準 變 化 2 0 - 2 0

( 0 )

5 0 - 5 0

( 0 )

2 0 - 4 0

( + 2 0 ) 階 段 平 均 值 2 1 . 6 7 % 4 2 . 5 % 3 0 % 階

段 內 的 變 化

C 值 z 值

- 0 . 2 0 . 5 9 1 6

0 . 0 1 5 4 0 . 0 5 8 2

0 . 5 1 . 4 1 4 2

階 段 間 比 較

B A

( 2 : 1 )

C B

( 3 : 2 )

( - ) ( + ) ( + ) ( + ) 趨 向 方 向 與 效 果

變 化

正 向 正 向 趨 向 穩 定 性 變 化 多 變 到 多 變 多 變 到 多 變 水 準 變 化 2 0 - 5 0

( + 3 0 )

5 0 - 2 0

( - 3 0 )

重 疊 百 分 比 2 5 % 1 0 0 %

階 段 間 的 變 化

C 值 z 值

0 . 3 7 5 8 1 . 6 8 8 5

0 . 0 0 2 7 0 . 0 9 4 3

(23)

貳、受 試 階 段 間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之 比 較 分 析 結 果

受 試 在 階 段 間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及 C 統 計 比 較 結 果 如 表 4 - 9 。

表 4 - 9 受 試 階 段 間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之 比 較 結 果

基線期 處理期 處理期-基線期 保留期 保留期-處理期 平均答對率 平均答對率 平均答對率 C 統計 平均答對率 平均答對率 C 統計 26.67% 41.54% +14.87% P<.05 58.0% +16.46% P<.05 20.00% 41.54% +21.54% P<.05 47.5% +5.96% P>.05 21.67% 42.50% +20.83% P<.05 30.0% -12.5% P>.05

由 表 4 - 9 可 知 , 在 處 理 期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皆 高 於 基 線 期 的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 提 高 的 幅 度 分 別 為 + 1 4 . 8 7 % 、 + 2 1 . 5 4

% 及 + 2 0 . 8 3 % , 且 達 統 計 顯 著 性 (

P

< . 0 5 ), 這 表 示 三 位 受 試 者 的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在 處 理 期 均 有 較 大 幅 度 的 提 昇 。 三 位 受 試 在 保 留 期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與 處 理 期 之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的 差 距 分 別 為 + 1 6 . 4 6 % 、 + 5 . 9 6 % 和 - 1 2 . 5

% , 只 有 受 試 甲 處 理 期 與 保 留 期 之 變 化 達 統 計 顯 著 性(

P

< . 0 5 ) 。這 表 示 只 有 受 試 甲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之 保 留 效 果 較 佳 。

即 使 經 過 教 學 後 能 提 升 受 試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之 能 力 , 但 經 教 學 後 受 試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仍

在 偏 低 的 情 況 , 保 留 期 亦 同 , 甚 至 比 處 理 期 差 。

(24)

參、不 同 問 題 類 型 之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比 較

本 研 究 所 設 計 的 每 篇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題 數 為 十 題 , 題 目 分 為 以 下 四 種 層 次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和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題 數 之 配 置 依 序 為 四 題 、 三 題 、 二 題 、 一 題 。 受 試 者 在 各 時 期 之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如 表 4 - 1 0 。

表 4 - 1 0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之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比 較 表

基線期 處理期-基線期 處理期 保留期-處理期 保留期

單句訊息中的答案

受試甲 42.67% 45.79% 88.46% 11.54% 100.00%

受試乙 35.00% 11.15% 46.15% 16.35% 62.50%

受試丙 12.50% 68.75% 81.25% -14.58% 66.67%

平 均 30.06% 41.90% 71.95% 4.44% 76.39%

需整合多句訊息的答案

受試甲 11.11% -0.85% 10.26% 16.41% 26.67%

受試乙 13.33% 4.62% 17.95% 40.38% 58.33%

受試丙 33.33% -19.44% 13.89% -13.89% 0.00%

平均 19.26% -5.22% 14.03% 14.30% 28.33%

部分來自作者,部分來自 自己

受試甲 16.67% -8.98% 7.69% -7.69% 0.00%

受試乙 0.00% 53.85% 53.85% -41.35% 12.5%

受試丙 8.33% 0.00% 8.33% -8.33% 0.00%

平均 8.33% 14.96% 23.29% -19.12% 4.17%

完全來自自己的答案

受試甲 33.33% -17.94% 15.39% 84.61% 100.00%

受試乙 20.00% 49.23% 69.23% -44.23% 25.00%

受試丙 50.00% -8.33% 41.67% -8.34% 33.33%

平均 34.44% 7.65% 42.10% 11.35% 52.78%

(25)

一 、 各 階 段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就 三 位 受 試 基 線 期 而 言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最 佳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為 3 4 . 4 4 %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次 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為 3 0 . 0 6 % 。 第 三 則 是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為 1 9 . 2 6 % 。 最 後 是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為 8 . 3 3 % 。

就 處 理 期 而 言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的 問 題 類 型 最 佳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為 7 1 . 9 5 %。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的 問 題 類 型 次 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為 4 2 . 1 0

% 。 第 三 則 是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為 2 3 . 2 9 % 。 最 後 是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為 1 4 . 0 3 % 。

就 保 留 期 而 言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的 問 題 類 型 最 佳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為 7 6 . 3 9 %。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的 問 題 類 型 次 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為 5 2 . 7 8

% 。 第 三 則 是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26)

型,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為 2 8 . 3 3

% 。 最 後 是 「 部分來自作者,部分來自自己」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僅 4 . 1 7

% 。

因 此 , 三 位 受 試 針 對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之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如 下 :

在 基 線 期 由 高 至 低 為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在 處 理 期 由 高 至 低 為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在 保 留 期 由 高 至 低 為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二 、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閱 讀 理 解 表 現 之 教 學 及 保 留 效 果 就 基 線 期 與 處 理 期 階 段 間 的 比 較,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進 步 最 多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達 + 4 1 . 9 0 %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的 問 題 類 型 次 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為 + 1 4 . 9 6

% , 其 中 受 試 甲 呈 退 步 情 形 ( - 8 . 9 8 ); 第 三 是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為 + 7 . 6 5 % , 其 中 受 試 甲 及 受 試 丙 呈 退 步 情 形

(27)

( 分 別 為 - 1 7 . 9 4 % 及 - 8 . 3 3 % ); 最 後 則 是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的 題 目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為 - 5 . 2 2 %,其 中 受 試 甲 及 受 試 丙 退 步 情 形( 分 別 為 - 0 . 8 5 % 及 - 1 9 . 4 4 % )。

就 處 理 期 與 保 留 期 階 段 間 的 比 較,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進 步 最 多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達 + 1 4 . 3 0 % , 其 中 受 試 丙 呈 退 步 情 形 ( - 1 3 . 8 9 %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的 問 題 類 型 次 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為 + 11 . 3 5 % , 其 中 受 試 乙 及 受 試 丙 呈 退 步 情 形 ( 分 別 為 - 4 4 . 2 3 % 及 - 8 . 3 4

% ); 第 三 是「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的 平 均 進 步 為 + 4 . 4 4 % , 其 中 受 試 丙 呈 現 退 步 情 形 ( - 1 4 . 5 8 % ); 最 後 則 是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的 問 題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皆 呈 現 退 步 情 形 , 平 均 進 步 為 - 1 9 . 1 2 % 。

因 此 ,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之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的 教 學 效 果 由 高 至 低 依 次 為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之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的 保 留 效 果 由 高 至 低 依 次 為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其 中 三 位 受 試 在「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問 題 類 型 的 保 留 效 果

(28)

皆 呈 退 步 情 形 , 而 在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的 題 目 類 型 則 有 兩 位 受 試 呈 退 步 情 形 , 另 一 位 則 明 顯 進 步 。

小 結 :

綜 合 上 述 結 果 , 從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的 比 較 結 果 、 視 覺 分 析 比 較 結 果 以 及 C 統 計 結 果 來 看 , 顯 示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教 學 確 實 能 提 高 受 試 者 之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 至 於 三 位 受 試 保 留 期 之 平 均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與 處 理 期 相 比 較 , 以 C 統 計 結 果 來 看 , 只 有 受 試 甲 達 到 顯 著 的 保 留 效 果 , 另 兩 位 則 一 進 一 退 。 所 以 本 研 究 之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教 學 對 於 受 試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之 保 留 效 果 不 一 。

此 外 , 就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的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而 言 , 雖 無 像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有 一 致 的 趨 勢 , 但 可 概 分 為 兩 個 層 級,較 好 的 是 為: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與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兩 種 題 目 類 型 , 較 差 的 是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與「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兩 種 題 目 類 型 。 而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的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教 學 效 果 為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至 於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的 保 留 效

果 則 為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其 中「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題 目 類 型 的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三 位

受 試 在 保 留 期 皆 呈 現 退 步 情 形 。

(29)

第 三 節 受 試 者 對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教 學 反 應 之 分 析

本 節 主 要 目 的 在 分 析 受 試 者 於 接 受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教 學 後 的 學 習 反 應 , 透 過 「 教 學 觀 察 紀 錄 」 以 及

「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學 習 反 應 調 查 表 」 之 結 果 進 行 探 討 。 希 望 藉 由 受 試 者 對 問 答 命 策 略 教 學 的 反 應 與 喜 好 , 了 解 受 試 者 之 學 習 反 應 , 以 作 為 教 學 改 進 及 未 來 研 究 之 參 考 。

壹 、 教 學 觀 察 紀 錄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之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強 調 引 導 學 生 能 覺 知 自 己 的 閱 讀 理 解 過 程 , 並 且 在 回 答 閱 讀 題 目 時 能 辨 別 問 題 答 案 的 來 源 。 由 於 研 究 過 程 中 是 以 選 擇 式 閱 讀 理 解 測 驗 評 量 受 試 者 的 學 習 表 現 , 無 從 得 知 受 試 者 的 內 在 思 考 歷 程 , 所 以 將 受 試 在 研 究 中 的 具 體 言 行 加 以 紀 錄 , 希 望 對 其 形 成 答 案 的 過 程 有 所 了 解 。

由 於 在 師 生 共 同 練 習 以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回 答 閱 讀 題 目 時 都 會 以 「 哪 裡 可 以 找 到 答 案 」 、「 答 案 在 文 章 中 嗎 」 來 作 為 提 示 , 這 讓 受 試 者 養 成 先 回 到 文 章 中 找 答 案 的 習 慣 。

對 於「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因 為 答 案 就 在 一 個

(30)

句 子 中 , 研 究 者 教 導 的 方 式 是 將 該 句 畫 線 , 觀 察 的 行 為 具 體 而 明 顯 , 所 以 可 以 看 到 受 試 在 回 答 閱 讀 測 驗 題 目 的 反 應 就 是 將 他 認 為 是 答 案 的 單 句 畫 線 , 這 也 是 三 位 受 試 學 得 最 快 也 表 現 最 好 的 技 巧 。

至 於「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必 須 把 文 章 中 不 同 的 部 分 結 合 在 一 起 或 看 完 好 幾 個 句 子 才 能 回 答 問 題 , 研 究 者 教 導 的 方 式 是 將 與 題 目 有 關 的 句 子 打 勾 , 但 三 個 受 試 在 獨 自 作 答 時 , 常 利 用 在 句 子 畫 線 的 方 式 進 行 , 藉 由 畫 線 的 長 度 有 無 橫 跨 句 子 , 再 選 擇 答 案 的 來 源 。 但 例 如 遇 到 「 文 中 一 共 出 現 幾 種 動 物 ? 」 的 題 目 , 因 為 較 具 體 且 易 懂 , 可 以 觀 察 到 受 試 知 道 要 回 到 文 章 各 個 句 子 中 去 圈 選 出 現 的 動 物 , 因 為 可 以 很 明 顯 察 覺 是 出 現 在 文 章 不 同 的 地 方 , 所 以 更 能 確 認 此 訊 息 來 源 為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而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和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這 兩 種 類 型 的 答 案 並 不 在 文 章 中 , 會 發 現 受 試 常 直 接 在 句 子 中 畫 線 , 而 在 畫 完 每 一 個 句 子 後( 看 完 文 章 ) ,自 言 自 語 說: 「 不 在 」 、 「 沒 有 」 ,然 後 自 己 選 擇 答 案;至 於 選 擇 答 案 之 訊 息 來 源 的 部 分 , 則 可 能 因 為 有 畫 線 的 動 作 , 雖 然 並 非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的 題 目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仍 常 選 擇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整 體 而 言 , 隨 著 教 學 活 動 的 進 行 發 現 受 試 逐 漸

(31)

改 變 其 原 來 唸 完 文 章 , 將 文 章 放 置 一 旁 埋 頭 作 答 的 習 慣 , 而 會 回 到 文 章 內 容 尋 求 解 答 。 此 外 故 事 體 的 文 章 亦 能 吸 引 受 試 的 興 趣 , 常 見 受 試 一 邊 看 唸 文 章 一 邊 笑 的 情 形 , 甚 至 在 看 完 文 章 之 後 會 針 對 故 事 中 的 主 角 或 結 果 說 出 自 己 的 想 法 。

貳 、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學 習 反 應 調 查 表 之 結 果

受 試 者 在 處 理 期 最 後 一 次 的 測 試 結 束 後 , 研 究 者 以「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學 習 反 應 調 查 表 」所 列 11 個 問 題 , 詢 問 受 試 者 。 由 表 4 - 11 的 結 果 得 知 :

針 對 問 題 1 「 你 喜 歡 這 個 閱 讀 教 學 活 動 嗎 ? 」,

三 位 受 試 者 都 喜 歡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的 教 學 活 動 。 針 對 問 題 2 「 老 師 還 沒 教 這 些 方 法 之 前,你 用 過 這 些 方 法 回 答 閱 讀 測 驗 的 題 目 嗎 ? 」 ,三 位 受 試 者 都 表 示 在 本 研 究 進 行 之 前 亦 未 曾 學 過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 針 對 問 題 3 「 你 喜 不 喜 歡 用 老 師 教 的 方 法 來 回 答 閱 讀 測 驗 的 問 題 ? 」, 有 兩 位 受 試 「 喜 歡 」, 一 位 受 試 「 不 太 喜 歡 」。

針 對 問 題 4 「 對 於 這 些 方 法,你 覺 得 自 己 學 得 怎 樣 ? 」 ,一 位 受 試 覺 得「 很 好 」 ,二 位 受 試 則 認 為「 普 通 」。

針 對 問 題 5 「 哪 一 種 題 目 類 型 最 容 易 回 答 」, 三

位 受 試 皆 是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32)

針 對 問 題 6 「 哪 一 種 題 目 類 型 最 不 容 易 回 答 」,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以 及「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都 有 人 選 。

針 對 問 題 7 『 你 覺 得 學 會 「 哪 裡 可 以 找 到 答 案 」 ,對 你 的 功 課 有 幫 助 嗎 ? 』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是 否 對 功 課 有 幫 助 上,一 位 受 試 表 示「 幫 助 很 大 」 ,二 位 受 試 則 認 為 「 有 一 點 幫 助 」。

針 對 問 題 8 『 你 覺 得 學 會 「 哪 裡 可 以 找 到 答 案 」, 對 你 回 答 閱 讀 測 驗 的 題 目 有 幫 助 嗎 ? 』, 有 兩 位 受 試 覺 得「 幫 助 很 大 」 ,一 位 受 試 表 示「 有 一 點 幫 助 」。

針 對 問 題 9 『 以 後 在 寫 閱 讀 測 驗 時,你 會 用「 哪 裡 可 以 找 到 答 案 」來 回 答 問 題 嗎 ? 』 ,兩 位 受 試 都 回 答 「 會 」, 一 位 受 試 則 表 示 「 不 一 定 」。

針 對 問 題 1 0 『 你 覺 得 使 用「 哪 裡 可 以 找 到 答 案 」 的 方 法,對 了 解 文 章 的 內 容 有 幫 助 嗎 ? 』 ,有 兩 位 受 試 表 示「 幫 助 很 大 」 ,一 位 受 試 覺 得「 有 一 點 幫 助 」。

針 對 問 題 11 「 以 後 如 果 有 機 會 , 你 願 意 接 受 類 似 的 閱 讀 教 學 活 動 嗎 ? 」, 三 位 受 試 都 表 示 願 意 。

小 結 :

就 教 學 觀 察 紀 錄 而 言 , 研 究 者 發 現 經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教 學 介 入 後 , 三 位 受 試 面 對 閱 讀 測 驗 題 目 有 一

貫 的 解 題 歷 程 , 即 先 利 用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的

(33)

解 題 方 式( 在 單 句 畫 線 ) ,若 無 法 得 到 答 案,則 繼 續 在 下 一 個 句 子 畫 線 , 若 依 然 無 法 找 到 答 案 , 三 位 受 試 就 憑 自 己 的 經 驗 或 者 是 用 猜 的 來 作 答 。

就 學 習 反 應 調 查 表 而 言 , 可 以 發 現 受 試 對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的 學 習 大 致 持 正 向 、 積 極 的 態 度 ; 對 於 最

容 易 回 答 的 題 目 類 型 , 三 位 受 試 一 致 認 為 是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而 對 於 最 難 回 答 的 題 目 類 型,除「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外 之 其 餘 三 種 類 型 都 有 人 選 , 顯

示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之 題 目 類 型 較 符 合 三 位 受

試 的 理 解 能 力 , 其 餘 三 種 類 型 之 問 答 策 略 對 於 三 位

受 試 較 為 困 難 。

(34)

表 4 - 11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學 習 反 應 調 查 表

題 目 項 目 受試反映

一、你喜歡這個閱讀教學活動嗎?

1.□喜歡 2.□有一點喜歡 3. □不太喜歡 4.□不喜歡 三位都是 1 二、老師還沒教這些方法之前,你用過這些方法回答閱讀測

驗的題目嗎?

1.□有 2.□沒有

三位都是 2

三、你喜不喜歡用老師教的方法來回答閱讀測驗的問題?

1.□喜歡 2.□有一點喜歡 3.□不太喜歡 4.□不喜歡

一位是 3;二 位是 1 四、對於這些方法,你覺得自己學得怎樣?

1.□很好 2.□普通 3.□不好

一位是 1;二 位是 2 五、你覺得哪一種答案類型最容易回答?

1.□單句訊息的答案 2.□需整合多句訊息的答案 3.□部分來自作者,部分來自自己

4.□完全來自自己的答案

三位都是 1

六、你覺得哪一種答案類型最不容易回答?

1.□單句訊息的答案 2. □需整合多句訊息的答案 3.□部分來自作者,部分來自自己

4.□完全來自自己的答案

一位是 2;一 位是 3 一位是 4

七、你覺得學會「哪裡可以找到答案」,對你的功課有幫助嗎?

1.□幫助很大 2.□有一點幫助 3. □沒有幫助

一位是 1;二 位是 2

八、你覺得學會「哪裡可以找到答案」,對你回答閱讀測驗的

題目有幫助嗎?

1.□幫助很大 2.□有一點幫助 3.□沒有幫助

一位是 2;二 位是 1 九、以後在寫閱讀測驗時,你會用「哪裡可以找到答案」來

回答問題嗎?

1.□會 2.□不會 3. □不一定

一位是 3;二 位是 1 十、你覺得使用「哪裡可以找到答案」的方法,對了解文章

的內容有幫助嗎?

1.□幫助很大 2.□有一點幫助 3. □沒有幫助

一位是 2;二 位是 1 十一、以後如果有機會,你願意接受類似的閱讀教學活動嗎?

1.□願意 2.□不願意 三位都是 1

(35)

第 四 節 綜 合 討 論

本 節 綜 合 一 至 三 節 之 結 果 , 擷 取 各 重 點 討 論 如 下 。

一 、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的 學 習 效 果

( 一 )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學 習 效 果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教 學 對 於 提 升 受 試 者 之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有 顯 著 的 效 果 , 此 結 果 與 其 他 相 關 研 究 的 結 果 大 致 相 同 ( 林 惠 芬 , 民 8 6 ; B e n i t o , F o l e y, L e w i s & P r e s c o t t , 1 9 9 3 ; E z e l l , 1 9 9 6

; E z e l l & K o h l e r, 1 9 9 2 ; E z e l l & H u n s i c k e r, 1 9 9 7

)。

( 二 )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保 留 效 果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雖 然 以 C 統 計 結 果 來 看 , 僅 受 試 乙 未 達 顯 著 保 留 效 果 , 但 大 致 而 言 , 三 位 受 試 的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都 有 保 留 效 果 。 此 結 果 與 E z e l l & K o h l e r ( 1 9 9 2 ) 的 研 究 顯 示 所 有 受 試 皆 具 保 留 效 果 的 研 究 結 果 大 致 相 同 。

( 三 )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的 趨 勢

研 究 結 果 顯 示,受 試 在 各 階 段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的 理

解 能 力 有 一 致 的 趨 勢 , 由 高 至 低 排 列 為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此

(36)

結 果 與 E z e l l ( 1 9 9 6 )的 發 現 並 不 一 致 , 其 結 果 顯 示 受 試 在 各 階 段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的 理 解 能 力 的 約 略 趨 勢 , 由 高 至 低 排 列 為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研 究 者 探 究 其 原 因 , 可 能 在 於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類 型 的 題 目 需 要 先 前 背 景 知 識 , 答 對 與 否 取 決 於 學 生 的 背 景 知 識 , 而 本 研 究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題 目 之 編 製 是 根 據 文 章 主 題 出 題 , 出 題 方 向 較 偏 向 生 活 常 識 、 生 活 與 倫 理 、 公 民 與 道 德 之 類 的 題 目 , 可 能 較 符 合 受 試 的 背 景、經 驗,所 以 造 成 此 類 型 題 目 的 答 對 率 偏 高 。

( 四 )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教 學 效 果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的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教 學 效 果 由 高 至 低 依 次 為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此 結 果 與 E z e l l

( 1 9 9 6 ) 的 研 究 顯 示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的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教 學 效 果 由 高 至 低 依 次 為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的 結 果 相 對 照 , 其 雷 同 之 處 為 兩 者 皆 顯 示 最 具 教 學 效 果 者 為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的 題 目 類 型 , 教 學 效 果 最 差 者 為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的 題 目 類 型 。 而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的 題 目 需 要 學 生

(37)

從 文 章 中 推 敲 意 思 , 屬 於 推 論 理 解 類 的 題 目 , 所 以 本 研 究 結 果 亦 支 持 G u r n e y ( 1 9 9 0 )與 陳 姝 蓉( 民 9 2 ) 的 研 究 說 明 經 過 閱 讀 理 解 策 略 教 學 後 對 推 論 理 解 類 題 目 的 提 昇 效 果 最 大 。

( 五 )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保 留 效 果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的 的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保 留 效 果 由 高 至 低 依 次 為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且「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問 題 類 型 的 保 留 呈 退 步 情 形 。 此 結 果 與 E z e l l ( 1 9 9 6 )的 研 究 發 現 相 符 合 , 但 本 研 究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問 題 類 型 的 退 步 幅 度 較 大 , 或 許 與 本 研 究 選 定 輕 度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有 關 。

二 、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的 學 習 效 果

( 一 )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之 學 習 效 果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教 學 有 助 於 提 升 受 試 者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之 能 力,此 結 果 與 R a p h a e l

& Wo n n a c o t t ( 1 9 8 1 )的 研 究 結 果 相 同 。 此 外 , 雖 然

經 過 教 學 介 入 後 能 提 升 受 試 者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 但 部 分 問 題 類 型 之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仍 屬

偏 低 的 情 況 , 或 許 與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之 理 解 力 差 的 學

習 特 質 有 關 , 他 們 可 能 知 道 要 使 用 何 種 閱 讀 理 解 策

(38)

略 但 無 法 正 確 表 達 所 使 用 之 閱 讀 理 解 策 略 , 或 者 是 研 究 者 教 學 時 沒 有 配 合 具 體 操 作 教 導 其 如 何 理 解 各 策 略 的 使 用 時 機 , 以 致 在 策 略 選 擇 上 有 所 困 難 。

( 二 )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之 保 留 效 果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以 C 統 計 結 果 來 看 , 三 位 受 試 只 有 一 人 達 顯 著 保 留 效 果 , 其 餘 兩 人 則 一 進 一 退 。 表 示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教 學 對 於 輕 度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之 保 留 效 果 不 一 。

( 三 )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之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就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的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而 言,可 概 分 為 兩 個 層 級,較 好 的 是: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與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兩 種 題 目 類 型,較 差 的 是: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與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兩 種 題 目 類 型 。

( 四 )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的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教 學 效 果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不 同 問 題 類 型 的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使 用 能 力 教 學 效 果 由 高 至 低 依 次 為: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部 分 來 自 作 者 , 部 分 來 自 自 己 」、「 完 全 來

自 自 己 的 答 案 」 、 「 需 整 合 多 句 訊 息 的 答 案 」 。至 於 教

學 效 果 最 佳 為 「 單 句 訊 息 中 的 答 案 」 的 題 目 類 型 ,

基 本 上 符 合 學 習 反 應 調 查 表 之 結 果 ; 若 配 合 教 學 觀

察 紀 錄 之 結 果 , 推 斷 可 能 因 為 研 究 者 在 教 學 時 教 導

受 試 將 答 案 所 在 的 句 子 畫 線,做 法 明 確,簡 單 易 學,

數據

表 4 - 1 受 試 甲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之 分 析 摘 要 表   * p < . 0 5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    1   處 理 期    B      2   保 留 期    C      3  階 段 長 度   3   1 3  5  趨 向 預 估  ( + )  ( + )  ( + )  趨 向 穩 定 性  穩 定  1 0 0 %  多 變  6 1
表 4 - 6   受 試 甲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之 分 析 摘 要 表   * p < . 0 5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           1   處 理 期          B            2   保 留 期          C            3  階 段 長 度   3   1 3   5  趨 向 預 估  —  ( = )  ( + )  —  ( = )  趨 向 穩 定 性  多 變  0 %  多 變  5
表 4 - 7   受 試 乙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之 分 析 摘 要 表   * p < . 0 5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   1   處 理 期          B            2   保 留 期          C    3  階 段 長 度   5   1 3   4  趨 向 預 估  -  ( = )  ( + )  ( - )  趨 向 穩 定 性  多 變  0 %  多 變  3 0
表 4 - 8   受 試 丙 使 用 問 答 命 題 策 略 能 力 之 分 析 摘 要 表   * p < . 0 5     階 段 順 序   基 線 期          A           1   處 理 期          B    2   保 留 期          C            3  階 段 長 度   6   1 2   3  趨 向 預 估  ( - )  ( + )  ( + )  趨 向 穩 定 性  多 變  6 0 %  多 變  3 3
+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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