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明集‧檄太山文》考論
林伯謙
東吳大學 中國文學系 教授摘要
竺道爽〈檄太山文〉收錄於梁朝僧祐《弘明集》最後一卷。關於竺道爽此人是否假託 虛構;檄文真正作者是僧祐或寶林,歷來頗有歧說。〈檄太山文〉的結構與後來傳檄昭告天 下,齊力討伐的定型體製不同,它是回歸先秦檄體初創的模式,直接檄討泰山神府及都錄使 者,命令偽冒真神的妖鬼魑魅速速遠離,否則將宣集毘沙神王、惒羅子等予以誅滅。這究竟 是遊戲之作或道佛相爭使然?本文從作者稱「竺道爽」而不稱「釋道爽」,又〈檄太山文〉 提及「國太元桓王」,考知作者所處時代應為十六國時期的前燕,當時泰山地區確實為前燕 所控制,前燕戰無不勝的慕容恪因病前往泰山請禱是可能的。竺道爽時代正與在泰山地區弘 化,深得各國君主敬信的竺僧朗大致相近,此篇作者仍應歸屬於竺道爽;〈檄太山文〉也必 在幽帝建熙8年(367年)慕容恪病逝不久;建熙11年(370年)前燕被苻秦滅亡之前寫成。 〈檄太山文〉將前後期道教信仰嚴加區隔,批判後來道教種種亂象,竺道爽並非不知道教在 泰山的信仰傳布比佛教早,但他還是遵從漢譯佛典的「命終魂靈入於太山地獄」,認為泰山 是由閻羅王所統轄,泰山神也就是閻羅王的下屬,因此〈檄太山文〉並非戲作,而是以中國 傳統檄體包裝正法與外道的爭鋒。探究此文,可以得知當時佛教信仰在泰山地區的流傳與影 響。 關鍵詞:《弘明集》、〈檄太山文〉、竺道爽、泰山神、竺僧朗 通訊作者:林伯謙,E-mail: [email protected] 收稿日期:2014/09/23;修正日期:2015/02/05;接受日期:2015/02/15。 doi: 10.6210/JNTNULL.2015.60(1).03壹、前言
梁朝僧祐(445~518)編撰《弘明集》14卷,是現存最早的佛教護法集,1其書首〈序〉 云: 祐以末學,志深弘護,靜言浮俗,憤慨于心。遂以藥疾微間,山棲餘暇,撰古今之明 篇,總道俗之雅論。其有刻意剪邪,建言衛法,製無大小,莫不畢採。又前代勝士書 記文述,有益亦皆編錄,類聚區分,列為一十四卷。夫道以人弘,教以文明,弘道明 教,故謂之《弘明集》。2 所以《弘明集》是為了剪邪衛法,弘道明教而編。陳士強《佛典精解》將書中內容分為七 類:一、泛釋世人的非議;二、專駁道教的詰難;三、辯論形神因果;四、彙敘佛教與朝廷 之間的交涉;五、討論佛教儀規;六、紬繹佛法大義;七、檄魔。3目前研究《弘明集》的 專書多半針對其中儒佛與佛道之爭、形神與因果之辯、沙門和王權關係,以及關於其所收錄 《牟子理惑論》4的探究,對於本文所關注竺道爽(生卒不詳)〈檄太山文〉的考察仍然稀 少。5劉立夫《弘道與明教―《弘明集》研究》甚至根據陳士強分類,而認為竺道爽〈檄太 山文〉、智靜(生卒不詳)〈檄魔文〉及寶林(宋文帝時人,生卒不詳)〈破魔露布文〉這 1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謂《宏(弘)明集》:「所輯皆東漢以下至於梁代闡明佛法之 文……,六代遺編,流傳最古,梁以前名流著作,今無專集行世者,頗賴以存。」(北京市:中華書局, 1992),卷145,1236。 2 【梁】僧祐:《弘明集》,收錄於《大正藏》,冊52(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1983),1。 3 陳士強。《佛典精解》(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1082-1088。《高麗大藏經解題》概論 其內容為:「1、經說迂誕辯;2、精神不滅理致;3、真佛與國家;4、法教與中國古典;5、華戎與風俗問 題。」(收錄於《高麗大藏經》,冊48(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1982),862。) 4 【梁】僧祐:《出三藏記集‧明帝勅中書侍郎陸澄撰《法論》目錄序》,(《大正藏》,冊55,卷 12,82-85)收錄陸澄(425~494)奉命編纂《法論》的目錄,《牟子(理惑論)》之名,見於該書第十四 帙《緣序集》;但在僧祐《弘明集》卷1才收入《牟子理惑論》全文,因此研究《弘明集》此書,便無可避 免對《牟子理惑論》的探究。 5 竺道爽:〈檄太山文〉,收錄於《大正藏》,冊52,91-92。研究《弘明集》檄文之作,如龍韶。 〈泛論「檄魔文」諸篇〉,《諦觀》,64期(1991):37-58;劉林魁。〈佛教檄魔文的文體價值〉,《山 西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37卷5期(2010):51-55;劉林魁。〈佛教檄魔文的宗教文化價值〉,《宗 教學研究》,2期(2012):114-118,其中劉林魁之作是針對檄魔;龍韶該文主在探究智靜〈檄魔文〉、寶 林〈破魔露布文〉及懿法師〈伐魔詔〉三文,而認為〈檄太山文〉是這類作品的先驅,雖有相關,卻非專對 本篇;劉凌。〈竺道爽〈檄太山文〉的文化意蘊〉,《泰安師專學報》,21卷4期(1999):6-10,與本文 最直接相關,但其考證人物年代完全偏差,因此也導致論述失焦,本文將再進一步探究。三篇「檄魔」文章「晦澀難通,宜作專題解讀之」;6劉立夫與胡勇譯注《弘明集》7也都將 這些檄文略去。而早在1975年,日本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出版牧田諦亮(1912~2011) 《弘明集研究》三冊,8其中、下兩冊對《弘明集》進行日譯及注釋,貢獻頗大,但仍有可 商之處,此於下文將有考辨。2013年11月,福建師範大學李小榮《弘明集校箋》出版,9書中 不僅出校記,更有箋注,堪稱是《弘明集》目前最新研究成果的集結,下文也會參酌使用。 另外,從竺道爽〈檄太山文〉還可以發現五胡十六國時期社會文化及佛教傳播現象,諸如泰 山、閻羅王、毘沙門天王信仰的演變,還有竺僧朗在泰山地區的教化,都值得深入研究。因 此,本文將依序對〈檄太山文〉的作者、時代、特色與佛教信仰在泰山地區的流傳影響,逐 一予以考探。
貳、〈檄太山文〉的作者
《弘明集》最末卷為竺道爽、智靜及寶林三篇檄文,奇特的是三文既然各有作者,為何 《弘明集》卷12開頭一小段序文云:「予作三檄,亦摧魔之說,故兼載焉。」10尤其在三篇 之後又有一段文字說:「余以講業之暇,聊復永日,寓言假事。」那麼這三篇莫非是僧祐假 託人名的遊戲筆墨?另觀錢鍾書(1910~1998)《管錐編》冊4〈釋言精怪本于道士〉條, 遵從清代嚴可均(1762~1843)《全宋文》卷64所云:「據文稱寓言假事,則道爽及智靜皆 託名。」11認為三篇皆是寶林所作,於是改稱之「寶林〈檄太山文〉」,12然嚴可均的說法 也是沿襲明代梅鼎祚(1549~1615)《釋文紀》而來,梅氏於「釋寶林」下加註: 京師龍光寺沙門,祖述生公諸義……,按此載《高僧傳》;《弘明集》以竺道爽、智 靜立名,而末始列寶林,據(寶)林自稱「寓言假事」,則此二名(指竺道爽、智 靜)或亦寓也。13 由於梁代慧皎(497~554)《高僧傳‧道生傳附寶林傳》有云: 6 劉立夫。《弘道與明教―《弘明集》研究》(北京市: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22。 7 劉立夫、胡勇譯注。《弘明集》(北京市:中華書局,2011)。 8 牧田諦亮。《弘明集研究》(京都市: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1975)。 9 李小榮。《弘明集校箋》(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10 【梁】僧祐:《弘明集》,《大正藏》,76。 11 【清】嚴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京都市:中文出版社,1981),冊3,2785。 12 錢鍾書。《管錐編‧全宋文卷六四‧釋言精怪本于道士》(北京市:三聯書店,2001),冊4, 202。 13 【明】梅鼎祚:《釋文紀》,收錄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冊1401(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 館,1986),卷16,76。龍光(寺)又有沙門寶林,初經長安受學,後祖述生公諸義,時人號曰遊玄生。著 《涅槃記》及注《異宗論》、〈檄魔文〉等。14 寶林〈檄魔文〉與智靜〈檄魔文〉篇名相同,內容是否一致?或即為〈破魔露布文〉?今已 難予考辨,但也因此使得〈檄太山文〉作者多所訛傳。〈檄太山文〉作者究竟是僧祐?寶 林?或真有竺道爽此人?必須審慎衡酌,以下分就僧祐、寶林、竺道爽三人加以分析說明: 《弘明集》卷12僧祐序云:「予作三檄」,似乎〈檄太山文〉、〈檄魔文〉、〈破魔 露布文〉為僧祐所寫,但若是僧祐之作,何以各篇又題竺道爽、釋智靜、釋寶林之名?這問 題頗令人費解。今查各版本,「予作」二字在《大正藏》下方校勘欄註記「宋、元、明、 宮」15作「即仙」。《大正藏》主體是以《高麗藏》為底本,《高麗藏》原依北宋、契丹東 傳的版本開雕,它的確是刊成「予作三檄」,除了與「宋、元、明、宮」諸本不同,也與 宋元時期完成的《磧砂藏》、清代乾隆3年(1738年)竣工的《龍藏》不同。16至於牧田諦 亮主持編譯《弘明集研究》,也按「予作」二字日譯,並加旁注指出卷14之三檄實僧祐自 身之作。17在李小榮《弘明集校箋》則根據五代僧人可洪(生卒不詳)《新集藏經音義隨函 錄》,作「弔仙」: 弔仙:除《麗》、《頻》、《大》作「予作」外,餘本作「即仙」。三檄:指本集卷 一四所收三篇檄魔文,但是,三者各有作者,並非僧祐所作,故「予作」二字誤。而 「即仙」,語意不暢,此據可洪《音義》卷二九所引《弘明集》卷一二改。18 據此說法,「弔仙」的「弔」,或許是「弔伐」一詞「伐」義之轉移,然「弔伐」是弔民伐 14 【梁】慧皎:《高僧傳》,收錄於《大正藏》,冊50,367;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 下冊將其標點為「及注《異宗論檄魔文》」,並於「注」下打問號,在「文」下加小注:「文載入《弘明 集》。」(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1991),674。今案:慧皎將「著」與「注」分開說明,各版本皆如 此,而【唐】道宣:《廣弘明集》卷29有釋道安〈檄魔文〉(收錄於《大正藏》,冊52,344),寶林既然 祖述道生(約372~434),自是道安(312~385)後輩,因此筆者懷疑寶林是注道安〈檄魔文〉。 15 李富華、何梅。《漢文佛教大藏經》謂《大正藏》所用宋、元、明、宮本分別為《資福藏》本、 《普寧藏》本、《嘉興藏》本及宮內省圖書寮本(北京市: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618;但《嘉興大藏 經》(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2000)未收《弘明集》。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藏漢籍善本全文影像 資料庫之寬永14年(1637年,即明崇禎10年)活字印本也作「即仙」(參見http://shanben.ioc.u-tokyo.ac.jp/ main_p.php?nu=C6563000&order=rn_no&no=01647&im=0120003&pg=319)。 16 【梁】僧祐:《弘明集》,收錄於《高麗大藏經》,冊33,255;《影印宋磧砂藏經》,冊475(上 海市:影印宋版藏經會,1935),44;《乾隆大藏經》,冊113(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1992),534。 17 牧田諦亮,《弘明集研究》,冊下,623。 18 李小榮,《弘明集校箋》,637。
罪的省稱,弔是慰問,伐是討伐,二者對象不同,若以「弔」代「伐」,並未見有此例;且 若以討伐解讀,三篇分別是 檄泰山、檄魔、破魔,神魔是否都可以當成「仙」,或僧祐會將 僧人稱為「仙」,也頗可商議。可洪《音義》於《弘明集》卷11「固淵弔於天表」的「弔」 解為「至也」,19若移到此處用,意思也就是「至於仙人三篇檄文」,同樣有此問題。 「予作」、「即仙」、「弔仙」都不可解,但若從字形筆劃來看,筆者臆測「予作」 或可能於傳抄刊刻時被更改為「即仙」、「弔仙」,因僧祐確實不是真正作者,不應為「予 作」;然而「即仙」、「弔仙」二字的文意也說不通,因三篇文章是沙門針對外道邪魔而 發,不論作者或被討伐者皆非仙道之流,所以筆者忖度「予作」的「作」,可視同書首序 言「撰古今之明篇」的「撰」字,20也就是「纂集」的意思來理解,會比較切合。至於文末 「余以講業之暇」云云,即如梅鼎祚所謂「寶林自稱」,是〈破魔露布文〉的後記,不必理 解為僧祐閒暇之寓言筆墨。 至於梅鼎祚《釋文紀》卷16在篇首「檄太山文 釋竺道爽」之前,已標明作者為龍光寺 沙門「釋寶林」,梅氏只是根據寶林自稱「寓言假事」,便將〈檄太山文〉、〈檄魔文〉都 歸屬於寶林。〈檄魔文〉是因《高僧傳》述及寶林作〈檄魔文〉,故尚有可說;21然竺道爽 為虛構之人並無確鑿證據,豈能輕下斷言?甚至還將〈檄太山文〉當成寓言戲筆,顯然也未 能掌握其時代情境。 再說到劉凌〈竺道爽〈檄太山文〉的文化意蘊〉以為竺道爽可能地位較低,因檄文有謂 「吾雖末流,備階三服」,所以《高僧傳》及佛籍均無記載。22「三服」是以僧侶所著三衣 代指出家,竺道爽謙稱自己雖是末流,仍在僧人之列,劉氏誤將謙詞當真,並不恰當。雖然 竺道爽無任何事蹟行誼記載於僧史,頗令人感到陌生,但無任何力證之前,確實不宜抹煞其 著作權。在慧皎〈高僧傳序錄〉有云: 自前代所撰,多曰名僧,然名者本實之賓也。若實行潛光,則高而不名;寡德適時, 19 【五代】可洪:《新集藏經音義隨函錄》,收錄於《高麗大藏經》,冊34,658。 20 古人視「撰」字有纂集論述之意,未必專指寫作,如【梁】蕭統編,【唐】李善注:《昭明文選》 卷42曹丕〈與吳質書〉曰:「徐陳應劉,一時俱逝,今撰其遺文,都為一集。」(臺北市:華正書局, 2000),591;〈昭明文選序〉亦云:「老莊之作,管孟之流,蓋以立意為宗,不以能文為本,今之所撰, 又亦(「亦」,尤刻李善注本作「以」)略諸。」(2)【梁】慧皎:《高僧傳》卷11〈僧祐傳〉也說: 「初,祐集經藏既成,使人抄撰要事,為《三藏記》、《法苑記》、《世界記》、《釋迦譜》及《弘明集》 等,皆行於世。」(403)不過【梁】僧祐:《弘明集》卷12的序言起筆云:「余所撰《弘明》,並集護法 之論,然爰錄書表者,蓋事深故也。」(76)此處「撰」與「集」其實分得很清楚。 21 牧田諦亮(《弘明集研究》,冊下,758)以為此篇是戲作,指出其與【唐】道宣:《廣弘明集》卷 29釋道安〈檄魔文〉極為類似;劉林魁。〈兩篇佛教檄魔文作者考〉,《敦煌研究》,2期(2010):93-97 以為本篇是釋道安該篇之託名,「釋智靜」當為釋道安。 22 劉凌,〈竺道爽〈檄太山文〉的文化意蘊〉,6。
則名而不高。名而不高,本非所紀;高而不名,則備今錄。23 名不傳於後世的原因很多,慧皎自言其僧傳只收高僧,不收名僧,24若是如此,竺道爽不入 傳並非地位較低的緣故,而且若按照檄文慣例,足以擔任發起宣討者的角色,地位一般也不 會過於低下。 明本《弘明集》於竺道爽之上又加一「釋」字,與梅鼎祚《釋文紀》的「釋竺道爽」 一致,這是後人見智靜、寶林之上都有「釋」字,所以妄加,從〈檄太山文〉起筆說:「沙 門竺道爽,敢告太山東嶽神府及都錄使者……。」即足以證明沒有「釋」字。南宋葉夢得 (1077~1148)《石林詩話》已注意沙門姓氏由來,說:「始,晉初為佛學者,皆從其師 姓,如支遁本姓關,從支謙學,故為支。道安以佛學皆本釋迦為師,請以釋命氏,遂為定 制。則釋道安者,亦其姓也。」其《避暑錄話》卷下說得更清楚: 晉宋間佛學初行,其徒猶未有僧稱,通曰:「道人」,其姓皆從所授學。如支遁本姓 關,學于支謙為支;帛道猷本姓馮,學于帛尸棃密為帛是也。至道安始言佛氏釋迦, 今為佛子宜從佛氏,乃請皆姓釋,世以釋舉佛者,猶言楊墨申韓,今以為稱者,自不 知其為姓也。25 由於釋道安(312~385)的主張,天下沙門皆統一以「釋」為姓,但竺道爽姓竺不姓釋,所 以他的年代必早在釋道安倡言之前。換言之,有無「釋」字,的確關係竺道爽時代,有助於 考辨本文。
參、〈檄太山文〉的時代
〈檄太山文〉的寫作究竟在何時?以下將考察竺道爽人名及〈檄太山文〉內容,考察此 23 【梁】慧皎:《高僧傳》,419。 24 筆者曾撰〈高僧與名僧〉(《人間福報‧縱橫古今版》,2010年8月26日),認為高僧和名僧未必衝 突,因為高僧也可以是一代名僧,並提及曹仕邦《中國佛教史學史》已注意到慧皎並非全然看重高蹈,而是 看重對佛門的貢獻,見曹仕邦。《中國佛教史學史―東晉至五代》(臺北市:法鼓文化出版社,1999)。 試觀慧皎書中如果都是高蹈之流,那麼陪侍帝王,或與王侯交接的僧侶,如佛圖澄、道安、鳩摩羅什等,就 不會納入傳記之中了。 25 【南宋】葉夢得:《避暑錄話》,收錄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冊863(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 館,1985),卷下,694;【南宋】葉夢得:《石林詩話》,收錄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冊1478(臺 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卷1,1005。早期西域來華的僧人,會以出生國為姓,如安息國安世高、 月氏國支婁迦讖,康居國康僧會,天竺國竺法蘭;或以「佛、法(即「曇摩」「曇無」)、僧」為姓,如佛 圖澄、曇摩難提、僧伽提婆;或以俗家姓名稱之,如帛尸梨密多羅,簡稱帛尸梨密,又被稱為竺高座,而這 些外國僧人的弟子便隨師取姓。二者,便能斷定寫作時代;時代確定,不僅能證明竺道爽真有其人,也可以驗知檄文並非遊 戲筆墨,今分別論述之。 中土沙門在釋道安之前,皆從師姓,《高僧傳‧釋道安傳》云: 初,魏晉沙門依師為姓,故姓各不同。安以為大師之本,莫尊釋迦,乃以釋命氏,後 獲《增一阿含》,果稱「四河入海,無復河名;四姓為沙門,皆稱釋種。」既懸與經 符,遂為永式。26 釋道安認為出家人應從釋迦牟尼取姓,後來也得到《增壹阿含經》印證。僧伽提婆(生卒不 詳)譯《增壹阿含經》卷21原文有云: 四大河入海已,無復本名字,但名為海;此亦如是,有四姓。云何為四?剎利、婆羅 門、長者、居士種。於如來所,剃除鬚髮,著三法衣,出家學道,無復本姓,但言沙 門釋迦子……。是故諸比丘,諸有四姓,剃除鬚髮,以信堅固,出家學道者,彼當滅 本名字,自稱釋迦弟子。27 而《增壹阿含經》又是何時譯出?在道安〈增壹阿含經序〉云: (曇摩難提)誦二《阿含》,溫故日新,……以秦建元二十年來詣長安,外國鄉人咸 皆善之。武威太守趙文業求令出焉。佛念譯傳,曇嵩筆受。歲在甲申夏出,至來年春 乃訖,為四十一卷。28 慧皎《高僧傳》卷1〈曇摩難提傳〉同載此事。甲申夏至來年春,即前秦建元20~21年 (384~385年)譯出,經典譯出,證明了釋道安所言不差,「以釋命氏,遂為永式」。所 以天下沙門統一姓「釋」,必在385年以後;竺道爽不姓「釋」,便證明其出家年代不晚於 此;而〈檄太山文〉的作時在此之前或之後呢?竺道爽〈檄太山文〉有一關鍵內容,提及國 中建立大功勳,得百姓愛戴的「太元桓王」生了小病,祈請於東嶽神府,卻不見神效而薨 逝: 26 【梁】慧皎:《高僧傳》,卷5,352。 27 【東晉】僧伽提婆譯:《增壹阿含經》,收錄於《大正藏》,冊2,卷21,658。 28 道安〈增壹阿含經序〉見於【梁】僧祐:《出三藏記集》,卷9,64,及【東晉】僧伽提婆譯:《增 壹阿含經》(549)之前;又《出三藏記集》卷2於《增一阿含經三十三卷》下注云:「秦建元二十年夏出, 至二十一年春訖定,三十三卷,或分為三十四卷。」(10)。
又國大29元桓王及封錫,六國之懿節,三台之輔光,贊皇家,黎元慈悅。天禍謬加, 體嬰微疾,謂汝之祇,能感靈德,故宣德信命,詣汝神殿,獻薦三牲,加贈珍異。若 汝聖道通乾致妙者,何不上啟九皇,下諮后土,參集百靈,顯彰妙術,使國良輔,消 疾獲安。既無響應,乃奄薨遐,驗此虛妄,焉足奉哉!30 牧田諦亮《弘明集研究》以為,「太元桓王」是指桓溫(312~373)。31這是誤將「太元」 當成東晉孝武帝年號(376~396),但孝武帝初即位的年號是寧康(373年),寧康元年7 月,桓溫便染重病而亡,時年62,「優冊即前南郡公增七千五百戶,進地方三百里,賜錢 五千萬,絹二萬匹,布十萬匹,追贈丞相。」32也就是說桓溫至死僅封南郡公,並未封王; 而且「太元」又是在他死後才有的年號,所以此說並不正確。至於劉凌〈竺道爽〈檄太山 文〉的文化意蘊〉考證說是桓沖(328~384): 「桓王」似指晉孝武帝時期的大將軍桓沖。《晉書》卷七十四本傳載,他曾「都督 豫、江二州之六郡軍事」,後「發病而卒」,諡「宣穆」。《資治通鑑》卷一○五亦 載,孝武太元九年(384年),「豐城宣穆公桓沖……慚恨成疾,二月,辛巳卒。」 史事與文中沖事相類。由「國」之稱,可證作者當為東晉本朝人。由言沖「奄薨」, 可知此文應作於太元九年之後。又由「太元」之稱,可推定應在太元末年(396年) 之後;如在太元間,就不可能稱「太元桓王」。但從太元十九年(394)開始,泰山 即為後燕所佔,直到安帝義熙五年(409)劉裕北伐收復泰山。在此期間,作者不可 能關注泰山祭祀。所以,由此又可推定,本文約作於409之後。此後一直到劉裕篡晉 建宋,泰山均在晉朝轄內。又文中有「自汝妖祥,漸逾六載」之語,應是在泰山神 祭連續六年之後。因此,似可推定此文可能作於409年之後的第六年,即晉安帝義熙 十一年(415年)。33 作者好似用心耙梳,卻有多處武斷模糊了焦點。「太元桓王」是重要線索,前文已說「太 元」並非年號,「桓」也非姓氏;何況《晉書》載桓沖諡宣穆,是「宣穆公」,和他的長兄 桓溫一樣未封王,直至桓溫之子桓玄(369~404)篡位時,才追贈「太傅、宣城王」,也不 29 「大」字據《大正藏》下欄校勘:「宋、元、明、宮本作『太』。」實應改成「太」字才是。 30 【梁】僧祐:《弘明集‧檄太山文》,卷14,92。 31 牧田諦亮,《弘明集研究》,冊下,751。 32 【唐】房玄齡:《晉書‧桓溫傳》(臺北市:鼎文書局,1992),卷98,2580。 33 劉凌,〈竺道爽〈檄太山文〉的文化意蘊〉,6。
稱「太元桓王」;再根據史料,桓沖並未到過泰山,何來史事與檄文所述「相類」?今考 「國太元桓王」,應指前燕慕容恪(321~367)。《十六國春秋》卷30與《晉書》卷111皆 有慕容恪傳記,「太元」即「太原」,元、原二字可通,《春秋繁露‧重政》云:「元, 猶原也。」34慕容恪為前燕文明帝慕容皝(297~348)第四子,景昭帝慕容儁(319~360) 之弟,幽帝慕容暐(350~384)叔父,封太原王是在景昭帝元璽3年(即晉穆帝永和10年, 354年),35他「身長八尺七寸,容貌魁傑,雄毅嚴重」,可惜47歲便病逝,《十六國春秋》 載:「國中皆痛惜之,追諡曰桓王。」36「太原王」是生前所封,「桓王」是死後追諡,所 以竺道爽稱其為「太元(原)桓王」,這樣的史實才真正符合檄文內容。 慕容恪之死何以讓國中皆痛惜之?因為他確實是「國之良輔」,是前燕臻極強盛的第一 功臣,平生經歷大小無數戰役,皆未遭逢敗績,《晉書》本傳云: (慕容)皝將終,謂儁曰:「今中原未一,方建大事,恪智勇俱濟,汝其委之。」及 儁嗣位,彌加親任。累戰有大功,封太原王,拜侍中、假節、大都督、錄尚書。儁寢 疾,引恪與慕容評屬以後事。及暐之世,總攝朝權。初,建鄴聞儁死,曰:「中原可 圖矣。」桓溫曰:「慕容恪尚存,所憂方為大耳。」37 慕容恪位居要津,總攬朝政,前朝勳舊慕輿根(?~360)慫恿他「可廢主上為王,殿 下自踐尊位,以建大燕無窮之福。」但被慕容恪義正辭嚴斥退,這完全符合竺道爽說他襄贊 皇家,是「三台之輔光」,「三台」是天上三台星,也唯有三公之位可以稱之;慕容恪治軍 又不尚威嚴,專用恩信撫御士卒,《資治通鑑》載其包圍鮮卑段部首領段龕(?~357)於 廣固(今山東青州市)云: 諸將請急攻之,恪曰:「用兵之勢,有宜緩者,有宜急者,不可不察。……龕兵尚 眾,未有離心;濟南之戰,非不銳也,但龕用之無術,以取敗耳。今憑阻堅城,上下 戮力,我盡銳攻之,計數旬可拔,然殺吾士卒必多矣。自有事中原,兵不蹔息,吾每 念之,夜而忘寐,奈何輕用其死乎!要在取之,不必求功之速也!」諸將皆曰:「非 34 【西漢】董仲舒著,鍾肇鵬主編:《春秋繁露校釋》(石家莊市: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卷5, 320。 35 【北魏】崔鴻:《十六國春秋》卷27〈慕容儁下〉云:「(元璽三年夏四月,)衞將軍恪為大司 馬、侍中、大都督、錄尚書,封太原王。」卷30〈慕容恪〉亦云:「元璽三年,封太原王,拜侍中、假節大 都督、大將軍,錄尚書,累遷大司馬。」(收錄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冊463(臺北市:臺灣商務印 書館,1984),530、556)【清】湯球:《十六國春秋輯補》卷28反而全依《晉書》,未記封王時間,僅 說:「累戰有大功,封太原王。」(收錄於《晉書》附編(臺北市:鼎文書局,1992),221。) 36 【北魏】崔鴻:《十六國春秋‧慕容恪》,卷30,557。 37 【唐】房玄齡:《晉書‧慕容恪傳》,卷111,2859。
所及也。」軍中聞之,人人感悅,於是為高牆深塹以守之。齊人爭運糧以饋燕軍。38 以上說明慕容恪精通兵法,疼惜部屬,因此士卒感悅,民心擁戴。竺道爽說他仁慈待人,百 姓深感喜悅,並非溢美之詞;《十六國春秋》亦提到他執政有方,化人以德: 恪雖總大任,而朝廷之禮,兢兢嚴謹,每事必與(慕容)評議之,未嘗專決,虛心待 士,諮詢善道,量才授任,人不踰位,朝廷清肅,進止有常,罷朝歸第,盡心色養, 手不釋卷。官屬臣僚或有過失,不顯其狀,隨宜他叙,不令失倫。惟以此為貶,時人 以為大愧,再有小過,自相責曰:「爾復欲望宰公遷官邪?」自是庶僚化德,莫敢犯 者。39 這證明他才兼文武,出將入相皆勝任合度。竺道爽寫此檄文,既稱「國太元桓王」,「國」 自然是前燕,因此可以考定他是前燕時人,他必在幽帝建熙8年(367年)慕容恪病逝不久; 在建熙11年(370年)前燕被前秦滅亡前寫成此篇檄文,這也正在「四姓沙門,皆稱釋種」之 前,因此竺道爽不稱「釋道爽」非常合理,他的法名與當時時代背景完全吻合。 至於前燕是否統治泰山地區?這有必要繼續考探。前燕在極盛時期的統轄地區確實包含 山東,當時與其同時存在之政權有東晉、前秦、代國、扶(夫)餘、高句麗,前涼、柔然、 吐谷渾等國則未與前燕接壤,40竺道爽稱其為「六國之懿節」,指他擔任國家第一流的使節 與各國周旋,與史書說他「假節」,代行天子軍政外交事務是一致的。前燕自消滅冉魏, 繼續將勢力深入中原腹地,從慕容恪攻取廣固(356年),便與東晉展開長期爭奪山東的戰 爭。《十六國春秋》卷27載: (景昭帝光壽元年,東晉穆帝升平元年,西元357)冬十月,晉太山太守諸葛攸來攻 東郡,入武陽。儁遣大司馬恪統司空陽騖及樂安王臧率兵拒之,晉師敗績,攸走還太 山。恪遂進兵渡河,略地河南,汝、潁、譙、沛皆陷,分置守宰而還。41 諸葛攸(生卒不詳)敗走「還泰山」,似乎泰山地區仍為晉有,然隨後前燕也設泰山太守, 38 【北宋】司馬光著,【元】胡三省注:《資治通鑑‧晉穆帝永和十二年》(臺北市:啟業書局, 1978),3158,此乃檃括崔鴻《十六國春秋》之文。 39 【北魏】崔鴻:《十六國春秋‧慕容恪》,卷30,557;【唐】房玄齡:《晉書》,卷111本傳所 評,與此大致相同。 40 滅後趙的冉魏於西元352年為慕容儁所滅;桓溫於西元347年也滅了後蜀(成漢),故此處不提。 41 【北魏】崔鴻:《十六國春秋》,卷27,533。
由賈堅(?~358)屯駐山茌。42賈堅並於光壽2年12月,與荀羨(322~359)所率領晉軍激 戰,賈堅遭擒身亡,但前燕青州刺史慕容塵(生卒不詳)派遣司馬悅明(生卒不詳)救援, 大敗荀羨,又收復山茌。此外,前燕建熙7年(東晉廢帝太和元年,366年)10月,撫軍將軍 下邳王慕容厲(生卒不詳)攻打兗州,入泰山,晉泰山太守諸葛攸奔走淮南。《十六國春 秋》卷28記此事云:「冬十月,遣撫軍將軍、下邳王厲寇兖州,攻晉太山太守諸葛攸,攸奔 淮南,拔兖魯、高平諸郡,置守宰而還。」43足見泰山地區在慕容恪病重亡故前,已為前燕 所有,慕容恪請禱於泰山神當然是可能的。《後漢書‧方術‧許曼傳》許曼(生卒不詳)祖 父許峻(生卒不詳)自言:「少嘗篤病,三年不愈,乃謁太山請命。」李賢(654~684) 注:「太山主人生死,故詣請命也。」44顯然前往泰山祝禱袪病延年,是漢魏以來的社會普 遍現象,已蔚成民風。
肆、〈檄太山文〉的文學表現與民俗信仰特色
「太山」即「泰山」,在今山東省泰安市,是五嶽之首,而東嶽神府(東嶽廟)所在位 置,北宋樂史(930~1007)《太平寰宇記》卷21有云: 漢武帝封禪,分嬴、博二縣,立奉高縣以奉泰山之祀。後魏改博縣為博平。隋開皇 十七年(597年),改博平為博城。唐乾封元年(666年),高宗封東嶽,改為乾封 縣,屬兗州。泰山一曰「岱宗」,在縣西北三十里。……東嶽廟在縣西北三十里泰山 下。45 〈檄太山文〉旨在聲討鬼怪魍魎假冒泰山神及記錄生死善惡的使者威名,禍患蒼生,全篇篇 幅甚長,今為使讀者不致太陌生,先簡述各段大意: 一、天地始分,上垂天文,下設地理,五嶽鎮守於大地,一切皆順應陰陽四時運行,履 行聖人教化之德,神道自然,正直不偽,上通虛無,下育蒼生。 二、泰山位於陰陽交泰的東方,主萬物發生,是萬物生長的源頭。早先即有諸神停駐 42 山茌,今山東長清縣東南19公里之張夏鎮,南臨泰安23公里。據胡三省註:「即前漢之茌縣,屬泰 山郡,後漢改曰山茌。」(【北宋】司馬光著,【元】胡三省注:《資治通鑑》,卷100,3171。) 43【北魏】崔鴻:《十六國春秋》,卷28,542。 44 【宋】范曄:《後漢書》(臺北市:鼎文書局,1987),卷82下,2731;《後漢書‧烏桓鮮卑傳》 也說:「中國人死者,魂神歸岱(泰)山也。」李賢注引《博物志》:「泰山,天帝孫也,主召人魂。東方 萬物始,故知人生命。」(2980) 45 【北宋】樂史:《太平寰宇記》,收錄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冊469(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 館,1984),卷21,188。在此,不意竟有妖祥之鬼,魍魎之精,假託東嶽神靈,蠱惑愚民,雕造神像,這是從三皇以 來,歷代崇敬泰山所未曾見的情況。 三、《零征記》辨別正神與邪神的差異:正神逍遙宇宙之間,天廚自然百味,不需民眾 獻供,而慈悲澤惠群生;邪神則是干擾萬物,誑騙人民傾盡家產、斷截眾命。《枕中》也有 告誡蜎飛蠕動,皆是生命,鳥卵尚不可食,何況殺害豬羊!現在所作逆理之事,皆違反經典 的教導。 四、五嶽真神效法天地星辰,清虛自然;妖鬼卻假託人口,宣稱順之賜恩,違之有禍。 《黃羅子經》、《玄中記》皆說過:自稱山嶽神是蟒蛇,自稱江海神必是黿鼉魚鼈等。鬼怪 稱神,一味令人驚恐,經典早已清楚記載。 五、妖鬼作怪已超過6年,影響四方之人遠道前來,祈求病癒者如水歸大海,病死而回 的卻哀呼滿路,重病死亡便說壽算已盡,輕病痊癒便說神明賜福。實際上重病不治是你無 恩,中症復元也非你所救,太原王有功國家,身染微疾,你卻不能啟稟皇天后土,聚集百 靈,彰顯妙術,竟使他薨逝,全無靈驗,如何讓人信奉? 六、往古泰山多顯祥瑞,妖鬼假託聖神,既無法興雲致雨,甚至連舉杯動筷如此鬼幻之 術都辦不到,何來神跡可言! 七、泰山由閻羅王統轄,聚集靈魂於此;泰山神與都錄使者裁奪人命,時時降臨人間 稽查善惡。所以此地幽昧,非尋常人該來,如今卻男女聚會,祠祭不絕,惡聲遠傳,毒害國 境。 八、妖鬼傷害既多,我當光揚聖道,特命妖鬼返回塚墓,食果實、飲山泉,不讓百姓傾 財害命,否則宣集毘沙神王、惒羅子等痛加掃蕩,必立使魂消魄散。檄到務必聽從遠離,變 回原形,長歸海濱。 檄文開篇先論五嶽之德,而東嶽泰山乃「龍春之初,清陽之氣」,為萬物交替、初春發 生之地,足以生養萬物,擁有崇高的「王父之位」,因此南箕、北斗、中星九天46諸星君, 東王公、西王母、無極先君皆曾降臨此地,然後乘氣鳳翔而去。五嶽真神本應稟道清虛,不 因毀譽而有增損,但妖鬼卻假託生人,殺害在口。文中引據《零征記》、《枕中》、《黃羅 子經》、47《玄中記》,斥責鬼魅假形,其神不正,而妖妄變本加厲,祭禱卻全無效驗,不 僅不能「顯為時瑞」、「興雲致雨」,又不知泰山為閻羅王所統,總集魂靈,不應令遠近男 女群聚,使「穢氣外釁,梟聲遠布」。竺道爽謙稱自己忝為出家人,自古及今,邪不勝正, 46 「中星九天」的「星」有版本作「皇」,李小榮《弘明集校箋》即作「中皇九天」,謂中皇是道教 神靈,九天指九天丈人(756)。 47 錢鍾書《管錐編》冊4〈全宋文卷六四‧釋言精怪本于道士〉,將《黃羅子經》、《玄中記》寫成 《黃羅子經玄中記》(203);牧田諦亮則懷疑《黃羅子經》即是《出三藏記集》卷5〈新集安公疑經錄〉所 言《黃羅王經》:「《尼吒國王經》一卷(或云《尼吒黃羅國王經》,或云《黃羅王經》)。」(《弘明集 研究》,冊下,751。)
所以檄討鬼魅,一面警告其若肆無忌憚,必如「鵠毛入炭,魚行鑊湯,傾江滅火,朝露見 陽。」一面仁慈勸其明智順從,速復本形,長歸萬里,勿復稽留。全篇覶縷委曲,剛健雄 強,情理兼顧,恩威並施,是護教衛法的好文。以下針對此篇文學表現,包括形式上的檄體 運用、內容上的聲討策略,及反映習俗與信仰的現象加以分析。
一、檄體的運用
檄文是古代寫在木簡上,用來徵召、曉諭的政府公告,或是討伐、揭發罪行的官方文 書。48《文心雕龍‧檄移》云:「昔有虞始戒於國,夏后初誓於軍,殷誓軍門之外,周將交 刃而誓之。故知帝世戒兵,三王誓師,宣訓我眾,未及敵人也。至周穆西征,祭公謀父稱 『古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即檄之本源也。」49劉勰(約465~520)認為三代之前, 只有訓令誓師,尚未針對敵人而發文,直至西周祭公謀父言自古有威嚇責讓的命令與文告, 即是檄文的發端,但真正有此文體稱之為「檄」,是張儀(?~前309)檄告楚相,50已經是 到了戰國時期。劉勰也說:「檄者,皦也。宣露於外,皦然明白也。」因此其寫作必須: 或述此休明,或叙彼苛虐。指天時,審人事,算強弱,角權勢,標蓍龜於前驗,懸鞶 鑒於已然,雖本國信,實參兵詐。譎詭以馳旨,煒曄以騰說。 這說明檄文運用兵不厭詐的原則,以冠冕堂皇的言語揚己之長,數彼之短。由於《文心雕 龍‧檄移》與《昭明文選》所評論、選錄篇章,乃是當時南朝公認的傑作,具有文學代表 性,且又與〈檄太山文〉時代銜接,體製有聯繫承啟關係,若從篇旨、起筆、收結比較其間 差異,自能彰顯〈檄太山文〉的篇章特色。茲列表以明之。51 《文心雕龍》、《昭明文選》評選檄文表 朝 代 作者 篇名 篇旨 起筆 (收件人) 收結 48 【東漢】班固《漢書‧高帝紀》「吾以羽檄徵天下兵」下,顏師古注云:「檄者,以木簡為書,長 尺二寸,用徵召也。其有急事,則加以鳥羽插之,示速疾也。魏武奏事云:『今邊有警,輒露檄插羽。』」 (臺北市:洪氏出版社,1975),69。檄長尺二寸,【東漢】許慎《說文解字》「檄,尺二書」下,段玉裁 言:「各本作二尺書,小徐《繫傳》已佚,見《韻會》者作『尺二書』,蓋古本也。」(臺北市:黎明文化 事業公司,1976),268。 49 【梁】劉勰著,范文瀾注:《文心雕龍註》(臺北市:明倫出版社,1971),377。 50 【西漢】司馬遷《史記‧張儀列傳》云:「始吾從若飲,我不盜而璧,若笞我。若善守汝國,我顧 且盜而城!」(臺北市:鼎文書局,1986),2281。 51 【梁】蕭統編,【唐】李善注:《昭明文選》,卷44,614-625。收錄司馬相如〈喻巴蜀檄〉、陳琳 〈為袁紹檄豫州〉、〈檄吳將校部曲文〉、鍾會〈檄蜀文〉;《文心雕龍‧檄移》評論隗囂〈移檄告諸郡 國〉、陳琳〈為袁紹檄豫州〉、鍾會〈檄蜀文〉、桓溫〈檄胡文〉,二者去其重複,共6篇。西 漢 司 馬 相 如( 約 前 179 ~前 118) 〈喻巴 蜀檄〉 武帝 建 元6 年( 前 135 年),唐蒙使略通夜郎、 僰中,發巴蜀吏卒千人, 郡又多為發轉漕萬餘人, 用軍興法,誅其渠率。巴 蜀民大驚恐。上聞之,乃 遣相如責唐蒙等,因諭告 巴蜀民以非上意。 告巴蜀太守 檄 到, 亟 下 縣 道, 使 咸 喻 陛 下 之 意, 無 忽。 新 莽 隗囂(?~33) 〈移檄 告諸郡 國〉 《 後 漢 書 ‧ 隗 囂 傳 》 載 囂 與 三 十 一 將 歃 血 盟 誓:「 允 承 天 道, 興 輔 劉宗。如懷姦慮,明神殛 之……。」事畢,以漢復 為年號,移檄告郡國討王 莽。 漢復元年七月己酉朔 己巳,上將軍隗囂、 白虎將軍隗崔、左將 軍 隗 義、 右 將 軍 楊 廣、明威將軍王遵、 雲旗將軍周宗等,告 州牧、部監、郡卒正、 連率、大尹、尹、尉 隊大夫、屬正、屬令: 故新都侯王莽,慢侮 天地,悖道逆理。 申 命 百 姓, 各 安 其 所, 庶 無 負子之責。 東 漢 陳琳(?~217) 〈為袁 紹檄豫 州〉 獻帝建安5 年(200 年), 為袁紹代筆檄州郡,討曹 操,題目有誤。 左將軍領豫州刺史、 郡國相守。 布 告 天 下, 咸 使知聖朝有拘 逼 之 難, 如 律 令。 〈檄吳 將校部 曲文〉 本文屬於偽作,假託陳琳 代荀彧討伐東吳。 年月朔日子,尚書令 彧告江東諸將校部曲 及孫權宗親中外。 檄 到, 詳 思 至 言,如詔律令。 三 國 鍾會(225 ~ 264) 〈檄蜀 文〉 魏 元 帝 景 元4 年(263 年),鍾會伐蜀,至漢中, 蜀 大 將 姜 維 等 守 劍 閣 拒 之,會移檄檄蜀將吏。 往者漢祚衰微,率土 分崩,生民之命,幾 於泯滅,我太祖武皇 帝,神武聖哲……。 其 詳 擇 利 害, 自 求 多 福, 各 具 宣 布, 咸 使 聞知。 東 晉 桓溫(312 ~ 373) 〈檄胡 文〉 永 和5 年(349 年)石季 龍(石勒姪兒石虎)死, 子世嗣偽位。5 月,石遵 廢世而自立。6 月,桓溫 屯安陸,遣諸將討河北, 故檄討後趙。 胡 賊 石 勒, 暴 肆 華 夏,齊民塗炭,煎困 讎 孽, 至 使 六 合 殊 風,九鼎乖越。 德 刑 既 明, 隨 才 攸 序, 此 之 風 範, 想 所 聞 也( 文 有 殘 缺)。 上表除了司馬相如〈喻巴蜀檄〉是政府用以曉諭吏民,如李兆洛(1769~1841)《駢體 文鈔》卷17云:「教令所頒,亦謂之檄,非止用之軍旅也。其體與移文相類。」52其餘皆用 52 【清】李兆洛:《駢體文鈔》(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卷17,245。
於戰爭聲討。據元代潘昂霄(生卒不詳)《金石例》卷9〈檄式〉云: 某年某月日,某官某,告某處(或曰:移某郡)。蓋聞(云云)。末云:檄到如章, 書不盡意(或云:茲言不欺,其聽無惑;或云:茲言不爽,其聽無違。故為檄委曲, 檄到,其善詳所處,如律令。或云:檄到宣告,咸使聞知。)53 〈檄式〉實承襲南宋王應麟(1223~1296)《玉海》卷203之《辭學指南》,所以這是宋代 以來的檄文標準範式,若以此觀察上列兩漢魏晉檄篇,隗囂〈移檄告諸郡國〉收結雖非「檄 到如何如何」,但體例大致符合標準,其餘規格皆不嚴謹,書寫較為自由,尤以起筆可不記 年月日期、可不寫討伐人的姓名。「告某處」,亦即檄文之收受者,一般會清楚交代,但因 對象清楚,也可以不寫,如袁紹檄曹,鍾會檄蜀皆然;54而最特殊的還是〈檄太山文〉,它 並不是以「傳布四方,咸使聞知」的方式書寫,它直接檄討泰山神府,檄文收受者即是泰山 神和都錄使者,也就是回歸到檄體最初張儀檄楚相:「始吾從若飲,我不盜而璧,若笞我。 」這麼直接對被討伐人宣威責讓的形式。 南齊孔稚珪(447~501)世奉五斗米道,其〈北山移文〉假託山神旨意,寫移文責備 奉佛的周顒故作高蹈卻醉心利祿,拒絕他再到鍾山;竺道爽則以檄體聲討鬼怪假託嶽神,荼 毒生靈,虛作禍福,斂財惑俗,聚會男女,兩篇皆屬於佛道相爭之作,竺道爽的文章論聲音 節奏,辭藻的駢儷、華美,或有遜色,然誠如劉勰說:「檄移為用,事兼文武;其在金革, 則逆黨用檄,順命資移。」可知對敵戰鬥用檄,對內批評,使民眾順從用移,意義既別,故 「算強弱,角權勢」,「事昭而理辨,氣盛而辭斷」,〈檄太山文〉也有不遑多讓的優勢。 劉林魁〈佛教檄魔文的文體價值〉引用張煜〈論韓愈《鱷魚文》的文體及其淵源〉,提到: 〈檄太山文〉與〈祭鱷魚文〉不但都以虛構組織文章,而且結尾極其相似。明顯韓愈 〈祭鱷魚文〉的創作靈感就來自竺道爽〈檄太山文〉。55 竺道爽此文乃是徵實之作,並非出於虛構,前節考據太原王慕容恪一事,已有詳述。又文章 53 【元】潘昂霄:《金石例》,收錄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冊1482(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 館,1986),卷9,358。 54 呂湘瑜《漢魏六朝檄移研究》第四章云:「檄移在一開始通常會寫明此文寫作對象,……不過『收 件人』這個部分或有或無,南北朝以後不少檄移之作都省略了,或許是因為要傳布於天下之人,閱讀對象相 當廣泛,只須於文中寫明討伐對象即可。」(碩士論文,淡江大學中研所,2003),57。確實是發現各篇檄 文起筆不盡相同,故得此推論。 55 劉林魁,〈佛教檄魔文的文體價值〉,54;張煜。〈論韓愈《鱷魚文》的文體及其淵源〉,《汕頭 大學學報(人社科版)》,24卷2期(2008):87-89。
應觀全貌,檄文最後運用恩威並濟的手法,不是〈檄太山文〉才開始,前引多篇著名檄文即 如此,今比較兩者結尾形式就硬指韓愈受啟發,頗不妥切。何況韓愈(768~824)〈(祭) 鱷魚文〉起筆說:「維年月日,潮州刺史韓愈使軍事衙推秦濟,以羊一豬一,投惡谿之潭 水,以與鱷魚食而告之曰……。」56在韓愈多篇祭祀作品皆如此開篇,如〈潮州祭神文〉 云:「維年月日,潮州刺史韓愈,謹以柔毛剛鬛清酌庶羞之奠,祭于城隍之神……。」57如 果說〈鱷魚文〉是模仿〈檄太山文〉,何不從頭模仿到尾? 張煜還認為韓愈閱讀了《弘明集》:「完全可以理解,他雖然反佛,但只有知己知彼, 方能百戰不殆。」如果韓愈真正研究佛教再來反佛,真的「百戰不殆」,那麼他的排佛論點 就不該侷限在老生常談,而被柳宗元於〈送僧浩初序〉譏評:「退之所罪其跡也」、「退之 忿其外而遺其中,是知石而不知韞玉也。」58若說因為韓愈「和佛教淵源很深,他在潮州與 大顛的交往即是一例」,試問認識禪僧為何就非讀《弘明集》不可?韓愈吸收《弘明集》才 來反佛,請問又是幾歲的事?韓愈諫迎佛骨被貶潮州而認識大顛,當時就被拿來當話柄,他 在〈與孟尚書書〉已經解釋非常清楚: 來示云:有人傳愈近少信奉釋氏,此傳之者妄也。潮州時,有一老僧號大顛,頗聰 明,識道理,遠地無可與語者,故自山召至州郭,留十數日。實能外形骸,以理自 勝,不為事物侵亂。與之語,雖不盡解,要自胸中無滯礙,以為難得,因與來往。及 祭神至海上,遂造其廬。及來袁州,留衣服為別。乃人之情,非崇信其法,求福田利 益也。59 韓愈自許「非三代兩漢之書不敢觀,非聖人之志不敢存」,60即便說法有所誇飾,至少韓愈 作品去陳言、出新意,不會是深入佛教典籍並仔細推求其義理而來,筆者多年前的博士論文 《韓柳文學與佛教關係之研究》,已經做了論辨。61 再者,劉林魁此文與其另一篇〈佛教檄魔文的宗教文化價值〉都指出檄魔宣揚兵威, 「並非單單對此前檄文的這種傾向做了擴展和發揮,更有借鑒道教修行儀式的痕跡」,62 「此種突破的動力來自佛教檄魔文對道教儀式『軍將吏兵』的借鑒。」63遂有被戲稱為「朝 56 【唐】韓愈著,馬通伯校注:《韓昌黎文集校注》(臺北市:華正書局,1982),330。 57 同上註,186。 58 【唐】柳宗元:《柳宗元集》(臺北市:漢京文化公司,1982),674。 59 【唐】韓愈,馬通伯校注:《韓昌黎文集‧與孟尚書書》,124。 60 同上註,〈答李翊書〉,99。 61 林伯謙。《韓柳文學與佛教關係之研究》(博士論文,東吳大學中研所,1993),291-373。 62 劉林魁,〈佛教檄魔文的宗教文化價值〉,116。 63 劉林魁,〈佛教檄魔文的文體價值〉,52;劉林魁,〈佛教檄魔文的宗教文化價值〉,115。
廷化的佛教體系」;然而道教「軍將吏兵」也從模仿朝廷官制而來,觀其咒語所用之「急急 如律令」、「如律令」,乃是漢代詔令、官文書與檄文常用語彙,陳琳〈為袁紹檄豫州〉 「如律令」下,李善即注:「故文書下『如律令』,言當履繩墨,動不失律令也。」64所以 豈能說借鑒道教;另一方面,龍韶〈泛論「檄魔文」諸篇〉已提到佛經降魔故事: 佛教經典中有許多如《本生譚》、《過去現在因果經》、《大事》、《佛本行集 經》、《佛所行讚》等有關佛陀生涯的所謂「佛傳文學作品」,這些作品多記載著佛 陀的降魔修行故事。各經的敘述方式雖然有所不同,內容則是大同小異的。經典提及 魔軍種種威嚇引誘佛陀皆告失敗。65 又如舍利弗與六師外道勞度叉鬥法故事所寫出〈降魔變文〉,甚至還繪成壁畫、圖卷流傳民 間,66故換言之,佛魔鬥法,在佛經自有淵源,何假外求?竺道爽文中尚引及護法神毘沙天 王與其子之神威,可見當時已流傳佛魔鬥爭故事,竺道爽僅是以中國傳統的檄文形式,包裝 正法與外道相爭而已。
二、聲討的策略
竺道爽對於泰山信仰相當熟悉,他以一位正信出家人對泰山神進行討伐,檄討策略一 方面尊崇往昔含德潛通,稟道清虛,敦樸正直,無音無響,不以毀譽而施行禍福的泰山神, 山神澹然玄淨,即同於道家清靜自然的無為境界;但當今泰山神卻是妖鬼偽冒,從「上達虛 無,下育蒼生」,一改為假立神像,誑惑愚民,虛張聲勢,殺害生靈,與真神大異其趣: 而何妖祥之鬼,魍魎之精,假東嶽之道,託山居之靈,因游魂之狂詐,惑俗人之愚 情。彫匠神典,偽立神形。本無所記,末無所經。外有害生之毒氣,內則百鬼之流 行。晝則穀飯成其勢,夜則眾邪處其庭。此皆狼蛇之群鬼,梟蟒之虛聲,自三皇創 基,傳載于今,歷代所崇,未覩斯響也。 64 【明】鄭瑗《井觀瑣言》卷2已經考證云:「袁紹〈檄豫州〉、曹操〈檄江東將校部曲〉其末皆云如 律令。李善註:『言當履繩墨,動不失律令也』。呂延濟謂:『賞賜一如律令之法。』二說小異,然大概皆 近之。今道家符咒類言『急急如律令』,蓋竊此語。李濟翁《資暇錄》乃謂『令讀為零,律令雷邊捷鬼善 走,故云如此鬼之疾速。』其說怪誕不足信。」(收錄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冊867(臺北市:臺灣 商務印書館,1985),246。) 65 龍韶,〈泛論「檄魔文」諸篇〉,49。 66 「勞度叉鬥聖變」見於敦煌莫高窟146窟西壁;又敦煌P4524《破魔變文畫卷并文》(黃永武主編, 《敦煌寶藏》(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1986),冊133,369-379。)《老子》六十章及《莊子‧繕性》皆有言鬼神不傷人、擾人: 以道蒞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傷人。 古之人,在混芒之中,與一世而得澹漠焉。當是時也,陰陽和靜,鬼神不擾,四時得 節,萬物不傷,群生不夭,人雖有知,無所用之,此之謂至一。當是時也,莫之為而 常自然。67 反觀偽冒的山神「假託生人,因虛動氣,殺害在口。順之則賜恩,違之則有禍」,偏偏又無 任何靈驗,只有毀辱真神,損道作禍而已。葛洪(283~363)68《抱朴子‧內篇》卷17〈登 涉〉也提及:「山無大小皆有神靈,山大則神大,山小即神小也。」卷4〈金丹〉則言泰山 有正神在其山中,「凡小山皆無正神為主,多是木石之精,千歲老物血食之。此皆邪炁,不 念為人作福,但能作禍。」69由此看出檄文對道家道教歷時性信仰的變化做了明顯區隔,而 熟悉道教典籍的竺道爽也能以其經典為證,批判現今信仰的亂象,等於借力使力,「以子之 矛,攻子之盾」。檄文引了四部書籍證明妖鬼逆理妄為,《零征記》曰: 夫神正者,則潛曜幽昧,上騰高象,下戲玄闕,逍遙雲影,龍翔八極。風興雨施,化 若雷電,行厨不設,百味自然。含慈秉素,澤潤蒼生,恩過二養,惠若朝陽,應天而 食,不害眾命。此乃靈翔之妙節,清虛之神道。若神不正者,則干於萬物,因時託 響,傳惑俗聽,成祅散朴,激動人心,傾財極殺,斷截眾命,枉害中年,殂其骨肉, 精神離迸,痛傷元氣。 《枕中》曰: 含氣蠢蠕,百蟲勿嬰。無食鳥卵,中有神靈。天元受命,地庭有形。祖稟二儀,焉可 害生。此皆逆理,違道本經。 《黃羅子經》、《玄中記》曰: 67 陳鼓應註譯。《老子今注今譯》(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1978),198;陸永品。《莊子通釋》 (北京市:經濟管理出版社,2004),237。 68 《晉書‧葛洪傳》載其卒年81;曹道衡、沈玉成。《中古文學史料叢考‧葛洪卒年、年歲》((北 京市:中華書局,2003),174)據《太平寰宇記》引袁宏《羅浮記》作「六十一」,認為應卒於晉康帝建 元2年(344年)為是。 69 【東晉】葛洪著,王明校釋:《抱朴子內篇校釋》(北京市:中華書局,1988),卷4,85、卷17, 299。
自稱山嶽神者,必是蟒蛇;自稱江海神者,必是黿鼉魚鱉;自稱天地父母神者,必是 猫狸野獸;自稱將軍神者,必是熊羆虎豹;自稱仕人神者,必是猨猴㹢玃;自稱宅舍 神者,必是犬羊猪犢、門戶井竈破器之屬。70 上述諸書不是全佚就是難以詳考。據古籍、類書所載,《玄中記》應屬郭璞(276~324)之 作,71《晉書》郭璞本傳載其「好古文奇字,妙於陰陽算曆」,72郭璞深信陰陽陶蒸,變化 萬端,狐魅魍魎得以憑假作怪。73又《四庫總目》有舊題「葛洪」撰《枕中書》一卷,提要 認為乃後人偽託之作;74但葛洪《抱朴子‧內篇》卷4,有言其師鄭君(鄭隱)弟子五十餘 人,「唯余見受金丹之經及《三皇內文》、《枕中五行記》。」因此《枕中書》最初仍應與 70 《黃羅子經》、《玄中記》所云自稱某某,必是某某,道教徒【東晉】葛洪,《抱朴子‧內篇‧登 涉》亦云:「山中寅日,有自稱虞吏者,虎也。稱當路君者,狼也。稱令長者,老狸也。卯日稱丈人者,兔 也。稱東王父者,麋也。稱西王母者,鹿也。辰日稱雨師者,龍也。稱河伯者,魚也。稱無腸公子者,蟹 也。巳日稱寡人者,社中蛇也。稱時君者,龜也。午日稱三公者,馬也。稱仙人者,老樹也。未日稱主人 者,羊也。稱吏者,獐也。申日稱人君者,猴也。稱九卿者,猿也。酉日稱將軍者,老雞也。稱捕賊者, 雉也。戌日稱人姓字者,犬也。稱成陽公者,狐也。亥日稱神君者,豬也。稱婦人者,金玉也。子日稱社君 者,鼠也。稱神人者,伏翼也。丑日稱書生者,牛也。但知其物名,則不能為害也。」(304) 71 【唐】慧琳:《一切經音義》多處引用《玄中記》,如卷20云:「北溟有燭龍之地,名曰龍庭 也。」「南海中有丹穴山,鳳鳥所栖,乳海嶋之洲也。」(收錄於《大正藏》,冊54),428;卷41「沃焦 海」條,即稱「郭氏《玄中記》」,579。 72 【唐】房玄齡:《晉書》,卷72,1899。 73 【唐】道世:《法苑珠林》引《玄中記》云:「百歲之樹,其汁赤如血;千歲之樹精為青羊;萬歲 之樹精為牛。」(收錄於《大正藏》,冊53),卷28,496;又卷67有收錄其記「秦始皇伐終南山樹怪」之 事,798。 74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云:「此本別載《說郛》中,一名《元始上真眾仙記》,而 《通志》所列《元始上真記》無『眾仙』字,似亦非此書?書中說多謬悠……,其出後人偽撰無疑也。」 (1258)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也認為今傳《枕中書》非葛洪所著(北京市:中華書局,1980),1222; 而【明】白雲霽(一作「李杰」)《道藏目錄詳註》卷1「《元始上真眾仙記》一卷」下,亦有小注云: 「葛洪《枕中記》。」(臺北市:廣文書局,1975),31;【明】王世貞《讀書後》卷7〈書《元始上真 眾仙記》後〉雖提到:「此記別標為葛洪《枕中書》」,但也認為是部偽作(收錄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 書》,冊1285(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1985),83);不過潘雨廷《道藏書目提要》則說:「考此《枕 中書》題為葛洪所著,不一定可信,然有可能性,洪卒於晉哀帝隆和2年(363年),此書或係晚年所作。」 (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62。可惜潘雨廷沒詳加考證便得此論斷。今查【隋】杜臺卿《玉燭寶 典》已曾引述名為《元始上真眾仙說》之書(見鍾肇鵬主編。《古籍叢殘彙編》,(北京市:北京圖書出 版社,2001),冊1,222),因此,此書由來久遠,不論《元始上真眾仙記(說)》稱《枕中記》或《枕 中書》,皆應屬道教著作;再查《正統道藏》冊31可見《枕中記》、《太上老君玄妙枕中內德神咒經》, 冊57可見《枕中經》(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1977,65-78,442-443,768-769),三書皆無撰者姓名, 經比對《太上老君玄妙枕中內德神咒經》與《枕中經》文字完全相同,實屬同一部書。任繼愈。《道藏提 要》((北京市: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603)則根據《枕中記》有「貞觀年中」,又《通志‧藝 文略》著錄孫思邈《枕中記》一卷、《雲笈七籤》收孫思邈《攝養枕中方》,論斷此書為孫思邈之作;朱越 利。《道藏分類解題》((北京市:華夏出版社,1996),261)亦同此說。綜上觀之,名為「《枕中》」 之作,不論其時代先後早晚,都收入《道藏》,自屬於道教書籍。
葛洪有關。至於《零征記》與《黃羅子經》之著者已無考,但從內容所言清虛神道、器物幻 化,仍知其近於道家道教思想。錢鍾書《管錐編‧釋言精怪本于道士》評論說: 後世僧徒常嗤道士剽竊釋典之天神帝釋,換頭面而改名稱,如仿「三寶」而有「三 清」,擬「四金剛」而有「四天王」之類;然僧徒所言精怪,實又本諸道士之野語; 寶林75之〈檄〉,不啻供狀,與釋典如東晉譯《觀佛三昧海經‧觀相品》第三之二所 寫諸鬼「雲起」種種色目,了無係屬。76 實際上這幾部書都算道教典籍,而不是佛教著作,即便《黃羅子經》就是《黃羅王經》,也 屬於偽經,77不宜自此處引伸出僧徒所言精怪本諸道士。
三、泰山信仰的競爭與融合
泰山信仰淵遠流長,簡單來說,乃是起於對山嶽自然崇拜,並由自然崇拜產生神仙長生 之說,又因生與死本是相對,所以泰山之神既主生也主死,78再加上佛教傳入中土,地獄觀 與泰山治鬼說相結合,泰山神更被納入佛教體系之中,本土的道教與外來佛教的競爭也就更 為激烈。錢鍾書《管錐編‧釋言精怪本于道士》有提及: 吾國古說,東方者,「動方」也,而春者,「蠢生」也,《史記‧六國年表》引或 曰:「東方物所始生」,故太山本主生;後漢釋說入華,流俗漸以東嶽之太山與「六 道」之「太山地獄」混為一談,如《高僧傳》二集卷一〈曇曜傳〉所斥北魏僧曇靖妄 以「岱岳」譯「東方太山」,於是太山遂主死。寶林此檄,並舉兩說,渾不覺其矛盾 而須斡旋,亦可笑也。79 以上對泰山主生主死的信仰說得較扼要,錢鍾書另於《管錐篇》冊1〈《史記會注考證‧封 禪書》〉言及漢武帝為延年益壽而封禪泰山,因「泰岱之效,不減蓬瀛,東封即可,無須浮 海。」「然以泰山為治鬼之府,死者魂魄所歸,其說亦昉於漢。」錢鍾書除舉《後漢書‧烏 75 案:「寶林」應改為「竺道爽」,前文已有論證,下文若引及錢鍾書之言,亦同。 76 錢鍾書,《管錐編‧全宋文卷六四‧釋言精怪本于道士〉,冊4,203。 77 此乃偽經,【梁】僧祐《出三藏記集》卷5〈新集安公疑經錄〉云:「今列意謂非佛經者如左,以示 將來學士,共知鄙信焉。」(38) 78 范君恩。〈泰山神信仰探微〉(《中國道教》,1期(2004):23。)提出東嶽大帝泰山神的職司, 可概括為:興雲致雨,發生萬物;通達天庭,固國安民;統領鬼魂,決人貴賤;延年益壽,長生成仙。這是 在泰山主宰生死中,擴大延伸的信仰傳說。 79 錢鍾書,《管錐編‧全宋文卷六四‧釋言精怪本于道士》,冊4,202。桓鮮卑傳》:「中國人死者,魂神歸岱山」之外,也舉陸機〈泰山吟〉:「幽途延萬鬼,神 房集百靈」;《博物志》卷1引《孝經援神契》曰:「泰山,天帝孫也,主召人魂。東方, 萬物之始,故知人生命之長短。」並說:「《日知錄》卷三○、《陔餘叢考》卷三五、《茶 香室叢鈔》卷一六考漢魏時泰山治鬼之說,已得涯略。」80顧炎武(1613~1682)《日知 錄》卷30〈泰山治鬼〉起筆即言: 嘗考泰山之故,仙論起於周末,鬼論起於漢末。《左氏》、《國語》未有封禪之文, 是三代以上無仙論也;《史記》、《漢書》未有考鬼之說,是元、成以上無鬼論 也。81 顧炎武考證戰國末期開始在泰山地區產生神仙思想,而人死魂魄歸於泰山,統治者為泰山神 之說則興起於東漢。對照現今考古墓葬中發現一種簡牘,是用來當作溝通陽間與冥界的憑 證,其形式模仿同時代或更早的上行公文寫法,稱之為「告地書」或「告地策」等名,如長 沙馬王堆3號墓出土簡牘: 十二年二月乙巳朔戊辰,家丞奮移主藏郎中,移藏物一編,書到先質,具奏主藏 君。82 簡牘大意是:漢文帝12年2月24日,家丞奮將隨葬品及清單移交主藏郎中,由主藏郎中清點 之後奏報主藏君。當時喪家告地而不告泰山神,由此可以了解泰山冥府的信仰在西漢還未 見;至於東漢出土的「鎮墓券」中,有「生人屬西長安,死人屬東太山」、「生屬長安,死 屬太山,死生異處,不得相防(妨)」之語,83人死魂魄歸於泰山說法已經產生,而當「泰 山治鬼」,泰山神主宰冥司的信仰流傳,佛教地獄觀念也在東漢桓靈之世興起,東漢安世 高(生卒不詳)譯《十八泥犁經》云:「忤父母,犯天子,死入泥犁。中有深淺,火泥犁 有八,寒泥犁有十……。」84東漢支婁迦讖(生卒不詳)譯《道行般若經》卷3亦有〈泥犁 80 錢鍾書,《管錐編‧《史記會注考證‧封禪書》》,冊1,544-545。 81 【清】顧炎武著,【清】黃汝成集釋,秦克誠點校:《日知錄集釋》(長沙市:嶽麓書社, 1994),卷30,1079。 82 此一簡牘,傳統被視為西漢文帝時期的告地書;傅敏怡則認為從木牘規範用語找不到與其他告地書 一致之處,研判此木牘不應歸類為告地書,見傅敏怡(Michael Friedrich)著,李婧嶸譯〈論馬王堆3號漢墓 「告地書」〉,《湖南大學學報(社科版)》,4期(2010):42-47。 83 吳榮曾。〈鎮墓文中所見到的東漢道巫關係〉,《文物》,3期(1981):56-63。此文後來亦收入 吳榮曾。《先秦兩漢史研究》(北京市:中華書局,1995);不過吳榮曾不同意顧炎武的意見,認為死歸泰 山的說法,「可能很早就有了。」(366) 84 【東漢】安世高譯:《佛說十八泥犁經》,收錄於《大正藏》,冊17,卷1,528;【東漢】支婁迦
品〉。唐代智昇(生卒不詳)《開元釋教錄》卷1亦云: 沙門康巨,西域人,心存遊化,志在弘宣,以靈帝中平四年丁卯(187),於洛陽譯 《問地獄經》。85 又據陳寅恪(1890~1969)讀《三國志‧司馬芝傳》:「(魏)明帝即位,賜爵關內侯。 頃之,特進曹洪乳母當,與臨汾公主侍者共事無澗神繫獄。」陳氏疑「無澗神」即是「無 間神」,也就是地獄神,「無間」是「阿鼻地獄」的意譯,或意譯為「泰山」,86可知佛教 地獄信仰已經傳布,但「泰(太)山地獄」實非佛教原本名稱,這是將地獄信仰與人死歸 於泰山相結合的結果,康僧會(?~280)譯《六度集經》,便直接將佛教的地獄譯為「太 山」、「太山地獄」,云:「命終魂靈入於太山地獄」、「妄以手捶,虛以口謗,死入太 山,太山之鬼拔出其舌,著于熱沙,以牛耕上。又以熱釘,釘其五體,求死不得。」87支謙 (生卒不詳)譯《八吉祥神咒經》亦云:「是人終不墮太山地獄、惡鬼、畜生中。」88又譯 《五母子經》云:「死後當入泰山地獄中」。89欒保群〈「泰山治鬼」說的起源與中國冥府 的形成〉於是認為: 太山府君的出現,時在漢魏之際。但「太山府君」的「太山」不是中國的東嶽泰山, 而是佛經中的地獄。佛經譯者用「太山」之名譯經,為中國民間方士提供了一個機 會,讓他們利用了這個含糊概念,把佛教的「太山地獄」轉化為中國的冥府即太山府 君。90 欒保群並說:「顧炎武的『鬼論 (泰山治鬼之論)起于漢末』,與錢鍾書的『經來白馬,泰 山更成地獄之別名』,乃是不易之論。」但由顧炎武、錢鍾書的說法中,可知其所言「泰 山」指的是東嶽,而非佛經中的地獄,是佛教借助了泰山宣傳佛經地獄觀念。而以竺道爽能 夠熟知東王公、西王母、諸星君等在泰山的來龍去脈,成為後世可貴的仙道文獻,又豈不知 道家道教在泰山的信仰傳布遠比佛教早;但竺道爽並非如錢鍾書所謂「並舉兩說,渾不覺其 讖譯:《道行般若經》,收錄於《大正藏》,冊8,卷3,440。 85 【唐】智昇:《開元釋教錄》,收錄於《大正藏》,冊55,卷1,483。 86 陳寅恪。《陳寅恪先生文集‧魏志司馬芝傳跋》(臺北市:里仁書局,1982),冊2,82。佛教稱有 五無間,【唐】實叉難陀譯:《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上〈觀眾生業緣品〉曰:「五事業感,故稱無間。」 (收錄於《大正藏》,冊13,779)分別是時間無間;空間無間;罪器無間;眾類無間;受苦無間。 87 【吳】康僧會譯:《六度集經》,收錄於《大正藏》,冊3,卷1,12、卷5,30。 88 【吳】支謙:《佛說八吉祥神咒經》,收錄於《大正藏》,冊14,72。 89 【吳】支謙:《五母子經》,收錄於《大正藏》,冊14,906。 90 欒保群。〈「泰山治鬼」說的起源與中國冥府的形成〉,《河北學刊》,25卷3期(2005):27。
矛盾」,他是依其個人信仰,將泰山神納入佛教閻羅王所統轄之境,檄文故云:「太山者, 則閻羅王之統。」 閻羅王又有閻王、閻羅、閻魔王、琰魔王、閻魔羅王、焰魔邏闍等多種稱呼,祂是鬼 界始祖,冥界總司,地獄之主神。由於《地藏菩薩本願經》到唐代才被于闐沙門實叉難陀 (652~710)譯出,經中講述地獄苦況和地藏誓願度盡眾生的大願深為民眾感動,所以民間 才將地藏菩薩奉為地獄主宰、閻王上司,稱之為「幽冥教主」;而在六朝,地藏信仰還未廣 傳,梁代寶唱(生卒不詳)《經律異相》卷49〈閻羅王等為獄司往緣〉如此記載: 閻羅王者,昔為毘沙國王,緣與維陀始王共戰,兵力不敵,因立誓願,願為地獄主。 臣佐十八人,領百萬之眾,頭有角耳,皆悉忿懟同立誓曰:後當奉助治此罪人。毘沙 王者,今閻羅是;十八人者,諸小王是;百萬之眾,諸阿傍(案:指地獄鬼卒)是。 隸北方毘沙門天王。91 本條寶唱注出於《問地獄經》,《問地獄經》已佚;寶唱又注:「《淨度三昧經》云: 『(閻羅)總治一百三十四地獄。』」僧祐《出三藏記集》卷4〈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錄〉記 載當時已譯出十餘部關於地獄的經典,其中《淨度三昧經》兩卷,今《卍續藏》本則僅一 卷。《淨度三昧經》言佛為「地獄王閻羅」授五戒,告誡其發慈心、愍眾生。王言:「唯, 受教!輒奉持之,不失尊教。常宣正法,教化罪人,合發善心,使得解脫憂苦。」92所以閻 王乃是三寶弟子;其所管領的泰山神自然也敬重正法,於是泰山神就這樣納入佛教體系。 《宋高僧傳‧唐京師大安國寺子隣傳》記載子隣(生卒不詳)出家11年,歸家省親,知悉母 喪一事: 染削已,或名志隣。至十一年,忽思二親,辭歸寧覲。其父喪明,母終已三載矣。因 詣嶽廟求知母之幽趣,即敷坐具,誦《法華經》,誓見天齊王為期。其夜嶽神果召 隣,問何故懇苦如是……。93 傳中「天齊王」即是泰山神,《舊唐書‧玄宗本紀》云:「[開元十三年(725)十一月], 封泰山神為天齊王,禮秩加三公一等,近山十里,禁其樵採。」94泰山神已在民間被視為主 91 【梁】寶唱:《經律異相》,收錄於《大正藏》,冊53,卷49,258。 92 佚名譯。《淨度三昧經》,收錄於《卍續藏》,冊1(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1983),369; 【隋】費長房:《歷代三寶紀》卷3、10、13言此經有曇曜、智嚴、寶雲、求那跋陀羅之譯本(收錄於《大 正藏》,冊49,43,85,89,91)。 93 【北宋】贊寧:《宋高僧傳》,收錄於《大正藏》,冊50,卷3,721。 94 【後晉】劉昫:《舊唐書》(臺北市:鼎文書局,1992),卷8,188。又【北宋】樂史《太平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