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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武之的九金字塔數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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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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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楊武之的九金字塔數定理

林開亮 · 張愛仙

楊武之 (字克純, 1896∼1973) 先生是近代中國傑出的數學教育家, 在他擔任清華大學數 學系主任期間, 先後培養出了華羅庚、 柯召、 閔嗣鶴等中國數論界的棟樑之才, 而他的長子楊振 寧更是歷史上首次摘取諾貝爾獎桂冠的華人。 楊武之先生在教育方面的貢獻由此可見一斑, 事 實上許多文獻 (例如[11]) 都詳細介紹過作為數學教育家的楊武之。 應該強調, 在他的職業生涯 中, 楊武之先生首先是一個數學家, 而且是近代中國一位重要的數論先驅, 因此有必要瞭解一下 他的工作, 特別是那些可以寫進歷史的工作。

本文將詳細介紹楊武之先生最傑出的數學工作, 即九金字塔數定理。 楊先生的這個成就在 以往的歷史文獻中常常被提及, 其結果的趣味性是顯而易見的, 但似乎很少有人關注其證明。 筆 者最近研讀了楊武之先生的原始論文[9], 發現這個證明事實上很初等, 幾乎是每個略懂一點數 論基本概念 (同餘) 的高中生就可以理解的, 因此這裏整理出一個略微簡化了的版本 (同時更正 了[9]中的一些印刷錯誤) 分享給感興趣的讀者。

在介紹楊武之的證明之後, 我們將介紹該定理的後續進展, 包括 G. L. Watson[7] 在1952 年得到的八金字塔數定理以及楊振寧、 鄧越凡 [11] 在 1994 年提出的一個相關猜想。 事實上, 古老的五金字塔數猜想至今尚未得到證明, 希望本文能激發讀者對這個問題的興趣。

1. Gauss 三角形數定理

在介紹楊武之的九金字塔數定理之前, 我們先來看歷史上一個著名的類似定理: 即所謂的 Gauss 三角形數定理。

Gauss 在 1796 年 7 月 10 日的數學日記裏有這樣一條:

EUREKA. number = △ + △ + △.

這條日記中 △ 代表某個三角形數, 即形如 n(n + 1)/2 的數。 而 EUREKA (音譯為“尤里 卡”) 則是阿基米德洗澡時發現浮力定律後沖到大街上的歡呼, 即“發現了! ”。 因此整個日記是 說, Gauss 發現了每個自然數都可以寫成三個三角形數之和。Gauss 的證明可見 《算數探索》 第

(2)

293 目 (中譯本[3]第257 頁)。1

2. 楊武之九金字塔數定理

楊武之先生在 1928 年的博士論文 [8] 中證明了一個類似的結果:

定理 : 任何一個正整數都可以寫成九個金字塔數的和。

所謂金字塔數, 就是形如 n(n + 1)(n + 2)/6 的數。 楊武之的這個結果可以看作是 Gauss 三角形數定理的一個三維版本, 是因為金字塔數正是三角形數的三維推廣。 恰好有一則故事說 明了這一點, 故事的主人翁是當代著名的美籍印裔代數與數論專家、 普林斯頓大學的數學教授 Manjul Bhargava[1]:

我一直喜歡數學。 兒時我喜歡形狀和數字。 我最早的數學記憶來自於八歲時將橙子堆 成金字塔形狀 (專門用於家用榨汁機! ) 的事。 我想知道, 堆出最低層每邊有 n 個橙子 的一個金字塔需要多少個橙子? 我思考了很久, 最終確定答案是 n(n + 1)(n + 2)/6 個橙子。 對我而言, 那是非常有趣和興奮的時刻! 對任意大小的金字塔, 我能夠預言 出需要多少個橙子, 對此我很歡喜。

細心的讀者會發現, Manjul Bhargava 八歲時的發現可以用一個簡潔的公式來表述:

1 + 3 + · · · + n(n + 1)/2 = n(n + 1)(n + 2)/6,

而這其實就是組合數學中著名的朱世傑粧等式2的一個特殊情形。 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 形如 n(n + 1)(n + 2)/6 的數被稱為金字塔數 (正如形如 n(n + 1)/2 的數被稱為三角形數一樣)。

因此, 我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 楊武之的金字塔數定理是一個堪與 Gauss 的三角形數定理相 媲美的結果。 當然, 在下述意義下, 楊武之的金字塔數定理還是要略遜一籌: Watson 在 1952

1聯繫於此, 應該提及的是, Fermat 曾經猜測: 每個自然數都可以寫成三個三角形數之和, 四個正方形數 (即完全平方數) 之和, 五個正 五邊形數之和, 如此等等。 繼 Euler 的準備工作之後, Lagrange 在 1770 年證明了 Fermat 關於平方數的斷言, 而一般性的結論則 在 1815 年為 Cauchy 首次證明。 值得一提的是, 1987 年, Nathanson [4] (也見[5]) 發現了 Cauchy 定理的一個初等證明, 只 需要用到 Gauss 的三角形數定理以及 Pepin 與 Dickson 所構造的一個表格。

2朱世傑(1249∼1314), 元代數學家, 著有 《算學啟蒙》 與 《四元玉鑒》。 美國科學史家薩頓 (George Sarton) 在其著作 《科學史導論》

中對朱世傑有下述評價: “中國數學家朱世傑確實是他的民族、 他的時代、 以至於所有時代中最偉大的數學家之一。” 朱世傑粧等式有許 多, 這裏所指的是其中最簡單的一個:

m m



+m + 1 m



+ · · · +n m



=n + 1 m + 1

 .

另一個略微不平凡的朱世傑粧等式 (又稱為朱-范德蒙 (Chu-Vandermonde) 粧等式) 是下述 X

i≥0

r i

 s p − i



=r + s p

 ,

此等式在近代數學中的一個有趣應用可見: Doron Zeilberger, Chu’s 1303 Identity Implies Bombieri’s 1990 Norm- Inequality (Via an Identity of Beauzamy and D´egot), The American Mathematical Monthly, Vol.101, No.

9 (Nov., 1994), pp. 894-896.

(3)

年將九金字塔數定理改進為八金字塔數定理 — 即每個自然數可以寫成八個金字塔數之和; 而 Gauss 的結果已經沒有改進的餘地了 (容易看出, 並非每個自然數都可以寫成兩個三角形數之 和)。

事實上, 早在 1850 年英國的 F. Pollock 就曾猜想, 每個自然數可以寫成五個金字塔數之 和, 這個猜測至今尚未證明, 而 Watson 的八金字塔數定理仍是記錄保持者。 1994 年, 楊振寧 (楊武之長子) 與鄧越凡 [11] 利用電腦測試, 提出了一個更強的猜想: 每個充分大的自然數 (只 要大於 343867) 都可以表成四個金字塔數之和。

照此看來, 也許讀者要認為楊武之的結果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 因為 Watson 的結果已 經後來居上了。 但首先要考慮到, 在評價一個人的成就時, 我們必須把他放在當時的歷史中。 事 實上, 自 1850 年 F. Pollock 提出五金字塔數猜想之後, 這方面僅有的工作是 E. Maillet 在 1896 年得到的下述結果: 任何一個大於 19272 的整數都可以寫成十二個金字塔數之和。 相對 於這個結果, 楊武之1928 年得到的九金字塔數絕對是邁出了一大步。 其次, 我們還要考慮到這 個結果對後人的影響, 與 Gauss 的三角形數定理以及更一般的 Cauchy 多邊形數定理一樣, 楊 武之的九金字塔數定理同屬於所謂的“堆壘數論” (即“加性數論”) 領域, 這個領域最著名的一 個問題是華林 (Waring) 問題, 這是楊武之的導師 L. E. Dickson 最感興趣的課題之一。 可以 想見, 楊武之的這一個優美結果必定引發了中國數學家 (特別是華羅庚) 對華林問題等堆壘數 論問題的興趣, 並最終做出一系列卓越的工作。

3. 九 金字塔數定理的證明

就本文而言, 我們更關心的是楊武之九金字塔數定理的證明而不是結果本身。 數學家靠定 理立足, 而定理則靠證明立足。 如果要真正瞭解一個數學家的工作, 特別對其最有代表性的工 作, 我們必須深入體驗其證明。 本節我們將給出楊武之的證明。 為此, 我們需要下述三個引理。

引理 1 是著名的三平方和定理, 歸功於 Legendre 和 Gauss (Gauss 發現 Legendre 論 證中的漏洞並完善了證明, 見[3])。

引理 1 (Gauss-Legendre (1798)). 一個正整數可以表為三個平方數之和當且僅當它不是一 個形如 4l(8k − 1) 的數。

註記 1. 證明可見 [3] 或 [6], 並且由三平方和定理可以立即推出 Gauss 三角形數定理, 事實上 此處只需用到引理1 的一個推論: 每一個模 8 餘 3 的自然數可以寫成三個平方數之和。 Gauss 在 《算術探索》 中對此給出了一個簡單的推導, 我們援引如下 (見[3, p. 257]) :

對任意的自然數 M, 考慮 8M + 3, 根據三平方和定理, 8M + 3 可以寫為三個平 方數之和:

8M + 3 = X2 + Y2+ Z2.

(4)

容易看出 X, Y, Z 都是奇數, 從而令 X = 2x + 1, Y = 2y + 1, Z = 2z + 1, 就有 M = 1

2x(x + 1) +1

2y(y + 1) + 1

2z(z + 1), 即 M 表成了三個三角形數之和。

對於推導楊武之的九金字塔數定理而言, 我們也只需要用到引理1 的一個推論: 任何一個 模 4 餘 1 或 2 的正整數可以表成三個平方數之和。

注意, 對 f (x) = (x3−x)/6 有, f(n) = n3 − n

6 = (n − 1)n(n + 1)

6 , 因此 f (n+1) = n(n + 1)(n + 2)

6 就是金字塔數。

引理 2. 設 f (x) = (x3− x)/6 且 n 為正整數, 則對任意給定的自然數 a, 以下 3n 個數 f (a + 3k), k = 0, 1, . . . , 3n− 1,

模 3n 兩兩互不同餘。

在證明中, 我們只需要用到引理 2 的一個特例, 每一個自然數都與一個形如 f (3k), (k = 0, 1, . . . , 3n− 1) 的數模 3n 同餘 (相當於在引理 2 中令 a = 0)。

證明: 只要證明, 對任意的自然數 a 以及 k ∈ {1, . . . , 3n− 1} 有:

f (a + 3k) − f(a) 6≡ 0 (mod 3n).

計算有

f (a + 3k) − f(a) = (a + 3k)3 − (a + 3k)

6 − a3− a 6

= 3k · (a + 3k)2+ (a + 3k)a + a2− 1 6

= k

2(3a2+ 9ka + 9k2− 1).

注意到, 因數 (3a2+9ka+9k2−1) ≡ 2 (mod 3) 不被 3 整除, 因此, 如果 f(a+3k)−f(a) ≡ 0 (mod 3n), 則 k 必定被 3n 整除, 但 k ∈ {1, . . . , 3n− 1}, 這不可能! 引理證畢。

註記 2. 引理 2 見於楊武之[10], 他在 [9] 中指出, 引理2 可以推廣為下述形式 (證明則見[10]):

命題: 設 f (x) = xp− x

2p , 其中 p 為奇數, 且 n 為正整數, 則對任意給定的自然數 a, 以下 pn 個數

f (a + pk), k = 0, 1, . . . , pn− 1,

(5)

模 pn 兩兩互不同餘。

最後我們還需要以下引理, 這是楊武之[9]中結果的一個簡單形式。

引理 3. 設 f (x) = x3− x

6 , 則對任意的正數 s ≥ 1, 存在一個整數 u ≥ 1 使得 0 ≤ s − f(u) ≤ 2s2/3.

證明: 設 r 是 F (x) = f (x) − s 在 [1, +∞) 上的唯一零點 (由堪根定理知存在, 單調性知 唯一), 即 f (r) = s。 將 r ≥ 1 寫成整數部分 u 與小數部分 v 之和: r = u + v。 則因為 1 ≤ u ≤ r, 我們有

f (u) ≤ f(r) = s.

另一方面,

s − f(u) = f(r) − f(u)

= v3r2− 3rv + v2− 1 6

= v3r2− 3rv − (1 − v2)

6 (注意到 0 ≤ v < 1)

< 3r2

6 = r2/2.

於是我們只需證明 r2/2 ≤ 2s2/3, 即 r ≤ 2s1/3。 根據 f (x) 的單調性, 我們只需證明 f (r) ≤ f (2s1/3), 即

s ≤ 8s − 2s1/3 6 . 這是顯然的 (注意到 s ≥ 1 保證 s ≥ s1/3)。 證畢。

應用引理 3 可以直接證明, 每一個小於 168 · 324= 23· 325· 7 的正整數 s 都可以寫成不 超過九個金字塔數之和。 為此, 對給定的 s < 168 · 324, 根據引理 3, 存在整數 u ≥ 0 使得

0 ≤ s − f(u) < 2s2/3 < 23 · 350/3· 72/3. 繼續應用引理3, 存在整數 x ≥ 0 使得

0 ≤ s − f(u) − f(x) < 23· 3100/9· 74/9. 再次應用引理 3 可知, 存在整數 y ≥ 0 使得

0 ≤ s − f(u) − f(x) − f(y) < 23· 3200/27· 78/27.

(6)

最後一次應用引理 3, 存在整數 z ≥ 0 使得

0 ≤ s−f(u)−f(x)−f(y)−f(z) < 23·3400/81·716/81< 23·35·71/5 < 8·243·3/2 = 2916, 但是, 業已驗證每一個小於 2916 的正整數都可以寫成五個金字塔數之和, 因此 s 可以寫成九 個金字塔數之和。

現在我們可以給出楊武之九金字塔數定理的完整證明了。

定理的證明: 我們只需要證明每一個大於等於 ≥ 168 · 324 的整數 s 可以寫成九個金字塔數之 和。

對於任意的整數 s ≥ 168 · 324, 必定存在一個整數 n ≥ 8 使得 168 · 33n ≤ s < 168 · 33(n+1). 更進一步, 必定存在整數 j ∈ {1, 2, 3} 使得

168 · 33n+j−1 ≤ s < 168 · 33n+j. (1) 根據引理 1 (對上述 n 以及 a = 0), 存在 u ∈ {1, . . . , 3n− 1} 使得 s 與 f(3u) 模 3n 同餘, 即

s ≡ f(3u) (mod 3n).

換言之, 存在正整數 M 使得

s = f (3u) + M · 3n. (2) 注意到

0 < f (3u) = (3u)3− 3u

6 < (3u)3 6 = 27

6 u3 < 5u3 < 5(3n)3 = 5 · 33n. (3) 於是由 (1) 和 (3), 我們得到 M · 3n = s − f(3u) 的估計:

168 · 33n+j−1− 5 · 33n< M · 3n< 168 · 33n+j. 從而

(168 · 3j−1− 5) · 32n < M < 168 · 32n+j = (168 · 3j) · 32n. 令 M = 32n+ N, 則由 (2) 有

s = f (3u) + 3n(32n+ N), (4) 其中

(168 · 3j−1− 6) · 32n< N < (168 · 3j − 1) · 32n. (5)

(7)

下面我們將證明: 存在整數 v > 0, w ≥ 0, Q ∈ {0, 1, . . . , 32n} 且 Q ≡ 1 或 2 (mod 4) 使得

3n(N + 1) = f (v) + f (w) + 3nQ. (6) 假定我們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那麼根據引理 1 可知, 存在自然數 x, y, z 使得

Q = x2 + y2+ z2 (7)

於是

s = f (3u) + 3n(32n+ N)

= f (3u) + 33n+ 3nN

= f (3u) + 33n+ f (v) + f (w) + 3nQ − 3n

= f (3u) + f (v) + f (w) + 33n+ 3nQ − 3n

= f (3u) + f (v) + f (w) + 33n+ 3n(x2+ y2+ z2) − 3n. 注意到3

33n+3n(x2+y2+z2)−3n = f (3n+x)+f (3n−x)+f(3n+y)+f (3n−y)+f(3n+z)+f (3n−z).

於是, 我們得到:

s = f (3u)+f (v)+f (w)+f (3n+x)+f (3n−x)+f(3n+y)+f (3n−y)+f(3n+z)+f (3n−z).

注意到 Q ≤ 32n, 因此 x, y, z ≤ 3n, 從而 3n± x, 3n± y, 3n± z 都是自然數, 於是 s 可寫成 九個金字塔數的和。

現在我們來選取適當的 v, w, Q 使得等式(6)成立。 為此, 計算出 f (v) + f (w) = (v + w)v2− vw + w2− 1

6 = (v + w)(v + w)2− 3vw − 1

6 .

令 v + w = 2a · 3n+1, 其中 a > 0 為待定的半整數。 於是

f (v) + f (w) = 2a · 3n+14a2 · 32n+2− 3v(2a · 3n+1− v) − 1 6

= 3n· a(4a2 · 32n+2+ 3v2− 6a · 3n+1v − 1)

= 3n· P.

3這裏用到了粧等式 (可直接驗證)

a3 3 + ab2

a

3 = f (a + b) + f (a − b).

令 a = 3n且 b 分別為 x, y, z 並求和, 即得。 這也是整個證明中最巧妙的一個觀察。

(8)

其中

P = a · (4a2· 32n+2+ 3v2− 6a · 3n+1v − 1). (8) 於是 (6) 式成為 3n(N + 1) = 3n(P + Q), 也就是

N + 1 = P + Q. (9)

於是, 現在我們要選擇半整數 a > 0 與整數 v ≥ 0 使得

v ≤ 2a · 3n+1 (以確保 w ≥ 0), (10) 且

0 ≤ N + 1 − P ≤ 32n (以確保 0 ≤ Q ≤ 32n). (11) 先考慮 (11)。 為此, 計算

N + 1 − P = N + 1 − a · [4a2· 32n+2+ 3v2− 6a · 3n+1v − 1]

= N + 1 − a · [3(v − 3n+1a)2− (1 − 32n+2a2)].

要使得 N + 1 − P ≥ 0, 只需 1

3

 N + 1

a + 1 − 32n+2a2



= 1

3A ≥ v − 3n+1a2

, (12)

其中

A = N + 1

a + 1 − 32n+2a2. (13) 於是只要選擇 a, v 使得

A ≥ 0, (14)

0 ≤ v − 3n+1a ≤pA/3. (15) 類似地, 計算

N + 1 − P − 32n = N + 1 − 32n− a · [4a2· 32n+2+ 3v2− 6a · 3n+1v − 1]

= N + 1 − 32n− a · [3(v − 3n+1a)2− (1 − 32n+2a2)].

要使得 N + 1 − P − 32n ≤ 0, 只需 1

3

 N + 1 − 32n

a + 1 − 32n+2a2



= 1

3B ≤ v − 3n+1a2

, (16)

其中

B = N + 1 − 32n

a + 1 − 32n+2a2 = A −32n

a . (17)

(9)

於是只要選擇 a, v 使得

B ≥ 0, (18)

v − 3n+1a ≥pB/3 (19)

綜上, 為使 (14)−(15) 與 (18)−(19) 同時成立, 我們只需要選擇 a, v 使得

B ≥ 0, (20)

pB/3 + 3n+1a ≤ v ≤ pA/3 + 3n+1a. (21) (20) 與 (21) 可確保 (11) 成立, 為確保 (10) 成立, 只需 a 滿足

pA/3 ≤ 3n+1a. (22)

注意到 (20) 與 (22) 一起等價於

(9a3+ 1)32n− (a + 1) ≤ N ≤ 36a332n− (a + 1). (23) 現在我們知道, N 滿足 (5), 因此只需要選擇 a, v 使得

(9a3 + 1)32n− (a + 1) ≤ (168 · 3j−1− 6) · 32n+ 1, (24) 且

(168 · 3j− 1) · 32n ≤ 36a332n− a. (25) 這是不難辦到的: 對 j = 1, 2, 3 的情況, 對應的 a = aj 可以分別取 5/2, 7/2, 11/2。 現 在我們來考慮 (21)。 我們將證明, 對於 j = 1, 2, 3 的不同情況, 分別有 62, 29, 14 個連續的整 數 v 滿足 (21)。 令 r = A−BA = 3a·A2n ∈ [0, 1], 則不等式組 (21) 所定義的區間的長度為

d =pA/3 −pB/3 =r A

3(1 −√

1 − r) =r A 3

r 1 +√

1 − r >r A 3 ·r

2 = 32n 2a · 1

√3A. 於是我們只需要估計 3A = 3(N +1)a + 3 − 32n+3a2 的上界, 注意到根據(5), 我們有 N + 1 ≤ (168 · 3j − 1)32n, 於是

3A ≤ 3(168 · 3j − 1)

a + 1 − 27a2

 32n 所以, 當 j = 1 時 (注意此時 a = 5/2), 我們有

3A ≤ 2 · 3(168 · 3 − 1)

5 + 1 − 27 · 25 4



32n < 436 · 32n< 212· 32n,

(10)

因此

d = 32n 5 · 1

√3A > 32n 5 · 1

21 · 3n = 3n

105 ≥ 38

105 = 6561 105 > 62.

類似地, 當 j = 2 時 (注意此時 a = 7/2), 我們有 3A ≤ 2 · 3(168 · 9 − 1)

7 + 1 − 27 · 49 4



32n < 966 · 32n< 322· 32n, 因此

d = 32n 7 · 1

√3A > 32n 7 · 1

32 · 3n = 3n

224 ≥ 38

224 = 6561 224 > 29.

最後, 當 j = 3 時 (注意此時 a = 11/2), 我們有 3A ≤ 2 · 3(168 · 27 − 1)

11 + 1 − 27 ·121 4



32n< 1658 · 32n < 412· 32n, 因此

d = 32n 11 · 1

√3A ≥ 32n 11 · 1

41 · 3n = 3n

451 ≥ 38

451 = 6561 451 > 14.

現在我們只需要選擇一個適當的 v 使得 Q = N + 1 − P 模 4 餘 1 或 2。 注意到 N + 1 = M − 32n+ 1 ≡ M (mod 4), 因此我們只要選擇 v 使得當 M ≡ 0, 1, 2, 3 (mod 4) 時分別有, P 模 4 同餘於 2 或 3, 0 或 3, 0 或 1, 1 或 2。 事實上, 在任何情況, 同餘方程 P ≡ 0 (mod 4) 與 P ≡ 2 (mod 4) 總有解。 我們分情況討論如下。

如果 j = 1, 則

2P = 5·(52·32n+2+3v2−5·3n+2v−1) ≡ −3nv+7v2

(−v+7v2 若 n 為偶數

5v+7v2 若 n 為奇數 (mod 8) 因此, 如果 n 是偶數, 取 v ≡ 0 (mod 8) 或 v ≡ 3 (mod 8) 即可保證 2P ≡ 0 (mod 8) 或 2P ≡ 4 (mod 8), 從而 P ≡ 0 (mod 4) 或 P ≡ 2 (mod 4); 若 n 是奇數, 則我們取 v ≡ 0 (mod 8) 或 v ≡ 1 (mod 8) 即可保證 P ≡ 0 (mod 4) 或 P ≡ 2 (mod 4)。

類似的, 如果 j = 2, 則

2P = 7·(72·32n+2+3v2−7·3n+2v−1) ≡ −3nv+5v2

(−v+5v2 若 n 為偶數

5v+5v2 若 n 為奇數 (mod 8) 因此, 如果 n 是偶數, 取 v ≡ 0 (mod 8) 或 v ≡ 1 (mod 8) 即可保證 2P ≡ 0 (mod 8) 或 2P ≡ 4 (mod 8), 從而 P ≡ 0 (mod 4) 或 P ≡ 2 (mod 4); 若 n 是奇數, 則我們取 v ≡ 0 (mod 8) 或 v ≡ 3 (mod 8) 即可保證 P ≡ 0 (mod 4) 或 P ≡ 2 (mod 4)。

最後, 如果 j = 3, 則

2P = 11·(112·32n+2+3v2−11·3n+2v−1) ≡ −3nv+v2

(−v+v2 若 n 為偶數

5v+v2 若 n 為奇數 (mod 8)

(11)

因此, 取 v ≡ 0 (mod 8) 或 v ≡ 4 (mod 8) 即可保證 P ≡ 0 (mod 4) 或 P ≡ 2 (mod 4)。

綜上, 對一切自然數 s ≥ 168 · 324 我們完成了定理的證明。 定理證畢。

致謝: 感謝天津大學圖書館的張昉老師為我們提供了文獻[9], 華東師範大學圖書館的王善平老 師為我們提供了文獻[10]。

參考資料

1. Manjul Bhargava, Autobiography, in Mariana Cook, Mathematicians–An outer view of the inner worl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9.

2. Y. F. Deng and C. N. Yang, Waring’s Problem for Pyramidal Numbers, Science in China, Ser.A , 37(1994), 277–283.

3. C. F. Gauss, Disquisitiones Arithmeticae, Yale University Press. New Haven, Conn., and London, 1966. 中譯本 《算術探索》, 潘成彪、 張明堯譯, 哈爾濱工業大學出版社, 2012 年。

4. M. B. Nathanson, A Short Proof of Cauchy’s Polygonal Number Theorem, 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Mathematical Society, Vol. 99, No. 1. (Jan., 1987), 22-24. 中譯文, Cauchy 多邊形數定理的一個簡短證明, 雷豔萍譯, 《數學通報》 第 52 卷第 2 期。

5. M. B. Nathanson, Additive Number Theory: The Classical Bases, GTM164, Springer, 1996.

6. J. P. Serre, A Course in Arithmetic, GTM 7, Springer. 中譯本 《數論教程》, 馮克勤譯, 高 等教育出版社, 200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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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K. C. Yang, Various generalization of Waring’s problem. Thesis, Chicago University, 1928.

9. K. C. Yang, Representation of Positive integer by Pyramidal numbers f (x) = (x

3

x)/6, x = 0, 1, 2, . . ., Science Report of Tsing Hua University, A1(1931), 9-15.

10. 楊武之, 關於同餘式的一個定理, 《清華學報》, 第6 卷第2 期, 第 107 頁。

11. 清華大學應用數學系編,《楊武之先生紀念文集》, 清華大學出版社, 1998 年。

本文作者林開亮任職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理學院, 張愛仙為西安理工大學數學系教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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