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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聘用副研究員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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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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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聘用副研究員徵才公告

一、職稱:副研究員(機電整合職類)

二、名額:正取 1 名(得視成績擇優候補 2 名)

三、性別:不限

四、報名日期:自 110 年 7 月 16 日至 110 年 8 月 16 日 五、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1.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 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 7 年以上者。但該應聘 職類尚未辦理乙級以上技能檢定時,須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 之重要工作經驗 9 年以上者。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 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 4 年 以上者。

3.持有講師合格證書,並有應聘職類之教學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本職缺為「機電整合」職類訓練師資,上述資格皆需具備機 電整合專業知識,應取得機電整合、氣壓、油壓乙級以上技 術士之任一項資格以上始符合條件。

(三)具有培訓技能競賽選手(技能競賽分區賽、全國賽或國際競 賽)獲前三名及相關教學經驗者尤佳。

(四)無職業訓練師甄審遴聘辦法第 11 條不得遴聘之情形,且無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及臺灣 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情形。

(五)工作年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止。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機電整合(電機組)職類訓練計畫擬定與有關訓練品質績 效管理、檢討及提昇事項。

(二)辦理教學職類進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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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 等事項。

(四)主(協)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主辦國際合作訓練相關事項。

(六)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

(七)掌握國內外教學職類技術實務應用及研究論述等資訊。

(八)主辦區域運籌相關事項。

(九)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當年 12 月 31 日止。(如錄取人員聘用 資格報經上級機關審核未通過,即予解聘。當年考核合格且次年 聘用計畫奉准,則予以續聘)

八、薪資標準:以 360 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 44,892 元)。

九、相關權益:

(一)本職務係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報銓敘部備查有案,

未來轉任公職可併計休假年資。

(二)享勞保、健保,並依據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及 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退休金。

(三)差假依據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規定辦理。

十、工作地址:本分署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851 號) 十一、甄選方式:

(一)學經歷資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後續測驗。

(二)各階段測驗

1.筆試(佔總成績 20%):測驗範圍為「機電整合、氣壓、

油壓」,原始分數應達 60 分,始得進入實作測驗。

2.實作(佔總成績 30%):測驗範圍為「機電整合」,原始 分數應達 70 分,始得進入試教測驗。

3.試教(佔總成績 25%):測驗範圍為「工業自動化(教室教 學簡報+板書,現場實作示範教學講解)」,原始分數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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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分,始得進入面試評核。

4.面試(佔總成績 25%):原始分數應達 70 分,始得參加總 成績評核。

(三)總成績達 70 分者,始得提報本分署甄審委員會審議。總成績 相同時,以實作成績較高者優先排名;實作成績仍相同時,

以試教成績較高者優先排名。

十二、應徵表件及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先至「本分署網頁/分署徵 才」下載「機電整合職類聘用副研究員職缺報名表」,報名資 料填妥後請先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dong5288@wda.gov.tw,郵件 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者姓名報名表;並請要求讀取回條以利確 保信件有被讀取。

(二)應檢附之表件請以 A4 直式規格紙張印製,依序裝訂如下:

1.本分署聘用機電整合職類副研究員職缺報名表。

2.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完整,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 子郵件、簡要自述 500 字以上,並於履歷表填表人欄位簽 名)。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

4.與應聘職類相關之技術士證或證照影本。

5.相關教學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載明「職稱」及

「工作內容」之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無書面證明 文件或該證明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一 律視同無相關經驗)。

6.語文能力證明(如無免附)。

7.本分署「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請於頁 末親自簽名)。

(三)紙本資料請於 110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前寄至勞動部勞動力 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人事室收(32651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851 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機電整合職類副研究員職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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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聯繫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

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請送至收發室加蓋收件 章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經甄選錄取後,

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 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 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為 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 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妥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 件人位置並請自行填妥),以利退還,如不取回書面應徵資料 者,可免附回郵信封。

(五)聯絡電話:03-4855368 分機 1186 人事室董小姐,工作內容請 洽詢分機 1614 自辦訓練科朱小姐。

十三、本次公開甄選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 2 名,列冊候用,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 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職類職缺為限。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分署承辦人員: 覆核:.. 職稱 姓名 聯絡電話 職章 附表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計畫) 10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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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階段:試教佔總成績 25%,原始分數應達 70 分,始得 進入面試評核,試教測驗範圍為「電銲(教室教學簡報+板 書;現場實作示範教學講解)」 ,試教時間為 1 小時。.

(四)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一 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甄選 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有偽造、變造證件情事者,撤銷其錄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甄選 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有偽造、變造證件情事者,撤銷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