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安維組 P1
明道高級中學事務事項輪值檢查辦法 明道高級中學事務事項輪值檢查辦法 明道高級中學事務事項輪值檢查辦法 明道高級中學事務事項輪值檢查辦法
96 年 09 月 03 日制訂 99 年 01 月 20 日修訂
為加強維護學校器材設備,主動發現校園潛藏之安全問題,
特訂定事務事項輪值檢查辦法。其輪值檢查人員由總務主任 分派,每日至少一名檢查員,負責巡邏全校各處。其他處室 巡堂人員,亦將所見事務性問題,隨時反應總務處派員處理。
檢查事項:
安全檢查:包括門禁、警勤輪值、防火、防盜設施、器材設備使用 狀況、建物安全等之檢查,非本校員工在校內活動之盤查,及其 他足以危及校內人員、財產之潛在危險的防範。
餐飲衛生檢查:包括餐廳、麵包房、販賣部內外整潔,工作人員之 個人衛生習慣,飲料、食品製作過程之衛生狀況,外訂餐盒之品 質與衛生狀況之檢查。
校園環境檢查:包括非學生負責清掃之公共區域,教師、來賓使用 之廁所,校園各角落之花草、樹木整理維護狀況,水溝及下水道 排水及清潔狀況等之檢查。
能源節約檢查:包括各教室、實習工廠、辦公室不當用電的登記處 理。
財產抽點:使用單位保管之財物若有不當使用或轉移時,可要求總 務處保管組人員會同抽點財產。
工程進度查核:遇校內有重大工程施工時,巡查人員可記錄實際工 程進度,提供總務處負責人員查核工程是否延誤。
檢查區域:將全校分為十一大區域:
明道大樓 蠡海大樓
輸智大樓 明智樓
明仁樓 明誠樓
弘道大樓 明衡大樓
明謹大樓 明倫堂、明遠大樓
總務處安維組 P2
中正台、PU 跑道、景觀建物
二校區、木工廠、保養廠、汽車工場。
檢查原則:
各巡查人員以每次檢查一區域為原則,由總務處事先排定每人每次 巡查區域,每週每區域應至少檢查一次。
各巡查人員應依輪值之區域特性,注意不同之檢查重點,巡查時如 遇其他區域有突發狀況,亦應跨區檢查,不可侷限於一區。
巡查人員應將巡查所見登記於巡查記錄表內。可立即處理事項應立 即處理,或立即知會應負責單位處理。無法立即處理事項,應寫 下處理建議,交總務處轉應負責單位處理。
巡查記錄表應於巡查完畢後,即送交總務處。一般事項由總務主任 依權責處理,重大事項則呈報校長後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