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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菲研究施測結果分析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德菲研究施測結果分析 德菲研究施測結果分析 德菲研究施測結果分析 德菲研究施測結果分析

本節的專家群問卷調查分析是以學政及勞資兩類專家分別就喪 禮 服 務 人 員 丙 級 技 能 檢 定 內 涵 及 命 製 試 題 分 配 比 重兩項進行 比較 後,再對比二類專家的看法。

一一

一一、、、、學政專家群學政專家群學政專家群學政專家群 1.

1.

1.

1.喪禮服務人員丙級技能檢定喪禮服務人員丙級技能檢定喪禮服務人員丙級技能檢定喪禮服務人員丙級技能檢定內涵內涵內涵內涵的看法的看法的看法的看法

表 4-1 學政專家群喪禮服務人員丙級技能檢定之內涵第二、三次施測結果表(N=10)

眾數眾數眾數眾數 平均數平均數平均數平均數 標準差標準差標準差標準差 內涵構面內涵構面

內涵構面內涵構面////項目項目項目項目 ((((二二)))) ((((三三)))) ((((二二)))) ((((三三)))) ((((二二)))) ((((三三)))) 1-1 能有效提升喪禮服務技能需求 4 4 3.80 3.90 0.63 0.57 1-2 能清楚界定喪禮服務丙級服務範疇 3 4 3.30 3.40 0.95 0.97 1-3 能清楚界定喪禮服務角色定位 3 4 3.40 3.40 0.84 0.97 1-4 能適當檢測出應檢人的技能水平 3 3 3.00 3.00 0.47 0.47 1-5 能激勵應檢人技能學習的興趣 4 4 3.70 3.70 0.67 0.67

1-6 能簡化企業甄選人才之手續 3 3 3.40 3.40 0.84 0.84 1-7 能導正喪禮服務人員正確的職業觀念 4 4 3.70 3.80 0.67 0.63 1-8 能保障個人就業安全 3 3 3.10 3.10 0.57 0.57 1-9 能有效維護公共安全 4 4 3.40 3.40 0.70 0.70 1-10 提高喪禮服務人員之社會地位與尊嚴 3 4 3.90 4.00 0.88 0.82

1-11 能有效激發從業動機之工作願景與工作倫理 3,4 3,4 3.50 3.50 0.85 0.85 1-12 命製試題工作項目與檢定規範工作項目的一致性 4 4 3.20 3.10 0.92 1.10 1-13 命製試題技能種類與檢定規範技能種類的一致性 4 4 3.40 3.40 0.97 0.97 1-14 命製試題技能標準與檢定規範技能標準的一致性 4 4 3.40 3.30 0.70 0.82 1-15 命製試題相關知識與檢定規範相關知識的一致性 4 4 3.30 3.30 0.82 0.82 1-16 學科命題與實務工作差異性 3 3 2.90 2.60 0.57 0.52 1-17 學科不該納入殯葬文書 2 2 2.33 2.20 0.50 0.42 1-18 術科命題與實務工作差異性 3 2,3 2.70 2.50 0.67 0.53 1-19 學科命製試題的分配適切性 3 3 3.10 3.20 0.74 0.63

1-20 術科命製試題的分配適切性 3 3 3.10 3.10 0.88 0.88 1-21 維持現行技能檢定辦理方式 3 3,4 3.10 3.20 0.74 0.79 1-22 應從新檢討乙、丙級的定位 4 4 3.90 4.30 0.99 0.67 1-23 應檢人必要一定時數的相關喪禮服務職前訓練 4 4 3.50 3.70 0.97 1.06 1-24 喪禮服務職類檢定分項辦理的適切性

例如遺體處理,火化爐操作,司儀

4 4 4.10 4.30 0.57 0.67

1-25 採學科共同檢測,術科分項檢測

(即殯葬文書,洗穿化,靈堂布置或按職能特性等 分項檢測)

4 4 4.10 4.40 0.74 0.52

1-26 採學術科均分項檢測

(按不同職能角色與特性分項檢測)

4 4 3.50 3.70 0.85 0.82

////

1-27 喪禮服務職類部分項目委外辦理的適切性,例如遺 體美容,司儀禮生

4 4 3.80 3.90 0.79 0.57

表中眾數出現3,4;2,3;3,4代表該項目眾數兩個數據出現的頻率一樣。

學政專家群在第一部份喪禮服務人員丙級技能檢定的內涵問卷 呈現的結果分析:

技能提昇部份六個內涵構面中有二項眾數是

3,平均數<3.50,

分別

1-4「能適當檢測出應檢人的技能水平」平均數 3.00,和 1-6「能

簡化企業甄選人才之手續」平均數

3.40。但是 1-2「能清楚界定喪禮

服務丙級服務範疇」,和

1-3「能清楚界定喪禮服務角色定位」雖然眾

數為

4,但平均數都是 3.40<3.50,表現出專家群代表對於現行喪禮

服務人員技能檢定在技能提昇的目的上,對於上述四項內涵構面功能 的適切性是偏低的,尤其是

1-4

1-6。而 1-2

1-3

專家群的看法是 分歧的,但是對於

1-1「能有效提升喪禮服務技能需求」(眾數 4,平

均數

3.90)

1-5「能激勵應檢人技能學習的興趣」(眾數 4,平均數

3.70)

是認同有達到其功能。學政專家群對於此部分意見的一致性。

服務觀念的內涵構面中,

1-8

「能保障個人就業安全」項目眾數

3,

平均數

3.10<3.50,明確共識此內涵構面在現行喪禮服務技能檢定未

達到其功能,而

1-9

「能有效維護公共安全」項雖然衆數是

4

,但平均

3.40<3.50,顯現有專家並不認為現行喪禮服務技能檢定此項功能

明顯展現,因此給予較低適切性的給分。其餘三項眾數和平均數高於

3

3.50,表示學政專家群對於經過現行喪禮服務人員技能檢定的方

式,確實是可以達到導正喪禮服務人員正確的職業觀念(衆數

4,平均

3.80>3.50),提

高喪禮服務人員之社會地位與尊嚴(衆數

4,平均數

4.00>3.50)

和有效激發從業動機之工作願景與工作倫理

(衆數 3,4

,平

均數

3.50≧3.50)

的功能。但相對在保障個人就業安全和維護公共安全

方面便有待加強。

學政專家群在命製試題構面的反應結果,呈現九個內涵構面的平 均數全部低

3.50,即便是 1-12「命製試題工作項目與檢定規範工作項

目的一致性」,1-13「命製試題技能種類與檢定規範技能種類的一致 性」,1-14「命製試題技能標準與檢定規範技能標準的一致性」,1-15

「命製試題相關知識與檢定規範相關知識的一致性」四項的眾數

4>

3,但平均數亦落在 3.10

3.40

之間,顯現專家群分歧的看法。而其

1-17「學科不該納入殯葬文書」(新增問項)

,眾數為

2<3,平均

2.20<3.50,表示專家

仍普遍認為丙級喪禮服務技能檢定學科該納 入殯葬文書。其它

1-16「學科命題與實務工作差異性」(衆數 3,平均

2.60<3.50),1-18「術科命題與實務工作差異性」(衆數 2,3,平均

2.50<3.50),1-19「學科命製試題的分配適切性」(衆數 3,平均數

3.20<3.50)

,和

1-20「術科命製試題的分配適切性」(衆數 3,平均

3.10<3.50)

,均呈現適切性偏低的共識。經由標準差檢定檢視命

製試題構面的九個項目,其中

1-12

「命製試題工作項目與檢定規範工 作項目的一致性」標準差為

1.10>1

,表是學政專家群對於此項目意見 是分歧的,其餘八個項目則呈現一致性的看法。

在技能檢定的辦理方式,呈現出的結果整體落點雖然相較勞資專 家群稍低,但反應結果却是一致的。學政專家群在

1-21「維持現行技

能檢定辦理方式」眾數

3,4,平均數 3.20<3.50,其餘六項的內涵構面

眾數均為

4,平均數亦≧3.50。意謂學政專家群普遍認為應該從新檢

討乙、丙級的定位,同時接受應檢人必要一定時數的相關喪禮服務職 前訓練;至於未來採取喪禮服務職類檢定分項辦理,或是採殯葬文 書,洗穿化,靈堂布置等按職能特性等學科共同檢測,術科分項檢測 方式,亦或是採學術科均分項檢測,甚至喪禮服務職類部分項目委外 辦理等方式,均是可以考量的檢定方式。

經標準差檢檢定學政專家群在命製試題構面的

1-12「命製試題工

作項目與檢定規範工作項目的一致性」(標準差 1.10)和分項檢定/委外 辦理構面的 1-23「應檢人必要一定時數的相關喪禮服務職前訓練」(標 準差 1.06)兩項標準差>1 呈現低適切性,學政專家群呈現意見不一致 的情形。而在技能提昇構面的

1-4「能適當檢測出應檢人的技能水平」

(標準差 0.47)和命製試題構面的 1-17「學科不該納入殯葬文書」(標準

0.42)兩項標準差<0.5,表現高度適切性,其中 1-17

新增問項第二

次和第三次施測結果眾數均是

2<3,平均數 2.33

2.20

亦<3.50,標 準差檢定是呈現高度一致性,表示學政專家認為丙級喪禮服務人員技 能檢定學科仍須納入喪葬文書。其餘項目的標準差均介於>0.5,<1之 間的中度適切性。

2 . 2 . 2 .

2 .喪禮服務人員丙級技能檢定命題分配喪禮服務人員丙級技能檢定命題分配喪禮服務人員丙級技能檢定命題分配比重喪禮服務人員丙級技能檢定命題分配比重比重比重

表 4-2 學政專家群對喪禮服務人員丙級技能檢定命題分配比重第二、三次施測結果表(N=10) 眾數

眾數 眾數

眾數 平均數平均數平均數平均數 標準差標準差 標準差標準差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技能標準技能標準技能標準技能標準 ((((二二)))) ((((三三)))) ((((二二)))) ((((三三)))) ((((二二)))) ((((三三))))

2-1-1 能清楚說明服務項目與喪禮流程 4 4 3.60 3.70 0.84 0.67

2-1-2 丙級技能檢定只要清楚說明服務項目即可 4 4 3.50 3.60 0.97 1.17

2-1-3 能正確提供喪禮產品與服務價格 2,3,4 3,4 3.00 3.10 0.87 0.99

2-1-4 能明確說明消費者的權利與服務 4 3 3.11 3.33 1.05 1.32

2-1-5 能正確準備與掌握接送遺體的時、地、物 3 3 3.40 3.70 0.52 0.82

2-1-6 能清楚說明接運遺體應注意衛生事項 3,4 3 3.40 3.40 1.07 1.17

2-1-7 能清楚瞭解與完成接運遺體的作業流程 4 3,4 3.44 3.56 1.13 1.24

2-1-8 能正確準備與完成洗、穿、化作業流程 4 4 4.00 4.00 0.94 0.94

2-1-9 能清楚瞭解與說明洗、穿、化應注意事項 4 4 3.80 4.00 0.92 0.67

2-1-10 能清楚瞭解與說明洗、穿、化禮俗規定 4 3 3.40 3.20 0.97 0.92

2-1-11 能正確瞭解與準備搭設靈堂的時、地、物 3 3 3.00 3.20 0.67 0.92

2-1-12 能正確搭設靈堂與擺放物品 4 4 3.40 3.70 1.17 1.16

2-1-13 能正確瞭解與說明靈堂祭拜流程及動作 3 3 3.30 3.30 0.48 0.82

2-1-14 能清楚瞭解與說明所需法規文件項目、用途及數量 3 3,4 3.30 3.50 0.67 0.85

2-1-15 能正確瞭解與完成所需法規文件的申請程序 3 3 3.20 3.40 0.63 0.84

2-1-16 能正確準備與擺設入殮器物 4 4 3.44 3.56 1.01 1.13

1.

1.

1.

1.

2-1-17 能清楚瞭解與執行入殮禮俗規定 3 3 3.30 3.50 0.48 0.71

2-2-1 能清楚瞭解與說明各種治喪程序 3 3 3.20 3.30 0.42 0.67

2-2-2 能清楚說明各種治喪應注意事項 3 3 3.10 3.00 0.32 0.32

2-2-3 能清楚瞭解、說明弔唁與守靈的禮俗、流程及動作 3 3 3.00 3.13 0.47 0.35

2-2-4 能確實說明守靈與弔唁應注意事項 3 3 2.44 3.10 0.73 0.93

2-2-5 能清楚瞭解與說明治喪協調及發喪作業 3 3 2.22 2.56 0.83 0.88

2-2-6 能正確協助家屬分配各種治喪工作 3 3 2.44 2.56 1.01 1.13

2-2-7 能清楚瞭解與說明喪葬文書的種類、禮俗規定及使

用時機

3 3 3.10 3.20 0.88 0.79

2-2-8 能正確撰寫與校對訃聞及祭文 3 3 3.20 3.30 1.14 0.95

2-2-9 能正確準備與布置奠禮場地及擺放所需器物 4 4 3.10 3.44 1.20 1.01

2-2-10 能清楚瞭解與協助奠禮流程 3,4 4 3.50 3.50 0.53 0.71

2-2-11 能清楚瞭解與說明奠禮流程應注意事項 3 4 3.30 3.40 0.67 0.70

2-2-12 能正確準備與完成移靈器物及程序 3 3 2.90 2.90 0.74 0.74

2-2-13 能清楚瞭解與說明移靈應注意事項 3 2 2.70 2.70 0.67 0.82

2-2-14 能正確準備與完成發引安葬所需器物及流程 3 3 2.80 2.90 0.63 0.74

2.

2.

2.

2.

2-2-15 能清楚瞭解與說明發引安葬應注意事項。 2 3 2.44 2.56 0.88 0.88

2-3-1 能具備同理心,良好服務形象、態度與溝通 3 4 3.60 3.80 0.70 0.63

2-3-2 能合理提供服務項目與價格 3 3 2.60 2.80 0.52 0.63

2-3-3 提供合理服務項目不須涉及價格 2 2 2.56 2.78 0.73 0.83

2-3-4 能確實尊重喪家權益與隱私權 3,4 4 3.80 3.90 0.79 0.74

2-3-5 能確實訂定殯葬服務契約 3 3 3.20 3.10 0.92 0.88

2-3-6 能清楚瞭解應遵循的殯葬管理法令 3 3,4 3.90 3.80 0.88 0.79

3.3.

3.3.

2-3-7 能清楚瞭解應遵循的公共衛生法規 3 4 3.90 4.00 0.88 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