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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參案辦理不動產證券化議題座談會」計畫
一、 辦理目的
(一) 我國促參案件民間機構所需資金除自有資金,以國 內銀行提供融資為主,倘融資金額較高,多透過數 家銀行組成融資銀行團聯貸方式辦理,邇來迭有工 商團體提出以不動產證券化方式推動公共建設建言,
建立多元籌資管道,以鼓勵企業投資公共建設,促 進地方發展。
(二) 不動產證券化可增加民間籌資管道,有助促參案件 推動,惟受限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 法)第 51 條規定無法辦理,得否於確保促參法第 51 條第 1 項維護公共利益立法意旨前提下,有條件將 促參案件興建、營運權利移轉予受託機構,以辦理 不動產證券化,似有研究空間。鑑於不動產證券化 涉及複雜金融法規及實務運作,爰邀請產、官、學 界辦理座談會蒐集各界意見。
二、 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108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
(二) 地點: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國際會議廳。
三、 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 對象:主辦機關促參業務承辦人及主管、相關公會 及協會組織成員。
(二) 人數:名額 170 人。
四、 報名方式及期限
(一) 方式:採網路報名,至財政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 訊網頁(http://ppp.mof.gov.tw),於「應用程式 專區」項下點選「報名系統」,選取「促參案辦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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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證券化議題座談會」,並於右上角點選「報名」, 必要欄位須填列資料,本部將依報名順序經審核通 過後視為報名成功,如因故無法參加者,提前 3 日 告知。
(二) 期限: 108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下班前完成報名。
(三) 參加人員為公務人員者,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
五、 議程內容 議程詳附表。
六、 引言人及與談人
由財政部邀請具融資及不動產證券化實務經驗之產、
官、學界專家擔任。
七、 聯絡人
財政部推動促參司楊行志技士、電話:(02)2322-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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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促參案辦理不動產證券化議題座談會」議程
時程 內容 備註
09:00-09:20 報到 09:20-09:30 財政部莊政務次長翠雲致詞
09:30-10:45
引言 1:
促參案件以融資或不動產證券化籌資比較
寰宇國際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李經理青蓁(25 分鐘)
引言 2:
促參案件辦理不動產證券化法制探討 環宇法律事務所 謝律師政恩(25 分鐘)
引言 3:
促參案件辦理證券化實務執行遭遇問題 太子建設公司 吳建瑩協理(25 分鐘)
10:45-11:00 中場休息
11:00-11:50
綜合座談 主持人:
莊翠雲-財政部政務次長 與談人:
王文宇-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比較法中心主 任/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禮仲-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副教授/連鎖加盟經營管理與 法律研究中心執行長
范雪梅-寰宇國際財務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環宇法律事
務所首席資深顧問 吳建瑩-太子建設公司協理
林貴貞-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協理 王秀時-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司長 11:50-12:00 意見交流
12:00- 散會
地點: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 6 段 142 巷 3 號)
國際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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