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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榮民總醫院及所屬分院外補甄選醫事人員職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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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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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榮民總醫院及所屬分院外補甄選醫事人員職缺公告 機 關

名 稱 臺中榮民總醫院 職 系 ※

官 等

職 等 師(三)級 職 稱 醫師 名 額 1名

(得依需要列候補1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點 臺中榮民總醫院 上 網

期 間 民國 111 年 05月02日 至 民國 111年05月05 日

資 格 條 件

須同時具備下列 1至 5項條件:

1.具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醫學院醫學系或中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 系畢業。

2.住院醫師訓練滿 5年以上(含)。

3.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及 ACLS證書及急診醫學科專科證書。

4.發表論文(SCI),經本院醫學研究部審查合格。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

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7.符合本案條件晉用者,不得轉調急診部以外之單位服務。

工 作

項 目 醫療、教學、研究及行政事務 薪 資

範 圍

依中華民國 97年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5031號令修 正公布『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支薪。

工 作

地 址 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號本院急診部

報 名 方 式 (含檢具

文件)

1.請檢附資料(請使用A4 影印,依序裝訂)

(1)報名履歷表1份。

(2)醫學系畢業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男性須備退伍令影本1份。

(4)醫師證書(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專科醫師證書、及ACLS證

書影本各 1份。如有其他急救相關證書亦請一併檢附。

(5)工作經歷證明(服務或離職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

(6)各項優良事蹟知獎狀或證明之影本。

(7)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8)報名日期:

自111 年 05月02日起至 111年 05月05日截止收件。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9)報名方式: 掛號郵寄或親送

住址: 40705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急診部 2、聯絡方式:

(1)聯 絡 人:賴小姐 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 3604 (2)傳真至04-2359-4065

(3)電子信箱:e-mail至 hui @vghtc.gov.tw

3、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 恕不通知或退件。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

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

6、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e-mail。

其他注意 事 項

1、請攜身份證正本應考。

2、開始考試後,逾10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4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醫學院(校)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系畢業證書 影本1份。 5工作經歷證明(服務或離職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 6各項優良事蹟之獎狀或證明之影印本。 7論文抽印本。 8品德查核同意書。(凡報名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

4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醫學院(校)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系畢業證書 影本1份。 5工作經歷證明(服務或離職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 6各項優良事蹟之獎狀或證明之影印本。 7論文抽印本。 8品德查核同意書。(凡報名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