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及所屬分院外補甄選醫事人員職缺公告 機 關
名 稱 臺中榮民總醫院 職 系 ※
官 等
職 等 師(三)級 職 稱 醫師 名 額 1名
(得依需要列候補1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點 臺中榮民總醫院 上 網
期 間 民國 109 年12月18日 至 民國 109年12月23 日
資 格 條 件
須同時具備下列 1至 5項條件:
1.具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醫學院醫學系或中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 系畢業。
2.住院醫師訓練滿 5年以上(含)。
3.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及 ACLS證書及急診醫學科專科證書。
4.發表論文(SCI或非SCI皆可,且不限病例報告或原著),經本院
醫學研究部審查合格。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訂不得任
用級陞遷情事。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
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7.符合本案條件晉用者,不得轉調急診部以外之單位服務。
工 作
項 目 醫療、教學、研究及行政事務 薪 資
範 圍
依中華民國 97年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5031號令修 正公布『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支薪。
工 作
地 址 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號本院急診部
報 名 方 式 (含檢具
文件)
1.請檢附資料(請使用A4 影印,依序裝訂)
(1)報名履歷表1份。
(2)醫學系畢業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男性須備退伍令影本1份。
(4)醫師證書(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專科醫師證書、及ACLS證
書影本各 1份。如有其他急救相關證書亦請一併檢附。
(5)工作經歷證明(服務或離職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
(6)各項優良事蹟知獎狀或證明之影本。
(7)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8)報名日期:
自 109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109 年 12 月 23 日截止收件(以郵戳 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9)報名方式: 掛號郵寄或親送
住址: 40705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急診部 2、聯絡方式:
(1)聯 絡 人:賴小姐 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 3606 (2)傳真至04-2359-4065
(3)電子信箱:e-mail至 hui @vghtc.gov.tw
3、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 恕不通知或退件。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
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
6、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e-mail。
其他注意 事 項
1、請攜身份證正本應考。
2、開始考試後,逾10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