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學生事務處服務學習中心 2020 志願服務研習工作坊
一、 活動主旨:
本校為推動並落實大專院校服務學習精神及意涵,鼓勵更多大專青年加 入志願服務的行列,積極推動服務學習課程,協助並鼓勵更多學生透過課程取 得志願服務紀錄冊以記載個人志願服務歷程,於課程結束後實地參與社區、人 群服務,發揮助人精神、提升優良風氣,為社會帶來更多和樂,以期達到培養 北醫學生成為學養俱優、關懷社會,擁有全方位視野與胸襟之良好公民。
二、 活動目的:
1. 建立本校學生正確服務觀念、加強志工團隊理念,經由培力課程與服務分享,
增進學生服務知能、累積服務能量、提升服務成效。
2. 讓本校學生透過課程訓練,進而參與地方服務,增進社會和善風氣。
3. 發揮號召引領作用,鼓勵校內外學生勇於付出、奉獻。
三、 主辦單位:臺北醫學大學學生事務處服務學習中心
四、 承辦人員:
臺北醫學大學學務處服務學習中心組員 陳琴宜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02-2736-1661 ext.2283
五、 課程對象:本中心錄取之
TA、本校服務性社團負責人、本校對研習課程有興
趣之全校學生或教職員、有意願成為專業志工之校外人士,60人/場。六、 課程資訊:
(本中心保留變更課程順序或課程內容之權利) (當日受訓完成者,方可領取証書)
1.
志工基礎教育訓練:109年11
月15
日 (日)9:30-17:00時間 課程內容 地點
0930-1000(30) 報到
1000-1200(120) 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教學大樓2102教室
1200-1250(50) 午餐
1250-1450(120) 志願服務內涵與倫理 教學大樓2102教室
1450-1500(10) 茶敘
1500-1700(120) 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教學大樓2102教室
1700- 賦歸
2.
志工特殊教育訓練:109
年11
月22
日(
日) 9
:30-17
:00
時間 課程內容 地點
0930-1000(30) 報到
1000-1200(120) 青年團隊的運作與成長 教學大樓2102教室
1200-1250(50) 午餐
1250-1450(120) 青年志工服務實務分享 教學大樓2102教室
1450-1500(10) 茶敘
1500-1700(120) 由反思中見領導 教學大樓2102教室
1700- 賦歸
七、 課程地點:臺北醫學大學(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
250
號)八、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9
年11
月15
日(基礎)及11
月25
日(特殊)九、 報名方式:下方網址填寫報名資訊,將於活動前
2
天寄送活動提醒通知。基礎訓練:https://forms.gle/MfK8dntDcy8Y39SZ6
特殊訓練:https://forms.gle/AdPxZqaZNMZintub6
十、 繳交資料:若需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須完成基礎教育訓練
6
小時及特殊教育 訓練6
小時,並繳交1
吋大頭照照片二張。照片 1吋大照照片X2 (志願服務紀錄冊專用) (背面請寫上姓名、系級、學號、身分證字號)
證書
1.參加2020/11/15 在北醫大舉辦之志工基礎教育訓練。
2.至台北e大網站:
http://elearning.taipei/elearn/courseinfo/index.php?courseid=2184 接受志工基礎教育訓練(線上訓練6小時),完成訓練並列印證書
十一、 預期效益:
1. 建立校內學生正確的志工服務觀念及倫理,培養優質的服務態度及優秀人
才,以利志願服務專業領域之拓展及為民間團體及社會服務。2. 經由該次課程鼓勵學生加入志願服務行列,促其投入社會公益或參與志工
行列、活化志願服務人力資源運用,並希望讓志工除了認識基本的志願服 務概念外,更了解志願服務背後專業領域之重要性。3. 藉由基礎/特殊培訓課程,招募教學助理,協助未來服務學習中心業務推動
及志工服務課程規劃。十二、 備註:
1.
本訓練以校內學生優先錄取,其次為未曾受特殊教育訓練之青年。2.
僅報名特殊志工訓練者,可先至台北e
大網站接受志工基礎教育訓練(線 上訓練6
小時),並完成訓練拿到證書列印繳交後,可申請服務紀錄冊。3.
為響應環保,本活動不提供一次性免洗餐具,請參與者自備環保餐具。★什麼是「志願服務紀錄冊」?我要怎樣才能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
志願服務紀錄冊為內政部所推行的手冊,是用來記錄志工志願服務及時數證明 必須經過志工基礎及特殊訓練課程後始可申請,手冊可以終身使用。
★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有什麼優勢?
a.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可申
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志工進入收費之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 及文教施,憑志願服務榮譽卡得以免費。(志願服務法第二十條)b.持志願服務紀錄冊志工從事志願服務相關項目工作滿一年且服務時數達一百
五十小時以上,具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之役男,得優先服該相關類別替代 役。(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七條之二)c.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以志願服務紀錄冊記錄下自己的志工服務經驗,不僅可
為自己志工生活做見證,作為永恆回憶,也可作為未來求職場上面試資料。十三、 本校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