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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單位━
坊間機構等三項。由此可見,就問卷回覆之單位而言 本高似乎為工程執行單位所公認之BIM 應用一大劣勢。
問卷調查之應用BIM 的劣勢統計結果(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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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顧問━
施工廠商━
營運維護單位坊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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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服務應用研發單位━
政府機關━
私部門業主言,BIM 之成
(1)
私部門業主
而圖6.23 則是學校
(十二) 當前 BIM 的實際應用與原預期效益有所落差原因(問卷答案可複選) 本研究 BIM 需求端問卷的最後一道題目,係擬就不同單位對於當前 BIM 的實際應用與原預期效益間之落差進行資料蒐集分析,以利各方擬定 或制定相關作為以減少落差,以利整體BIM 環境之發展。
在各類型單位認為當前 BIM 實際應用與原預期效益之落差原因上,統 計問卷回覆之結果於圖6.25 與圖 6.26 分別呈現工程執行單位與非工程執行 單位之看法,由圖6.25 與圖 6.26 可發現,不同類別單位認為造成使用 BIM 前後(元設想與實際應用後)落差之緣由並不一致。由圖 6.25 可發現,在問卷 回覆的資料中,營運維護廠商認為造成應用BIM 前後之預期落差主要有「建 模速度不符當初設想(圖說熟悉程度不足)」、「建模速度不符當初設想(軟體熟 悉程度不足)」及「對 BIM 輔助設計分析應用不熟悉(如結合其他分析軟體應 用)」三部分。
而在建築師方面,多數單位認為有「建模速度不符當初設想(軟體熟悉 程度不足)」的落差存在,其比例超過 6 成,其次則是「建模後續應用與流 程不熟悉」與「無法建立BIM 執行標準、管理程序(對 BIM 計畫執行與產出 成果不熟悉)」兩項;技術顧問則是有超過 50%認為存在「對 BIM 相關衍生 應用不熟悉(如結合時程、成本或其他擴充應用)」之落差,再者接近 50%的 則有「建模速度不符當初設想(軟體熟悉程度不足)」及「缺乏 BIM 協同整合 作業能力(缺乏標準、主導人員整合能力不足)」兩項;而在施工廠商方面,
則分別為「建模後續應用與流程不熟悉」、「無法進行BIM 協同整合作業(缺 乏主導人員、無整合原則)」與「缺乏 BIM 協同整合作業能力(缺乏標準、主 導人員整合能力不足)」。由前述相關討論可發現,建築師、技術顧問與施工 廠商在意之落差項目皆不同,可能原因是與其本身所在產業所負責的工程項 目及最常用的 BIM 應用項目有關,如施工廠商於工程期間需要進行清圖與 套圖,屬於協同整合作業,因此須進行建模後續應用及協同整合相關作業,
因此可能由於做得多,所以感覺落差也特別明顯。
而圖 6.26 所呈現者,則是一般非工程執行單位認為存在較大落差的項 目,其圖顯示不同類別單位認為有落差項目之差異相當大,另整理不同類別 單位對於當前 BIM 的實際應用與原預期效益有所落差項目前三名如表 6.25 所呈現。
圖 6.25 問卷調查之
圖 6.26 問卷調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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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
學校單位━
坊間機構問卷調查之BIM 實際應用與原預期效益落差原因統計結果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問卷調查之BIM 實際應用與原預期效益落差原因統計結果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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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顧問━
施工廠商━
營運維護單位坊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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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服務應用研發單位━
政府機關━
私部門業主效益落差原因統計結果(1)
效益落差原因統計結果(2)
私部門業主
表6.25 問卷調查之不同單位 BIM 實際應用與預期效益落差項目前三名
圖6.27 問卷調查之不分類別在
單位中BIM 人力配置與其投入 BIM 工作項目之時間比例,然後續於問卷測試與 發佈時,多數單位反應問卷內容過多且資料難以蒐集,因此最後問卷並無就投入 BIM 工作項目之時間比例進行資料蒐集,故問卷回覆結果可能代表的是公司單 位有這麼多人從事BIM 相關工作,但其不一定是全職或兼職人員。
在問卷調查結果中,政府機關之正式聘用人力係以銓敘為主,故在此不討論,
而私部門業主及營運維護單位回覆目前並無導入 BIM 技術,故無呈現資料。另 本研究之問卷以經歷及學歷兩種分類蒐集目前公司或單位內之 BIM 人力配置,
表6.26 及表 6.27 分別呈現兩種分類之統計結果。由表 6.25 及表 6.26 之結果顯示 分別以經歷及學歷進行問卷調查之總人數不一致,此緣由乃可能是因問卷採選填 方式處理所造成,而後續相關分析上將以經歷分類所蒐集之統計資料為主。
依照表 6.26 之統計結果,問卷回覆單位內所有執行 BIM 相關工作者計有 2,307 位,其人力主要分配於技術顧問(42.13%)、建築師(32.08%)及施工廠商 (17.30%),此三類傳統 AEC 單位內之 BIM 人力佔了當前總人力之 90%以上;其 餘少數人則在軟體服務/應用/研發單位(8.06%)、學校單位(0.35%)及坊間機構 (0.09%)等機構。若以 BIM 專業副類別為主要分類者,整理問卷調查結果統計如 表6.28 所呈現,由表 6.28 可知道,以目前 BIM 人力配置部分,較多人力從事「輔 助設計分析與檢討」(34.16%)及「繪圖建模」(21.41%)兩類,合計超過 55%之人 力;其次則是「模型整合檢討」與「部門或專案管理」類別,兩者合計約為25%;
上述四項BIM 專業副類別之人力即佔了超過目前整理人力之 8 成,剩下「研究 開發」、「BIM 軟體系統推廣與維護管理」及「BIM 成果應用」三類之人力則為 少數。也就是說,目前BIM 人力多從事「輔助設計分析與檢討」及「繪圖建模」
工作。若以類別單位區分者,目前 BIM 人力最多為技術顧問,其次分別為建築 師與施工廠商。
此外,由表6.26 及表 6.27 亦可了解,不同單位類別在從事不同 BIM 專業副 類別工作時,需要的人力資格亦不相同,如在執行「部門或專案管理」工作之 BIM 人力,各單位目前其資歷多在 5 年以上,顯示執行此類工作需要一定之經 歷;此外,若以整體人力配置而言,目前各單位內執行 BIM 工作的人員,經歷 在一年以下者為少數(10.27%),「1~5 年」及「6~10 年」兩區間人數差不多,
分別佔總人數的33.29%及 31.28%,具「10 年以上」經歷者則有 25%之多。而若 BIM 專業副類別作為分類者,其整理如表 6.29 所呈現,其中目前 BIM
人力學歷為高中職者僅為6.02%,大專學者為 36.71%、研究所者為 57.27%,顯 示目前從事BIM 工作者仍以高學歷者為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