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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一名當代音樂人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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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預告、生活分享、來賓介紹、專輯聽後心得、歌手訪問後記等內容,亦方便 歌手上通告時進行互動,例如標註(Tag)彼此、分享照片、轉發文章等。

如今新媒體導入視覺性,與全時跨域的存在,讓本就多重分工的廣播人工作 項目持續碎片化,竭盡所能地向聽眾營造「我一直都在」的陪伴感。我曾同時身 為節目主持人、製作人與科室小編,工作待辦清單有設計節目內容、個人節目主 持、接洽業務對口等,在「ON AIR」時需要與聽眾互動、同時兼顧空中與線上的 聽眾;「OFF AIR」之後,也要持續「ONLINE」經營社群平臺,回覆節目粉絲與 歌手粉絲的各種留言和請求……而這種種或突發或例行,無制式流程與標準答案 的挑戰,相信已經是多數當代廣播人,此刻所面臨的日常。

上述是筆者工作場域中持續發生的變化:一向以聲音作為賣點、且像警廣這 樣不具備商業營運壓力的公營電臺廣播與節目主持人,都開始嘗試,或不得不使 用跨媒體的經營模式,來豐富節目內容、加強自我與聽眾的連結,營造獨具風格 的自我品牌,來滿足受眾的耳朵與眼睛,留住聽眾,那麼筆者長期以來合作的夥 伴-流行音樂領域,對於歌手品牌經營模式,肯定也有了不同的變化,在這當中 扮演內容供給的核心人物-歌手,是怎麼看待這些勞動現象?透過廣播工作時的 非正式訪談與觀察,我試圖在下一節先粗略描繪一個音樂人一天可能的勞動藍圖。

第二節 一名當代音樂人的勞動

「內克,這是我們家新人的專輯,還請電臺多幫忙播歌,我們也很樂意上節 目宣傳,他很全能哦,不僅會創作,現場專訪也可以彈吉他、報路況,都沒問題!」

「OOO,我警廣內克,這次你們家歌手 OOO 新發行的專輯跟過去很不一樣,

音樂風格有了非常大的改變,我可以邀請他來我節目聊聊天嗎?」

從前,身為廣播人的我,與流行音樂產業的窗口常會有上述對話,這樣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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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有時來自於流行音樂的電臺宣傳、有時則來自於獨立發行作品的歌手本人。我 們工作的內容當時僅限於 ON AIR 的活動。電臺宣傳大多可分為兩種,包含隸屬 於唱片公司宣傳部門之公司宣傳,以及近來興起的接案模式,協助規模較小之公 司或獨立歌手通告安排之個體戶宣傳(Freelancer)。無論是哪種,這些宣傳早期 多半專門經營廣播產業相關人脈,然隨著網路影音平臺及網路紅人(Internet celebrity)的興起,現在有許多接案電臺宣傳、或是唱片公司電臺宣傳,都必須 同時兼職安排新媒體或電視相關通告。

如今歌手通告的內容包羅萬象:新聞採訪同時需要拍攝 Facebook 用短片;

雜誌拍攝需要畫面側錄放 YouTube;小型演唱會或頒獎典禮同時使用 Instagram 限時動態,以及合作影音平臺直播,直擊前臺表演與後臺畫面;串流音樂平臺則 除了歌手化身DJ 選歌外,亦需要在播歌同時與粉絲打字對話。此外,屬於傳統 媒介的廣播平臺,這幾年宣傳安排通告的對話內容也有了大幅變化:「內克,你 們不是有一個警廣大來賓的臉書宣傳短片嗎?可以讓我們家歌手也錄一下嗎?」、

「內克,等一下節目我們家 OOO 可以開臉書直播嗎?」、「OO 哥,我內克,等 一下你們的歌手可以幫我的節目拍一個預告短片嗎?」,這些描述,都不難發現 隨著新媒體時代的到來,無論傳統或新興媒介,企劃內容都已經有相當程度的改 變與跨域融合,唯一不變的是這些都是以歌手為核心,向外發散的各種表現形式。 這些表現不僅零碎、片斷,間雜影像、聲音、文字與對話,也需要大量的即興表 現、回應、互動。

以歌手為核心進行個人品牌經營與宣傳,對流行音樂來說早已不是新概念。

自19 世紀錄音技術發明,到了 20 世紀開始大量運用在錄製音樂上後,音樂消費 開始出現產業及市場化規模,「流行音樂」的概念正式出現。在這當中,「歌手」

一直是流行音樂產業中備受注目的明星,而「造星」更是流行音樂產業在行銷時 不可或缺的一端。Dyer(1979)認為明星理論可以從「結構」、「商品」以及「意 識形態」三個層面進行研究,其中明星作為一種結構,指的是明星是一個建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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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被人為打造的賣點。另外,明星是被創造出來提高商業收益的商品,也就 是說在特定的模式下,被資方當成搖錢樹。最後明星代表的是一種意識形態,他 們常會代表特定的社會團體或立場,粉絲也會因此而複製或支持明星的立場及觀 點。在傳統的流行音樂產業中,歌手已經不能只是唱唱歌而已,而是本身必須成 為一個重要的消費符號,被當成一種商品、一個品牌,是流行音樂產業中販售的 重要賣點。身為唱片公司的搖錢樹,不僅是唱片版權的擁有,連歌手本身的形象、

所說的話、做的事情,全都必須經過唱片公司的商業考量與打造。

而從臺灣的流行音樂產業環境來看,這樣的情形隨著1997 年盜版崛起,以 及千禧年後進入數位時代這兩個時代背景,經營歌手成為一個品牌的重要性被更 加地看重。根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2019)的調查,2017 年臺灣流 行音樂產業總產值約為 183.73 億元,比 2016 年的 178.81 億元成長了 2.75%,

其中有聲出版業產值共82.45 億元,相較於 2016 年的 76.13 億元成長了 8.1%;

有聲出版業產值營收結構中以音樂演出最高,占 20.56%、演藝經紀占 19.57%、

數位音樂授權占 15.44%。而傳統的唱片銷售僅佔有聲出版業產值的 9.03%,不 僅比重逐年降低,與2011 年佔比 50.21%相比可說大幅下滑(圖 1-2)。

資料來源: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2019)4

4 文 化 部 影 視 及 流 行 音 樂 產 業 局 。〈 106 年 流 行 音 樂 產 業 調 查 報 告 〉。 取 自 :

總計:82.45億元

實體唱片銷售 數位音樂授權 其他音樂授權 音樂演出 演藝經紀 衍生商品 其他

圖 1-2、2017 年流行音樂有聲出版業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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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面對盜版與數位時代來臨,在經歷一番挫敗與找尋突破口後,我 國流行音樂產業已放棄傳統唱片銷售的模式,改透過多元化經營得到利基,其中 包含展演與演藝經紀,皆是將歌手本身打造為一個重要的品牌,環繞著歌手周邊 進行演唱會、自有品牌及產品代言等獲利。

因此,除了配合前述各種媒介的新媒體策略宣傳之外,隨著社群時代的來臨,

流行音樂對於歌手的品牌經營,包含唱片公司或者歌手本人而言,也都有了更多 脫離傳統媒體行銷,將主導權放在手中的機會與管道。例如唱片公司官方可以創 立YouTube、Facebook 與 Instagram 等網路平臺之官方頻道,推廣歌手行程、發 布歌手新聞稿、上傳歌手拍攝之音樂錄影帶,突破只以平面及廣電為主的傳統宣 傳模式。而歌手的粉絲專頁,更將個人品牌經營以鋪天蓋地、全時全地的型態展 開:除了前述提到的作品宣傳,也包含私人生活點滴、音樂作品分享、單純直播 聊天、彈唱甚至演唱會片段等。過往站在臺上或傳統媒體前進行展演的歌手,如 今臺上與臺下、前臺與後臺的展演界線已逐漸模糊。

以張惠妹為例,她在1996 年出道、入圍過 14 次金曲獎最佳國語女歌手,並 拿下3 座成為紀錄保持人,儘管早已是天后,也曾於 2018 年第 29 屆金曲獎失利 後,在頒獎典禮結束當天深夜,以臉書直播分享自己未拿下第4 座女歌手獎的心 得與落選感言5,除了恭喜得獎者徐佳瑩外,亦感謝自己尚未被「世代交替」。而 當年打敗張惠妹得到這座女歌手獎的徐佳瑩,是在2008 年隨著電視選秀節目熱 潮出道,她在那次頒獎典禮之前做了第一次心情直播之後,便持續以《佳瑩之音》

名稱,無固定時段地「開播」聊天,並彈唱自己與他人的音樂作品。曾任臺北市 政府文化局長,同時也是資深音樂人的倪重華在接受《報導者》金曲30 系列報 導專訪時,便描繪過這樣的現象與代價:

https://www.bamid.gov.tw/downloadfilelist_245_1.html(擷取日期2019 年 10 月 28 日)

5張惠妹(2019 年 6 月 25 日)。〈張惠妹 A-mei/A-mit 的影片〉【張惠妹臉書粉絲專頁影音資料】。 取自:https://www.facebook.com/aMEI.feat.AMIT/videos/1763588037027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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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要紅,必須發自內心,形諸於身,沒有任何遮羞布、得卸下面具。

「直播時代,你必須跟粉絲直接互動,你假不了。你的私人生活就是公開表 演,每一天都是楚門的世界」倪重華說,這是新一代歌星的成果和代價(王 曉玟,2019)6

在現代作為一名歌手,在任何場合,似乎都必須做好隨時表演、隨時分享、

隨時上鏡頭的心理準備。以傳統的廣播工作內容為例,歌手是在電臺與宣傳的安 排下,依洽談好的工作清單,進行錄製插播、預錄節目或現場專訪,接著就前往 下一個廣播通告現場。因此在通告安排上,宣傳多會將廣播通告安排在同一日,

讓歌手方便輕裝淡妝前往電臺,將聲音工作完成後便前往下一個廣播通告,完成 一整天的「廣播日」宣傳。

然而這種單一形態早已不復存在。對於歌手而言,「廣播日」除了原先的聲 音工作外,歌手還必須要配合廣播電臺的新媒體方案,從事拍照、錄影、影像直 播等相關工作,同時也得自發與粉絲在個人社群平臺互動。因此在播音室現場,

開始可以看見穿著宣傳服、帶著完整妝髮來上通告的歌手,在完成聲音工作之餘,

也同時在電臺進行了許多影像拍攝,並前往下一個可能是廣播、電視、平面或是 新媒體的通告場域,繼續完成各種複合工作內容。甚至在兩個工作場域之間的通 勤與休息時間,也能是展演好時機。同樣以張惠妹為例,2017 年 12 月 15 日深

也同時在電臺進行了許多影像拍攝,並前往下一個可能是廣播、電視、平面或是 新媒體的通告場域,繼續完成各種複合工作內容。甚至在兩個工作場域之間的通 勤與休息時間,也能是展演好時機。同樣以張惠妹為例,2017 年 12 月 15 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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